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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3-22 08:58: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9篇[精]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9篇[精]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研时组织行为学导师的一句话让我铭记至今: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影响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如果想要成功,就必须认真勤奋对待。《自动自发》这本书更是深入浅出地描述了如何用正确的工作心态面对、处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并把这种优良习惯提升为一种高尚工作品质的方法。读完这本书,再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经历,感受更加深刻。

  一、正确的勤奋

  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勤奋工作。正如书中所言,只有做到以工作为乐,坚韧不拔、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形成长久不衰的动力源泉;其次勤奋不仅是把归属个人的工作做到满分,只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永远不算是一句褒义词,无论是与同事间的工作协作,还是给予客户的服务,只有做的更多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二、敬业并忠诚

  对公司敬业、对老板忠诚。公司是提升自身价值、获得个人提升的平台,而领导不仅是上级,更是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和朋友,只有团结在统一的领导下,事业的风帆才能一路向前。敬业表面上看起来有益于公司和老板,但最终受益者却是自己。读后感·在实际工作中,只有站在领导的角度去思考工作、考虑问题,才能真正明白公司的每项决策,才能全心全力去执行并完成。

  用心去感受生活、去工作,工作生活才会更加精彩,不仅是每个企业和领导,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欣赏一个充满正能量、富有热情、努力拼搏的人。中国平安是一个在金融业不断创新、活力充沛、不断前进的行业标杆,而现在作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一员,更应去积极改变和提升自身价值,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对待工作:勤奋

  对待公司:敬业

  对待老板:忠诚

  对待自己:自信

  如何提升工作效率,更为自信地完成工作?翻开《自动自发》这本书,将给你答案。好书推荐,与你共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以前有一部家喻户晓的一部电视剧曾经热播名叫:《家有儿女》除了跟明星加盟增色,也有许多小演员本色出演,这部电视剧,剧情生动,跟真的一样,仿佛跟自己家发生的或是邻居家的都差不多。

  尤其是其中的第五集,一个不知名的小朋友,因为他受到了家庭太大的负担,他渴望自己能离家出走,有一天他终于离家出走了。后来他爸爸妈妈也知错就改。改变了教育的方法......

  当我看到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客厅里的小雨正在嬉笑打闹这在沙发上的爸爸,小雨叫辛巴也上来打,其实辛巴玩的很开心,他们温馨和睦的一起玩。现在一些父母强迫孩子学这个学那一个,小朋友因压力大迫不得已走上方法极端的路---离家出走,我真希望自己的父母也看到这部电影。

  如果我也在家庭里被妈妈控制,我们是不是因该像辛巴那样......我真想我的父母也像小雨的父母一样。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谨以此书送给各位依赖父母的青少年朋友们。我从书的扉页看到了这句话。是呀,现在和我差不多年龄的不都是在家靠父母,出外靠老师吗。

  《鲁宾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富商的儿子鲁宾逊很喜欢出海探险,但是富商和富商的妻子都不同意鲁宾逊出海探险,因为他们的儿子都出去闯事业了,就剩下鲁宾逊和他的'父母在家里。后来鲁宾逊偷偷地跑出去探险去了。鲁宾逊找到了一个出海做生意的商人和他一起出海了,可是走了三天船就遇难了,鲁宾逊逃到了一个岛上,靠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三年零五个月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和鲁宾逊比起来,简直是沧海一粟,显得多秒渺小啊。

  如果是我,我会在落难时顽强地活下来吗?不,我不会,我没有那么顽强的意志。

  如果是我,我会再看到野人吞食着自己的同胞时冲上去与野人搏斗吗?不,我不会,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自己不被发现。

  就这两点,我显得多么渺小啊。

  我要努力,争取比鲁宾逊还出色。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个假期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许多有着教育爱和爱中的教育的故事。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恩利科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

  阅读《爱的教育》,我们走进孩子的内心,那小小的真、善、美怎能不触动我们的心?书中的老师家长,就如同一个朋友静静地聆听他们的内心。他们更懂孩子,也在爱着孩子。走进孩子的内心,我们的心也会变得稚嫩。这种由孩子带给我们的快乐何不好好地享受,同孩子一起哭笑。那一声声甜美的问候,正是孩子对你的爱,他们更愿意去爱一个爱自己的.人,这种爱是世间最单纯、宝贵的。

  教师作为师生关系的主导者,需要有意地发现、寻找、创设有情情境, 运用超乎于父母兄弟的爱,富有更多理性的爱,去感染和培养幼儿的心灵,发展他们的道德情感,形成完美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

  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幼儿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是最新一期《儿童文学》中的一篇文章,讲述的其实并不是一个真的童话故事,而是作者作文水平提高的过程。

  成凤的作文一直不大好,妈妈就建议她多读些课外书,并给她订了好些作文类的杂志,可刚开始老师却觉得她花在这方面的.时间太多了,会影响正常的学习。一天下课,20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因为是中学),她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冲向小卖部,而是走到了她最近才发现的一片花园,拿起一本《儿童文学》看了起来;正看得起劲之时,只见班主任远远的走来了,她本能地把书藏到背后。因为他知道,由于语文成绩较差,老师一向不赞成她过多地阅读课外书,嫌她看“闲书”就分秒必争,看课本写作业就不那么认真了。要知道她妈妈还是个知名作家呢,所以老师的意思就是:作家都教不好写作,看作家写的文章又有何用处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老师的这种观点不能苟同!看课外书,尤其是作文类的,不但不会拉下学习,还会提高作文水平呢!那些所谓的习题集呀,作文练习呀,无非就是重复练习那些学过的或已经很熟的题目;而课外书上的文章五花八门,都是作家们使出浑身解数的努力结晶,不但是视觉上的愉悦,更是心灵上的享受,还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手法,不是一举两得吗?!现在主要是“应试教育”,“应试”不就是 “应”对考试吗?可是作文题目经常是课堂上从未提及的,平时没有涉及考试时又怎么可能 “应”对呢?所以要提倡多读课外书,多读各式各样的“闲书”,接触不同类型的文章题材,感受不同的写作技巧,这样才能在考试时得心“应”手嘛。

  提起童话,大家肯定都眼睛发亮;说起作文,大家却立即就头大三圈。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把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作文也可以写得像童话一样受欢迎。说通俗点儿,就是作文也可以变成童话,童话本身就是作文,好的作文就是童话,一篇美好的童话。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看完了《悲惨世界》。我对当时社会感到不满,也对主人公的命运而叹息。

  小说的主人公叫冉阿让,他一直帮姐姐照顾孩子,可是因为有一年实在没有吃得了,他便打碎了面包店的玻璃窗,偷走了一条面包。后来被警察沙威抓入监狱,因为他又四次越狱,前后被判了十九年。

  出狱后,他就一直背负着犯人的罪名。没地方住,也找不到工作。于是他决定弃暗投明,便来到了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并自称马德兰。马德兰先生凭着自己的努力开了一家公司,专门帮助找不到工作的人,他很受人们爱戴,很快当上了市长。

  他的公司分男女车间,在女车间中有一个叫芳汀的。她有个一女儿,珂赛特,寄养在一个旅店老板那里,她以为女儿生活的很好,但实际上珂赛特已经被当成佣人了。而芳汀也被车间管理员解雇了,可她以为是马德兰这么做的,十分恨马德兰。没了工作的芳汀,只好卖了自己的'头发和牙,但她不久之后就病倒了。这时,马德兰市长知道后,便前来看望芳汀,并说出真相。芳汀知道以后,就让马德兰市长把珂赛特接回来。可是芳汀不久之后就死了。这时,因为法律滥判无辜,冉阿让再次入狱,可是他们却抓错了人,马德兰市长为了不连累他人,就去自首了。可是他为了遵守对芳汀的承诺就越狱了。到了那个旅店后,冉阿让花重金接走珂赛特后便来到乡下………

  几年过后,冉阿让带着珂赛特回到了城市,但为了不被追捕,他们租了好几套房,但冉阿让平时都不敢上街,因为市民们都忘记了马德兰市长,而只记得冉阿让。

  又过了几年,马吕斯对珂赛特一见钟情,并很快结了婚。冉阿让便自己居住,最终在孤独中慢慢老死………

  读完后,我对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感到十分不满,难道犯人就不能弃暗投明吗?警察就一辈子是对的吗?不,我认为应该多给别人机会去证明自己,而不是拿他的一段时光衡量他一生的做法。我们应该多宽容他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利用电脑观看了一部纪录片——《永远的雷锋》,看完以后我不禁思考了起来:平时我们是否能向雷锋叔叔那样遇到别人有困难时,能不顾一切的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吗?

  在一次上语文课时,同桌的钢笔忘了带。只见他看看我的铅笔盒,见我的铅笔盒里有多余的钢笔,于是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问我:“可以用你一支钢笔吗?”我豪爽’的说,用就行,你不也借过我东西吗,客气什么呀!真是应了那句‘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有一天,在去姥姥家的.路上,有一段路雪结成的冰还没有融化,姐姐熟练的骑着自行车,经过那一段路的时候,由于速度太快和路面太滑的原因,姐姐“扑哧”一声摔倒了,一位看上去40多岁的中年妇女看见了,连忙跑了过来,帮助妈妈扶起车子和姐姐,妈妈连连道谢,那位妇女却说:“嘿,这点小事算什么。”……那位我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姨,却让我在今天还能记忆犹新。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将是我一别子都不会忘的事了。

  每每在我帮助别人时,我都会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我做到了帮助别人。在别人需要的帮助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帮助他了吗?如果你帮助了他,那么我相信你也许觉着帮一个小小的忙,算不了什么的,但被你帮助的人,可能会永远记住你;如果你没有帮助身边的人,那就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你会觉得无比的幸福快乐。所以传承雷锋精神,其实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你做了与你没做却相差甚远。让我们一起弘扬雷锋精神,创造出“人人都是活雷锋,天天都把好事做”的好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中的《懒鬼哈利和胖婆特琳娜》,哈利和特琳娜做什么事都偷懒,最后一无所获。

  一、书中的好词有:放牧、成年累月、唉声叹气、片刻、漫无边际、自寻烦恼、疲惫、物以类聚、无所事事、麻木。

  二、好句有:蜜蜂每天忙着飞进飞出,一点也不知疲倦,它们在蜂窝里酿满了诱人的蜜,到了秋天,哈利就聚上了满满一罐蜜;你也知道,有只蜗牛曾应邀去参加婚礼,可是等别人生下了小孩,并要举行命名仪式时它才赶到,到了屋前却一下跌下了篱笆,它不是口中还说:‘欲速则不达’嘛;

  三、好段有:哈利是个大懒鬼,其实他只要把羊赶出去放牧,也别无它事。不过每天放羊回家后,他总要唉声叹气:“这活实在太累了!成年累月都要去放羊,太乏味了!只是到了秋天才能休闲片刻,要是能躺下来睡上一大觉有多好啊!不过你休想,你得时刻睁着只眼,否则它就会损坏幼树,或穿过篱笆进入人家的'花园,或干脆跑掉。人怎样才能坐下来逍遥逍遥呢?”他于是坐了下来,绞尽脑汁地想着,希望能卸去肩上的负担。他就是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突然眼皮一眨,大叫道:“有办法了!胖婆特琳娜不是也有头羊吗?我何不娶她为妻,这样她不是可以照看我的羊吗,我也不用再自寻烦恼了。”

  四、我的启发:学习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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