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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06-30 07:07: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推荐】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推荐】

《家》读后感1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家》读后感2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家》读后感3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明珠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进步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不过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爱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悲剧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为此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悲剧,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爱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美好的爱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爱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美好可爱的感情啊!

  新中国60年风风雨雨,正因其开放的婚姻制度促成了一段段美好佳缘。今日是中秋之夜,我突发奇想诞生了一个梦想便是家家传颂的天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来源于开放的社会与人类坚持不懈的争取和追求,我坚信在这个开放的新时代,我的中国梦,总会实现!

《家》读后感4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家》读后感5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还没来得及翻开书本,就瞧见了这句话,我不禁感到讶异,在这个奢靡浮华的年代,人人都向往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作者却选择停留下来,安心地去生活……

  这本书中,有母亲对孩子的爱;有朋友间道不尽的浓厚情谊;有游客对小贩无法言语的感激之情;有路人对美好风景的无限向往;还有世人对生命的独到见解……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脱离不了一个字——爱。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必定是发自内心的感触,每当你阅读此书时,它会毫无保留地去包容你,那感觉就像一粒种子在不知不觉中萌芽,生根、长出枝叶,最后成为一棵挺拔伟岸的大树。作者就像一位长者一样,用她的经历告诉你,什么是需要忍痛割爱的,什么是需要珍重爱惜的。没有说教,没有规劝,只有那样轻柔地向你娓娓道来,而每每翻阅书本,也会发现内心又强大了一些。

  人生真的不过短短几十年的光景而已,在这几十年里,还免不了要有误解,要有争战,要有悲愁病痛和别离。但作者在这本书里告诉了我,这些现在看似痛苦的事情,在多少年后忆起是多么回味无穷,所以试这放慢我们的脚步,去欣赏“人生”这一条漫长道路上的风景罢,无论它明媚与否。

  我终于还是明白了封面上那一句话的含义,那不过是一个漂泊者最遥不可及的'梦想,也不过是整个社会中各类人的梦想罢。但又有谁能想到“安心的生活”,城市中太过忙碌,喧嚣。作者说过,她写这本书时,不受鞭策,不赶进度,享有那在创作时难得的完全自由,只想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只希望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一部分认真整理好,仅此而已。

  看了这本书,就像黎明的微光,早晨的光芒——你似乎能想象太阳的光晕愈来愈大,直到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那光芒照得人全身暖烘烘的,但那并非灼热,而是发自内心的温暖与感动。

  要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家》读后感6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7

  《幽默的生活家》是老舍的散文集。太喜欢老舍,光看他的小说还是隔靴搔痒。第一次想了解他其人还是在看了《骆驼祥子》的创作访谈后,老舍居然说一开始主角真的是骆驼 ,因为了解骆驼的生活习性还得受苦他才放弃,以写人为主。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幽默的人。

  《幽默的生活家》这本散文集更像他的博客,想什么写什么,并不遣词造句,非常轻松随意,聊了他的读书观、婚恋观、子女观、友谊观,侃侃老友、考试、过节、外语学习、旅居国外的见闻,和现在文化名人喜欢聊的也差不多。想想多有趣啊,21世纪还能看到老舍的博客。他在《有了小孩以后》里调侃说带孩子耽误了他成为莎士比亚;孔庆东说老舍太偏爱北京的一切,都有点卑微,果然,在《想北平》里看到老舍反复强调:我真爱北平,让人忍俊不禁(但是他也调侃了北平的口音);一篇《在火车上》特别接地气,吐槽了火车上的卧铺问题,盒饭贵且难吃的.问题,仿佛穿越了时空,即使现在看也很有现实意义。意外地还在这本书的一篇《无题》里,看到了一段我见过的最美的对眼睛的描写:这双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雁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了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它可以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只微微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另一个是眼睛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笑出一点点无法抑制的高兴。

  不愧是老舍。

《家》读后感8

  读完了席慕容的《槭树下的家》。

  这不是她的诗集,而是一本散文集。正如书名,里面很多文章都涉及到

  她的家和家人。这让我更全面的了解了这位女诗人。

  她很会画画。

  196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多次获金牌奖。在绘画上,席慕容有很强的企图心,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我们可以从<悠长的等待>一文中找到答案。

  她不会做面点。

  “我急着要给读小学的女儿送中饭。小红帆布包里装着热热的便当, 还 放了水壶、水果和几片小饼干。”《黄梁梦里》

  “对于想给女儿童年一份幸福感的努力,终于在满厨房的面糊、满垃圾箱的蛋壳以及满冰箱的”艺术珍品“的浩劫中结束,一如我那首诗的结局:一定有些什么 在叶落之后 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刘家炸酱面》一文,席慕容用幽默自嘲的语言写了自己为孩子们制作糕点的事情,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我们读懂了那颗爱孩子的心。

  她想唱可是不敢唱。

  我自己觉得我的嗓子还不错,可是,因为有一个专修声乐的姊姊,因为她有着一副珠圆玉润得天独厚的歌喉,所以,从小在家里,我们这些其他的儿女就都养成了小声唱歌的习惯,偶尔忘形了,大声地唱了几句,母亲就会从隔壁屋子里问过来:“怎么?又牙疼了吗?”我们就只好噤声了。《说梦》

  她是要写一辈子情诗的'艺术家。

  她说,“30岁的时候,曾有人问我说‘你总不能写情诗写到50岁吧’,现在我已经60多岁了。我想说不是只有少女才有情怀,老人也有,我还是在写情诗,而且还在写爱情,想念从前的爱情,为什么不能到了六十几岁还在想念爱情?”,现在70多岁的席慕容还在写着情诗。

  她的丈夫刘海北于20xx年去世。在席慕蓉新的作品集中,有许多首诗就是写给她过世的丈夫,她说:“对我来说,爱情和时间一样,永远都只能追悔。我年轻的时候可能追悔爱情,现在追悔的是40年的婚姻,我怎么没有更多地去爱这个人,怎么没有更加去珍惜这个人。后来才知道,原来我错过的不是只有我的青春,我错过的是我唯一仅有的、整整的一生。”

《家》读后感9

  《家》取材于中国的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通过这个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这部作品奠定了巴金在中国文坛中的巨匠地位。

  巴金在《家》的代序《文学生活五十年》中写到:“《家》是我自己喜欢的作品。我自己就是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我如实地描写了我的祖父和我的大哥——一个“我说了算”的专制家长和一个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还有一些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我的长辈们,还有那些横遭摧残的年轻生命,还有受苦、受压迫的“奴隶们。我写这小说,仿佛挖开了我们家的坟墓。”正如巴金所说,《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

  《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在书中,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封建大家庭的叛逆者,《家》中具有民主主义觉悟的'年轻一代代表,是“五四”进步新青年。《家》的另一个第三代代表觉新并不是作者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因此作者用在这个人物身上的笔墨仅次于觉慧。至于《家》中第三个重要人物高老太爷,则是作品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象化。因此,这一人物开篇便处于不容争辩的被否定的地位。为此,在作品中作者极力将之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作品写到老太爷为了觉民逃婚而大发雷霆时,有一段议论:“他只知道他的命令应该遵守,他的面子应该顾全。至于别人的幸福,他是不会顾到的。他只知道向觉新要人。他时常发脾气,骂了觉新,骂了克明;连周氏也挨了他的骂”。这段评论显然是把高老太爷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进行抨击了,在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觉慧式的愤慨,但更应该把它当作是作者对他所憎恨的封建制度的统治者的抨击。

  《家》中的人物,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现在的我们,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着变幻莫测的风雨。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永不妥协的精神。

《家》读后感10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少年,诚实的人是“美德少年”,孝顺的人是“美德少年”,乐于助人的人是“美德少年”,坚强的人是“美德少年”……

  这几天,我在读《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系列之肩挑一个家》这本书。它讲了100位美德少年的故事,有立夏、那身西服好帅、“小太阳”、走进大别山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给世界最美好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在****爷爷的母校——泰州大浦中心小学上学,她总想着怎么为班级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老人服务。从小学一年级以来,她就一直负责黑板报,每次她都反复端详修改,直到找不到一点差错才回家。还有一次,她们班中秋节组织去敬老院,她就带头唱歌让老人们高兴。临走的时候她还带头出钱卖月饼送给老人,使他们中秋节不孤单。“给世界最美好的”是她的座右铭,她就是乐于奉献的小姑娘——丁悦媛。

  《肩挑一个家》里有许多这样的的孩子,有的父母离婚,把他们丢在奶奶家;也有一些孩子父母双亡,爷爷奶奶收养了他;还有一些孩子父母生病了,他们挑起了这个家;比起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们,那就太不应该了。

  忽然想起我读过的《妈妈不是我的佣人》,书中的阿章觉得妈妈帮他洗衣服是理所当然的,妈妈帮他整理屋子,妈妈照顾他是应该的……

  书中的阿章是这样,我有的时候不也这样吗?用完纸随便往地上一摔,心想妈妈会帮我捡的;我的袜子从来不自己洗,总要妈妈帮我洗,吃晚饭,从没想过帮妈妈收拾收拾桌子……

  对照丁悦媛的行为,我感到格外惭愧。作为独生子女,不仅有爸爸妈妈爱我们,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疼我们,他们都把我们当小皇帝宠着,他们不让我们做任何事情,是因为他们爱我们。我们不能依仗他们爱我们就什么都不做,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佣人使。我想“感恩”、“回报”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体现得太少了

  真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学着“给”了。

《家》读后感11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后感12

  在暑假中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在沙发上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好书。不知不觉中,我已沉浸在书中,一晃时间飞逝,一口气看完才发现胸口一片殷红。“啊!妈呀!怎么回事?!”

  原来那只不过是一片西瓜汁罢了,却吓得我一哆嗦。都怪那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它实在太引人入胜了,我仿佛一直与主人公鲁滨逊同在,一起经历各种冒险。大致内容是这样的: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可以安乐的过完一生,但他并不安于现状,决定出海遨游。有一次,他不幸流落到一个荒岛上,船人都没了,只有仅剩一点物资,他拼命开拓,进取,过上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生活。然而,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他发现有食人族土著光顾这个岛,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救了一个土人,取名:“星期五”。后来,他生活了二十余年,救了一个船长,从而获救,重回文明的世界。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荒岛上生存下来,靠的就是那咬牙坚持永不言弃的精神,这精神谁可以百分百拥有?不存在!只有靠后天开发出来,而这精神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可以应对万难,没有吃的'可以自己种麦子,自己捕山羊,驯山羊。与野人斗智斗勇,生病时自己硬扛,这是多么令人震撼的力量啊!

  鲁滨逊是一个机智勇敢,追求无拘无束生活的人,他敢于改变现状,动手能力极强。在岛屿上时,他像我国神话故事中的盘古一般不断开辟着新的天地。意志力坚强,十分执着,肯脚踏实地努力干的人。有句俗话说得好:“没经过大风大浪的人,一般都受不住生活的压迫。”他实在的太厉害了,要换做是我,没几天就不行了。那么点物资撑不了多长时间,更别提与大自然顽强斗争了。

  这本书隐藏了许多人们渴求的东西,追求自由,无拘无束,自立独行,敢于行动,顽强斗争。也许有那么一天,世界也会给你一场冒险,你也可以用得上这样的精神。

  听了我的推荐,你也一定心头痒痒的,那就去看看吧!

《家》读后感13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14

  《终极一家》在我生活中缺席已经两天了。。。他不知不觉的就那么走了。

  还记得当初刚接触一家的情景,自己正为《终极一班》的结局而愤愤不平时,听说要拍他的续集,就感觉希望来了。于是从6月盼到暑假,再从暑假盼到开学。一日一日的等,一日一日的盼,漫长的3个月把自己大部分上网时间都花在了搜索关于《一家》的新闻上。终于盼到了!45HS3 酷炫的片头曲,华丽的人物着装,还有我们最爱的偶像。45YJS 一下子就投入到剧情的跌宕起伏里。我承认我确实有一段时间对《一家》烦了腻了,那是我在听说了《一家》会有50多集时。对于一部偶像剧来说50集这个数目是有些夸张,况且偶们粉丝为了他一天天为了他喝不下水吃不下饭,就为了他一天就1集,一星期就5集,逢到周末还得长长的GR563 郁闷一下,到了20多集的时候,剧情发展已经墨迹到人神共愤了,偶们粉丝能不怒一下吗?所以偶GW35H 怒了!就个自己痛下决心说偶不看了,可-----没有用,到了9点偶还是反射性的打开电脑PPS等我反应过来时,《终极一家》已经在画面上了。我无语了34GAGH 。

  可今天《一家》真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憨憨的夏天,嚣张的.鬼龙,可爱的盟主,痴情的兰陵王,卤卤的夏美和她那没怎么出场的鬼娃,最后是吝啬的夏宇和没啥戏份却依然自恋的鬼凤,还有好多我就不一一列了,总之他们就这样走了。。FG5HD 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想想当初还真不应该认为50集多啊!瞧瞧,现在嫌少了不是。

  当然偶还是和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个不完美的结局,为什么好多地方都删了,又有好多地方太墨迹,可是毕竟一家已经结束了,说了也只是枉然。作为粉丝偶唯一能做的就是祝《终极一家》一路走好,早日生个小宝宝。。。。D4HNHH 嘿嘿!就是续集。。。别多想!!偶也永远的永远永远的为一家的所有演员加油。

《家》读后感1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导师,人们不能没有书。我就经常会读些好书,来充实自己,并从中有很多的收获。今天,我就和大家说说我最近读的一本书-----《破耳兔的一家》。

  一只小兔子,因为被蛇咬到了耳朵,从此他就成了一只耳朵的兔子,大家都叫他破耳兔。在他的一生中,经历过无数次危险的事,但他每次都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破耳兔是多么的可怜!

  破耳兔很坚强,也很聪明,他的这些品质深深地感动着我。有一次,他被一只猎狗追赶,那只猎狗对他是穷追不舍,破耳兔要是与猎狗赛跑,肯定是不行的。他看了看自己的处境,充分利用地形,利用自己身体的灵活性,把猎狗引到一个地方,然后自己马上跑到另一个地方。等猎狗明白了过来,破耳兔已经不见了,破耳兔用自己的机智成功引开了敌人。从中可以看出,破耳兔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聪明。我们遇到危险时,千万不要慌张,像破耳兔一样,充分开动脑子,总会化险为夷的。

  这时,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和小伙伴玩捉人的游戏,我只会不顾一切的逃跑,把自己累得气喘嘘嘘,有时还会被捉住,却不会利用计谋,把“敌人”引开。我玩一会儿,满头的大汗,等我去捉别人时,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我这一点怎么能和破耳兔相比呢,我没有他的聪明,爱动脑,我要向他学习。动物也有值得去学习的地方,我们可不能小看他们。

  我又想到了世上的人们,我们都抱怨身边的骗子太多了,怎么会越来越多,却不想想我们自己。有些人遇到事,脑子都不动一动,直接就上当了,怎么去抱怨骗子,那自己的脑袋为什么不去好好地想一想呢?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都要去多动脑,我们聪明的人类,可不能连一只兔子也不如吧。

  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收获。我们一定要和动物成为朋友,友好相处,也一定要向破耳兔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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