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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时间:2023-05-22 12:36: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监理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理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理合同锦集六篇

监理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规范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施工规范。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分两次支付乙方,即主体工程完工,经各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50%,工程竣工经各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工程监理费。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乙方必须按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4.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

  5.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6.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 篇2

  1.下列选项中,不是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依据的是()。

  A.项目合同文件 B.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C.组织的管理制度 D.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2.下列有关建设工程施工风险因素,属于技术风险的是()。

  A.工程所在地的水文地质条件 B.施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C.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计划 D.工程施工方案的可靠性

  3.风险评估的工作是()。

  A.分析存在哪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 B.制定管理方案,采取降低风险量的措施

  C.进行投保或担保 D.进行风险衡量,确定风险量。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A.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B.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C.组织竣工验收 D.检查和确认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5.监理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当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编制完成后由()审核批准。

  A.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 B.项目业主代表

  C.设计院技术负责人 D.总监理工程师

  6. 根据《建筑安装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施工企业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费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工()。

  A.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B.措施费

  C.企业管理费中的劳动保险费 D.社会保障费

  7.基础分部工程所需钢材在使用前应进行物理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费用属于()。

  A.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费 B.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

  C.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施工企业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的()。

  A.措施费 B.规费

  C.间接费 D.施工机械使用费

  9.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大型土石方开挖机械进出场费用属于()。

  A.建筑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 B.建筑安装工程机械措施费

  C.施工企业管理费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施工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中,应计入企业管理费的是()。

  A.劳动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住房公积金 D.养老保险费

  答案:1C 2A 3B 4C 5B 6B 7B 8A 9A 10B

监理合同 篇3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监理合同 篇4

  1、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A.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B.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C.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项目被卸至施工地点时开始生效到工程预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D.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2、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规定,在工程师颁发(A)后的28d内,将履约保函退还分包商。

  A.缺陷责任证书

  B.支付证书

  C.履约保证书

  D.工程接收证书

  3、材料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方法中,根据对产品的性能检验目的,可以进行拉伸、压缩、冲击及硬度试验的是(A)。

  A.物理试验法

  B.化学试验法

  C.生物试验法

  D.强化试验法

  4、下列关于中标人选定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A.施工招标为投标报价最低者

  B.设计招标应为设计方案最优者

  C.监理招标应为施工管理和协调能力最优者

  D.永久工程设备招标为所提供设备价格功能比最好

  5、关于继续履行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

  A.承担赔偿金或者违约金责任可以免除当事人的履约责任

  B.对于金钱债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没有别的方式可以替代

  C.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D.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者承担了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者

  6、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财产占有的是(B)。

  A.留置B.抵押C.定金D.质押

  7、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业主提前占用的工程如果出现施工质量缺陷,则应负有责任的是(C)。

  A.业主B.政府监督部门C.承包商D.工程师

  8、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是承包人通过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B)。

  A.3%~5%B.5%~l0%C.10%~l5%D.15%~20%

  9、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在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B)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A.24hB.48hC.7dD.14d

  10、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

  A.工程师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应当严格控制变更

  B.由于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C.施工中承包人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也不允许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

  D.由于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延误的工期给予顺延

  11、关于抵押效力的表述中,有误的是(C)。

  A.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B.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C.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D.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12、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本合同(A).

  A.即告终止B.无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可撤销

  13、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该(A)。

  A.采用非格式条款

  B.采用格式条款

  C.由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决定

  D.由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决定

  14、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D)。

  A.连带责任B.保证责任C.缔约过失责任D.违约责任

  15、质押可以分为(A)。

  A.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

  B.权利质押和不动产质押

  C.权利质押和信誉质押

  D.动产质押和不动产质押

  16、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B)。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17、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处置该财产并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B)。

  A.抵押

  B.留置

  C.质押

  D.保证

  18、施工图设计完成后,(A)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A.发包人

  B.承包人

  C.设计单位

  D.工程师

  19、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表行为(A)。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自始无效

  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商应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B)d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A.7

  B.14

  C.28

  D.34

监理合同 篇5

  第1题

  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小型工程,进行施工招标时,可采用()合同。

  A.单价

  B.总价

  C.成本加酬金

  D.计划价格

  正确答案:B

  第2题

  设计招标应采用()方式进行招标。

  A.公开

  B.方案竞选

  C.询价

  D.邀请

  正确答案:B

  第3题

  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经过承包人修正缺陷再次验收检验合格。这种情况下,计算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日。

  A.承包人第一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B.承包人修改后再次提请竣工验收

  C.最终验收合格

  D.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正确答案:B

  第4题

  发包人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不包括()。

  A.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B.提供勘察设备

  C.落实土地征用

  D.修好通行道路

  正确答案:B

  第5题

  承包人于某日收到了竣工结算价款,则应当在()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A.7日

  B.14日

  C.28日

  D.42日

  正确答案:B

  第6题

  债权人决定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时,()。

  A.需经对方同意

  B.无需经对方同意,但应通知对方

  C.无需经对方同意,也不必通知对方

  D.需经对方同意,但要办理公证

  正确答案:A

  第7题

  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手续。

  A.施工全部完毕

  B.保修期满

  C.试车合格

  D.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

  正确答案:D

  第8题

  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代位权

  C.撤销权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第9题

  某建筑材料采购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

  A.必须适用违约金条款

  B.必须适用定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D.两者都不能适用,因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发包人与某科研机构的试验室签订了委托试验合同,约定该试验室完成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材料和工艺质量的检测试验。以下有关检测试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试验室只接受发包人指示的试验项目

  B.试验室应完成承包人要求的试验项目

  C.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试验室完成某项试验,但不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D.监理工程师应对依据错误检测数据作出的指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监理合同 篇6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等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1.2“工程”是指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1.3“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

  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甲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合同的组成

  3.1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3.1.1本合同条款

  3.1.2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监理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工程监理项目。

  4.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4.3根据项目监理要求,双方签订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参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监理内容、质量、价格等。监理取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发改价格670号文执行。

  4.4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4.5费用结算方式 根据签订的《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结算监理费用,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开具合法的发票。

  5.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乙方应按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内容完成监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者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5.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违法行为、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引起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当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乙方对甲方或者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5.4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尝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直接费用支出。

  5.5乙方接受监理委托后,不得转包。

  5.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7监督管理

  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后续签订定点监理的依据。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履约管理,甲方接到投诉,经过核实确定为有效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计入考评结果。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通知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在郑州市中级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10.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对则可以继续执行。

  11.合同的时效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通过甲方的考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可持续有效。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未续签合同;

  11.2.2甲乙双方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同时终止履行并不影响相关的赔偿及违约金责任。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一年内用户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11.3.2存在其它严重违约的情形。

  11.3.3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合同修改

  15.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5.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开始生效。

  16.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虽没有作为附件但应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相关有效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签订的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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