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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25 10:12:5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5篇(经典)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5篇(经典)

采购合同 篇1

  供货商:

  需 方:

  审核情况: (章)

  审 核 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名称)(招标编号:lczXX017)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空调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

  │序号│ 空调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基准价 │ 优惠率 │协议供货│ 小计 │

  │ │ 品牌 │ │ │ │ │ 价格 │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注:1.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采购单位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协议定点采购单位均免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 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 装箱单;

  3. 供货商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六、货款结算:采购单位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单位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货商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单位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货商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货商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

  (3)向采购中心反映( );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

  (5)提请仲裁( );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单位凭"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和验收结算单"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供货结算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供货结算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编号:lczXX017)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3联,供货商、采购单位、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县招投标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需经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单位(签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附件一

  交期管理协议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对交期的管理,确保甲方的生产按计划有序进行,减少因交期不准确造成双方的损失或积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1.0 交货不准时的定义

  1.1 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

  严格按照甲方采购员要求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原料异常、设备异常、模具异常、车船运输工具异常、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此要求的为交货不准时。

  1.2 不能满足采购周期的情况下:

  严格按照乙方与甲方采购员双方确认的时间、数量交货(确认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即为交货不准时。

  1.3 其他异常情况

  1.3.1 来料检验不合格造成不能使用,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由甲方外检人员判定不合格不能送货而造成的交货不准时,除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处罚外,按照交货不准时重复计算;

  1.3.2 要求同一时间到货的一批货,分几次交货,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3.3 要求同一天到货的几批货,分几次交货,但总体数量不足甲方要求,计算为一次交货不及时。

  1.4 停产

  1.4.1 因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数量、服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而实际上又造成了甲方生产停滞时为停产。

  1.4.2 因乙方供应甲方产品在品质上出现严重异常,致使甲方生产无法继续下去,经甲方质量部判定为乙方问题时为停产。1.4.3 因其他问题造成甲方生产停顿,而被双方共同判定为乙方责任时为停产。

  2.0 处罚标准

  2.1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并未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发生一次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月内发生3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翻倍处罚;当月内发生5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五倍处罚。

  2.2 对于未经甲方采购员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按 10000元/小时(人民币)进行罚款,当月内发生

  2.3 对于已入库产品因乙方产品品质问题引起的停产,只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甲方质量部进行处罚。

  3.0 处罚方式

  由甲方采购员提出处罚申请,经由甲方采购部经理批准后发乙方确认(加盖乙方公司财务章后回传),甲方采购员将处罚申请的确认件交甲方财务部,由甲方财务部在当月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备注:若乙方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任何的书面回复,处罚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后自动生效。

  4.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参照行业规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

  5.0 本协议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20xx年月日签约时间: 20xx年月篇二:采购交货协议书

  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货方: 深圳市思科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 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

  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 能按期交货须事先提前5小时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及时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性。

  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 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如果甲方订单数量有提升,有权可以向乙方提出价格进行调整,以双方在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 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 5 %— 20 %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或因时间比较紧迫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处理,而甲方需要生产而自行进行挑选处理,甲方则将挑选的工时统计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则需要向甲方提供挑选工时的补偿费用,员工(普通操作员)小时30元/小时,管理人员(组长、文员或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50元/小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1页,共2页

  9.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3c认证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次日(如果特急必须在当天处理)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十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货款结算方式:月结90天以上 □,月结90天 □,月结60天 □,月结30天 □,

  月结 □,现金 □,选择结算方式在后面的正方形内打勾,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合作且甲方的存货乙方需协同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后甲方再将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 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公司员工(如:来料检验、收货、 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30%以上的处罚,如果贿赂甲方公司员工的事件再次发生,甲方将予以乙方总货款50%以上的处罚,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4.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1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 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6.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7.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具有协议的效力。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 效。篇三:大公司采购合同标准版(样稿)

  采 购 合 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注:通过代理商供货时,必须填写制造商一栏。

  1. 需方将项目所需物料的总量和总交货计划(此2项内容仅供供方参考)提前告知供方,供方据此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统筹制定供货安排,提前备货。供方同意并确认,最少备货数量为_____。无论何种情况,此最少备货数量与已完成交货数量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量。

  需方采购总量和交期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需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为保证需方**天生产需求而已经制造完成的提前备货物资,原则上由需方负责处理,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交付时间**天以上采购需求,需方有权修订采购数量并且不承担任何损失与风险。

  2. 具体的交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下达的订单为准,需方下达的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3. 价格说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其他约定:

  4. 无论本合同选择采用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该固定单价或总价均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 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数量按需方实际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5. 原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含),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

  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采购单位): 合同编号:XV546485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20xx年3月30日 甲乙双方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交付时间:20xx年5月6日。 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仓库。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5、验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第四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苗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新发乡农业的大力发展,兴办绿色产业,振兴农村经济,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了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种苗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供货方在供完订购种苗。

  年 月日———年 月日。

  2、交货地点: 。

  3、交货时附件:供货方出具《品种纯度质量保证书》和《植物检疫证》。

  三、运输方式、运费:

  从交货地点起以汽车方式运输,购方自行负责。

  四、交付定金:

  数额 (金额大写 ),时间: 。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苗款分两次付清,签订本合同时付10%定金,其余90%的苗款在需方验苗上车后立即全部付给供方。

  六、双方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种苗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苗。

  七、其他因素: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苗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苗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种苗或提供坏烂种苗的,供方必须向须需方赔偿一切损失(土地、人工等费用);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需求数量,因提供不准确而导致供方提供多余的种苗的,超出的种苗由需方自己承担。

  九、种苗质量发生纠纷:

  由县农业种苗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可增加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苗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新发乡农业服务中心保存一份存档,新发乡党政办保存一份存档。

  甲方(采购方): (盖章)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地址:

  签署日期:年 月帐号: 签约地址: 日 签署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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