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产品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产品合同 篇1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家具产品宣传画册及光盘印刷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彼此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业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实业有限公司"家具产品国际市场推广的设计宣传画册,包括:输出,印刷,制作等业务。
第二条 具体内容与要求:
1.画面设计简洁,美观,庄重,制作效果清晰。
2.宣传画册的要求:
规格
印刷
用纸
装订
___x ___
内页: ___色彩印
封面:亚胶、___色彩印
页数: ___P
封面: ___g (进口铜版纸)内页: ___g(进口铜版纸)
骑马订
3.光盘制作:符合VCD 2.0标准
第三条 单价:
1.宣传册: ___元 P,数量: ___本,人民币: ___元整( ___元)。
2.光盘: ___元张, 数量: ___张,人民币: ___元整( 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预付款,人民币: ___元整( ___元)。
2.甲方在收货验收后,再向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___元整( ___元)。
第五条 交货期和验收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在设计样稿签字___个工作日内,在海口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印刷质量以双方确定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整理所需的.资料,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文字资料。
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___周时间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样稿.甲方有权对设计稿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根据此进行修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建议,意见(包括传真在内)均采用书面形式交流,双方必须签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有关资料,乙方单独进行成品制作,视为违约行为。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乙方如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赔偿(合同总额的___%)。
5.甲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付款时间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额(合同总额的___%)。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家具产品宣传画册及光盘印刷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2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货物清单及价格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
2.1 质量标准: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为全新合格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规范的技术标准或甲方技术指标。
2.2 产品包装:按照乙方标准。如有特殊要求,甲方应提前3天以上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三条:运输和运费承担
3.1 乙方承担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负责采用 物流运输 的货运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2 单次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1500元的,或甲方要求顺丰等快递方式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因甲方不能按时收货或地址变更通知延误等造成重复运输,由此产生运输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签收
4.1 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货。
4.2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当日进行签收,签收以物流运输公司派递签收栏上签字为准。逾期未进行签收视为签收合格,乙方交货义务已履行完毕。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发票
5.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5.2 付款方式:
A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付清合同全款。
B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后发货。
C乙方在完成交货后,甲方7天内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
D合同签署生效日起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
5.3 乙方在完成交货并收到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本协议项下货物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保修条款
6.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一年包换,三年保修。 6.2 在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一经签署,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7.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交货,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3% 赔偿甲方,但乙方所支付的索赔总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总金额的 5% 。
7.3 由于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3%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交货的全部货物,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且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7.4 如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 仍未支付,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货物所有权保留及风险转移
8.1 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2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货前由乙方负责,交货后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物制造运输、仓储或交付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后,造成逾期交货的,可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交货延时,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尽量缩短交易时间。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0.1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原告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变更
11.1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同时传真复印件有效;
11.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1.3 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
篇二:新产品试用协议书
甲方:_杭州泛太石油设备科技有限公司___
乙方:_上海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____
经双协商乙方自愿在甲方的用户现场试用乙方设备,甲乙双方本着利泽信义、互惠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试用机型:
品牌虹润型号(r-3051dp5s22l15b3).(hr-rfw11a2d1a)hart协议价格约为人民币3600元。
二、试用时间:__20xx.11.8______至__20xx.12.30_______,共计___54___天。
三、试用详细地址:_甲方处的用户现场________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指定期限内免费向甲方提供一台型号为hr-3051dp5s22l15b3.hr-rfw11a2d1ahart协议传感器试用,乙方保证所提供试用产品为合格产品,并通过快递邮寄到甲方所在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
2、试用期间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产品试用相关情况。
3、在试用期间乙方不得无故向甲方取回试用产品。
4、试用期间,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对试用产品修理。如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试用乙方提供产品,甲方可在现场试用前检验试用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2、试用期内甲方可就试用产品的任何问题向乙方提出咨询,乙方将及时解答和技术支持。
3、试用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产品职责,保证产品外表无明显划痕、标签完整无破损、零配件和说明书完整等责任和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试用产品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4、甲方在使用后愿意购买该试用产品,可享受双方协议后提供的最低价。
5、试用期间,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仪器工作正常,外表无明显划痕、标签完整无破损、零配件和说明书完整。
6、在以下情况下认为甲方自动购买该设备:
(1)将设备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2)产品仪器无法正常工作,损坏设备外表、撕毁设备相关资料。
(3)超过试用期未将设备归还给乙方。
六、检验方法按乙方出厂时检验标准检验。
七、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_杭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传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三: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新
上海华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外协件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上海华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国路1388号
乙方(供应商):
地址:
甲、乙两方统称“双方”。
为确保外协件供货质量,《外协件质量保证协议》(下称“本协议”)规定了供应商在产品前期质量开发、认可、批量供货、直至售后质量保证全过程中的要求和职责。本协议与《外协件采购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业务和相关条款构成了双方之间完整的质量保证权利义务关系。
一、质量责任
乙方及乙方的供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例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由于乙方及分供方供应零件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生国家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例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描述质量责任,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和其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乙方也要对其供方实施本协议内容。即甲方可就分供方(包括N级分供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质量保证要求基于以下列举的相关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要求,但不限于下列文件要求的限制:
1)中国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自行获取)
2)产品技术资料(如图纸、技术供货条件和标准)
3)新零件质量提高计划(甲方另行提供给乙方)
针对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甲方可以在后续增加的质量文件中予以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字视为乙方对以上列举的相关技术文件内容了解,无异议。当甲方或其关联方对以上列举的相关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时,乙方应同步更新,并按照更新后的技术文件履行本协议。
二、供应商质量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ISO/TS16949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注册认证
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
2、质量能力
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补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评审/过程审核工作,并配合提交有关资料,完成不合格项整改。
1)被甲方评价为C级或飞行检查6分得供应商,乙方必须制定有效的改进计划,并在6个月内达到稳定的B级,否则甲方保留重新选择供应商的权利;
2)对于批量供货的B级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质量能力的提高计划,并按约定时间提供自审报告;
3)在得到乙方的提高计划申请后,甲方将进行复审。
3、质量能力的持续改进
乙方应针对公司质量能力发展制定计划,并按照大众Formel Q及甲方外协件质量的要求,至少六个月完成一次完整的内部过程审核,针对审核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落实相应的措施,事先质量能力的持续改进,并将审核结果和整改措施提交甲方。
针对每种批量供货零件,乙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内部产品审核,审核报告由乙方存档备查。
四、批量认可
1、首批样件认可
首批样件是完全用批量生产设备,在批量生产条件下制作出来的零件。以下情况下,甲方需要进行首批样件认可:
1)新零件
2)重新供样
3)产品更改,例如设计、规范、材料更改
4)生产转移,例如转移到另一个地点
5)生产过程更改,以至影响到产品特性
6)长时间中断加工,经过12个月
7)改变产品或者服务的分供方时,改变外构件时
以及在以下情况下如有必要,甲方需要进行首批样件认可:
1)使用新的、改进的或备用工具时
2)改造或维护工具后。
以上各项乙方如有变化需求,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首批样品以及相关检验资料进行认可。
乙方提供首批样件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首批样件检验报告以及相关文件。
从首次生产零件到批量认可这一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批量零件的质量证明规定对零件进行标识,制定相应的零件履历表并进行跟踪,零件每次供货都应服务这些资料直至批量生产启动。零件履历表要零件状态发生改变时,例如模具修改、设备变更、材料优化等状况时进行更新,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2、两日生产验收
对于新开发的零件,甲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对乙方开展两日生产验收(简称2TP),乙方最迟应在批量生产启动前内部2TP验收合格,并与甲方负责人协商确定2TP验收时间,以保证2TP验收能在整车批量生产启动(简称SOP)前通过。针对验收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主动提交甲方,如需再次验收,甲方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重新验收。
3、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审(SOP阶段)
对于新产品组、新的工艺、新的生产线,甲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对乙方的身缠过程进行质量能力评审。审核结果必须是B级以上,乙方才能得到批量认可。
4、批量试装
甲方在外协件批量认可前组织批量试装(包括项目试装),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试装
不合格项进行整改,以保证零件满足整车匹配要求。
五、批量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1、批量供货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存档要求
乙方在批量认可时必须完成下列文件,并在批量生产前提交甲方批准,在批量供货时必须定期提供相应的计划及检验结果:
《产品审核计划》每半年提交《产品审核报告》
《产品型式试验计划》 每年提交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乙方必须将供货零件的检验报告、审核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存档,不含D/TLD特性要求的零件供货检验报告保存三年,含有D/TLD特性要求的零件检验报告保存十五年。
乙方在生产过程控制中,需制定来料质量控制计划并实施。
2、供应商质量监控
为确保乙方质量能力提升和批量过程稳定,甲方对乙方开展主动质量监控,包括飞行检查,批量过程监督、监控检查(批量2TP),零件抽检,过程审核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开展监控,向甲方反映真实情况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整改,甲方那有权利针对乙方质量监控问题对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3、批量模具的质量管理
在批量生产阶段,乙方负责制定其模具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并有效实施,同时负责根据《采购协议》进行模具的寿命质量管理,并根据协议提前做好二套模具的重开机认可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磨具的质量管理进行监控,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反映真实情况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整改,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导致模具损坏或提前报废,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批量生产合格零件共给及质量问题处理
乙方批量供货零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量供货认可时要求的检测手段和检验频次进行检测,并有责任和义务采取主动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所供零件满足甲方质量要求。乙方供货零件被确认存在缺陷,甲方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挑选使用(包括引入第三方挑选)、封存、索赔、停止供货等措施。缺陷发生后,乙方必须立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主动消除缺陷零件所造成的影响。由于缺陷零件造成甲方停产、返修、售后行动等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乙方必须针对生产质量问题及零件缺陷进行分析,并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并提交问题分析,风险评估、整改措施及效果验证等报告,并切实采取行动落实措施,确保问题不再重复发生。针对乙方在批量供货中质量缺陷情况,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六、模块或总成系统零部件供应商的要求
1、模块或总成系统供货零件供应商的供方选择
针对模块或总成系统的供货零件,如果甲方没有指定分供方,乙方的供方选择应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选择已经得到甲方批量认可的供应商。(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产品问题新协议书)
2、模块或总成系统供货零件的认可
认可必须严格依照甲方相应的认可流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相关格式要求,对模块或总成系统供货零件提供完整的首批样件检验报告,这份首批样件检验报告应该包含模块或总成系统中所有分总成零件的认可,对于模块或总成系统零件中,由甲方提供的或定点的分零件,认可由甲方负责,并在模块或总成系统进行首批样件检验报告前及时向模块或总成系统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报告。
3、批量供货责任
模块或总成系统供货零件供应商对所有的分总成或零件的产品质量负责,无论这些分总成或零件是由甲方负责定点的或者是由乙方自己负责定点确认的。
乙方必须保证只有符合认可状态的零件用于装配,一旦零件与图纸状态发生偏差时应立刻通知甲方,商定处置方式,并对此进行原因分析,确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七、供应商质量绩效
甲方针对乙方质量绩效开展管理。乙方质量绩效指标包括:
>来料批次合格率
>采购物资PPM值
>综合配合度
>过程审核
>飞行检查
乙方在零件生产过程中没有执行批量认可要求,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偷换材料或不见、私自更换分供方、擅自改变工艺或产品状态、变更生产场地,给甲方造成质量风险或严重质量损失的供应商,甲方每年组织与乙方签订《供应商年度质量目标》,乙方需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年度质量目标完成。甲方有权利在供应商系统内对乙方质量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对质量极小未达标供应商开展特殊管理。
八、外协件的质量索赔及奖励
1、外协件质量问题控制和索赔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外协件质量问题,甲方将根据外协件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采取挑选使用、零件封存、零件索赔、停止供货等控制方法,由次造成的甲方外协件质量管理和控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具体索赔金额按照甲方相关索赔规定执行。乙方供货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无偿提供样件进行检验、质量分析和试装,保证甲方的生产正常进行。
1)认可状态擅自变更,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成本差额处以5倍罚款;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质量管理费用,包括错金、监控、审核及复审、重
新认可、技术支持等,管理费用为缺陷零件的20%—30%;
3)零件挑选、退货、停止使用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过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委托第三方挑选
5)由于乙方零件质量问题造成售后索赔
6)由乙方零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三包退换等。
以上各点,因为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质量风险或严重质量损失,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或取消其配套资格。
2、质量奖励
对于供货质量极小突出。质量能力审核结果为A级的供应商可考虑给予以下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在 圣水苑A
2、中心车库 工程中所需 一次性模壳 乙方组织生产,现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具体如下: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订货清单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予制构件验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三、运输及运费结算
运输采用 汽车 方式,费用由 乙 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
1.发货时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于____月____日交第一批,____月____日前合同量全部发运到工地。
2.交货地点: 曲阜XXA
2、中心车库 。
3.甲方确定由本公司员工 李X 或者 高XX 负责验收货物,并签发合格实收量。
4.乙方供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合格证、原材料等有关证件。
5.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负责产品的卸货、垂直运输,乙方负责卸货使用的技术指导。
五、订货
签订合同时应确认订货清单各项准确无误,甲方根据需要提前二十天填写订货清单,同时支付该批产品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订货清单安排生产。合同工期自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经双方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及传真件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中途退货,若甲方因非产品质量原因的退货,甲方应承担相当于所退货物%该笔货款的违约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规格,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分批下达订货清单,分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该批货物总额的30%),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根据订货清单组织生产,余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 方式履行。
1、每批产品完成后甲方付清该批余款后,到乙方生产提货。
2、该批余款待乙方货到工地后,乙方持签收单及发票,每5万元结算一次,最后充减预付款,交货方式按第四条办理。
七、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货物运抵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在接货时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物短缺,残缺或差错,应在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乙方,逾期视为甲方如数收讫。2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须在产品到货后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八、产权与风险转移
1.货物的产权,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乙方始终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
2.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货物的风险自动转移至甲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货物的`风险责任转移至甲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赔偿金1000元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误工等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乙方货款,超过七个工作日,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元天。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中止)合同,如一方终止(中止)合同,由提出终止(中止)的一方承担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一、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2____份,双方各执_____1____份。
3.本合同所附经甲乙双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原件及传真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常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产品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产品合同 篇6
牛肉供给合同
甲方:......牦牛肉加工厂
乙方:........小学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乙方的需求量,甲方每两月供应乙方冻牛肉200斤;
2.订购的单价:28元/斤;
3.订购牛肉的'品质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牛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标准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批次牛肉进行验收,甲方需提供牛肉加工厂的资质以及牛肉的检验报告;对交付的牛肉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5.付款方式:在甲方开好发票,各项资料准备好后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谁违约将付给对方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给对方。
7.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产品合同 篇7
供 方:
需 方:
1、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就下述采购业务达成如下条款:
2、以上实际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设备价、税费、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合同货物交货后,除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外供方概不负责。
交货(或安装)时间、地点
1、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达(或安装)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2、在交付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发票、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
售后服务
上述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
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
货款的支付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持供需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一次性结清货款。
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需方无故拒签 (遇不可抗力除外),每逾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方要求推迟履行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损失额供方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协议和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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