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作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地址:
承包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石雕工程制作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由乙方承包甲方的该项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承包范围:
4、石雕规格:
5、合同总价:
二、制作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开工,计划完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30%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石雕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认可后,甲方于七日内支付总工程款余款7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务必根据本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相应款项;
2、由于甲方不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款项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3、按甲方要求,乙方应组织熟练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达到高标准艺术水平等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完成制作,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每延迟交付一日,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六、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互相通报情况。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本合同之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承包方式:
1.4 工程期限 月,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小写): 元,大写¥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及城管之间的关系。
2.2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六月,六月后为有偿维修。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保证金 后(总款5%)付清剩余工程款 元(小写: )
7.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 正规广告类发票 结款
第八条 附则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3
门窗工程制作合同
发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就“_______”门窗制作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
3.门窗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m2。
二、施工内容:
门窗制作:包括加工制作、车间协调、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
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三、合同价格及管理:
1. 门窗制作工程暂定含税人工费单价:_____元(¥____元)。
2.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班组,由甲方提供相关支持,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组织生产。
3.生产配合费、管理费及利润补偿等都包含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人工费内,乙方不得就此索取甲方任何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认的。
四、制作质量标准:
1.本工程门窗采用标准图集
2. 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xx规定。
3. 门窗制作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13-35)。
4.该门窗工程制作所需主要材料(型材、衬钢、玻璃及辅材)由甲方采购,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保证质量制作。
五、制作责任事项: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天内与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制作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制作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车间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车间向乙方提供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4)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制作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做好制作竣工结算。
(5)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制作费,该制作费由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表格并指定专人领取或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账户,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领取扣压该制作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违规处罚款除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制作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制作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单位各车间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乙方生产的成品门窗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部和生产部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如乙方有疑问或建议必须经甲方相关部门核实和同意。
(2)乙方负责按工程制作图纸预算生产所需材料及辅材明细,由甲方核实确认。
(3)乙方负责生产所需所有设备(加工生产主要设备除外),以及车间内所有的垂直运输和装卸等。
(4)乙方负责在甲方的组织下及时与工地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及参照其测量的洞口尺寸做好工程制作尺寸工作,并给甲方提供工程制作的图纸、工程制作材料和辅材料明细清单,及时与甲方技术部沟通确认,保证门窗制作的准确性,并准确的在门窗制作图纸上标注明其位置及尺寸,保证满足安装要求。
(5)制作图纸必须由甲方技术部核实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制作图纸为一式三份,原件为技术部存档,生产部一份,制作班组一份。
(6)乙方指派驻单位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制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制作任务,处理负责制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7)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制作,并提前组织好成品的运输、保护等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8)按制作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制作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制作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设备、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无条件的服从甲方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如不执行甲方之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罚。(处罚标准按照企业的奖罚制度和企业的考核制度为准)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单位对工程制作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如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制作任务,严重的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已经完成工程的40%作为处罚。
(10)乙方要严格按甲方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制作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制作,确保制作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和延误工期,甲方由绝对权力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乙方必须无任何争议的执行。
(11)乙方必须参加工程制作验收,工程制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制作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制作结算,并及时交与甲方生产部和质检部及财务、仓库核对和签字确认。
(12)乙方工程制作日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清理车间和设备,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13)制作期间,乙方因制作工程被甲方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的,乙方自行负担该项罚款。
(14)乙方负责所做的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5)乙方对工程制作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有权强制乙方为参加生产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提供甲方核准,如乙方不按照甲方之规定要求投保,甲方有权单方撤销合同。
(16)如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制作。因后续制作生产产生的多余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前期制作费的支付,待后续者将剩余制作工程完成结算清后,再于乙方结算,并扣除乙方合同中工程量10%的违约金。
六、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门窗框制作、门窗扇制作、五金配件安装、窗扇玻璃安装、打胶等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乙方向甲方技术部和生产部提交完整的制作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经理室、技术部(或质检部)、生产部、乙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制作移交手续。
3.制作竣工验收:由有经理室、技术和技监、乙方、组成制作工程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制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七、工程制作监理:
1.甲方负责本门窗工程总项目。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甲方互相联络,服从甲方管理部门的批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甲方会议,未经许可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车间对制作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乙方需使用甲方单位设备、电气、脚手架或需要材料临时仓库等,应事先提出需用的时间和要求,经甲方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4.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和材料、人工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发布方):————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主):————集团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路牌
二、广告位置:——市——区——路——号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年——月至————年——月,共计——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万元/块,——块。年合计————万元。户外广告牌制作合同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万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制作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建设和开发甲方网站。
( )网站制作、程序开发。
( )域名注册、空间购买、优化推广。
( )网站维护、后续服务、技术支持。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出对网站制作的要求、建议或配合乙方人员明确网站制作的需求、要求和详尽事宜等,甲方授权指定一名员工或其他项目监理公司的人员作为该网站制作项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及时全力配合乙方以最高的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网站的制作项目。
2、甲方应自合同签订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作为定金。
3、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制作好的网站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制作好的网站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的制作任务即告完成,甲方应在验收后同时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制作费。
4、乙方应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事项保密,确保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
三、定金和制作费支付
此网站的总制作费为 元(大写: );签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
四、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网站制作不能完成,乙方双倍退还定金给甲方。
此合同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天津瑞航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长袖衬衣(按样衣定做)280件,购买价格 200元/件,总计56000.00元(伍万陆仟元整)。
运输方式 甲方至乙方店铺提货 。
2、订货款为合同总价的50%(贰万捌仟元整),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剩余50%货款(贰万捌仟元整)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乙方开户行:
帐号:
持卡人: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机械设备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制作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2.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2.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3. 项目条款:
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3.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3.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3.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3.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4.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5.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 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7. 保密
7.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7.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7.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7.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7.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
(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
(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
(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7.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8.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新风管道制作及安装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量
甲方将会所三楼新风工程和二楼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其工作量为:
1、三楼、二楼新风通风管道制作与安装
2、二台风机的安装
3、39个通风风口的制作与安装
4、39个蝶形阀门的安装
二、相关技术要求
1、新风通风管道用0.6MM镀锌板,管道口径为160*120CM
2、蝶形阀为矩形100KG
3、风口为双层百叶风口,并安装帆布软节
三、工期要求
工程期限为 天,即20年月 日交工。
四、工程价款
通风管道为每平方米 元(含安装费,按通风管道展开面积计算),按现场铺设实际用料平方米数计算;
风口每个为 元(含安装费)
蝶形阀每个为 元(含安装费)
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实行分期支付的付款方式,即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费元;乙方将制作的通风管道运抵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余款待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2、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交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
1、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对现场设施、装修的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若因工程量增加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其工程费用另行计算。
5、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月 日
制作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主动提供网站制作所需原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其网站正式上传后的所有信息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制作和刊载,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原文件或直接影响当前制作的原文件交给乙方;双方对所提供的资料加以确认。甲方应在网页制作及维护的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____浏览器。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并对甲方所提供的原文件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确认甲方的原文件到位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所有网页的制作,并在完成当日通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
4、乙方有依据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网站制作、相关程序开发、网站相关源代码的移交和网站相关内容培训等项目服务的责任。
三、验收方式
1、在乙方按期将所有网页制作完成后,甲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全部网页。
2、甲方不得在不同的时间提出相驳的修改意见。
3、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独立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
四、制作费用与付款
1、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预计为____元人民币。如超出规定页面或增加相关程序,可协商另外收取开发费用。
2、甲方共分两期付款,第一期预付款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交纳____元人民币;第二期在乙方将所有网页制作修改完成后____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下全部费用。
3、乙方在收到甲方制作服务费第一期预付款后,本合同即行生效。
五、网站相关服务
(一)网站建设制作
1、乙方将甲方的所有网页及程序在合同规定日期前上传到甲方指定的位臵,甲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相关修改,但不得更改创意风格。如无问题甲方支付其余款项。
2、如甲方改动较大(如风格、结构、大量文字内容或图片更改、程序功能),可协商另外收取开发费用。
3、网页其它语言版本内容翻译如由乙方负责,费用按市场价以实际字数收费。
4、乙方提供网页文字和图片内容修改及程序管理和使用的免费上门培训。
(二)培训服务
1、提供网页文字和图片内容修改的培训。
2、合同规定相关程序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3、FTP上传软件的管理和使用。
六、违约责任处理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如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关制作和维护责任,甲方有权利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敦促乙方完成,如乙方仍未按期完成相关服务,将退还甲方相关费用并不得收回相关作品。
七、争议与服务中断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样生效。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本合同服务和责任的中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连带责任,善后问题协商解决。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技术支持期满有效。
九、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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