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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3-04-09 09:07:3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百年孤独》有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百年孤独》有感

读《百年孤独》有感1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2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3

  很多人可能认为《百年孤独》人物关系混乱,难以读懂,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值得多次读,反复读的名著。

  第一次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书中有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特点——时间、空间上的混乱。例如:书中第一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读《百年孤独》有感4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5

  具体也没计算是用了多少的时间,最终还是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给看完了。首先里面的名字真是让我觉得好纠结,七代人的名字都是反反复复相同或者相似,好几次让我觉得自己身在凌乱的时光机里来回奔波却无法清醒。

  “孤独”一词穿梭本书,不知为何,从头到尾,只要我进入到里面的内容,就会有一种无形的压抑包裹着我,那种压抑有时候把我推到难受的边缘可是我却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还愈演愈烈。

  这种孤独让我觉得是距离现实那么的遥远,可是忽然间在某一个节点又让我深感此种孤独和现实生活是如此之贴近。人之天性与人之欲望贯穿本书,可是里面的人却没有把握好度,从而让七代人在扮演着恶性循环的角色以至于最后销声匿迹。

  伴侣真的是很奇妙的两个字,两个人要同时让灵魂和肉体都相互依存,相互欣赏,随时没有鸿沟地交流真是世上的一大奇迹。但是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过多的话,没有最基本的沟通与交流,即使是发泄欲望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欢快,那这种关系也维持不了很久吧,因为无法分享或者无法分担的孤独一旦产生,那两个人就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渐渐地就成了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近期肯定不会再读这本书啦,以后若是时间和兴致使然,重拾此书,我想会有不同的一番感悟。又或许我此时压根就没有读懂这本书,需要待我未来的某一天从书架上的最顶端的灰尘堆里拿下来这本书,重新开始真正读懂。

读《百年孤独》有感6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读《百年孤独》有感7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8

  《百年孤独》这本书我第一次听说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时候我有个同学说他想看这本书。我当时也挺搞笑的,毕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看小说的读书少的糙汉子理科女,所以很是疑惑,被人家鄙视了一通才知道原来是本著作。从此对这本书印象很深,但是太厚了,我一点想去读的欲望都没有。

  大三那年我舍友刚好带了这本书,出于好奇,然后我就跟他借了书,看了大概一个多月,看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隐居的家庭变成家族,后来又灭亡的故事。这个家族由于后来渴望外面的世界,做出的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所有的故事发展遵照着书中一位预言家的预言,最终这个家族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宣告失败,整个家族的最后一个生命都没有存活下来。——这是我看完一年之后的记忆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百度百科的简介: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读后感·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然后我觉得非常抱歉,我完全没有读出来这里面的各种暗含的东西。

  然后讲一下印象最深刻的几个片段吧:

  1、恩,这个应该不是片段,而是整本书。就是这本书吧,它里面的人物关系以及名字的重复率已经达到了一种我十分头疼的程度,可能是我记外国人的名字的能力比较差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关系图辅助阅读。

  2、就是书上有一位最漂亮的女孩子蕾梅黛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喜欢用手指抠墙上的灰土下来吃,,我一度不能理解。后来好像有个女孩子出生了也叫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她。

  3、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也就是第一个叫何塞的人),他因为沉迷炼金最后精神失常被绑到树上,但是一直过了几十年才去世。作为一名爱干净的读者,我对此非常不能苟同。

  4、还有就是最后一幕,描述这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代被预言命中,最后沦落为蚂蚁的食物,这个家族的历史结束在那一刻。这一幕我印象深刻。

  看了快一年了,也都记不清了。恩,综上所述,我是一位非常不合格的读者哈哈哈。

  不过我有个朋友和我说,《百年孤独》这本书,在一个人不同的年纪会读出不一样的感悟。或许,22岁的我读出来的是无法理解的文化和各种诡异以及混乱的场面,未来32岁的我可以读出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吧。

  然后我刚才网卡的时候搜索了一下别人写的书评,深感自己丢人不学无术!

读《百年孤独》有感9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往后,孤独是常态。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很难相信自己能看完这部人物名字又长关系又复杂的小说,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来都让你猜不中开头,也猜不到结局,直到最后一刻才解开疑惑。如果说前者是我看过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作品则是一次深入人心的精神之旅。

  静谧安宁的马孔多小镇映射着这个时代的缩影,勤劳的乌苏娜尽其一生也没能挽回家族衰落的命运;奥雷连诺的宿命在他的后代身上不断重演;猪尾巴孩子的咒语并没能阻止布恩迪亚和他的姑姑相爱;"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吉普赛人的预言最终实现,伴随最后一个人的离去,经历了兴衰荣辱的马孔多小镇也被一阵飓风卷走,只留下笼罩百年的孤独。

  剧情虽然荒诞不经,却给人无限遐想。在最迷茫的时期读了这本书,用了很长时间来思考,从小说回到现实,关于放弃和坚守,逃避和面对,突然就释然了很多。我们何尝不是马孔多小镇的居民?我们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驻足在各自的小镇,有人安于现状,有人拼命逃离,有人被吉普赛人的魔术勾起不安分的灵魂,有人永远对外面的世界无动于衷。而最终,所有人仍旧不可避免的孤独的离去。无论怎样的人生,最后都殊途同归。如果我们能够活过百岁,或许真的能够看见命运的惊人复制,而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的.结果其实也早已注定。"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切都会逝去,唯有孤独永恒。这一生中,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不是父母,不是爱人,也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可是我们身边有多少人能真正静下心来享受孤独?曾经也害怕一个人,吃饭都要找个伴。直到那一年,独自休婚假去南方,经历了一次从害怕孤独、适应孤独到享受孤独的过程。一个人的旅途,自由的呼吸,自在的行走,和内心对话,与自己相处,带着怜悯出发,心怀感恩回家,感谢没有人陪伴的十八天,让我看到更加坚强的自己。

  现在每天忙碌的生活,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于是在下班后,选择一条风景最美的路回家,在周末的清晨慵懒的坐在窗边晒太阳,心情低落时听温暖的音乐,失去方向的时候读一本好书。享受孤独,成为我犒劳自己的方式。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如果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孤独是你的必修课。每个人都避免不了孤独,与其逃避不如面对,真正能平静自己的只有自己。

  感同身受,我们都只是旅客,暂时住在此生和此身。如果不能在孤独中找到答案,那么当答案昭然,我们往往措手不及。因为吉普赛人的预言实现的那一刻,便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人生短暂,不过百年。孤独始终,如影随形。

  最后,用张楚的歌作为结束: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孤独的人,他们从不寻找,从不依靠,非常的骄傲。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这本书,我第一次拿起是在20xx年9月,看了1/5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放下了。20xx年7月再次拿起它,只用了几个晚就看完了,看的我痛苦流泪,久久不忍放下,这次是读进去了。

  1.关于百年的变化发展

  “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这句话我很喜欢。

  这本书前一半,就有些无聊和难懂,重复的几代人重复的名字,有着不同的发展但性格又很相似。而读到一半时,随着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驶来,随着香蕉种植园的发展,一切的变化使得本地人眼花缭乱,也才让我真的读进去了。

  而这也和我生活的时代相似,每早起来充斥着无限的变化,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随着发展也充满着无限焦虑,技术的发展正在某些领域向我们展示它令人惊喜-或者说令人战栗的能力。就好似看到20xx年5月27日大国手柯洁败给机器时,柯洁起身离席,走到现场宣传板后哭了起来。很多时侯,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哭起。

  2.关于百年孤独的秘密

  制造小金鱼,是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后期生活,重复制作,做好了,再把它融化,再更加精细地做好,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和日程安排,不紧不慢按照自己的速度重复着。我想我是理解这种无聊的制造小金鱼的生活,虽然上校经历过很多,即使发动了几十场战争,但在某一时刻,我想大部分人的生活将会是重复制作小金鱼的过程。静下来看,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会是这样的,一百年还是几百年,这将是不变的秘密。

  “奥雷里亚诺第二忙着应付各种需要处理的琐事,直到一个下午坐在摇椅上望着早至的暮色,想起佩特拉科特斯却毫不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衰老。”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书中最富有活力和能量的人物,但孤独与衰老这一刻或早或晚依旧都会感受到。

  3.关于百年的性与爱

  “很长时间后,她看见最后一只黄蝴蝶在风扇扇叶间撞的粉碎,便认定是马乌里肖巴比伦已死的明证。然而她没有放弃。她继续想念他,这期间她们骑在骡背上艰辛地跨越了幻象丛生的荒原,奥雷里亚诺第二在寻找世上最美的女子时曾经在此迷路,又沿着印第安人的`道路翻过山脉进入那个阴风惨惨的城市,那里的石板路上回响着三十二座教堂的丧钟齐鸣。

  此家族都有极强的性爱能力和冲动,才会发生后续所有的故事、传奇以及悲剧。如果年轻的时侯,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不会的人大概不会体会人生真正的美好吧。就像奥雷里亚诺第二,为了美好的女子千山万里也再所不辞,也奋身不顾,但自然也不会想过这条千山万里的路,终究会被日常的生活琐碎,性格的不和磨平,谁会记得初心呢?除非是悲剧发生的时刻。

  如果再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依旧会;我想再问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奥雷里亚诺,他们也依旧会。正如他们的曾曾祖父母,即使百年来这家人都在担心猪尾巴的孩子出生,但任何人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性和爱的内心选择,而大概只有生活能。

  请相信,一本好书,暂时没读懂放下,也只是天时地利的原因,随着自己的发展,它终究在莫个时间点等着与你再次相遇。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以往全是假的,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过去的一切初春都无法复原,即便最狂乱且坚毅的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实际,只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

  傍晚時刻,落日将全球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色调,纯洁的只归属于朝霞的孤单辉煌映照在每一个生存在这世界的人的身上。大家为活著奔忙,持续反复着出世身亡出世的全过程,在性命的动荡不安中起起落落,过着孤单的人生,追忆着孤单的以往。如同布恩迪亚家族持续发展趋势又持续衰落而最终消退在这个全世界,这好像是人生永恒不变的孤单的循环。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更是这世界上每一样事情转变的必然规律没什么能得到永世,亦没什么能在此生维持不会改变。

  书里乌尔苏拉曾封建迷信名叫l阿尔卡蒂奥r和l奥里亚雷洛r的人l虽然与生俱来r拥有 不一样,并例举家族有史以来反复以这两个名字取名的人,觉得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情欲望,而名叫奥里亚雷洛的人都性格内向。这看上去没什么逻辑性却切切实实变成了这一家族的实际这何尝不是一种循环?布恩迪亚家族在经历六代之后问世的又一个真实的'布恩迪亚,而全部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终结束家族的神话传说一样的微生物,从一个人刚开始返回了一个人完毕。

  大家一丝不挂赶到这个世界,一眨眼,也将一丝不挂地回来(朱自清),每一个人的人生好像都仅仅从生出来就刚开始走向身亡,但大家身临其境,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何等不一样。沿途的风景仍然多变,即便大家仅仅走向孤单的愚昧游览的游客。

  大家终究会孤单确实是不可置否的真知,但假如任何人都由于这一真知而丢弃了自身的理想和理想,人类世界该怎样发展趋势,怎样转变成今日的样子,又怎样能命运般走向最后的孤单。林语堂写过:人世间沒有一个人觉得肯定的考虑理想化仅是一种坚信另一世态的心情,无论那是什么世态,要是和人们如今的局势不一样就得了。由于对自身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觉得不满意,因此 不心甘情愿安守现况,才会抱有活著的期待。

  司马迁遭到宫刑,此后缺失了将家族发扬的工作能力,更缺失了以男生的真实身份活著的自尊,若是他从此消沉地走向孤单,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撰写?

  张海迪五岁时易患脊神经神经纤维瘤造成 半身不遂,但她沒有舍弃,依靠自己的勤奋通过自学完成了中小学、初中和高校的专业知识,并学习针灸,变成不折不挠的楷模。经历过痛苦,假若她此后因存亡的循环坠入黑喑,那她变成伤残人后写成的著作和不计其数被她鼓励的人们将动向何处?

  史蒂芬霍金20岁得了卢伽雷氏症,仅有三根手指能够主题活动,基础与活死人无有,假如他确信每一个人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丧失期待,谈何今天《时间简史》的光辉和物理的迅速发展趋势?

  甘于运势的人始终不容易被永载史册,是由于她们宁可把自己关入永恒不变的孤单中渡过人生。虽然我们无法防止那样的孤单的结果,但人生优劣是否并不仅参考一个人是不是去世,只是这个人做为宇宙膨胀澎涨的一瞬问世的处在孤单循环的性命,是不是能在他短暂性的几十年间亲身经历最精彩纷呈的小故事,即便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渡过去(林语堂)。

  大家人生的结果已定,不过是走向孤单的道上。两者之间怨天尤人荒芜人生,比不上抱有活著的期待一点点向孤单走去。如同丰子恺常说:即然无处躲藏,比不上愉悦。即然沒有净士,比不上静下心。即然沒有如愿以偿,比不上释怀。

  看那一天边闪亮的金色太阳,即便它终究会应对黑喑,走向孤单,但不管晚霞還是落日都这般漂亮,撒落在的身上的霞光带著孤单辉煌,这般令人魂牵梦萦,让人无法拒绝。

  即便认为自身的情感早已干枯得没法给与,也都会有一个時刻一样物品能转动内心深处的弦;大家终究并不是天生就做真实的自己的。摘自《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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