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合同范本>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7 13:36:0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转让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苗圃转让一事,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名下苗圃场地使用权、现有苗木及厂房一栋(七间)整体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注:原与花园村合同期至20xx年3月6号止,20xx年起,土地承包租金由乙方支付)

  二、甲方理顺花园村及五组村民的事物,做到不留后患。

  三、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须将全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经甲方确认相关款项到账后,转让合同正式生效。若一方出现违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转让后,甲方与花园村的合同中止,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给乙方,由乙方与花园村及五组履行合同。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以便执行与存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2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件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的转让或债权让与,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与他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而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且是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包括合同的义务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第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第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第四,必须有转让通知。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是绩权转让的必备条件,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应出具收到通知的。对于债务人的通知,一般应当由原债权人进行。但经与原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债权人进行。新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关于合同权利已经转让的证明文件。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人对合同权利的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因而也禁止转让。但如果债权人承担新增加的负担或风险的除外。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转让人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让人,并将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转让债权,转让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转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转让人不负担保责任。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

  抗辩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销合同,债务人享有撤销权的。

  抵销权

  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进行清偿,按照对等的数额相互充抵,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互相消灭,不再履行。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其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的实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当事人互有可以抵销的债权;在存在抵销的债权时,债权必须是均已到期;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或同一性质的债务,不同性质或不同种类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抵销的债权必须属于法律所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销。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时,主张抵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转让人发出抵销通知,抵销的通知在到达债权人时,即可发生的效力。但是,抵销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条件或者期限,否则,抵销的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与限制;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只要依法进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义务的转移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可能对债权人实现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在债务人更换后,新债务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义务的转移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由新的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合同中原债务人的义务。主债的全部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更,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一部分债务,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成为新债务人,而第三人仅就其与债务人签订了转让债务的协议部分承担合同义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再如,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的继承权、抚养权、著作权等不能随原债务人转移义务而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的抗辩而存在,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转让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经营场所柜台的正常租赁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柜台

  1.1 所租赁柜台为位于 号摊位的 节柜台(详细位置见附图);

  1.2 柜台的使用面积为 ;

  1.3 柜台的装修及设施

  1.3.1 本租赁柜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的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1.3.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3.4 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柜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1.3.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柜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 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 乙方将所承租的柜台用于经营 ;

  2.2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柜台货架范围;

  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变柜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义务: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7.3 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义务。

  2.8 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租赁期限

  3.1 乙方承租柜台的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柜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柜台占用费。

  四、 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甲方:乙方:日期:

转让合同 篇4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 酒店经营权达成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酒店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 酒店位于 ,房屋总体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客房 间,办公室 间。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第二条 出让价款以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 万人民币(大写: )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将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将本酒店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所需的管理、经营、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

  (1)酒店设施明细表;

  (2)酒店员工花名册;

  (3)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

  (4)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移交给乙方,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相关手续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经营期间,酒店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酒店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第八条 若乙方未按本转让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本质、互利、友好协商的关系,甲方愿将坐落在靖边县人民路中段钻石商务大酒店客房部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

  一、该酒店客房转让费共计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乙方首付给甲方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剩余陆拾万元由乙方在11月6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如有拖欠,甲方将收回该酒店的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二、转让期限:自 万元整( 元)由乙方支付,次年房租费按我们原合同需提前两个月支付给甲方,如有拖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随意改建甲方固定的房屋结构,如有变动,必须经房东同意。

  四、在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陆拾万元整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法人,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即协议签订日起。将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经营。

  六、甲方将该酒店的客房部后院、一楼四间房、二楼财务室、会议室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

  七、甲方愿将该酒店的库房所有财产、商务中心所有酒水设备、门房监控、厨房所有设备、财务室架子床、会议室桌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

  八、本协议即签订之日起,酒店以前的费用(月水电费、月人员工资、月布草洗涤费、月网费、月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订后所有客房产生的费用,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双方相互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为贰佰万元整,如有不履行,可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有关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条款12-23

转让合同10-31

转让的合同11-06

经典转让合同10-25

(精选)转让合同08-18

转让的合同12-26

转让合同(经典)09-23

(经典)转让合同09-20

[经典]转让合同09-08

转让合同【经典】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