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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3-04-19 08:50: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1

  寒假里,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这个不轻易服输的小伙子也被福尔摩斯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和极强的人情味所折服。

  聪明的'头脑

  福尔摩斯能从一顶普通的黑毡帽中看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三四年里很富裕、过去很有远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等等。他不到半分钟就能看出街对面的小伙子过去当过军曹。这些难道不足以证明福尔摩斯有聪明的头脑吗?

  敏捷的身手

  福尔摩斯不仅有聪明的头脑,还具有敏捷的身手。在《血字的研究》第七小节,他在与车夫对话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手铐铐在了车夫的手上。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坏蛋制服。极强的正义感也驱使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凶手。

  极强的人情味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富有极强人情味的侦探。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他让扮成歪唇男人的内维尔发誓不再假扮乞丐乞讨为生,就不把他告上法庭,让他们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鲜明的个性,敏捷的思维,充满人文关怀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我心中的榜样,我会努力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2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大侦探,我的糗事总是躲不过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这就给我留下了“作案”的机会!

  “福尔摩斯”前脚刚走,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一边尽情地吮吸着冰棒,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精彩的节目,真是大饱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又把插头拔出电源,放到原来的地方……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又拿起了笔。

  妈妈回来了,我若无其事地和妈妈打招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妈妈用手碰了碰电视机,回过头问我:“你又看电视了吧?”

  我顿时一惊:妈妈怎么会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回答:“没有呀!”妈妈打趣着说:“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会烫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不仅在我面前是“福尔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个大侦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见妈妈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织毛衣,我在房间写作业。爸爸正准备弯腰换鞋,突然发现门口的鞋柜里被翻动整理过,只见爸爸神情紧张地把鞋柜最底层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着空荡荡的鞋盒子问妈妈:“我那双黑色系带的黑皮鞋呢?”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奥,那双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给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了。”

  只见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个箭步就朝楼下冲去。随后见妈妈面带狡黠地笑着跑到阳台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着妈妈一起往下看,问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爸爸正拿着电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才垂头丧气地上楼来,妈妈一脸坏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几层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呀?长本事了,居然瞒着我藏私房钱!”只见爸爸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满脸堆笑跑过来给妈妈又是捶腿又是按摩,连连认错:“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饶了小的吧!”妈妈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侦探,堪比“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3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4

  今年暑假,我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堂。吉诃德》、《查理九世》等8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索集》。当我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寻找真相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技艺。《福尔摩斯探索集》里发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难忘。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读《福尔摩斯》有感6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她犹如一块电磁铁,猛地一下被加强了电流,将读者深深地吸引住了。

  本人就是被这强烈的磁铁吸引住的铁屑之一。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说福尔摩斯善于分析推理,简直是小瞧了他。他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实用的经验。他能单靠一个人的步伐幅度与写在墙上的字的高度,断定那人的身高与年龄;以一块旧表知其主人的性格、身份;凭着一撮烟灰知道了凶手的爱好……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小说处处出人意料,一个个难题,看似无从下手,却被主人公一语道破,原本紧张的心情顿时松弛下来:“哦!原来是这样……”以至于我夜夜都与周公在讨论案件的发展以及福尔摩斯惊人的推断能力。

  据说作者原本想在《最后一案》中停笔,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可广大读者硬是不肯,反映强烈。于是柯南·道尔只好在《空屋》中让主人公死里逃生。如果我在当时的年代里,一定也会强烈反对的。因为我们社会太需要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了。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一位了不起的主人公才能完成,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确实是一位神奇人物,柯南·道尔成功了。他凭借的是睿智、高尚、快乐和正义的力量,这是一种向上的力量,她永远朝着蓝天飞翔。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因为我欣赏福尔摩斯那种看生活的态度,他的看法与旁人不同:别人希望平平凡凡,安安静静过生活,但福尔摩斯希望生活给他挑战,给他暴风雨,过一个坎坷而又惊险的人生。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讲的是“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写了这些案件的具体侦探过程。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中,我认为做好看的是“血字迷案”,在案发现场,其他的侦探们一遍又一遍检查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尸体,而福尔摩斯却仔细观察着那支雪茄,和墙上所留下的血迹,还有地上的泥脚印,最后,就是因为福尔摩斯发现的'这些现象,才把案件给揭破的。

  我之所以说福尔摩斯与众不同,是因为书中所说:如果他没事可做,一天就会打三次卡因,就是这样大义凛然面对案件的挑战,我们生活中也有。

  我的奥数兴趣班里,有一位同学,她叫王鑫仪。一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张练习卷,说:“最后一题很难很难,大概是初三的题目,可以不做,不做也得分!”我心想:反正也得分,懒的去做它。第二天,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题目,全班都做出来了,之后,老师说:“有哪位同学发现其实这一道题就是昨天诗卷的最后一题呢?难道你们不会自己去挑战测试自己吗?只有王鑫仪一个人做了。”课后老师还表扬了她,王鑫仪成了大家的榜样!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推荐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读《福尔摩斯》有感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读《福尔摩斯》有感9

  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页作者都设计了悬疑观念,读者读到最后一行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会是怎样的呢?

  我浮想联翩,想着大侦探与凶神恶煞斗智斗勇的情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们一定会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我带着自己的想象与问题翻开了一页又一页。看得爱不释手,怪不得这本书如此畅销,销售量曾经风靡全球呢!本书中共有四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它独特之处,却共同展现了人类的残忍与血腥,恶人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与荣华富贵而不惜一切手段,肆无忌惮地在一方杀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来说吧,巴斯克维尔爵士驯养了一条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发黑,皮毛极为珍贵,然而它的眼睛却为深蓝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蓝色,以人为食,巴斯克维尔正是利用这条狗散布谣言,威逼维尔纳斯老板与他做交易,事后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巴斯克维尔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维尔纳斯,真可谓是血债累累,这一切自然被福尔摩斯侦探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他明察暗访,从细节抓起,神不知鬼不觉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举击破巴斯克维尔团队,其党羽也一个个陆续被擒。这个故事把人对财富的贪婪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绝呢?同时也让我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无杀虎心,虎有害人意,正应了那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在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头戴牛皮帽,身穿黄皮草。一身男子气,智勇无人敌,不错,他正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像他一样,拥有绝顶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方可成为祖国的栋梁。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在茫茫人海中,有一个人我最敬佩:他戴着一顶侦探帽,嘴里时常叼着一根长长的烟斗。他嫉恶如仇,世界上任何一个奸诈狡猾的罪犯都逃不过他那敏锐的眼睛,即使是再难的案件也难不倒他。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英雄人物形象。无论是《红发会》这样的小案子,还是事关欧洲战局的《第二摊血迹》,福尔摩斯都能用惊人的.智慧一一破解,留下一个个不朽的传奇。

  那么,福尔摩斯破案的精髓是什么?

  是严谨的态度、细心的观察、大胆的思考!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一案,福尔摩斯正是从眼睛中获得线索,最后查明真相的。而现在,我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当在生活上学习这几点。

  先来谈谈细心观察这一点吧。在学习中,细致的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细心观察,稳扎稳打,才能攻破难关。我的许多错题就是没有仔细看清题意而造成的,如果细心观察,那还能错吗?

  再说严谨态度。这时福尔摩斯品质的精髓,每一件案件告破的背后都有这一点。在我的学习中更印证了这一点。如果态度严谨,那么学习效果就好。如果态度自由散漫,那么学习效果就很差。之前我在写作文时态度严谨,所以作文才小有成功。

  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大胆思考。我翻完整书后才明白,只有大胆地想、大胆地做,才是最重要的。想一想,我们祖先正是大胆地去开拓思维,才有了今天的文明。如果我们祖先不去大胆的探索世界,能有今天吗?由此可以看出,这一点是多么的重要啊!

  福尔摩斯,他是正义、勇敢和智慧的化身,也是我最好的榜样!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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