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合同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工程范围及造价
(1)工程范围
毕节市东瑞园小区所有水电工程及所有消防工程及弱电工程。
(2)按20xx年预算结算材料人工按现行贵州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作决算,总价下浮10%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人工进场主体施工到转换层甲方按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之后每月按月进度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到90%,资料决算完后支付到97%,预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到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2、乙方进场施工,向甲方支付50万元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到工程施工至转换层,甲方退还50万元工程保证金。
三、工期
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日内即进场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安排服从甲方工程建设进度的具体要求,乙方承报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在甲方总体进度计划的安
装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
四、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2、工程质量应达到《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施工验收规范》、《水电设施及弱电规范》要求,并应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3、系统安装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对于本系统提供壹年免费维修服务,维修期由系统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免费维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及时应急维修服务及提供正常损坏的部件,凡不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部件损坏,乙方所提供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完工后六个月内不能进行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至第七个月起乙方所做工程自动进入质量保修期。
五、安装与验收
(一)甲方负责
1、提供系统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及照明电源。
2、负责系统安装期间所需的临时水电供应及费用。
3、在工地现场提供适当面积的库房和施工人员住房。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5、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监督,配合乙方施工工作。
6、工程完工时,甲方应当及时提供其它与消防有关的设备,材料资料文件以便乙方及时进行消防竣工申报。
7、甲方负责提供所用施工图及所需资料。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
2、负责消防系统水电系统及弱电系统设备的提供及质量保证。
3、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接受甲方和当地检查部门对消防系统进行的验收,并保证验收合格。
5、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使甲方工作人员具备消防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
6、负责壹年质保期结束后的终身有偿期维修及备件供应。
7、负责教育、督促乙方工作人员遵守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及操作规章制度,文明施工,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责任。
六、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说明书和安装说明书壹套。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使乙方工期延迟或不能完工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送至甲方取认可。在确认有必要时,双方协商撤销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
八、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毕节市签署,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当乙方对于合同工程所提供的壹年免费保修服务结束之后,本合同将立即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所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来往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转让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者。
5、在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合同做某此变更,甲乙双方将签署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件
消防工程图和工程量清单,水电布置施工图及弱电施工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地形图纸(比例尺_________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蓝图__________________套□彩图__________________套□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_________套□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委托方_________份,设计方_________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工程施工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框下线用砂浆塞缝)、(不含水泥砂浆材料);包劳保、包门窗通过竣工验收等;不含税金。
1.4承包范围:
第2条 工程量、造价及材料技术要求
2.1工程量约栏杆单价为/每延长米,米。
2.2空调百叶工程量:㎡,单价为/㎡,
工程造价约: 30.00 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此造价已包含安装劳务费,不含土建配合费、不含税金及三项物理检测费,但要有偿提供检测样品和资料单价详见报价。
2.2材料技术要求
2.2.1
2.2.2铝合金门窗的配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所有配件采用配套专用门窗五金配件;玻璃胶采用之江硅酮密封胶及墙体胶。
2.3所有材料产品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2.4乙方负责对铝合金门窗的二次设计工作。
2.5门窗具体尺寸详见附图及原设计图纸。
2.6乙方应制作 样窗报甲方封存,并标明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等。
2.7如乙方有同等质量或高于以上配件品牌的配件,经甲方认可后,可替代使用。
2.8门窗铝材、锁、滑轮、胶、毛条、玻璃样品等签订合同前提供给甲方存放,作为验收依据。
第3条 交货和日期
3.1进场时间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立即进场,且须在十五天内将门窗框制作安装完毕,其他门窗扇安装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执行,如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货到工地乙方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才进行施工。不合格材料退场应与监理单位办理退场手续。
第4条 结算和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每种门窗按实际完成尺寸计算面积×单价。单价中包含施工中发生的人、材、机、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但不含三项物理性能检测费。
5.2付款方式: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壹拾万元。门窗框安装完,支付乙方总价款的40%:门窗固定玻璃安装完,再付该合同总价款的20%。门窗扇安装完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十五天内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3%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5条技术质量要求
5.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铝型材进场后,需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制作,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由乙方负责,保证材料、产品不受损坏。
5.3技术要求:建筑外门窗其气密性能分级满足GB7107规定的4级。同时必须符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中铝合金门窗相关的规范要求:门窗玻璃使用应遵守《建筑质量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施工中遇到图纸与现行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以现行强制性规范为准。
5.4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或其他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的施工资料(例如加工辅材清单、加工工具设施、人员情况等)和施工方案,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5.5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6条 验收标准、方法
6.1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及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书面申请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15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超过七天,即认可已通过甲方验收。
6.2工程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因产品、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和监理代表参加验收,乙方及时按有关规范做好各项工程验收资料准备,如由于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影响其他工序进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7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8条 保修
8.1保修内容、范围: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属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按国家规定贰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非人为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实行终身维修服务,并且在每次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第9条 安全、文明施工
9.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规范、环保法令等安全、卫生有关规定切实执行。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如因乙方违章造成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应向乙方收取由事故发生所产生影响甲方的'损失。
9.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或监理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罚。
9.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及电源,免费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材料堆放场地、职工宿舍等,并免费提供填缝用的水泥和沙子。
第10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乙方进场前需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明确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1.2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点后,应在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堆放,并由乙方自行看管,如被偷及损坏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型材规格等合格后,方可安装。
11.3成品进场,相应的资料也要同时进场。
11.4乙方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11.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及不够施工条件,则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自负。
11.6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1.7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作量使整个工程顺利、按期交工。
11.8乙方应负责相关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生产品损坏,应分清原因做到谁损坏谁赔偿。
11.9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旦发现有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1.1 0本工程涉及其他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第12条 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解决。
12.2本合同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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