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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3-08-26 09:08: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呐喊》读后感11篇[实用]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呐喊》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11篇[实用]

  《呐喊》读后感 篇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它带给了我很多,让我受益匪浅。它并不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作品,它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病历本;他描述的不只是社会事件,而是披露封建社会腐朽制度的写照!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跃然纸上。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弃医从文,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哀伤。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而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了。《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却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终还是落得个被迫害致死的下场。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当时,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虽然阿Q的“精神胜利法”最终还是无济于事,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在精神上宽慰自己,鼓励自己,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它能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强大,只不过阿Q宽慰自己过了头,最后演变成了自欺欺人。而在我的生活中,当自己遇到挫折时,我会积极面对,而不是逃避现实,该来的总会来的,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梦里面,最后被迫面对现实,只会更加痛苦难耐。就像那一次,我的考试成绩很不理想,但不理想又能怎么样呢,成绩是自己考出来的,总该面对的。想想:人生的旅途中总会遇到挫折的,太完美的人生总是不太现实,何况,挫折能历练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正是这样的剧情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本《呐喊》注定从来都是孤善,我们在其中找寻息息相关,仍未足够冷却的时代,又向往着从罅隙中觅得我们知道,却又不知道的传统的桥接。在对于传统的有限接续中,我们每次停下来回头,都会发现,有响亮,但却孤单的呐喊声投诸前方。然而,前方,仍未知晓。

  《呐喊》读后感 篇2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心里是沉重的,他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在《呐喊》中总能看到这样的描写,比如《自序》中“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再如《药》中“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可见鲁迅先生对愚昧麻木的国人深深的悲哀,却也坚定了他成为想“精神医生”的决心。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明天》里单四嫂的儿子夭折之后,王九妈帮着做丧事“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看到这里顿时觉得心中一凉,单四嫂家里已经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丈夫又刚刚死了儿子,不知那些“动过手的人“是如何腆着脸将饭填进肚子里的。

  我记得很久之前小学学了小说《故乡》,课本中只节选了那些温暖的美好童年,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当时只感觉是少年鲁迅觉得院墙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又或者是思想,现在看来却多了些悲哀与无奈。

  鲁迅先生在《幸福的家庭》里这样写道“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限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是真艺术。“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期望,他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唤醒世人麻木心灵深层的良知。

  《呐喊》读后感 篇3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 篇4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读后感 篇5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读后感 篇6

  朋友们,你们听说过《呐喊》吗?看过《呐喊》吗?了解《呐喊》吗?《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他把在1918年至1922年间写成的十四篇小说写成书,命名《呐喊》。全书都是揭示就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疾苦,批判旧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作者对新生活的渴望呐喊为新文化运动呐喊!

  鲁迅是现代文学语言大师,他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感觉仿佛身临其境,进一步体会小说的中心,感受读者的心境,鲁迅先生用独特的手笔,勾勒出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催人泪下,发人深省,鬼读者多方面的艺术享受,令人常读常新。其中我喜欢的几篇小说里面的人物是孔乙己和闰土。

  孔乙己是一个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热衷科举,一心想考个功名,可惜他耗尽了年华,最终却沦为乞丐,可依然想读书人那样傲气,为了生存,他不得已而为之,偷了东西还被人打断了腿,还对别人说他的腿是得断的。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热就和茴香豆,还喜欢逗孩子们玩儿。最后却落了个默默死去的下场,但遗憾的是他至死还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的原因,表现了作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憎恨。

  闰土是《故乡》中的典型人物之一,二十年前的闰土是一个率真活泼、无忧无虑、勇敢淳朴的男孩,他相貌不凡,手脚灵活,说话干脆利落,是鲁迅儿时的好友。和别的小孩子一起玩雪地捕鸟、海边拾贝、月夜看瓜……可是二十年后的他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贫穷、衰老、麻木缠绕着他死死不放,迫使他变成了一个“木头人”。但闰土依旧不变的就是他善良忠诚、勤劳朴实的性格。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主人公由于受到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产生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为这是个吃人的社会,而他也会被吃掉。最终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本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穷苦农民阿Q一无所有,靠给人家做做苦工挣点小钱为生,却处处受到危机和欺凌,无奈之下,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艰难度日,他向往革命,最后惨死在法场上。表现了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造成的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脱离群众的不彻底性。

  当然,还不止这些,在后面,还有很多值得一看的文章,比如《明天》、《白光》等等,体会作者的用意,意味无穷,给人以无限遐想。

  读一读《呐喊》,了解了解鲁迅,体会体会文章,相信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呐喊》,值得你去深思!

  《呐喊》读后感 篇7

  鲁迅小说集《呐喊》,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看完《呐喊》后,特地写下这份读书笔记。我觉得,生活在现代的我们依然需要疗救:

  一是文学方面。目前泛滥的都是所谓青春疼痛系列文学,大概阿Q看了也会愤愤地骂道:妈妈的!所谓青春疼痛文学,是以自以为是优雅之文字,胡乱编写一段段麻瓜般的感情故事,似乎在强烈地鼓励着青少年都早恋,以导致国家栋梁数目直线下降,未来将不堪设想。有识之士便谓此类文学为垃圾文学。要坚决摒弃垃圾文学,与不学无术坚持独立关系,增强自身对生活的感悟,禅到人生的奥义,将重要的精神与品质经过有质感的文字表达出来,以此警示世人。村上春树说:“故事的目的在于提醒世人。”这才是写作的奥义。写作的真正意义与目的,不应当纯属情感的宣泄或是永不着边际的傻想法。所以我才想努力,才想参透一些重要的东西,才想突破瓶颈。这样的我才成长,这样的时代才成长。虽然我只是偌大社会中的渺小个体,但我不认为我不重要。我早说过,我和我的同学都很重要。毕淑敏阿姨也许会感到一点点安慰,因为“重要不是伟大的'同义词”。仅有更多的人抱着觉悟的心理,疗救才会发挥到极致作用。

  二是精神方面。在书城里,名著的价格一降再降,却依然无人买;那些鬼怪奇谈,娱乐八卦,假装纯情的所谓书籍即使价格再高也依然排到销量榜的前列。我想起鲁迅以往感叹道:民族劣根,难治啊!他那妙手回春的疗救之术确实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拯救过无数人的灵魂,但却仍然让一些顽根残留了下来。所谓精神享受还是与物质有关。雷抒雁曾在他的文章中写道:贫穷恶毒地嘲笑着礼貌。那早出晚归的农夫一点也不在乎曾修饰了辉煌古代礼貌的砖头和瓦楞,只因他的贫穷。所以,精神方面的疗救所涉及的范围太广泛,就需要我们这些国家的未来来携手共进,勇敢地创造完美的未来,实现精神上的疗救。

  某人曾透露过这样的消息:此刻的教科书正很多地删除鲁迅的散文与小说,原因是其太深奥及有人质疑它的精神是否仍贴合现代社会的要求。我认为这些质疑与担忧根本就是杞人忧天。鲁迅文学正是以其或犀利或辛辣或无奈的文字,鼓舞着在黑暗中艰苦奋斗的勇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要创新,或完成一件伟大的事都需要来自外界的鼓舞与支持。当我们真正了解到鲁迅文学甚至是更多文学作品的精髓,才能真正地实现疗救与精神上的富足,才能真正地给民族乃至世界带来新生。

  《呐喊》读后感 篇8

  在雨季中彷徨,在彷徨中呐喊,《彷徨》是鲁迅继《呐喊》后的又一部小说集,彷徨也是我人生呐喊的起点,在彷徨中成长,在呐喊中前进。

  ——题记

  回眸人生,我不敢相信来生,或许来生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那样的伟大高尚,但我只愿做《呐喊》中的我,在呐喊中学会如何面对挫折与困难;我也只愿做《彷徨》中的我,在彷徨中成长,在彷徨中……

  面对人生,我只能说我在彷徨中成长,并不能说在彷徨中前进,在雨季中彷徨,我渐渐懂得了雨的艰辛,最后呐喊出了缤纷的彩虹,在夜晚彷徨,我于是知道了白天的可贵,最后呐喊出了旭日东升的太阳。彷徨是我成长的见证,呐喊是我走向成功的见证,穿越风雨,见证人生。

  呐喊与彷徨见证了我的一生,也见证了历史的历程,在选自《彷徨》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悲惨命运,猛烈抨击了当时社会的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但人们也在《彷徨》成长,变得懂事,乖巧,思想得以进步。《呐喊》是最好的证明。每一个闪光点后都有说不尽道不完的艰辛与痛苦,我从自己身上,知道了,鲁迅《呐喊》与《彷徨》背后的艰辛与痛苦,我也领悟到了彷徨与呐喊在我生命中的历程,是我一生无法见证的,反而,只能是见证了我的一生。

  展望人生,我依然会带着彷徨与呐喊一起去挥斥人生的荧光棒,一起去探求人生的真谛,历史的车轮也为此掠过,鲁迅在《彷徨》中《呐喊》,成就了一部《狂人日记》;居里夫人在彷徨中呐喊造就了镭的.诞生;女娲在彷徨中呐喊,开创了人类的生命;中国在彷徨中呐喊,成功的获得了2008奥运会的主办权;世界在彷徨中呐喊,呼吁出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伟大口号。无数的例子,不都证实了,只有在成长中前进,才能创造奇迹,创造辉煌。

  彷徨——从出生到衰老

  呐喊——从失败到成功

  彷徨与呐喊伴我一起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一起和我从小学到高中。未来的路,我寻觅着,向右看,彷徨正孕育新生,向左看,呐喊正走向成功。

  在彷徨中成长,在呐喊中前进,我坚信,有一天,成长也是继我前进后又一闪光点,同时,我也希望闪光点背后的艰辛与痛苦,一并与鲁迅的《狂人日记》记录下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吃、穿、住、用、行、快乐与悲伤。

  仰望天空,我看见了彩虹,展望未来,我看见了成功。

  然而,我却只能说,我在雨季中彷徨过,我在呐喊中前进过。

  彷徨……呐喊……

  成长……前进……

  彷徨“山重水复疑无路”,呐喊“柳暗花明又一村”;

  彷徨“天若有情天亦老”,呐喊“人间正道是沧桑”;

  彷徨“青春”,呐喊“珍惜”。

  彷徨与呐喊,成长与前进,青春与珍惜。

  《呐喊》读后感 篇9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呐喊》读后感 篇10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呐喊》读后感 篇11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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