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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时间:2024-06-09 08:29:3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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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最感兴趣的是:《再次看戏》。书里讲了:有一天起来,我开了一炮,因为我再也看不了戏了,很生气。这时,士兵和将军们看见是我,就来追我。我跑啊跑啊,看见了舞台,正准备往东边逃,可是四面八方都被警士们给团团围住了,我连忙爬上了梯子,爸爸在梯子下,说:“唉!你在这儿干什么呢?快看戏去!”我听了没有理他,接着向上跑去。快要逃到二楼。忽然,一个霸道而强壮的演员出来了,我被包围了,想逃可以,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要跳下楼去,虽然它很危险,不过比绑到警车里带走或带上手铐带走好!于是,我就跳下楼去,逃掉了。士兵和将军们追来后,我对他们说明了为什么要开炮的原因,他们也不追了,放过了我。我就高高兴兴地看戏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要像我一样,勇往直前,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2

  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本《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想莎士比亚可是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之一,那小偷的功夫可真厉害。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那贼偷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但他没偷到作品,却获得了真挚的友谊。

  书中讲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名叫“仔仔”的孩子被白医生领去了,他在白医生那儿学会了“速记法”,可是过了几个月,一名黑衣人法肯纳把仔仔买走了,黑衣人的主人为了跟其它剧院竞争,让仔仔用“速记法”去偷《哈姆雷特》的对白,可是因为大剧院突然着火,仔仔的本子被偷走了,自己也被发现,他谎称自己来学做演员,得到了别人的收留。

  他在这里获得了意外的友谊,由于他性格随和,容易与人相处,他和剧院里的'演员都成了好朋友,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帮助他。山德先生让仔仔住在自己家里,同意他在剧院里工作;阿敏先生教仔仔剑法,无私传授。最后,仔仔在阿敏先生的帮助下击败了前来害他的黑衣人法肯纳,获得了自由。

  是什么让仔仔获得了新生?是友谊的力量。在我们身边处处有友谊,它们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们。比如,上次运动会上,我的身体不好,400米跑得非常吃力,好几次想退出比赛,到了终点后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可没有一个同学来搀扶,因为我们只有长跑才有救护。这时,只见骨瘦如柴的何宇啸跑了过来,二话不说把我的手放在他肩上,扶着我走,我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过,我担心我稍一用力,我们俩就会摔个嘴啃泥。他不停地嘘寒问暖:“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累不累?今天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体贴得真像个保姆一样。一霎时,我浑身暖暖的,一股力量从心里升上来,让我消除了所有的疲劳,说:“还好,没事了,谢谢你!”友谊就像这运动场上的支持,让人充满温暖。

  朋友的情谊值得珍惜,让我们彼此关怀,架起更多友谊的桥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3

  今天,我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读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富有冒险精神的书,它让我受益满匪浅,深有感触。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儿院长孤在的小孩,一次得然的机会,他来到白医生家学会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可后来白医生以下个金币的价格把仔仔卖给了黑衣人法肯纳,他命令仔仔去偷剧本《哈姆雷特》,仔仔不能抵抗,只得溜进剧院偷偷记下剧本,没想到剧院失火了,仔仔也因此成为了剧院演员,最后勇敢和友谊让仔仔打败了法肯纳。仔仔的勇敢让我惊讶。当他的主人命令他到包厢后方的'帘子抄剧本时,那种连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得半死的感觉是多么痛苦!可仔仔没有吓得要拼命逃跑,他是淡定地面对现实,拼命抄剧本。虽然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以又有什么办法呢?

  居里安是个女孩子,她的真名叫朱丽亚,她的梦想是当演员,但当时美国是不允许女孩子当演员的,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假扮男孩。她对梦想的执着,让我羞愧。

  想想自己,扪心自问。仔仔的勇敢与我比真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集市买包盐,我磨蹭半天,还是不敢踏出家门半步。朱丽亚对梦想的追求也让我佩服。记得那一次,我迷上了钢琴,看到钢琴老师优雅地跳动手指,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学钢琴,可后来因为功课多压力大,我便无心学琴了,当我看到了朱丽亚的执着后,我便继续了我的钢琴路。

  勇敢点吧,前途会为你铺满追求梦想的鲜花。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4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5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习。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6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7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环球剧团里的演员都很喜欢仔仔,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山德和居里安,剧团里的尼克非常讨厌仔仔,也是一个大酒鬼,这些人都是剧团里的演员,还有他们的老师阿敏先生,菲利蒲先生和莎士比亚先生。当时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他和他的朋友玩儿得非常开心,日子也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在去剧团的`路上,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

  仔仔在剧团里演出,又去了皇家演出,仔仔好像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尼克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人,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阿敏先生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是最重要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8

  近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它让我知道了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有一个质的飞跃。

  本书的主人公是仔仔,十四岁的他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却有一手从白医生那里学来的速记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因此必须小心上锁,并且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剧院突然失火了,仔仔被人发现了,还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剧院的.演员,生活得十分快乐。可是,仔仔的主人再次讨要剧本,仔仔没有办法,只好去偷。没想到,仔仔的主人已经买通了尼克去偷剧本······后来,这些行动被人发现了,但是,莎士比亚和演员们却原谅了仔仔,仔仔从此成为了一个好演员。

  读完了此书,我想到:“宽容可以让一个人改变。有一次,一个员工因为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监狱中,他十分后悔,但却没有消沉,而是努力的改过自新。在出狱的前一天,他给公司经理寄了一封信:如果你们能原谅我,请插上一面红旗在公司门口,我见旗下车,否则,我将到火车能带我走过的最远地方。”他出狱了,怀着绝望的心情坐上了火车,到了公司门口,他惊奇地发现公司门口插着一面大红旗,员工和领导都拿着小旗欢迎他,他激动极了,流下了眼泪,跳下了车子,回到了公司,最终形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员工······这些事例告诉我们要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这有可能带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让我们对身边的人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看到书名,我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呢?抱着这个谜团,我进入了书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仔仔,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剧本通常被上锁小心翼翼的保管。仔仔的主人巴先生命令仔仔以速记的方式去环球剧院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表演中的一把大火,让仔仔在剧团生活下来……

  进入剧团以后,仔仔的这种意识变得越来越淡,甚至还和剧团里的学徒山德和居里安成了好朋友。但在给居里安的一次包扎时,仔仔和山德无意中发现,居里安是个女孩,她的真名叫朱丽亚。由于当时的'伦敦禁止女孩演戏,所以这个消息传开之后,朱丽亚便退出了剧团,但在书的结尾,朱丽亚发现,在法国,女孩被准许演戏,于是朱丽亚便动身去法国,在和仔仔和山德道别时,仔仔也因为舍不得朱丽亚而放声大哭起来……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非常好看。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一句话是:“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仔仔也正是因为心中充满勇敢与善良,才会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剧团生活下来……作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1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

  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rdquo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

  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2

  我知道,看到这个书名时,你的心里会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别急嘛,一本书,要慢慢品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没学过这套速记的人一定看不懂)。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仔仔以“想成为一个戏剧演员”的谎言,成功的瞒住了所有人。可是仔仔还能完成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吗?他的人生会因为这次特殊的经历而有所改变吗?

  这本书得到了大众的青睐,有的人说:“无论读者是不是“莎士比亚迷”,本书快节奏的故事都能够使他们仿佛置身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环球剧院中,目睹着故事的发生。”有的人又说:“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昌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时代。”多么美的称赞啊!

  这本《偷莎士比亚的贼》荣获199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读物奖,还是国际大奖小说呢!所以,你要是喜欢上了它,可不要吃惊哦!问它值多少钱?十八元,便宜吧!哎呀,犹豫什么?快快动身!没货啦!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3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4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偷莎士比亚的贼》。

  莎士比亚那样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心里充满善良于勇敢的主人公,有着一番精彩人生经历。

  这本书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有着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他能够同步记录别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在那个时代戏剧是人们主要娱乐方式,好剧本当然有好票房。所以剧本是一个剧团最重要的秘密,通常都要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无法反抗,只好溜进剧院。没想到一系列阴差阳错的事情发生之后,仔仔竟然成了莎士比亚剧团里的一名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那个活生生的'莎士比亚和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也许故事很精彩,我完全忽略了历史的痕迹,也只是在故事的一波三折中寻找丝丝入扣的线索。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善与恶,美与丑。仔仔的勇敢、发肯纳的卑鄙、阿敏先生的包容和莎士比亚的热情和幽默,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纸上。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5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当时在书店的时候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诶,这个书名挺有趣的,看简介的时候感觉剧情不错,买了。回到家后仔细看看,就觉得很奇怪:诶?莎士比亚不是一个名人吗?怎么会被贼偷走呢?绑架吗?于是我不顾作业,按捺不住好奇心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开篇是自我介绍,主人公介绍了自己的身世,生下来后母亲就去世了,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也没有名字,好心的邻居把他送到了孤儿院里。这么可怜的身世,让我们心生怜悯。他的名字叫做仔仔,是当时邻居把他送到孤儿院的时候,马瑰格太太看他又矮又瘦,忍不住说到:啊!这可怜的小仔猪!”

  于是大家就都叫他仔仔了。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笑了,幸好是叫“仔仔”,而不是“小猪”。哈哈。虽然马瑰格太太人并不坏,但是仔仔并不喜欢这里,他一直抱有希望,觉得自己能被一个好人家领走,离开这个牟取私利的临时机构。可是可怜的仔仔却被冷酷无情、自以为是的白医生带走了。白医生待仔仔并不好,不过他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一样冷漠,他只是把仔仔当作工作的工具,给自己带来利益,虚荣心的工具(真是无情呢)。这是我想到一句话: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后来那个白医生把仔仔卖给了一个陌生的黑衣人,哦!可怜的仔仔。那个黑衣人十分可怕,脸上隐隐约约闪现着一道刀疤,黑披风里藏着一把剑……这是我真担心黑衣人会把仔仔杀掉,或者把仔仔带到危险的地方,让他去做危险的事……我不禁惊叹道:唉,仔仔真是太不幸了,本来去双亲的他就已经够可怜了,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安慰,独自在外面谋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在读的过程中,也时时刻刻担心着仔仔的安危。

  后来仔仔的`新主人命令他去抄袭莎士比亚的剧本,仔仔意识到这样做是错误的,但他不得不听从,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一次仔仔终于抄到了剧本,谁知剧院竟起了大火……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而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情,明白了“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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