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安装合同模板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订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款》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定购及安装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执行。
一、 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合同适用国家、省、行业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防盗门、防盗防火门的质量、制作、安装规范、标准。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三、 产品及材料要求
1. 产品名称:钢制防盗门、防火防盗门
2. 型号:SS—3M3(中恒执手锁)
3. 规格:1021(960×20xx)
4. 开向:按施工图
5. 颜色:按样板品门颜色生产(需甲方同意)
6. 满足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标准丁级技术标准。
7. 材料:冷轧钢板
8. 金属厚度:门框≥1.5mm、外门板≥0.8mm、内门板≥0.6mm、门框钢板厚≥1.5mm、门扇厚≥7cm。
9. 填充物:具有防火隔热功能
10. 防盗筋:按国家标准
11. 锁具:要求选用名牌锁具,乙方应重点介绍所选锁具的功能及样式。
12. 铰链:可调铰链、安全可靠,调整方便。
13. 配件:配件齐全
14. 产品式样及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四、 安装质量要求
1. 开向:按施工图
2. 防火防盗门技术要求:达到DB51/T616-20xx《防火防盗门入户门通用技术条件》;满足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标准丁级技术标准》; 安装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相关规定。
五、 工程量、单价及总造价
1. 单价:920元/樘;
2. 总货款:约40万元,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3. 工程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注:1、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保管费用、税、利润、维修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及生产厂家对用户的承诺、售前售后保修等相关费用。
六、 交货及安装地点
交货及安装地点:沙河堡沙河壹号工地
七、 订货及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供货并安装完为止。
八、 验收方式
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由乙方邀请甲方及监理等相关单位按样品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监理等单位对安装工程进行验收,签字认可为准。
九、 下列情况时,交货时间顺延
1.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
2. 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拨付货款;
3. 需方分批供货,没有提前以书面或其他(电告)形式通知供应方。
十、 合同履行方式
本合同共一期履行,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全部钢质防盗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质量问题,工期符合要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十一、 货款的拨付与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30%的货款, 即: 元(大写: 元整);
2. 安装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50%,即: 元(大写: 元整);
3. 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元(大写: 元整);
十二、 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每批货物提前一月传真乙方开始生产,20日后进场安装,不具备安装条件另行通知乙方进场安装时间;
2. 合同签订后如对门的尺寸、数量、规格、型号等有改动、增减,必须向乙方提供尺寸及变更通知单;
3.甲方在每批货运到工地后及时配合乙方制定安装方案;
4.甲方提供存放产品场地、安装用电;
5.甲方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乙方安装成品,不要造成人为损坏、如人为损坏影响产品质量应由损坏方承担损失;
6. 甲方协调施工顺序及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土建方等有关事宜;
7. 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的墙面基层洞口尺寸,提供安装工作面;
8. 在乙方负责交工验收合格后,成品移交给甲方保管。
十三、 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负责现场安装;
2. 乙方必须提供全套的有关资质,防火防盗门及相关配件的出厂证明,品质证书及检验报告,和相关的标准等技术证明资料,以便产品验收;
3. 乙方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修,质量问题两年内免费保修;
4. 乙方须现场核对结构洞口尺寸后再下料、加工及安装;
5. 安装后门框与墙之间缝隙的填补、打胶封闭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注意保护其它工程设施。做到文明、安全、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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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费、安装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
8.乙方在产品现场搬运及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施工单位产品,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参加有关会议,服从统一安排,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监理和土建方联系商议,确定方案后施工;
10. 乙方负责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按规范施工;
11. 按工程验收规定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并入土建方工程资料。
12. 负责防火防盗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供有关手续,资料合格,半成品,成品检测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承担有关报建、检测、验收相关费用;
十四、 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退赔所有款项或货物(折成货币),并赔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否则甲方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加强与土建、安装等施工队伍的协调和配合,如与土建有矛盾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出面协调。乙方必须按协调原则办事,不得以不良方式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4.乙方所供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安装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完工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十五、 其它约定事项
凡由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损坏的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妥善解决,甲方有权在其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索赔。
十六、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充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燕山支行霓虹灯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种概况、要求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日期:工期为日历天数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不允许转让,分包
3 工程项目的保险
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一切保险,保险公司由承包人选定,但须发包人认可,承包人负责付给保险公司相关工程保险的所有费用。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 图纸
4.1 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必须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才能施工。向发包人提供3份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的正式施工设计图纸。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绘制竣工图。
4.2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行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4.3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5.2发包人代表
姓名:
6 项目经理
姓名:
7 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2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负责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
进行设计意见交底。
8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安装表计量数承担。
8.2 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场内施工用道路,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8.4承包人提交其他各类文件和图纸,应当至少给与发包人代表3个工作日审核认可。提交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
8.5 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
8.6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安装和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8.7 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8 承包人负责已完成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9 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音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8.10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11 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安装和保修均应避免下述情况发生:
A、干扰公众的便利;
B、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8.12 负责与原建设单位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保证施工项目队与原大楼的工程匹配,保证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两工作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提交进度计划。
9.2工程师应在7天内做出批复。
9.3 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
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 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 开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应在2日内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10.2 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因政策变化、迁占、地方干扰等原因推迟开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应顺延。 11 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2 工期延误
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12.2 承包人应在第12.1款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
四 质量与检验
13 工程质量
13.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13.2承包人组织施工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例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各种施工机械、工具、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13.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和施工所在地市有关规定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13.4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配件采购,构件制作,安装施工及保修。
13.5质量等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若当地政府有更高规定时,承包人遵守,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3.6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验收,未经发包人及监理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
13.7如发包人、监理方需对已经同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13.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而上述开户、检验费用(含修复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合同价内,如未通知发包人、监理方,则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则不予顺延。
13.9工程竣工后,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包有承担赔偿损失。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 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 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 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盛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合同范本《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娶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日期:
安装合同 篇5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总包方将在扬州市广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的石塔南小区监控系统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石塔南小区监控系统工程
二、工程地点:石塔南小区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五、分包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大合同为准。
第二条工程结算
工程付款采用“三、三、二、二”方式:暂定价:叁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38.45万元)即为合同价,最终工程量按实并经审计后审定,工程总价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如竣工当年审计未结束,按合同价暂付)的30%;第二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的30%;第三年年内付工程决算价20%;第四年年内付清余款(工程决算价20%)。即随建设方付款方式,建设方付工程款,总包方扣除管理费等部分除外(即按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大合同的付款方式)。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验收标准,以建设方为准,建设方认为合格总包方也认为合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总包方无关。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负责。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用
一、乙方雇佣工人的所有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由乙方解决,与总包方无关。
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
本工程所需各种主要材料、设备、辅助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管理、使用,乙方在施工中应按计划使用材料,做到日见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一直到工程竣工结束。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及小型工具皆由乙方负责,保证工人正常施工。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现场甲方负责指导组织施工,具体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由乙方具体实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额10%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总包方与建设方所产生的一切事情皆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及履行;
2.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等乙方应按建设方要求的标准、清单使用;
3.合同如有涉及本工程中未体现部分,双方参照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公司厂区部分投标报价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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