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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转让合同

时间:2023-04-18 10:58:2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设备转让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转让合同(精选15篇)

设备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现甲方欲将正在经营的 厂房及设备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厂房及设备转让一事,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其 厂房及设备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受让。

  二、位于 ,包括内容有:

  三、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以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分两次付款。在此期间,乙方不能二次转让该水洗坊。若乙方不能如期付款,甲方有权收回该水洗坊的一切经营权及设备,并承担甲方五个月的'经济损失(以转让费的20%计)。

  二、甲方保证在年月日之前无任何产权纠纷,在年及安全事故各种事由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转让费全部付清之后,一个月之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一切变更手续。此后,乙方享有所有权并自由支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客户维护和厂房设备维护,如设备故障则有甲方联系维护,乙方负责维护费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转让合同2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LP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LP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转让合同3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设备转让合同4

  甲方(转让、转租方):

  送达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承租方):

  送达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贵都名门酒店的房屋转租及设备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承租位于友庄路4号北侧,市运管所南侧贵都名门酒店的四层及五层(有73个房间、一个会议室及两间办公室),包括在该栋楼内的四套公寓房(分别位于

  二、甲方在转租上述房屋时,一并将房屋内的一切设备转让给乙方,设备的种类及数量以双方签订协议时核准的清单为准(该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保证所有设备及设施在交付乙方时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按损坏设备的价值折扣转让费。

  三、转租及转让的费用合计700万元。乙方同时将20xx年零8个月的房屋租赁费200万元一次性一并支付给甲方,在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20xx年零8个月)原出租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房屋租赁费,原出租方也不得因与甲方发生纠纷要求终止甲方与乙方的转租合同。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50万元(交付时转为转让款),乙方需在20xx年11月30日前将849万元支付给甲方,余款1万元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酒店相关手续变更登记后支付。甲方在乙方向其支付849万元前,须将租赁物、转让设备及装修图纸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

  五、甲方将酒店交付给乙方后,该酒店的原员工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选择进行保留或辞退。交付前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交付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第三方在交付后向乙方主张,导致乙方损失的,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乙方处理事务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停业期间的酒店员工费用及经营损失)。交付前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及其它相关税费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交付后乙方代为垫付的,甲方应全额赔偿给乙方。酒店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及其它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899万元款项后,须无条件随时协助乙方办理酒店相关经营手续的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手续变更完毕乙方支付甲方剩余1万元。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转租款、转让款及租赁费;

  2、如乙方不再约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款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保证甲乙双方的.转租行为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

  4、保证房屋的租赁期限达到20xx年零8个月;

  5、保证该酒店拥有完备的酒店经营所需的一切手续及证照,且相关的经营手续及证照合法有效;

  6、处理好交付前该酒店原员工的劳动关系及劳动赔偿问题;

  7、处理好交付前该酒店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税费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设备设施;

  2、在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款项;

  4、不得违反甲方与原出租人的合同约定;

  5、有任何产生影响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发生时应即时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如非乙方行为导致租赁房屋的租期不足20xx年零8个月时,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对比支付款项比例将多收的款项退还给乙方(即900万元÷128个月×乙方不能继续使用剩余的月数);因甲方违约导致的,甲方应按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月数每月10万元赔偿乙方损失(即10万×乙方不能继续使用剩余的月数)。

  十、甲方保证本合同得到原出租方签字同意为本合同的生效要件。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变更或补充。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本合同一式七份,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生效后,所有当事人各执一份,原出租人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原出租人:

  年月日

设备转让合同5

  设备转让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剩余,现转让DH55—5小挖(带破碎锤)1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23246,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10000.00;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2)甲方出售该设备带给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带给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职责。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6)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职责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将一次性付清机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8)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带给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0)如该设备属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1)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设备转让合同6

  设备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转让合同7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光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构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潜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职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带给便利,并给予用心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职责。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一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职责。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一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状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职责。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带给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务必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状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资料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署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转让合同8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机械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________机械/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承诺对上述________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________机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________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________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________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________机械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________机械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六、________机械由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地区)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________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协议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风险告知: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协议。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协议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在产品验收的时候要谨慎。

  七、________机械交付后,因该________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________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违法事故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甲方在________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因履行________机械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十、本________机械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转让合同9

  受让方:(下称甲方)

  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_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货款_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2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设备转让合同10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优盛二手设备网):

  (1) 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 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10000.00 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3) 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

  (4) 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设备转让合同11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交接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甲、乙双方各执 份;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设备转让合同1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及享有所有权的厂房、设备、材料等转让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属于 ,位于 ,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因享有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厂房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一清单。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之日(以双方签署交接单为准)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 日内与乙方办理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按量将转让标的交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 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甲方中途悔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转让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使用权归属合法化,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段从英)将一套制饵丝机设备转让出售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设备: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

  二、转让期限:此协议生效后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转让价格

  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总合计壹万贰仟元正(12000.00元),协议签订之日付壹万元整(10000.00元),其余贰仟元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付款以付款收据为准。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合同期内,甲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不得任何方式干涉甲方经营权和不得唆使或自己做同门生意,如因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十倍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自协议签订之后,乙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加强安全生产,特别要注意用电,防火等安全,如有意外所有责任乙方自负承担。

  五、此合同自签订协议书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设备转让合同14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优盛二手设备网):

  (1)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10000。00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设备转让合同15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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