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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19 11:00: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9篇)

采购合同 篇1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

  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1、 2、 3、 4、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年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1、品名:

  2、规格:

  3、产地:

  4、计量单位:

  5、数量:

  6、单价:

  7、总金额:

  8、供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供应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 通知送货方式:

  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 包装要求:

  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 技术文件要求:

  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 验收:

  1、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失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甲方):

  合 同 号:

  需方(乙方):

  签约地点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购销条款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 交货期限及要求:预付款到账后30天内供货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发到需方指定的仓库或港口。运输费用有供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乙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乙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支付合同金额的.85 %。

  3、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 包装要求:简易包装。

  五、商标:供方使用的商标符合有关规定。

  六、模具尺寸要求:按需方提供的管径大小制定。

  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一周内按企标验收。

  八、保修期限: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九、违约责任:此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合同交货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单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价金总额(大写):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_________。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1._________。

  2.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_________。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20时至22时前以电话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电话方式,如果是临时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为准。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六条:验收与检查

  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

  负责更换货物;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第七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______日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八条: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xx年___月____日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期为1年,20xx年___月___日至20xx年___月____日。

  3、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采购合同 篇7

  编号:NO.

  甲方:(采购方)

  (附营业执照加章复印件)

  乙方: (供货方)

  (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加章复印件)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项目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附:甲方签章商品清单(格式)

  商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说明

  (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二、采 购

  1.方案目录确认:由乙方按甲方提供采购目录方案进行采购配货,甲方同意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乙方保留 %的随机调配余地。

  2.技术标准确认:乙方按技术要求做出样品,由甲方确认。

  3.采 购:在甲方目录确认和技术确认后,由甲方预付 %订金,乙方在确认甲方预付定金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采购,并将本项货物送发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全部为真品商品,并承担相关完全法律责任。

  发货验收与调退

  1.发 货:

  (1)包装:按标准件规格。外帖包单。

  其它包装要求:

  (2)托运要求:

  收货单位: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邮 编:

  发货时间:

  发货或承运人: 电 话:

  发货清单:随货□特快□传真□电子邮件□ E-mail:

  托运/提货单:随货□特快□传真□证明□门对门□

  运费付款:预付□对付□代付□(填√)

  2.验 收:货到 天内,由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凭发货清单验货,过期视为验收无误。

  3.调 退: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约定验收最后时间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 天内及时调换。所有厨卫商品,只要是甲方目录确认,又没有质量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退。

  五、付 款:

  1.由乙方出具正式财务发票。

  5.全货按 %折优惠付款。实际付款为 元(依发货清单验收为准)。甲方承诺在货到验收无误后 天内,将减除预定金后的全部货款付到乙方财务书面指定以下帐户,其它付款视为无效。

  户 名:宁波鑫宝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六、协议终止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自然终止。

  2.协商中止,依协商办法解决。

  3.单方中止协议,负完全赔偿实际损失责任。

  4.供货时间每晚一天,赔付1‰。商品采购合同由提供!

  5.付款每晚一天,赔付1‰。

  6.本协议共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7.本协议签署和执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价格及质量标准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订货通知后

  2、乙方承诺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所在地:,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及保险费用。

  第三条 支付方式

  1、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__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承诺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开具与合同金额同等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乙方确保上述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变动,须在甲方付款前十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迟延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质量异议

  1、甲方验收货物时,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与样品不符时,有权拒绝收货。

  2、甲方接收货物后发现乙方所交付货物确有质量问题,甲方须在接受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异议书应当写明该批货物数量、合同编号、运单号、车号、接收日期等。

  3、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的异议说明后 日内向甲方另行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逾期交货,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场地占用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如逾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货款的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合格货物,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不合格货物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货,如存在迟延交货,乙方须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支付逾期交货的货物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须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后方可免责。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编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货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价

  (5)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

  (6)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买方投保。

  (10)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11)唛头: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12)付款条件:

  甲、信用证付款: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买方应由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本合同第13条甲项规定的装运单据交到_________(银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货物装运后,卖方应将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各种装运单据,通过卖方银行寄交买方银行即_______银行转交买方,并托收货款。

  丙、信汇付款:买方收到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单据后,应于____天内信汇付款。

  (13)单据:

  甲、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付款银行议付货款/托收付款,如为信汇付款,下列单据应径寄买方:

  1.全套可议付的洁净已装运海运提单,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并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邮包收据注明邮费/空运提单。出国

  3.保险单或保险证明书注明投保险种,一切险包括tpnd。破碎,渗漏。无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货物到达后倘发现残损情况,须向到货口岸之_____检验局申请检验。

  4.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唛头。

  5.装箱单两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由制造厂签发的质量和数量/重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各两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货物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装运通知电报真实副本一份。

  乙、货物装运后十天内,除上述装运通知电报副本外,卖方应另外准备各种单据副本三套,以空邮将其中一套寄交买方,另外两套寄交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术资料:

  甲、每次发货时,卖方应将下述英文技术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起装箱,运交买方:

  1.基础图

  2.布线说明,电气及/或气动及/或液压接线图

  3.易损零件制造图

  4.零件目录

  5.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的品质证明书

  6.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乙、____个月前,卖方应将本条甲项所列1、2、3、4、5、6各种技术资料2套,以空邮寄交买方。

  (15)装运条款:

  甲、每次发货如毛重超过__公吨,卖方应于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装运期__天前,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以及货物在装货口岸各妥日期函/电告买方,以便买方订舱。如毛重不超过___公吨,则卖方应与装货口岸的买方装运代理人直接联系装运事宜。

  乙、每次发货毛重超过两公吨时,其订舱事宜将由买方装运合理人________公司(电报持号:________)办理,买方与该公司密切联系有关装运事宜。卖方则应与在装货口岸的______公司装运代理人密切联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计承运船到达装货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将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编号初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事先指定的承运船如有变更,或其估计到达日期提前或延期时,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该船未能于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所通知的到达日期后__天内到达装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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