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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时间:2023-04-30 17:51: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保管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管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保管合同集合五篇

保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

  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存货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

  公司注册地址:

  乙 方:

  公司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 项目的模具设计,模具开发,模具保管。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业务往来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模具清单与价格:

  序号 模具名称 模具材料 模腔 表面处理 模具单价(RMB) 备注

  1

  2

  3

  4

  5

  总计

  总金额(大写):

  二、模具制作及修改

  2.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图(2D/3D)和工艺图,由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应模具,经甲方邮件确认后,乙方按该图纸制作加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2在模具开发过程中,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的产品结构或工艺变更,除有更换大行位、模仁降面等大面积改模外,乙方免费修改模具,并在一周内修改完成;

  2.3乙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检验。因乙方生产的模具无法达到甲方图纸及合格产品的要求,为达到要求进行的模具修改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因乙方过错使模具无法达到甲方最终确认的模具图纸要求的,由此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延期期间内,每天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2.5甲方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6加工工作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有协助的义务。甲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7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甲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8乙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甲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9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乙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模具精度及寿命

  3.1精度要求:依甲方最终确认的模具图纸要求的公差为标准 。

  3.2模具寿命:模具寿命在 50 万 次以上,若未能达到设定之寿命,由此而产生的模具维修或模具更新制作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四、模具制作时间

  4.1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功能机13天,智能机和平板15天),乙方须将该批模具T0样品交由甲方确认(开模日期 ,要求模具TO日期 )。

  4.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该批模具样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延期期间内,每天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五、模具验收及保管

  5.1模具验收:模具T1试模后由甲方模具工程师根据《智科模具验收表》进行验收。

  5.2模具保管时间:甲方项目停产后由乙方保管三年。保管期满后由乙方书面询问甲方处理方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处理;如需延长或者缩短可以另行协商确定。

  5.3在模具被验收合格后,乙方就应承担保管责任,并有义务对以上模具进行维修和保养。乙方不得将以上模具转交第三方保管,但甲方同意除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以上模具转交第三方保管,对模具 造成损失的,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5.4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以上模具毁损、丢失的,乙方应当模具实际价格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5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中,因过错而造成该批模具损坏,乙方应立即进行维修,使模具能正常使用,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模具的权利归属

  6.1该批模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转移和支配。

  6.2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且不得销售该制品给第三方,但甲方授权除外。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该罚款为乙方所销售该制品总销售额的10倍,最低不能低于10万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付款方式

  7.1模具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此模具量产一年内如未达到150K, 需一次性付清模具。

  7.2乙方完成模具后,须将模具图纸备份给甲方一套(2D/3D)。模具对应的图纸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乙方负责该批模具产品的正常量产,量产达 数量后,乙方承诺将模具费全部返还给甲方。

  7.4如因甲方订单安排调整,需要将模具转移,乙方需返还部分模具费,计算公式为:已量产数/全返量产数*模具费。

  7.5由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满足我司生产要求,并主动要求甲方模具转移,乙方需返还甲方所有模具费,并需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订单损失等),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所有货款。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成立﹑履行﹑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8.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深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

  九、其他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于模具保管期限满。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保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

  第十一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

  寄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保管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寄存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4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 篇5

  仓库营业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订阅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开标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随时注意检查以保持该寄托物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寄托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寄托物有发生危险的性质或瑕疵的,免其责任,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契约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主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价金,扣去因拍卖所发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应尽善良管理之责,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料非习惯或有不得已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归现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事由转使第古代代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现所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沧库堆藏的寄托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损失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寄托物使其可查悉寄托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仓库契约定合同应由仓库填发仓库单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寄托物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寄托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仓库契约除寄托标的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可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示归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

  物品品种______品质________数量________包装的种类_______个数_______记号______(略)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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