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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15 13:05:1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租赁合同通用版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通用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通用版

租赁合同通用版1

  甲方(出租房):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平等、自愿原则,达成以下房屋租赁事项,并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意将东尚绿园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室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有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房屋租赁费用为______元,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房租,乙方如果中途情况有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四、租赁期间房屋所产生的水、暖、电、气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等,如未按时交纳,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本年的租金。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钥匙______把,乙方要爱护房内外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在租赁期满,乙方如不在续约,在结清各种费用后,保证甲方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将房屋使用权无条件交还甲方。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不得改变和破坏原建筑结构,如须改变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乙方所增加的'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无偿留给甲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乙方则负责赔偿或给与修复。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承租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后果自负。不得喧哗吵闹影响周围住户,如有违反以上内容甲方则有权将房屋收回并没收押金。

  八、甲方在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九、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合同期满后,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方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起诉于锦界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搬走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租赁合同通用版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

  证意见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

  电挂:(章)

  __编码:__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______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______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性别:(男/女)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性别:(男/女)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性别:(男/女)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性别:(男/女)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拉萨市柳吾新区南岸天都5栋1单元602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房屋租赁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房租租赁用途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大写: ),按一次性结算,共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凭信誉保证金及退租清扫费收取计退还办法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房信誉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___)及退租清扫费_____元(大写:_______),共计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所交信誉保证金只能作为保证金,不能用来抵消租赁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后乙方携带租赁信誉保证金及退租清扫费收据前来甲方处无息收回。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房屋的,水、电、取暖、燃气、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所产生的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自觉爱护房屋内所有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装修或改造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家具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损失。

  2.租凭期间乙方必须做好消防与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因素造成租凭场地内发生的任何灾情及因租凭场地灾情牵涉到周围建筑、财产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日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按照当前的房屋市场租赁价格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八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扣除保证金: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他人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乙方拖欠租金15天以上;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内,双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一方确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将扣除剩余租金50%金额作为违约金,之后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条:其他条约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及物品清扫干净,并且搬迁完毕,同时应将租赁房屋及其原有物品及设备完好交于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房屋及物品时不清理杂物,不清洁房屋及地面卫生,致使房屋脏、乱、差,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退租清扫费人民币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

  第十一条:法律效益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5

  家里在西城六部口有一自管公房(平房),承租人是爷爷的名字。孙子,爸爸,叔叔的户口都在此处。孙子名下无房产。家中无纠纷。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更改承租人为孙子?如何办理。回原有单位如何说明情况。是否按照换房处理?

  律师为您解答:

  公房原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都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即可。孙子的户口在该房屋中,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如果你们家庭内部没有纠纷,直接按照产权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变更到孙子名下。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1、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更改承租人为孙子?

  有权申请变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孙子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其他家庭成员也没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

  2、如何办理?

  直接向该房屋所属产权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并提出变更到孙子名下的申请即可。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家庭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3、回原有单位如何说明情况?

  变更承租人不需要单独说明家庭情况,只需要在申请书中注明即可,这个申请书产权单位都有表格的,你到那里简单说明家里需要变更承租人,填表并按照工作人员给你提示的要求提交产权单位所需材料即可。

  情况基本包括房屋原来的承租人信息,共同居住人以及户籍信息等,以表格内容为准。具体你咨询产权单位即可得知。

  4、是否按照换房处理?

  从程序上来说等同换房,但实际房屋一般不会变更,处分你现在的公租房不适合居住或者产权单位有其他用途,当然如果你需要换也可以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根据你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换。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屋,产权单位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套型匹配的房屋,由产权单位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XX,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XX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XX,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XX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XX与被告(反诉原告)李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XX的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XX的委托代理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XX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提问:

  请问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租房大军数量越来越庞大,在租房子的过程中与房东有很多协商不妥的地方,由此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内容,请阅读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xx-7-30

  执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租赁合同通用版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_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_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店名使用及注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单位名称作为店名进行注册,若需使用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___%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_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时到_________缴纳水费、电费,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号,超期者给予_________倍的处罚,并停止供水、供电。

  4、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_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塔式起重机从年月日起计费,在地点,工地内使用: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产权号:。

  2、租赁方式(裸机):月租金(人民币):元;税率按12%另加。

  3、塔吊独立高度米,安装费用元(为16吨汽吊价增大费由乙方支付)。

  4、按规定安装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装费用(附着预埋均由乙方承担)元。塔吊超过米,每增加一节费用为元,检测费甲方自理。

  6、基础施工由乙方负责按图纸施工(确保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求),乙方负责确定塔机安装方向(和拆卸方向),并确保塔机能顺利拆卸;地脚螺栓套费用元,由乙方负责。

  7、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塔吊进场前五日内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元,及地脚螺栓款元,维修保养费用800元/月

  8、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负责看管吊车,如有零部件丢失,损坏,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9、塔吊安装完毕后,自动计入台班,乙方预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元,并且乙方在以后提前五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违约,甲方有权执行停用或转租,停机期间台班费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具备安装拆除的现场条件,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即吊钩以下部分)由乙方乙方负责。设备自身安全由甲方负责(即吊钩以上部分)。

  11、施工季节(包括雷,雨,风等自然天气)停工,租赁费照收。

  12、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由乙方配备,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机享有与工地管理员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担塔吊的`日常修理(乙方依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损坏)费用,为了不影响购买零部件的时间进程,此种费用可先由乙方垫款购买,经双方确认同意后,该费用从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扣除。(如超出月租金金额,可依价从最后几个月的租金内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甲方租赁及乙方责任内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质量,安装维修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负责(塔机经检测合格后设备主吊钢丝绳损坏由乙方负责)。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载、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6、租赁期间塔吊自然损坏,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应在4小时内赶到工地进行检测修,修理费有甲方负责。若延时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1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如有异议,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慈溪永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

  第二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租赁合同通用版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乙方租赁甲方餐饮经营场所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的状况

  1、地址:。

  2、双方确认建筑面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如果甲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保证金、增值和交付

  1、本合同所指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保证金。

  3、场地租金人民币元/㎡/月,年租金人民币元。之后每年租金增加%,具体金额如下:

  (1)租赁期第一年的租金为(以数字表示)

  (2)租赁期第二年的租金为(小写)

  (3)租赁期第三年的租金为(小写)

  (4)租赁期第四年的租金为(小写)

  (5)租赁期内第五年的租金为(小写)

  (6)租赁期内第六年的租金为(小写)

  4、交付租金

  租金自乙方计算租金之日起,上一年度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前半年租金,然后乙方每次提前一个月支付后半年租金;租金从第一年起每年一次性付清。物业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乙方每月前10天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季度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缴纳滞纳金。

  5、乙方入驻免租期为。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义务保证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处于良好状态,并对公房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和保养,承担相关费用。

  2、如有必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图形资料及相关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

  3、甲方将场地交付给乙方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装修及营业后甲方需要配合的工作。

  4、租赁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5、甲方提供水、电入户,并按一般商业用电标准提供__千瓦电源及甲方用电。乙方如需超标准增容,应向甲方支付因增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做好租赁房屋的消防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一般消防设备由乙方自费购买(但不包括主要消防验收时配置的消防设备。如租赁期内甲方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予以补充)。

  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及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不被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更换或赔偿。

  3、乙方负责经营场所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4、在场地使用过程中,乙方如需维护、改造、更新和改变场地内部装修结构,必须在施工前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自行承担排烟、排污和卫生费用,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害由乙方承担、、

  6、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甲方不得赔偿不动的装饰,但乙方购买的`家具、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和店铺招牌应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房屋。

  7、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不得开墙打洞损坏租赁房屋。如擅自拆改租赁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并按时缴纳与经营相关的各种社会费用,如绿化费、垃圾处理费、门前三包费等。

  10、除不可抗力、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继续经营,不得闲置租赁房屋。

  11、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物业安全、消防管理、治安管理、卫生和房屋维修。

  六、特别协议

  1、乙方应在进场装修前10天将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施工方案提交甲方审批。

  2、乙方广告及门饰协议:

  3、如乙方拖欠水、电、物业管理、租金等费用达30天,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付清未付款项。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场地前停车位协议: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乙方如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7、因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政府规划、行业监管部门干预或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乙双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0、因市政规划或市政设施造成的任何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1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该修改或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不予维修,乙方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1)、出租房屋未改变经营项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房屋结构,损坏租赁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超过30天的;

  4、拖欠水电费超过30天的;

  ⑤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3天或当月停业5天;

  ⑥、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⑦在租赁场地外停车,摆摊设点,不服从甲方管理;

  8、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13、其他协议:

  七、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业前,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给乙方,并赔偿甲方为乙方租赁房屋投入的设施设备费用、、

  2、如乙方开业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或乙方不再出租该房屋等。),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3、如乙方未能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租金及滞纳金,此外,免租期租金及违约金3万元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外,还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八、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即房屋租赁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通用版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每月(大写:圆整)。租金按(季度、半年、年)支付;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以现金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门面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门面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门面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门面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门面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门面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门面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通用版1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其中免租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三、租金及其它费用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六、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七、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八、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九、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其他

  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使用。同时,设施(卷闸门、电线、灯具、开关、水管、地板、楼梯、扶手等。)在门面移交给乙方管理和使用完好。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内不得变更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出租、、

  三、租金及支付租金方式:年租金人民币元,分两期支付,首次支付。如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门面,押金不予退还。

  四、水电费:乙方应单独安装水、电、煤气表,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费用。水表开始,水费从自来水公司的.标准表开始,按电力局的标准收费,按煤气公司的标准收费。承租人应当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门面物业费和环卫费,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定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内租金不得以定金抵付。租赁期满,乙方支付全部费用,门面内部结构不变,甲方返还全部押金。如有结构性变化,乙方应恢复原状,甲方方可返还押金。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能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在期满后第二天内迁出。如未迁出,甲方不负责储存和保管乙方储存的所有物品、、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和暂住人口的有关规定,并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东北山村情事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14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月__日

  第三条:租金支付

  租金:(小写):元整; (大写):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

  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2、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附件具备本合同同等效力。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通用版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或叁方协商,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间房屋产权性质:房屋设施及家具:□冰箱台□彩电台寸□洗衣机□热水器台□空调台匹□消毒柜□抽油烟机□餐具说明:□说明:

  二、约定事项

  1.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承租方到期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中介方再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租金按每月________元,总租金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另外出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________元,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元。租用期间,承租方应在首期房租金到期前壹个月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拒交,超过壹拾伍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并可扣留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处理。

  3.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不得做违法活动。

  4.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由承租方自理,即:水费起_____吨,电费起_____度,电话费_____月起,有线收视费-月起,物业管理费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约定事项中体现。

  5.租用期间,出租方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该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对出租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出租方的一切设施及家电家具在签署并经承租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元押金。

  6.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如需改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人为损坏设施及家电家具。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将房屋收回并扣留其房屋租金,壹个月的全额作违约金处理。

  8.租用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壹个月房租金。

  三、各方责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积极接受、服从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国税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四、关于委托管理

  在租用期间,出租方如委托中介方代为负责日常管理的,双方应签定委托管理;出租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托管理费;中介方应落实专职人员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委托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

  五、其它约定事项

  六、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租、承租、中介_____方各执壹_____份。

  八、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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