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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11 20:57:1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从而达到对用人单位的惩罚。从本条的条文去理解,法律并没有设置任何条件去限制劳动者提出赔偿,只要结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在实际中,法院、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一些“指导意见”或是“意见”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却“规定”了限制性的条件,使得劳动者希望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非常困难,法律条文规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达到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

  法院、劳动仲裁机构最多只保护11个月工资的赔偿

  从《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能保护11个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职,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为11个月,以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就不计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只要是单位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不管是1年没有签订,还是2年或者更长时间没有签订,均应该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在国务院制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本条规定了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两倍工资需要保护,同时并没有排斥超过1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的赔偿了。也不能理解为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代替了两倍工资的赔偿,其本身就是两回事。但是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来看,只保护11个月的工资的赔偿。如《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20xx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无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只要证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如前述,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如劳动者有过错,而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其实际如劳动者不愿意或是恶意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避免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的延长。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制定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第2款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该规定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从而也纵容了用人单位去想方设法去寻找到证据来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者,但是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没有签订,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资。甚至用人单位制造出许多伪证,如让员工做假证、拟制虚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资的计算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来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中对单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资,并没有规定为基本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应该是工资总额才对,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非如此。在《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在广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员工在某一家建筑监理公司工作,其工资为基本工资为1500元,而其他工资(如奖金、津贴等)为1500元,工资合计为3000元,因该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员工向单位主张2倍工资的赔偿,法院的`判决按照1500元来计算2倍工资。

  以仲裁时效届满为理由而影响了二倍工资赔偿的提出

  如某员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职某用人单位,该单位一直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该员工离职,并同时向单位主张从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中,这样说明理由:“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职期间曾就劳动合同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仲裁时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从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过一年时间,所以,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其劳动仲裁机构将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的仲裁时效限制在如上例从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一年,如超过,则不保护。如此规定,是对劳动者维权极大的限制,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从多方面考虑不会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劳动者只有在离职后才能提出赔偿请求,而如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均得不到保护,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的计算是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那么在离职时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就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笔者认为,2倍工资的赔偿仲裁时效应从离职时开始计算,如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一样,这样才有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

  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劳动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

  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单位起始工作时间 合同期限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

  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 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 记录

  日期

  原因

  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劳动合同 篇4

  1. 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 1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6.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 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最短须签2年。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9. 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为“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标准处罚。

  10. 恶意欠薪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劳动合同 篇5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又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BDA国际企业大道17-1号楼

  经营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BDA国际企业大道17-1号楼

  邮政编码:100176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本合同类型为以下 A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叁 个月,合同期满即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续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或/和解除条件成就时即行终止或/和解除。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起算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调整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 B 工时制度。

  A. 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

  B.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C.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除因公外出需征得部门主管或公司高层的同意外,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仍应到岗履行职责。

  第七条 由于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乙方应在加班前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并不得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0日—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工资为 元,转正后工资为 /元(视试用期表现再定)。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本人负担并由甲方代为扣缴。

  第六章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保险,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由甲方行政部发放的《员工手册》,乙方应认真阅读并签收且应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合法,填写入职的信息必须真实,如系伪造,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乙方提供的地址应准确,确定能收到甲方寄给的各类文件及相关材料。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提供《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没有疾病。若发现乙方有潜伏性的疾病或传染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或无论因何种原因致乙方离职,均应当按照甲方离职制度及具体要求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或离职手续。乙方怠于或拖延履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结束时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或违反公司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规章,对甲方造成 3000 元(含3000元)以上损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恶意串通,损害、危害公司或员工利益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1、乙方接受过甲方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的,若服务期(按培训合同的约定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或培训合同未约定的,为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即辞职或因不胜任工作、被甲方依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离职前按照培训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未签订培训合同或培训合同约定不明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如乙方接受过甲方提供的住房、车辆或其他方面资助,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向甲方返还相关款项。

  乙方违反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如下损失:

  乙方签名:

  (一)甲方为录用其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4、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凡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就服务期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乙方因工作所获得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物品均为甲方财产。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应当将因工作所获得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物品,包括原件及所有备份,无条件返还给甲方。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义务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设备、技术资料等)产生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技术秘密及各种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软件产品、图纸、技术方案、设计方案等)等智力成果,以及乙方在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关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的其他相关权利由甲方享有。

  第三十条 乙方对其工作中知悉的甲方技术、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鉴于乙方知悉的或将要知悉的甲方秘密具有重要影响,甲方事业具有竞争性,鉴于乙方对甲方表示的忠诚以及乙方劳动的权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竞业限制约定如下:

  1、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后继续履行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2、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做的属于甲方的职务技术成果;

  第三十二条

  1、竞业限制范围及期限:乙方应当保守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术、工艺、开发、市场策划、市场营销、发展规划、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秘密。在 中国地区,自乙方不作为甲方雇员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到与其在甲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工作,亦不得将甲方业务或协定业务关系带走自己生产、经营或与他人合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

  2、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照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的月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24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乙方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前述竞业限制补偿金。

  3、如果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其从甲方所获得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三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竞业禁止义务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 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面呈或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至被通知人:

  第三十四条 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的“现住所地”为其目前真实的通信地址,如果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更,则变更的一方应于变更当日或最迟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书面通知至对方。因变更的一方未及时通知至对方或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失效、无效、虚假、有误等,对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影响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重申或补充以下条款: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专长、特长、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或经乙方申请,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对工作中所获得或经手的有关甲方行政办公经营、管理、财务、人事、外事、专项技术、市场业务等机密、秘密应予严守,如有泄漏,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有关处罚。

  3、乙方执行甲方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其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4、乙方与甲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应立即归还或移交从甲方得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文件、记录、设备、材料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合同文件、技术资料、财务报表、业务计划、产品或营销资料等,不得保留复制件,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离职与交接手续。

  5、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业务计划、财务状况以及关联单位的任何保密文件、材料和情报应严守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人员泄露或利用。

  6、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或受雇于与甲方构成竞争业务的任何组织或个体。

  7、甲方可根据国家和本单位要求与乙方签订保密、培训、廉政、安全、卫生和社会义务等协议书或责任书。

  8、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根据需要制定、修订、补充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些均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10、乙方与用人单位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即与原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此发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乙双方如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条款,则以新合同或条款为准,旧合同或条款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员工手册》,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入职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甲方有关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内容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北京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随之消灭,随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也将产生一系列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做一个简单介绍。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随之消灭,随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也将产生一系列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当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

  1、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劳动关系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

  2、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关于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终止的赔偿金。

  3、 职工因工受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伤残补助金的情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医疗补助金的情形。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给不低于六个月

  工资的医疗补助金。患重病者和绝症的劳动者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的100%。”

  5、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6、 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 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要求办理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的规定,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8、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9、 退还扣押的劳动者的财物及有关证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存放在单位的财物或者证件返还给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

  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 当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附随义务:

  1、办理工作、物品等的交接手续。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 保守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签有保密协议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应当保守秘密。

  3、 竞业限制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的,应当按照竞业限制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现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经学校授权,《_________》大学校长作为甲方与受聘人员(乙方)签订职位聘任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共同信守,教师劳动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范本。

  第一条 职位聘任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期限

  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聘任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这里所说无固定期限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或学校规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内辞职,应提前6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递交辞呈。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乙方愿意按照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4.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5.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范本《教师劳动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范本》。

  7.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8.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

  甲方应该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便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内甲方施行的《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的要求履行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必须完成《_________医学院教师职务基本责任标准》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职务所规定的考核指标。

  同意履行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所承诺或约定的义务和职位职责。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五条 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6.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出现本聘任教师劳动合同范本第七条所列举情况,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六条 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定期对乙方履行职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在聘任期内,乙方有义务每学年向甲方考评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职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

  (1)乙方同意按照学校《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项内容与指标进行考核。

劳动合同 篇9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 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应付未付xx元(大写: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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