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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协议

时间:2023-04-21 14:42:0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协议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管理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协议1

  甲方: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奥利华园13-- 18号商铺设置了营业网点,甲方为保证乙方正常营业做好保洁工作并方便用水、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议定台下收费标准:

  1、 甲方每天负责乙方奥利华园13至18号商铺营业网点周围的清洁卫生,并负责收集乙方清理出来的'日常垃圾。

  2、 收费标准。按面积计算收费,共有面积27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5元,合计每月物业管理费550元,甲方出具《玉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为收费凭证。

  3、 物业管理费从20××年1月1日起计取,20××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在20××年12月前缴交;从20××年起,每年分2次缴交,即每年1月和7月一次性缴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账号名称:xxxxxxx

  账 号:35746646546434334567341

  开 户 行:工行中药材支行

  4、在物业管理方(甲方)和物业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协议长期有效,如协议条款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xxxxxx(盖章)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盖章)

  经办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协议2

  甲方:

  乙方:北京文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 个月),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

  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文清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物业管理协议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项目的住户和商户(以下两者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并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开展业务,现甲方委托乙方代扣物业管理费。在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的原则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的协议:

  一、甲方必须合法取得""项目的物业管理权;

  二、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项目内己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由甲方物业管理之下的客户自行在乙方开设储蓄帐户、银行卡,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乙方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甲方开户行为本项业务的主办网点,负责与甲方联系日常工作及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甲方必须在乙方向客户代扣费用之前向乙方提供由甲方与用户签订的《代扣管理费协议书》一联。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费用代扣的文件格式,并以此文件格式确定以后的代收业务,如有变动,则双方提前协商解决。

  七、乙方每月代扣一次,由甲方每月于____日将代扣管理费磁盘(或已加盖公章的扣缴费用清单)交给乙方。磁盘及清单文件的内容包括交费业主名称(储蓄帐户名称)、银行储蓄帐号、应扣金额。乙方收到磁盘或清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扣帐,将成功扣费的款项全部划入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指定帐户内,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且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未成功扣帐清单及时反馈甲方;文件内容包括客户姓名、银行帐号、应扣金额、实扣金额,并附注未能扣款之原因。

  八、乙方扣款的依据为甲方提供的数据盘及代扣费用清单,若甲方提供的数据盘与未代扣费的清单有误,乙方以数据盘为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若由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当月不作更正,待下次代扣款日再作更正,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代扣款出错,由乙方负责。

  十、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作代扣;待客户存入足够款项后,再由甲方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通知乙方在下次一并扣款,

  十一、代扣款后,乙方将数据盘及己代扣费用的清单交回甲方,并将未扣款的客户制成清单,交甲方负责通知客户,乙方不另行通知,同时乙方没有义务向未交款的客户进行追索;

  十二、甲方根据数据盘及已代扣费用的清单制作缴费回单或提供发票给客户,乙方不再提供银行对帐单;

  十三、若客户需取消乙方代扣款时,客户必须先到甲方办理有关的取消手续,甲方为此出具书面同意证明,乙方凭此证明为客户取消代扣款委托,同时,甲方要取消该客户在数据盘上的所有资料;

  十四、乙方须向甲方无偿提供一台电脑(仅合同期内使用权),用于处理财务数据。

  十五、该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继续生效,直至任一方提出终止。

  十七、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此协议,均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结束此项业务。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月日

物业管理协议4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职能的需要,依据相关的法规和条例,甲乙双方就甲方职工住宅物业管理移交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的职工住宅57栋,建筑面积139,190平方米,住户1847户的物业管理一次性移交给乙方管理(详见附表《接收明细表》)。

  二、乙方接收管理后,将对住宅区域,按照长春市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后公共设施管理条例操作实施,提供良好服务,移交后物业管理与甲方彻底分离,移交后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现有的住宅的设计图纸、地下管网图纸和隐蔽工程图纸(隐蔽工程记录)。

  四、接管后,在物业管理的区域内发生向社会移交的供水、供电、供暖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移交费用

  1、一次性移交费用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职工住宅,大部分都是60—70年代及80年代的老式住宅,且已年久失修,多年无人管理,屋面漏雨,墙皮脱落,下水管道脱节、堵塞严重,根据现有的房屋状况,甲乙双方签订移交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支付资金695,950元人民币。

  2、维修资金

  依据省房改办关于公有住房售房款的.35%作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甲方应给乙方预留10年房屋维修资金8,768,970元(含一次性移交费用695590元),依据省房改办房屋维修资金的提取办法,即:

  139,190m2×180元/m2×35%

  =25,054,200×35%=8,768,970元

  实际额度以财政拨付662万元为准。

  3、物业管理资金

  依据省房改办关于在房屋维修基金提取5%作为物业管理资金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拨付物业管理资金44万元。即:

  139,190m2×180元/m2×35%×5%

  =25,054,200×35%×5%

  =8,768,970×5%=440,000元

  4、为方便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物业办公场所,暂借房屋4间,如此房屋资产变化,甲方将收回,并不再提供新的办公场所。

  六、移交费用的管理及支付方式

  1、管理办法(资金)

  甲乙双方确定房屋维修基金额度后,资金统由甲方管理。

  2、资金支付方式

  (1)维修资金由施工单位做出维修计划和工程预(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后,对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施工单位。

  (2)物业管理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44万元,作为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去完成物业移交方案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七、乙方的义务

  1、按照市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公共设施管理条例操作实施,提供良好服务。

  2、乙方向甲方承诺服务管理10年,即维修资金原则上按10年分摊使用。

  八、相关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能无故违约,如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执,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时,按有关司法程序解决。违约方应赔偿经济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报上级主管部门2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物业管理协议5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签订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编号为:_________)事宜达成一致。

  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原合同解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本补充协议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协议6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问题。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更换物业公司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小区有20%的业主同意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选举,小区2/3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有多长?我国法律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前期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出于对前期物业管理的需要由开发商选聘的,并不代表全体业主的意志,如果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不满意,却要等到合同期满才能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服务,显然剥夺了业主的自主权,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有效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物业管理。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2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2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本案中,K房地产公司与H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的效力将一直持续到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时,并且效力及于小区全体业主。

  何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有效期限有多长?《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6条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者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并不是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期限,就应该等该期限届满才能终止合同,业主大会才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在约定的期限未满前,如果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物业管理协议7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住 宅

  座落位置: 小区 号楼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物业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共用线路、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业主——包括甲方在内的本物业的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的规定和义务,对承租人、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对业主本人、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在公共区域进行娱乐休闲活动的安全全权负责;

  4、依据本协议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

  5、 装饰装修房屋时,为保证本物业的整体外观以及长期使用寿命,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改变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乙方备案后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必须给予经济赔偿;

  7、出租自有物业时,应保证按时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要求承租人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

  8、转让自有物业时,应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有责任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9、积极做好室内安全、消防等防范工作,对室内用电、用水、用气等专用部分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给邻里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承诺不得擅自作为办公室、集体宿舍、商业、仓库、加工场等其他用途,以保持本物业的功能和档次;

  12、承诺在本物业内饲养宠物、花、鸟等,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承诺教育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不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在窗台、阳台栏杆、露台外侧等危险位置放置任何物品,以避免由于外力作用引起的高空坠物的可能;

  14、承诺不在外墙、内墙或玻璃窗上粘贴广告、标牌等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以保障本物业整体外观形象整齐;

  15、了解并同意因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可能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升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通道、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并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3、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年度费用预算,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

  在本物业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有权对甲方即将造成的有损于全体业主的行为予以劝告或制止;

  6、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或专业机构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8、每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为保障本物业整体利益,将涉及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限制条件等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独立或代表其他业主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为维护、修缮公用设施、设备,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对现场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2、为便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乙方将提供相应;

  13、如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代表人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档案资料;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养护、修缮和管理,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乱建现象;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缮、养护和管理,设备运行良好,无事故隐患。

物业管理协议8

  物业公司(简称甲方):

  业 主(简称乙方):

  一、乙方在盛威鸿福园购买住宅房一套( 号楼 单元 户),房屋所有证号为: 号,房屋所有证上面积为 平方米。

  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荐,现委托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住宅房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按照“有偿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物业公司职责

  1、负责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含24小时门卫,地上、地下停放车辆看管,安全监护,夜间小区内巡视)工作;2、负责整个小区环境卫生(含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各楼间清扫、垃圾清运)服务工作;3、负责整个小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各住宅公用部位的维修服务工作;4、负责小区内各住户水费、暖气费及公用设施设备电费的代收服务工作。

  三、业主的责任、义务

  1,服从物业公司的一切正常管理;2,按时缴纳有关费用;3,自觉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护清洁卫生,争做文明市民。

  四、具体协议事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计算, 元月·平方米,有电梯户加收 元月·平方米(不含车辆看管费)。每月的 —5日在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逾期 — 0日缴纳的,每月加收滞纳金 %;逾期 0日以上缴纳的,除每月加收0%的滞纳金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缴清服务费及滞纳金后,方可送水送电。 交房后第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按市场物价浮动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必需经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服务费标准。

  2、进行装修的乙方一次性向物业公司缴纳 5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禁止施工。

  3、乙方在装修时不得随意拆墙、打洞,改变室内主体结构。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禁止施工,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业主随意拆墙、打洞,改变主体结构未被发现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主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4、乙方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缴纳车辆停放看管费(轿车 :60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30元辆·月;自行车: 0元辆·月),如发现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按(丢失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对不登记备案的车辆按临时停放收取看管费,轿车:5元次;摩托车:2元次;电动车:2元次;自行车: 元次。

  5、对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物业公司对其住宅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现防盗门被撬,主要电器(提前在物业公司备案)丢失,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和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偕同片警到乙方家察看物品丢失情况,落实后,物业公司按(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请将自家主要电器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

  上述条款的赔偿不包括自家存放的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未登记备案的物品。

  6、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及各楼梯间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室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不能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7、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绿化带应及时修剪,始终保持原设计的基本形状。

  8、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带的维修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预算审查,公布征求意见后,交物业公司组织施工。材料费、施工费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分摊到各户。

  9、住宅楼公用部位(含给、排水管道、屋面、楼梯、散水坡)的维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巩义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批转维修资金。该项资金转到物业公司账后,由物业公司组织施工。

  10、业主室内各类管、线等维修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公司可采用〝有偿服务〞的办法,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处理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业主、物业公司、市场业主管理协会备案各一份。

  七、双方签字

  业主: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协议9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协议10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落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 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 、 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 。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 、 。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 、 、 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 、 、 。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 %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协议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

  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物业管理协议12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xxx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物业管理协议13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1、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2、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3、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4、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5、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6、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协议14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协议15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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