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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10 11:18:1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_____楼_____号的房屋(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期_____个月,从20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第三条

  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大写:(___仟___佰___元整)。

  第四条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作为本期月租金和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

  第五条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电、水、液化气和宽带等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六条其他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

  第七条设施、设备清单

  1、空调___个

  2、电视___台

  3、桌子___个

  4、椅子___个

  5、WiFi___(有/无)

  6、饮水机___台

  7、床___张

  8、钥匙___把

  9、冰箱___个

  10、抽油烟机___台

  11、洗衣机___台

  12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

  第九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___式___份,每份___张___页,甲乙各方各执___份。

  本房屋出租期限到20__年__月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2

  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3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提供房屋,该房屋位于金山乡开文上村186号,已装修,设施设备附后。

  2.该房屋租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元,租____个月,共计____元。

  3.租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两方应如期交证,乙方如要续租,则必要再租期满后一个月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4.租期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宽带费等由甲方负担,乙方无需付费。

  5.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及设备,墙体等完好无损,不慎造成损坏由乙方负全责,并一定经济赔偿。

  6.在租赁期间,乙方需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如不慎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房屋。

  8.乙方支付现金___元作抵押金,待房屋租期满后,如数退还。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

  1.房屋钥匙。

  2.家俱清单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互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的位置和设施

  1、甲方将拥有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子”)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见附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返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同时向甲方支付第一笔租金人民币 元。

  2、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收入支付、

  3、如乙方未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按实际居住日期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存款和支付方式

  1、为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并在租赁期内按期结清相关费用, 乙方同意在 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定金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且乙方已迁出、结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第二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只能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不足部分、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维护、维修和管理租赁的房屋和设施,使其适合住宅使用。

  2、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未能在两周内修复损坏的货物,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及设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享有出租权。如果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设定其他产权或发生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人、其他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方能够继续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如乙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和押金。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拆除增加的设备,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整性和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因乙方的过错或过错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和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否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物业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遭受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电梯、卫生等费用,并按账单按时支付。入住日期:水、电、气。所有费用由乙方按时支付。

  七、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日内将房屋归还甲方;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扣留均视为放弃。

  3、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二)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租金超过两个月的。

  八、违约与处理

  1、如果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将被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2、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白处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及其附件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__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证处____份,税务部门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________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房屋(间)编码为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口每月______日前

  口每季度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半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_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壹拾捌万元整。乙方于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_____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_____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_____个月,每月按租金额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_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_____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属设施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

  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煤气罐[ ]二、暖气管道[ ]三、热水管道[ ]四、燃气热水器[ ]型号:电热水器[ ]型号:

  五、空调[ ]型号及数量:六、家具[ ]型号及数量:七、电器[ ]型号及数量: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十、其它设施、设备: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本人共有)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为共有的,应补充:共有人已同意的,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当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受托人的委托协议)

  第二条住房法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人是__________人

  2.该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的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该房屋的附属建筑及设施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概况(包括地址、名称、用途、房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面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目的

  1.房子的租期是个月。从_____到_____。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房租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和税费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未列明的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2.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的费用。

  (2)甲方不得随意增加本合同中乙方未明确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修理乙方的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如乙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材料等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退租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

  (1)该房屋附属装修属于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修复工程的实际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转让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3.甲方出售房屋时,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无法提供住房或者提供的住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和改变活动房屋结构..

  (3)租赁房屋的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4.租赁期满前,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想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将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回收验收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双方都应参加验收。对装修、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当场难以察觉和判断的,应在日内向对方索赔。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归还甲方。

  4.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不得遗留任何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而留置的物品。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延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甲方拖延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而由乙方组织维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或冲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

  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房屋权属瑕疵或甲方违法出租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2.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如乙方未能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返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租赁房屋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重建,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阳光小区东侧c2商5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程度:大理**梯和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每年房屋租金为元(人民币),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元,若房屋设施及装潢被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偿,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后退回乙方。

  甲方: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楼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

  二、租期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租金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

  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个月,甲方从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各方应恪守执行。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租期及租金

  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期(装修期)为半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可以进场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并可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的装修行为不得损害其它商户、业主的权益,并遵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计算租赁费用的依据:以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一年租赁费标准为______元/年(______元整),第二年租赁费标准为______元/年,第三年租赁费标准为______元(注:该租赁费用为建筑面积______㎡为准,每平方______元/月为依据)。

  2、房屋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______元。即每平方每年上调______元。租期以三年为以标准,后续租金根据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再具体协商。

  第二条、租赁费用支付时间、方式及逾期付款责任

  1、租赁费用支付时间:乙方应于免租期期满前______日内支付本合同第一个计租期租赁费用,此后在前一计租期期满前______日内,主动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赁费用。

  2、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经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3、乙方同意预交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4、房屋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即______元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使用

  1、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修房屋及经营所投入的设备、物资、可拆卸的装饰物归乙方所有,但必须保持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的完整性。

  5、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并将转(分)租事宜向甲方备案,乙方和转(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合作、合资等形式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乙方应将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和合作、合资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7、乙方使用租赁房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为合法经营的项目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履行相关综合治理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及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自然损耗造成的,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关资产,乙方应按期归还。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并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资产只有使用权。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租赁房屋及资产进行转租、分租,并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用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资产(不含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费用的承担与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水、电、暖气费:根据国家规定和物业管理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是属于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整改,乙方可代为维修或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本合同签订前因该租赁房屋前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以下租赁事宜,本着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商定事项

  (1)甲方自愿将位于街区街(路、巷)的单元房(村组号)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m2,房屋类型及结构,房屋用途及装修。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抵押,乙方已完全了解该房屋将由甲方出租,并愿意出租该房屋。

  (2)甲乙双方约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由结算,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0日内,向所辖流动人口及租赁房屋管理服务站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非住宅房屋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0日内,向所辖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租赁登记。

  (2)甲方负责定期检查上述租赁房屋、设施及配件,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并承担正常的维护责任,以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因甲方未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甲方如需提前出售上述租赁房屋或收回房屋自用或抵押上述租赁房屋,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以及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甲方应为房屋的正常检查和维护提供协助和支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者改建、增加设施、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

  (2)乙方如需提前归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与他人互换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转租或转租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办理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及转租方应按照原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的.约定,承担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租赁期满,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保证上述租赁房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租赁条件。租赁期内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2)甲方保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将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异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建租赁房屋,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条款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租赁管理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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