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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3-03-01 18:52:0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5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

  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________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核定文件为准)。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第二条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管理事项

  第三条___________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___________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系统、通讯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五条___________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人防)地下室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___________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甲方不得无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积的秩序维护员和水电值班员住宿用房。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名称、业绩、图像等进行销售宣传。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楼宇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如电梯维保、高空外墙清洗);

  6、接受当地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客户便民服务工作;

  10、单个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及时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服务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暂定如下(如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价格调整,按政府的指导文件为准):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办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费用均报物价局审核。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2、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十六条公用水电费(包括电梯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从业主入伙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由业主按户进行分摊。

  第十七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前期介入的服务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划拨前期开办费人民币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个月一次性划入乙方银行帐户,由乙方负责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物资装备(见附件三)。 (油我们买了再交接,这样价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单)

  第十九条业主应于甲方正式通知办理入伙手续之日(以甲方发出的入伙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验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业,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按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纳义务。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每户建筑面积以市场价格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乙方负责指定位置堆放并清运装修垃圾。

  第二十四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向业主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室内外停车位统一委托乙方维护、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车辆车位停放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停放费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第二十六条自购汽车停车位的车辆按____元/月·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车位使用费用于补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甲方拥有产权的停车位,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收费标准均按物价局审核定价为准,所得收益(经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按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车位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章物业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八条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和安全隐患。

  3、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状态良好。

  4、公共环境:清扫及时、保洁全面、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杂草。

  6、交通秩序:行驶有序、保持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7、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封闭式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无重大的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8、急修不超过10分钟到场;小修不超过2小时处理到位。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执行(见附件四),入伙半年后达到该标准要求。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内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额的200%收取乙方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重大且无法修补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费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南宁市的有关规定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内。

  第三十九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物业设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应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向乙方确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形式。

  第四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房屋买受人(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南宁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按房屋买受人(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物业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四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物业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梯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3、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冷暖设施、雨落管、给排水主管道、绿地、道

  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维修资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壹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 级执行;

  (二)双方约定服务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八条 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约定标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灌溉、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第十条 费用标准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1)住宅物业服务费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用: 元/月.平方米。

  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

  (1)、由乙方按照物价部门审批价格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2)、乙方应与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3、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按照( )规定执行

  4、代收代缴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电费: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公摊

  (二)水费: 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二次加压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 执行市政办发(20xx)71号规定

  5、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业主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费用交纳及相关约定

  1、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预先缴纳,甲方应于每个自然季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季度基本物业服务费。

  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按月预先交纳,甲方应于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

  2、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在业主办理装饰装修手续时交纳。

  3、代收代缴费用 业主应以月为单位按期缴纳,如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期缴纳,乙方无代缴责任,可以停止相关服务。

  4、甲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的.,应按欠费额0.3%/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三条 维修责任

  (一)物业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承担,保修期间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应由其供应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应明码标价,按公示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如遇政策性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性文件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执行,届时不需要再另行约定。

  第十七条 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如遇因某项成本的变化而导致最终供应成本的增加或减少,乙方需进行成本核算、送甲方核定后双方另行约定,同时将变更后的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执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规约》;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

  5、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共用水、电、电梯、空调运行费等分摊费用;

  6、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7、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房屋转让时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公共制度;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3、可以委托专业性的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内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4、及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内有关物业服务方面的重大事项;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监督;

  5、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6、对本物业内发生违反有关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内的共用部位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内的道路、场地;

  9、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教育服务人员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时,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10、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1、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不承担对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临时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迟交或欠交的费用,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迟缴或欠缴费用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乙方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议处理。

  第七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发生产权转让,受让的业主必须继续执行本协议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业主临时公约》、《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 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说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7

  甲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邮编: _______________ 。

  乙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 ;

  资质等级: _______________ ;

  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 。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

  对 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

  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铜陵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分等定级标准》 级提供服务。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 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服务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

  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 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 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 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建政〔20__〕190号)规定,开展承接查验。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住宿用房 __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__; 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_______________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六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 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m;

  建筑面积:_____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9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____套,计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

  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以下简称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物业基本情况: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重庆绿地申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路两江新区南部。四至:东:海尔路龙禹加油站;南:海尔路寸滩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怀铁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实施物业服务。

  一、本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的,适用《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一经签约后即被授权进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物业辖区的服务、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服务工作

  1.1根据本协议制订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使用人)手册》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各种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规约。

  1.2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1.3甲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1.4处理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投诉及各项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协助业主委员会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小区服务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5负责物业和业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1.7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接洽工作。

  1.8按规定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9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乙方应对其属下的单元内利益自行投保。

  1.10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康体设施场地、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1.11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开发商保留地方(受开发商委托)进行管理。

  2.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2.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2.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3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2.4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

  3.工程维修与维护工作

  3.1检查、巡视小区。

  3.2业主或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完成其所属单元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

  3.3对乙方的装修进行必要时的检查。装修期间,甲方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装修规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发现乙方聘用的装修单位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定,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或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或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请出小区或相关单元。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规定进行修改。

  3.4小区公共区域之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线路、机电设备、消防装置、路灯、道路、排污、排水系统在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调相关职能、专业部门进行修复。

  3.5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乙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3.6对配套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4.环境工作

  4.1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和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生活垃圾并清运至市政中转站,保障小区清洁处于良好状态。

  4.2业主或使用人应自行将生活垃圾袋装或密闭后清运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定场地。

  4.3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共绿化区域予以养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4甲方在交房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对乙方私家庭院进行统一养护,按交房文书标注及现场公示标准向乙方收取特约服务费用。若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养护,甲方在收到申请次月停止养护。

  5.社区交流组织

  5.1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

  5.2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5.3举办不定期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小区内外文化交流。

  5.4适时举办消防培训与其它各类培训。

  6.特约服务工作

  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代租、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以及与乙方商议其它服务内容。

  7.财务工作

  7.1定期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2就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而支付的一切款项,制定明确的账目记录。

  7.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8.其他工作

  甲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除由本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外,乙方无权在甲方任期内提出解约。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权利和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时,须同时承担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物业服务法律、法规、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规约。遵守物业服务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管理服务活动。

  2.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和停车(场)库外墙、外立面玻璃、屋顶上安装任何形式的广告、字牌、横幅、灯饰等固定设施或标识。乙方不得变更本小区停车(场)库车位用途,在车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墙、停车(场)库门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

  3.乙方对其产权所属的单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权,但所有异动(如出租、出售等)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房产出售后,乙方须督促受让人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协议未签订前,视为乙方已将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房产出租后,乙方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和规约所制定的条款。房产异动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条之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4.建议乙方为其拥有的单元购买有关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5.乙方可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根据本协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对小区管理的决策权。

  6.根据本协议,乙方对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及投诉权。

  7.乙方须按期付清相关的各种费用。

  8.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缴纳物业服务费,而无论该单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专业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别指明: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乙方应按此交房时间办理交房手续,并开始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9.乙方应按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在需续筹时补足续筹部分。

  10.乙方有告知其雇员和亲友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并对他们违反本协议和规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11.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12.乙方所属单元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给甲方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所属的车位和停车场公共区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货品,严禁在停车(场)库修理和清洗车辆。

  四、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缴纳方法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向甲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等费用,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责任。

  费用构成如下:

  1.1物业服务费主要构成

  1.1.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1.1.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1.1.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及保养费;

  1.1.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日常维护及保养费;

  1.1.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1.1.7摊销的公司管理费,甲方的办公管理费;

  1.1.8甲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耗材等费用;

  1.1.9甲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1.10甲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11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1.12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1.13甲方的合理利润;

  1.1.14甲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1.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1.2.1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更新或改造;

  1.2.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3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小区道路、康乐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4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维修及更新、改造;

  1.2.7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8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1.3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若小区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供水的,水费收费标准按照能源供应部门颁布的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执行。

  2.费用标准的核定

  2.1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核算从简原则,涉及物业服务费均含电梯使用费和公摊水电费):

  高层住宅: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3.20元/㎡·月计收;

  社区商业: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6.00元/㎡·月计收;

  车位:按¥80.00元/个·月计收;(如遇2.3条款不一致时,以2.3条款为准)。

  2.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2.3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须符合重庆市物价局批复文件标准并执行。

  2.4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3.缴费办法

  3.1物业服务费(含住宅、商业、车位)

  3.1.1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的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协议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3.1.2物业服务费按季足额缴纳。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将涉及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合同违约金。

  3.1.3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乙方在交房当月需交纳本季度物业服务费。

  3.2特约服务费用

  按月缴纳。乙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协议违约金。

  3.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4乙方可以现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4.各项费用的调整

  甲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五、甲方服务期限

  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服务,为期三年(自“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整体合法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后本协议自动顺延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或续聘产生新物业公司,并由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生效时自动终止。

  六、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_________。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_________。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_________;2、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1、_________;2、_________。

  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1、_________;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page]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住宅办公商业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层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号楼幢座_______层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二、物业构成明细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八、移交资料清单九、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4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

  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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