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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10 07:34:2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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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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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1

 灵台县位于陇东黄土高原南缘,属黄土高原沟壑区,是甘肃省的林业大县,林业用地面积179.85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296.38万亩的60.7%;森林面积95.22万亩,林木蓄积量21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13%。林业是我县农村、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生态县建设的主体,旅游业的基础。林业在灵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工作站作为林业最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建设方针,直接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和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对林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灵台县乡镇林业站的基本情况

  灵台县乡镇林业站在全县20xx年机构改革中,13个乡镇林业站全部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内设机构,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隶属于乡镇政府,归口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现在。目前全县13个乡镇,现有人员52人,其中大学1人,大专14人,中专及高中37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4人,占总人数的85%,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5人,技术员26人,各个林业工作站没有自有办公用房,没有机动交通工具,没有通讯设备,工作条件相对落后。

  2、`台县乡镇林业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县对乡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林业站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急需解决的,甚至可以说影响今后林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机构不稳定

  自开展撤乡并镇及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全县林业站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机构改革中,按照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综合设置的大原则,乡镇都进行了部门撤销与合并,使已建成的乡镇林业站受到了很大冲击,把林业站合并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中心只安排林业员具体办理日常业务工作,林业站没有单位的独立性,没有林业管理权力,没有固定资金来源,在承受多种压力的同时,还要做多种林业工作。

  2.2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普遍存在以下弊端:

  一是精力分散,林业站职工成了乡(镇)干部,要参加乡镇中心工作,成天包村下队,计生收税,无力投身林业工作;

  二是林业站职工工资福利难保证;

  三是森林资源管理失控;

  四是造林质量难保证;

  五是资源管护难完成;

  六是林业主管部门落实任务不畅等等。另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内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林业站管理机构。林业站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办公室、造林科、林政资源科等部门,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市、县级林业站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也没有理顺。

  2.3经费严重不足

  林业站经费严重不足一直是困扰基层林业站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制约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尽管基层林业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持,影响了林业站职能作用的发挥。

  2.4专职人员少

  近些年来,林业建设任务成倍增加,特别是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基层林业工作站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从政策宣传开始、调查设计、苗木准备、整地栽植、检查验收和有关退耕还林林权证的发放,粮款补助政策的兑现等等,都需要做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

  2.5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由于受制于机构不稳、体制不顺、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专职人员太少等因素,林业站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3、灵台县乡镇林业站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稳定机构,奠定林业站建设基础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公益性定位”的要求,确保全县林业站机构稳定。林业站是政府对林业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职能,为使基层林业站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形势需要,依据林业站是公益性基层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必须建立健全各级林业站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稳定机构和队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乡镇林业站履行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职能。

  3.2强化职能,发挥林业站职能作用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着眼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紧紧围绕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积极适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以落实核定林业站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和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职能为中心,以加强站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林业站建设,巩固和完善前期建站成果。

  3.3理顺体制,营造林业站工作环境

  乡镇林业站应统一确定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受当地县(市、区)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双重领导的林业站,应以林业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基层林业站具体指导、实施,全民积极参与,进行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科技示范推广、动植物保护、林政案件稽查和执法、营林造林等生产活动。同时林业站职工职称、职务的晋升和考核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2

  乡镇林业站作为我国林业中最基层的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在促进我国经济建设、改革以及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保证作用。近年来,虽然我国逐步推行了xx改革,但是乡镇林业站的建设依然不容乐观,还存在很多不足,无法满足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总要求,因此探讨乡镇林业站在林业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乡镇林业站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重要性

  1.1有助于调动群众参与退耕还林

  乡镇林业站主要是运用标语、广播、宣传册等向当地的群众积极宣传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和意义,促使广大群众深刻意识到退耕还林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自觉树立起保护农村经济和生态的意识,积极参与到退耕还林工作中,有助于早日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

  1.2有助于保证林业资源的安全

  乡镇林业站作为我国唯一的基层林业综合执法和管理机构,其保护和发展林业资源是其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职责,其主要承担着以下重要工作:

  一是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林业资源进行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掌握该林业站管辖范围内森林资源和动植物变化情况;

  二是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好林木采伐工作,并积极配合开展林木采伐伐区的调查设计,监督并验收伐区工作;

  三是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程;

  四是根据法律法规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

  五是调查并处罚所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是配合地政府发部门构建全镇护林网络,由此可以看出乡镇林业站在保证我国森林资源安全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3有助于开展林业管理和保护

  乡镇林业站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后的管护工作,并为此制定了详细的管护措施,承包到个体,针对那些无法承包的个体指定专门的护林员,制定了严格的护林员工作制度,切实杜绝了偷苗现象,不仅如此,在做好退耕还林管护工作时,乡镇林业站还落实了退耕还林合同的签订和分户建档立卡,并由实现专人、专柜。

  1.4有助于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乡镇林业站积极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建设的新要求,为乡镇林业建设提供了实用技术和全方位的服务,选派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山示范指导、进村入户、科技培训等加强对林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另外,乡镇林业站还积极参与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自身管辖范围内构建的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中,让其成为科技示范基地,通过乡镇林业站科技示范基地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走上科技兴林之路。

  2、乡镇林业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林业建设已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大量的造林绿化及资源管护等工作需要基层林业部门去完成.随着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深入实施,今后的造林,资源保护等工作任务会更加繁重.自19xx年国家林业部成立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全国基层林业站建设以来,全国各地加快了基层林业站建设的步伐.据统计,至20xx年底全国林业站总数已达万多个,占乡镇总数的80%以上,基层林业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已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作用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但近几年,在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林业站的建设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基础建设资金等诸多方面受到制约,乡镇林业站建设面临诸多问题,与

  3、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对策

  3.1加强乡镇林业站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部门要保证乡镇林业站资金渠道的稳定、可靠,适当提高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并将乡镇林业站各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中,省级财政部门应该保证每年年初便安排一定的资金充当乡镇林业站补助经费。另外,成立独立账户用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实现专款专用。

  3.2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就全国范围来看,我国还有近30%的乡镇林业站无自有办公用房,有27%的缺少必要的通讯设备,如此极大地影响了护林防火、伐区检查验收、案件查处、调节林权纠纷等工作的效率。因此要重视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将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作为突破口和示范带动点,建设林业站必须的业务用房,改善办公条件,配备林业业务工作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当地政府部门要将加强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政策的形式给予林业站支持,推进乡镇林业站提高自身管理服务水平。

  3.3广泛接触林农,开展技术培训

  乡镇林业站在林业业务和组织上起着呈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

  (1)制定林业调查规划方针时,应帮助并指导林农做好规划设计,尽可能为林农提供优质的种苗,安排好生产进度。

  (2)在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技术过程中,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有计划、合理的安排并普及,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造林技术,以便后期更好地指导林农开展相关工作。

  (3)作为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首先自身要树立起对该工作的重视,在平时注意跟林农多接触,经常性深入农户家中,跟好跟农户的关系,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4、结语

  综上所述,乡镇林业站作为政府部门建立的最基层事业单位,其不仅有助于调动群众参与退耕还林、保证林业资源的安全,还能够有助于开展林业管理、保护和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要高度重视乡镇林业站建设,早日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计划目标。

乡镇林业站年度工作总结3

  一、总体目标

  坚持限额采伐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确保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林区的社会治安和生产秩序得到稳定。

  二、分配办法

  (一)国有单位林木采伐。将省林业厅下达给我县的国有商品材木材生产计划对应分配到“十一五”年采伐限额编制单位:黎山林场、洋峰垦殖场、县林业工业公司和经贸委大岭林场。

  (二)集体、林农林木采伐。将省林业厅下达到我县的集体商品材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到全县各有林乡镇,分配依据为200xx年全省二类资源清查我县各有林乡镇可采资源情况(指21年以上杉木、湿地松和31年以上马尾松,下同)。具体分配办法是:用全县集体计划总数除以各乡镇可采资源蓄积总量得出分配系数,然后分别用各乡镇可采资源蓄积量×分配系数,即为各乡镇20xx年分配计划。

  (三)林业产权户、工业园区建设用材。全县林业产权户预留木材生产计划2500立方米,主要用于采伐经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流转的林木和工业园区道路网架建设用材。具体办理程序:林业产权户主或项目产业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由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实地调查核实报县政府审批,最后由县林业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林政处罚用材。全县预留木材生产计划1000立方米,由县林业局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各地乱砍滥伐林木案件的损失情况、林政稽查及各木材检查站依法查处有证超运和无证运输木材案件林木损失情况统一安排。

  (五)速生树种的采伐。对非林地上种植的'杨树、桉树、泡桐、桤木、苦楝、柳树、池杉、香椿、枫杨等速生树种,取消采伐计划管理,允许林权所有者依法申请采伐,县林业部门根据林权所有者申请,实地查验后给予办理林木采伐和放行手续。

  三、分配原则

  (一)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

  生态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对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抚育、更新及其它性质采伐。天然阔叶林以及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禁止采伐。采伐国家重点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毛竹除外),属更新采伐、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采伐的由省林业厅审批;属抚育采伐的由市林业局审批。

  (二)加强交通要道两旁林木资源保护

  京九铁路、105国道和赣粤高速公路挂线沿线等主要交通要道500米以内(在此范围内有山脊的,以第一层山脊为界)林木禁止采伐。

  (三)放活商品林经营

  1、杉过熟林优先安排木材生产计划。凡杉木进入过熟期(年龄31年以上)的,优先安排木材生产计划。

  2、低产林改造优先安排木材生产计划。林农造林积极性高,特别是为改善林分结构进行低产林改造积极性高的,优先安排木材生产计划。

  3、适度实行杉木抚育采伐。为促进林木资源增长,经县林业局批准,可以对年龄10年以下(含10年)、胸径10厘米以下的杉木进行抚育采伐,禁止采伐胸径12厘米以上(含12厘米),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

  (四)山下造林大户安排木材生产计划

  为策应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山下造林大户,根据其可采资源蓄积占全县集体可采资源蓄积比例安排木材生产计划:

  (1)拥有山上林木权属面积1000亩以上、并有可采资源的;

  (2)山下造林面积100亩以上的;

  (3)经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县林业部门备案的。

  四、操作程序

  1、计划申请。20xx年需要采伐林木的林农或单位,凡有杉木、湿地松年龄在21年以上(含21年)、马尾松年龄在31年以上(含31年)的山林,均可到当地林业工作站领取填写“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申请表”,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当地林业工作站。

  2、林业工作站核查。各林业工作站接到林权所有者提交的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申请表”后,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申请采伐山场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请采伐山场林权证、面积、树种、林龄、蓄积量、出材量,并如实填写核查结果。

  3、核查结果一榜公示。各村委会将林业工作站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乡镇政府分解计划。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林业工作站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各地可采资源和申请情况将生产计划分解到各村委会,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在“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5、计划分解结果二榜公示。接到乡镇政府计划分解结果后,各村委会要将分解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林业工作站备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林业工作站备案,同时报一份至县林业局林政股,作为生产计划落实的依据。

  7、采伐证发放。林权所有者根据备案的“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申请表”向林业工作站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基本要求

  1、为解决市委、市政府重点帮扶企业—绿洲公司松木供应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洲人造板有限公司原料供应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使用20xx年集体计划采伐松木的,必须全部供材给绿洲公司,计划持有者与绿洲公司签定供材合同、向林业工作站交纳保证金(每立方米200元)后,林业工作站方可接受其采伐作业申请,林业工作站再凭绿洲公司驻总签字的送材证明退回保证金。

  2、凡20xx年需要采伐林木的林农或单位,必须于7月15日前向当地林业工作站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列入20xx年生产计划申请范围。

  3、各林业工作站必须于8月15日前核查完所有的申请采伐山场(申请低产林改造的,须由县林业局派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乡(镇)政府)。

  4、各乡(镇)政府应于9月15日前完成计划的分解工作。

  5、凡使用低产林改造计划和伐区面积在15亩(含)以上的,必须向当地林业工作站缴交每亩200元的造林保证金,次年秋季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保证金,不合格的,没收造林保证金。

  6、各林业工作站必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作业设计并核发完所有林木采伐许可证,逾期由县林业局收回木材生产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另行安排。

  7、各林权所有者必须于12月25日前采伐完山上林木,否则该林木采伐许可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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