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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时间:2022-08-10 19:20:3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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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打卡制度(通用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打卡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通用9篇)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与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公司汇报。如有不实或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四条工地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通知工地主管人员,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脱岗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五条 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因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经公司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脱岗累计三至五次的,公司将重新指定或任命新的项目主管,其薪金按照普通管理人员标准发放,脱岗累计五至七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六条 各管理人员严禁迟到早退。公司将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人次将按照第四、五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迟到早退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上做好记录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七条 工地管理人员休假按照公司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休,需要加班的,项目经理应如实做好加班记录并按时向公司汇报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八条 所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以保证地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2

  一、内容及使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的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部、设计部、采购部、客诉部)。

  二、考勤方式

  2.1项目经理均使用面部考勤终端机进行打卡考勤。

  2.2项目经理必须每个工地每两天打卡两次(到达工地进出各一次),项目经理到工地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打卡一次,离开工地时再打卡一次,且每次待在一个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如需长时间在工地处理事情,须每隔一小时以内进行打卡一次。

  2.3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外出工地,必须填写《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一式两份,字迹清晰,详细说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并将副表随身带。

  2.4回办公室后一小时内将副表填写完整,详细说明回司时间、所到地点、事件结果,同时与主表装订在一起,以便核查。

  2.5员工到达工地现场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打卡一次,离开工地时再打卡一次,如需长时间在工地处理事情,须每隔一小时以内进行打卡一次。

  2.6项目经理如因有事不能按时打卡,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客诉部备案。请假期间,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安排好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2.7项目经理请假3天以下(含)由工程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工程部经理初核,总经理批准。

  2.8因面部考勤终端故障无法使用

  2.81公司所有员工(含项目经理及工人)发现公司面部考勤终端机故障需第一时间通知客诉部,由客诉部进行调查处理。

  2.82员工(含项目经理)到工地须以拍照或拍摄形式,记录到场时间,同时应呈现本人在场证明。

  2.83到达工程施工现场,须进行全景拍摄,呈现现场施工情况、现场施工技工及现场各区域细节,平层视频时间不少于一分钟,复式别墅视频时间不少于两分钟。同一事件地点如需长时间在场,每隔两小时以内须有本人在场拍照或视频记录证明。

  三、打卡管理

  3.1客诉部负责项目经理考勤登记及汇总。

  3.2人事部负责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外出考勤登记及汇总。

  3.3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100元/次。

  3.4每月5号、15号、25号,巡检员到各工地采集考勤数据,并将考勤数据送交人事部及客诉部。

  3.5客诉部负责项目经理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每月6号将考勤统计报表送交总经理及工程部,并附上考勤原始报表。如发现考勤异常,应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处理。

  3.6人事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外出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四、缺勤处理

  4.1项目经理无故不去工地或故意不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人民币,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外出工地无考勤记录,按照公司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3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另计,项目项经经理不计加班。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7、无故旷工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4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部长、项目总监本人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5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6

  根据集团总公司人力部要求,对员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在核算工资时,严格按实际考勤计算当月工资。相关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体员工一律按工厂规定时间打上、下班卡,打卡时间超出上、下班时间范围,按迟到或早退计算。

  2、迟到或早退时间扣除工资规定

  迟到或早退时间扣除工资额

  5分钟及5分钟以内5元

  5分钟以上~10分钟10元

  10分钟以上~15分钟15元

  15分钟以上~20分钟20元

  20分钟以上~25分钟25元

  25分钟以上~30分钟30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上班时间请假外出,按其本人当月工资计算扣除请假时间段的工资额。

  4、总公司按实际考勤计算相关统筹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纪律按《员工劳动纪律制度》执行。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7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

  四、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五、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六、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七、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九、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能够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一、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二、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三、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30天提出申请,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四、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十五、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时到xx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旷工xx次以上(含x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篇9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时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名均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人,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人员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处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以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3天或1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卫,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将被处分;

  7、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处分;

  9、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惩处;

  10、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11、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持有请假单位或公出证交门卫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12、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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