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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预拌混凝土施工合同

时间:2024-05-08 15:50: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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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预拌混凝土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南宁预拌混凝土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预拌混凝土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供货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建设,由承建的项目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序号强度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高性能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备注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50m3,则增加泵送台班费1500元/次。

  2、使用46米及以上泵车,混凝土单价增加5元/m3。

  3、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预拌商品砂浆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加100元/m3。

  4、早强(Z)单价增加20元/m3;;桩基混凝土单价增加4元/m3;水桩、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10元/m3;抗裂纤维混凝土(X)单价增加30元/m3。

  5、粒径5~10㎜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30元/m3。

  6、抗渗混凝土(P6~8)单价增加26元/m3;(P10)单价增加30元/m3;(P12)单价增加34元/m3;膨胀(W)单价增加30元/m3。

  7、补偿收缩单价增加34元/m3,P8补偿收缩单价增加46元/m3。

  8、若混凝土需要掺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质量由需方负责,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3元/m3工本费。

  9、楼高33~50层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25元/m3,51层以上价格面议。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合同签约代表或合同约定代表所签认的函件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认。

  11、如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混凝土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订货与发货:

  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24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发货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计量与验收:以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数量、强度等有关数据由需方签收人员进行校核签收;每个仓块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10m3),超过部分按车收取空载费〔﹝10m3—实际装载量〕×30元/m3〕;一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额定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

  2、校核: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容重按2400Kg计,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次数≧3车次,以抽检的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天当批(次)以正误差抵扣减负误差;施工场地内有地磅,经双方同意,也可每车过磅的方式进行计量,以实际混凝土净重值除容重为该车实际装载方量。最终以实际总方量办理结算。

  3、需方签收(认)人员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场签单验收人员结算及对账确认人调价函确认人

  注:上述人员若有变动需方须书面通知供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如果需方不指定上表人员,视为任何人员签字均为认可有效。

  4、未经双方认可,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及对账单上的数据和其他书写内容,均以原单数据为准。

  四、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2、超过30个日历天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4、本工程项目按:

  []房建工程项目在天面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市政工程最后1000m3的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5、按以下双方约定支付货款:

  6、发票与账户信息:

  〔1〕需方开发票信息:____________

  〔2〕供方指定以下帐户为收款账户: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供方试验人员须旁站见证,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10和GB/T50081—2002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混凝土资料一式四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卸料前需方现场签收人员必须核实送货单(发货单)上所标明的强度等级、浇筑部位,一经签收视为确认。

  七、双方义务、责任

  1、供方义务、责任

  1)负责将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和泵送混凝土进仓,负责泵送管路的布设及配合泵送浇筑管路的装拆,满足施工要求。

  2)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及时与需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听从需方施工技术员的指挥,确保混凝土泵送到需方指定部位。

  3)泵送管件需停放在需方工地时,必须与需方清点确认,并按需方指定位置存放,否则,造成丢失由供方自行负责。

  4)在需方工地做到文明安全施工,遵守工地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对危害到人身及设备安全时,供方人员有权制止。

  5)本合同附带二份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编制的《预拌混凝土施工使用说明书》。

  2、需方义务、责任

  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预拌混凝土施工使用说明书》、施工要求等完成混凝土的布料及成型工艺(浇筑、振捣、收面、养护等),按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上所标明的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有关数据指挥将混凝土泵送到指定部位,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

  2)负责泵送混凝土布管所需的立架和过度部位管架的搭设及马凳,并对搭设管架的安全负责,及时为供方在浇筑前的布管和浇筑过程中的管路安装、拆除提供塔吊配合;负责看管停放施工现场的供方泵送管,如有丢失,需方按以下标准赔偿供方损失:名称单价名称单价

  3)供货前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安全行走的道路,混凝土浇筑需要占道的负责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

  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进入需方工地区域,需方必须保证供方进入施工场所及人员、车辆、施工设备的安全,如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及需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5)需方提前提供月混凝土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八、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书确认。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供方按需方当次要求供货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供方有权暂停(或缓)供混凝土,并按需方应付货款总额的(1‰)/天向供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供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资料管理员必须及时按照验收的要求,把准确的工程名称、浇筑部位及浇筑时间提供给供方(试验室),否则由于资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验收由需方负责。

  2、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能作为需方已付款凭证,需方在使用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须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本合同不得单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字加盖公章方有效。

  4、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对账单、结算单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签约内容地址或约定形式发送或告知的,即应视作(列明日期内)被书面送达(①如果是信函,则为快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②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③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④如果是报纸公告,指南国早报或南宁晚报,则以公告刊登之日)。

  5、如各方所提供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经相对方书面确认。如因合同各方所提供的通讯地址不详、变更、虚假或错误而致相对方无法送达书面通知、要求等,均视为已书面送达,其末收到之后果由所留通讯地址不祥、变更、虚假或错误的一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一____份,需方____份,供方____份,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备案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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