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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时间:2023-04-19 16:50:5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狗》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狗》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狗》有感1

  还记得那天,妈妈带我去博库书城买书,我挑啊挑,挑了三百多元的书,其中就有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就在那天,我就把那本书一口气给读完了。在后面的时间里,我一有空就看,都看了好多遍了,也还是感觉到很有喜欢看。这是为什么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鼎鼎有名的杨红樱阿姨。杨红樱大家都很熟悉吧!她写过许多趣味的`童话故事,比如:《贪玩老爸》、《天真妈妈》、《女生日记》、《巨人的城堡》……

  在《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里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保姆狗之后出车祸死亡的。

  这本书里的好词十分多,比如:亲密无间、悲痛欲绝、热情似火、绝处逢生、鬼使神差。

  在这本书里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心灵黑的人,永远没有好下场!

读《狗》有感2

  涛声依旧

  《鞋狗》是一本耐克的创始人讲述自己创业经历的书。同很多写的像案例分析的企业传记不同,这本书写的更像一本悬念迭起的小说。从产生卖鞋子的想法开始到真正单枪匹马的卖鞋子,然后遇到代理权问题,再到创立自己的品牌,一步步发展壮大,接着是遇到资金问题,税务问题,技术问题,最后公司上市,成为横跨多个运动领域的帝国,作者主题鲜明又不遗漏必要细节的将创立耐克的经历以及在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讲述给读者,理性又诚实。

  起因

  小时幻想着拯救世界,长大后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但是我依旧固执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作为一个白手起家,从无到有的创立一个运动装备公司,并使其从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可以抗衡已经统治运动装备领域几十年的阿迪达斯的创始人,菲尔.奈特到底做对了什么?他在关键时刻的一些选择对创业者有什么启示呢?他身上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

  1选对行业

  尽管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战后已经高速发展了近20年,大部分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健康问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但是跑步并不流行,那时候,出门跑几公里会被认为是怪胎,而锻炼身体、分泌内酚酞、健康长寿这些跑步的益处更是闻所未闻。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奈特勇敢地将制作考究、价格低廉的日本运动鞋品牌鬼冢虎带到了美国,并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他之所以选择运动鞋领域开创自己的事业,一方面当然 与自己运动员出身、酷爱跑步有关,一方面也与作为斯坦福商学院硕士的他的市场眼光有关。他知道,跑步是生活富足以后的人们必然会选择的运动。

  2选对合伙人

  其次是他选对了合伙人。从开始代理鬼冢虎开始,他就邀请自己的大学跑步教练兼人生导师鲍尔曼作为自己的'合伙人,而鲍尔曼不仅仅是一名跑步教练,更是一名狂热的运动鞋技术革新者,不管是在他们为鬼冢虎做代理的时候还是创立的自己的品牌以后,鲍尔曼一直作为一名跑鞋技术专家为公司各种新鞋的改进出谋划策、亲自动手实验,这是大部分只懂销售的创始人所不具备的。在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大以后,他不拘一格雇人的眼光和合理用人的见识也显现了出来。拥有销售才能但每天神经质般写信给他抱怨的约翰逊被他一步步委以重任,开发市场;双腿残疾、坐着轮椅的但做事认真的伍德尔被任命为人事主管;与自己在会计所共事过的前辈海斯则被他劝进公司当财务主管;在法律纠纷中帮公司度过难关的年轻律师斯特拉瑟被他慧眼识中,然后被他真诚的邀请而加入了公司,而事实证明斯特拉瑟是天生的谈判高手。他们这群合伙人似乎是一支杂牌军,但绝对足够聪明。

  3坚持创新

  他对创新的坚持,对新生技术的乐意尝试也是耐克一步步走向辉煌的关键。作为后起之秀,耐克要想与老大哥阿迪达斯竞争,不能靠投钱砸广告超越对手,只能另辟蹊径,靠技术创新和物美价廉慢慢树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奈特深知这一点,并很好的用行动体现了出来。

  4坚韧不拔

  作为创业者的他身上最宝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坚持和坚韧。创业是一个不断遇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奈特的创业过程中,代理权问题,资金问题,税务问题和技术问题,每一个都可能让他的公司走向万劫不复,每个问题都让他彻夜难眠,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直到事情出现转机。他说:“懦弱者从不启程,弱者死在路上,只剩我们前行,一步都不停”。

  梦是诚实的吗?

  所思

  奈特的偶像,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长跑运动员史蒂夫.普雷方丹说过的一句名言备受奈特推崇:

  很多人都会遇到更有经验的对手,也许我根本没可能赢。但是,如果我迈出脚步,鼓起勇气,最后累 晕,对手仍然打败了我,只要我让对手紧张起来,让他竭尽全力才能赢我,那么这只能证明他当天的表现比我好。

  这就是作为创业者的他极为推崇的精神。

  所忆

  那些年

  我做过的梦

  当你在朝一个错误的方向,越努力只会偏得越远。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向,不断去坚持,终究会有成功的那天,至少也是离成功越来越近。要能够选择好正确的方向,需要睿智,机敏还有洞察力,加油,年轻人!

读《狗》有感3

  “我”在这里是只变身狗,在参加粉色蚯蚓的葬礼后,由一只小狗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我”在学校里,用天才的智慧答了试卷,成为学校里最为优秀的学生。在一次跑步时,“我”闻到了同类的气息,找到了伙伴,而他却快要死了……当我读到这里时,已经热泪盈眶。

  这是小布老虎系列丛书之一《变身狗》中的一段话。《变身狗》是一部成长的寓言。主人公“我”是一条和家人一起生活在城市下水道里的狗,在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这条蚯蚓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后来,蚯蚓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我”却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由此,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但是,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那个美少女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变的。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精彩的情节打动了:书中的主人公是幸福的,他有爱他的妈妈和疼他的.姐姐;但主人公也是不幸的,所有爱他的人都离他远去。他们不是英雄,却用爱照亮别人;他们不是明星,却用爱演绎精彩的人生。主人公在风雨中仍能坚强地站起来,靠的就是爱。

  我想:如果我们在别人最需要帮助时给予他一点爱,也许他从此就会振作起来,开始新的生活。就拿08年5月12日14:28发生在四川省的那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来说吧。大震过后,世界各国多次派部队前往灾区救援,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积极发动爱心捐款活动。各大爱国企业家更是走在前头,文化界、体育界的知名人士也纷纷慷慨解囊,就连我们小学生也不甘落后,5元、10元、50元……一张张“画”着爱心的钞票纷纷投入捐款箱,谱写了一曲曲大爱无疆的赞歌。各国人民的爱心举止,使悲痛中的汶川人民在强震后获得了信心,积极重建家园。

  “爱”有很多种意思,在这本书里全都展现了出来。主人公原是一只什么也不懂的小狗,却在一连串事件中体会到了爱,就连最后的结局也充满着爱,因为他的生命是由那条粉红色的蚯蚓给他的。可见,只有爱,才是一个孩子在成长中所最不能失去的东西!

  我多想成为一只“变身狗”,为了更多人的快乐而付出自己无限的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爱点亮人生。

读《狗》有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鬼狗的书。

  这本书的主公是“鬼”,一只由雪域高原和莱菌河畔血缘巧妙的结合,蕴育出的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由于野性难驯、多次伤人,被辗转买卖。后被斗狗贩子收购,用残酷训练和毒打练就它魔鬼般的体格,迫使它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同时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和向往温暖的渴望。偶然的机会,“鬼”逃出狗贩的魔掌,独自流浪期间被一个小男孩阿尔斯楞——“鬼”认定的唯一主人救治。而“鬼”为了在暴风雪之夜庇护小主人,被严重冷伤。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其中很多故事情节都了然于心。“鬼”对小主人的信任、依恋和庇护让我非常地感动。是小主人用那纯真、真挚的行动唤回了“鬼”对人类的信任与友好,并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庇护自己信任的小主人。狗虽是动物,但与人类一样是有感情、有想法的。

  狗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地球是个和睦的大家

读《狗》有感5

  我在寒假中读了《飘来的狗儿》这本书,这本书让你明白什么是成长,让你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是一本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明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天真的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他们一起捉小鱼,捕知了,去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在漂亮的舞蹈演员面前自惭形秽,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的童年。读这本书便是在读七十年代孩子们的乐趣,是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这些昨日的影像,它们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选一个长假,做完作业,带着感恩的`心,读这本书,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父母的工作很忙,在那个时代的孩子们就好像走到你面前,你可以跟他们一起撒欢儿,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明白“成长”和“童年”的含义。读完这本书我就得到一个启迪,在成长中,有时快乐,有时忧伤。每次遇到事情,不能沮丧,而要用快乐的态度把事情解决,这样才能做得更好。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感想,同学们,你们也读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有很多收获,一定!

读《狗》有感6

  七百年前,威尔士的王子有一条很大的狗,它的名字叫吉尔特,它很勇敢。它经常跟王子一起去打猎。有一天,王子把吉尔特留在家里,让它照看正在小木床里睡觉的年幼的儿子。

  几小时后,当王子回到家时,吉尔特跑出去迎接他。突然王子看到吉尔特下巴和头上有血迹。

  “你干了些什么?”王子警觉地问。他冲到房间里,发现小床侧翻在地板上,他儿子衣服上也有血迹。

  “你杀了我儿子!”王子愤怒地喊着,“你这不中实的'狗!”他拔出剑,一下子刺中了那条狗。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王子冲出屋子,看见他儿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地上,在他儿子的旁边有一只死去的狼,这狼曾试图把小孩从床上叼走。这时,王子才意识到吉尔特为了救他儿子而击败狼。王子跑回屋子,但是已经太晚了,勇敢的吉尔特已经死了。当王子意识到他杀死了他中实的朋友时,泪水从他的脸上滚了下来。他把吉尔特的尸体背到一个山顶并且把它埋葬在那里。每天早上他都要爬上山顶,为的是能在吉尔特的墓旁站几分钟。

  假如你到威尔士的斯诺登山,人们会告诉你吉尔特被埋葬的地方。它让人们想起一只勇敢的狗,它也提醒人们在未充分了解事实前不要充忙下结论。

  也不敢想象,狗可以打败狼,但为了拯救小主人,吉尔特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主人的剑下。王子一怒之下杀了吉尔特,可事实去让他懊悔不已。然而,无论他怎样悔恨,他忠实的朋友吉尔特的生命也无可挽回了。

  很多时候,人往往被事情的表象所迷惑,从而意气用事,做出许多事后连自己也觉得不可理喻后悔不已的事情,就像故事中的王子。因此,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身。

读《狗》有感7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读《狗》有感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9

  几天前,我又一次荣幸地申请到了《蓝光长毛狗》的试读书机会。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长发的长毛母狗的一生。它是一只黑毛母狗,有着神奇的尨狗血统,它的一身黑色长毛在月光下会闪射出蓝色光芒。小狗&ldqu;长发&rdqu;和它的亲人一起生活在老人&ldqu;大嗓门&rdqu;家的院子里。长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先后被别人抱走,这让它很焦虑。一天夜里,灾难降临了:长发的兄弟姐妹和它的妈 妈都因吃了有毒的食物昏倒,被一个狗贩子偷走,从此院子里只剩下了孤狗的长发……长发渐渐长大,做了妈 妈。可就在长发重新找回家庭温馨时,主人大嗓门叫来了那个偷走它亲人的狗贩子,狗贩子带走了它的孩子。

  这是一个里面充满了悲欢离合的感人故事。从长发出生,到它有了孩子,最后再到它死去,在它的一生里它曾与无数事物告别:它的兄弟姐妹、它的妈 妈、它的孩子……但是,长发总是表现得那么坚强,又那么倔强。它经历了许多磨难与考验,苦难与挫折,但它依旧活得如此有尊严。在自己的.孩子被狗贩子带走之后,长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狠狠地咬向主人大嗓门的手臂……

  比起长发这样的狗,我们人类更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坚强不息,学习它的有自尊的表现,学习它为自己坚守一生的真诚、善良、担当、谅解、宽容等美好的品质。长发坚守了这些品质整整一生,让它们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了它生命的欢歌。这甚至让长发与这世界的道别,变得看上去是如此轻松并从容不迫。

  长发的故事让我懂得:动物与人一样,都是大自然所孕育出的花朵。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爱,真切地去关注、去了解它们。只有彼此关怀,才能一起跨越生命中注定的每次磨难,才能了解对方灵魂深处的想法,才能让自己的生命绽放美丽与色彩。长发就是这样去做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在一起,就应当去关注对方,学习对方身上表现出的好品质,并去将关怀和爱给予它们。不要把任何一只小动物当作听懂人话的畜生,它们的背后,可能就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读《狗》有感10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小火鸡与老母狗》,令我感慨万分,被他们之间的爱所感动。

  《小火鸡与老母狗》主要讲了因为一场鸡瘟,是作者家的火鸡和小火鸡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了一只刚孵化出来的火鸡。于是,作者把小火鸡抱给已经生了八胎小狗的花娘喂养。结果,花娘把小火鸡照顾得健康漂亮。只是,那只火鸡的`行为像狗:有客人来,火鸡就不停地发出怪叫,还像狗一样摆动它那扇形尾羽,作者戏虐似的称这只小火鸡为“狗火鸡”。

  有一次,花娘在追逐一只狗獾时,不幸在河边被石头夹断了腿。经过兽医检验,虽然花娘的两条后腿不至于致残,但是这辈子要使两条后腿站起来,就很困难了。

  作者带花娘回家后的日子,狗火鸡在花娘面前一直重复着这一套动作:下蹲,起立,再下蹲,再起立,狗火鸡用柔和的语言鼓励着花娘站起来。一天,狗火鸡来到花娘面前,往花娘头上啄了一下。虽然鸡嘴没鹰嘴那么尖利,可是花娘头上还是冒出了血粒。花娘怒吼着,向前歪歪扭扭的走了两三步,就又倒下了。从此,狗火鸡每天都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一个游戏,花娘头上的毛都快啄光了。花娘走的步子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花娘的腿终于可以站起来了。花娘追上狗火鸡,一口咬住他的勃颈。我知道狗火鸡的办法虽然凶残了点,但用意是好的。如果花娘咬断狗火鸡的脖颈,那将是世上最悲惨的事了。突然,花娘吐出了狗火鸡的脖颈,眼眶湿润了。原来花娘懂得狗火鸡的良苦用心。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他们之间深深的爱感动了。花娘为了狗火鸡健康成长,无微不至地照顾狗火鸡;狗火鸡为了使花娘站起来,虽然办法残酷了点,但是用意是好的。我们应该多向这一对“母子”学习,让人世间多一份爱,多一份温暖,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美丽。

读《狗》有感11

  今天,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了一篇文章《花猫、耗子和狗》。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作者在家写作业时,一只耗子在他的脚上撒了一泡尿,小作者很生气,一脚把耗子踢到了大鱼缸里,但他不敢用手和棒子打耗子,只好请邻居的大花猫帮忙,结果花猫被吓晕了,耗子逃了出来,一下子撞到大黄狗的身上,大黄狗很生气,一脚就把耗子给拍死了。

  大花猫为什么会被吓晕呢?难道它不会抓老鼠?还是没有见过耗子?想到现在的人们喜欢养宠物,把宠物视为家中的掌上明珠,好吃好喝的宠着,也有这种可能。文中的这只花猫不也是被主人视为掌上明珠吗?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致于猫的`拿手本领捉老鼠退化是自然而然的了。

  猫不能这样养,小朋友们更不能。在家里,我就被爸爸妈妈视为心肝宝贝,好吃的全给我吃,好喝的全让我喝,好穿的也都给我,什么活也不让我干。本来我还觉得很幸福,可是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不再这样想了。长此以往,我会不会也像那只猫一样什么也不会干了?

  再说文中的这条狗,它本来只是看门的,当老鼠出现撞到它的时候,它一脚就把耗子给拍死了。谁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许多人都认为捉老鼠是猫的事情。狗拿耗子就是多管闲事。可这条狗帮猫把耗子拍死难道不对吗?我们不是也拍手称快吗?我们是否也应该向狗学习帮助别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做掌上明珠不一定好,锻炼自己的生存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读《狗》有感12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读《狗来了》有感作文。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小学六年级作文《读《狗来了》有感作文》。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读《狗》有感13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一股悲痛之情油然而生。 日记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而杜元潮也不和他斤斤计较。他们玩得十分快乐。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外形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似乎被小石头扔中。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痛苦!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关系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所以我们更应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好好学习才是呀!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读《狗》有感14

  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读《狗》有感15

  这篇与其他寓言相比略显冗长的智慧寓言是《拉·封丹寓言》中的第五篇。它主要讲述了一只十分饥饿的狼遇见了一只肥硕的大狗,大狗在狼的恭维下告诉狼这么肥硕的原因——用自己的自由来换取数不完的食物,而饥饿的狼却在听完后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了。

  在为则寓言中,狼和狗的表现形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狼虽然比狗凶狠,它本可以畅快地捕捉家禽食用,却因为家禽的主人有狗的协助让它只能饿得皮包骨头;而狗也正是因为甘愿失去自由,成为人类的仆人,帮助人类驱赶狼而得到丰厚的食物来享用。

  这篇寓言的最后一句是最富有哲学道理的.——“这可太要紧了,不管有什么美味佳肴,我也决不会前来沾光,给座金山也换不去我的自由。”是呀,多么有哲学性的一句话,自由胜过一切,它是最可贵的,狼宁肯挨饿,也不放弃最宝贵也最普通的自由,而狗却宁愿放弃自由,来换取丰厚的食物,这也许就是狗比狼缺少的一种狼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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