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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时间:2024-02-26 19:26:04 志华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现场制度(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通用11篇)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节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并作为开展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与考核依据。

  一、施工现场场容

  (一)施工现场围墙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伤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于1米。

  (二)施工工地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应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

  (三)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详细,字迹工整规范清晰。

  (四)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五)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六)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七)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八)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语牌,字体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二、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及审批意见。补充、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和审批人签字。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和切实可行的'季节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三、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构配件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预制圆孔板,大楼板、外墙板等大型构件和大模板存放时,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码放应符合规定。

  (二)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米;砌块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三)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放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四、施工现场材料节约

  (一)施工现场应有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同时做到钢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三)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包装容器应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四)施工现场应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五、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资料

  (一)应有技术节约措施,实施中应有材料节约计划、效果台帐。

  (二)施工现场应实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三)材料进、出现场应有查验制度和必要手续。

  六、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一)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去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二)办公室,职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四)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食堂、操作间、仓库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操作和保管,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

  (五)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2

  一、 安全、文明、现场管理

  A、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 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 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 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200~500元的罚款。 8、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将对打架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对负主要责任的(先动手的)追加罚款1000元。

  9、对现场保洁及绿化未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对相关单位每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10、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泵需架设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须经过批准。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及时将道路冲洗干净,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1、“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3、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4、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高度超过2m)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5、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6、主体阶段外架及安全网必须超越作业层(施工位置)1m搭设,并且外架必须按规定设置水平防护,违反的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整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C、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违反规定的将直接对主包施工单位罚款。甲方分包的单位,该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单位负管理、协调责任。

  二、 质量管理

  A、材料进场

  1、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三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 2、 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的、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罚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点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3、 材料、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上楼使用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无条件拆卸下楼,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B、隐蔽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0元。

  3、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4、蓄意影响阻饶业主、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2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三、进度、报表

  A、计划、进度

  1、各施工单位进场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以及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500元。

  2、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书面),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3、不能按期完成业主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2000—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对施工单位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又无抢工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同时甲方监理将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抢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施工单位承担。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月报、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300—1000元。同时甲方对未按要求时间报送的,当月工程量(款)将不予上表。

  2、蓄意影响监理和业主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罚款500—2000元。

  四、会议制度、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监理例会、专题例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300元人民币,如拖延不交者,罚款将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请假必须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代表的同意,并必须有正当理由。)

  2、会议记录由监理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于两日内分发各施工单位。

  3、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负责的标段的资料进行收集,并交专人登记存档。所有文件必须形成收发文签收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拒签。否则将受到200元罚款。

  4、对施工单位送监理签字的资料必须在48小时内签认。无正当理由而拖延签字的,每拖延一天对相关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

  5、各施工单位须按监理单位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计划、设计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在报监理的同时报业主同时审核)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500—1000元。

  6、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500元。

  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业主与监理有权要求更换该管理人员。

  8、监理通知有关限期整改的项目(或每条),或监理例会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书面),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罚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9、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上报业主。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3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确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规定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

  4、讲文明、懂礼貌,施工现场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便溺,不得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下班前将所管辖分担区清理干净。

  5、现场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作业,采用标准的`电源箱、柜、集装箱式的电焊机,设置标准的'安全围栏。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文明施工责任划分定置图、工程设置总平面布置图及工程概况说明、项目负责人。

  7、施工现场要设置大块醒目标语,各种标志、警示齐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齐,按不同物资、型号分类堆放,且要有标识。

  9、场区平整,道路畅通,作业场地安全设施完备。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4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5

  1、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6)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6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以工人上班及不影响工人上班为准。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值班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不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8、年终评奖金时,按出勤天数和工作中有无事故责任来评定。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7

  一、工地内非建筑公司相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找人及送货人员应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证“后方可进入,离开时交还接访人签字的单据,门卫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新到施工人员应填写“施工人员进出登记表,所负责部分完工后,离开时应检查所携带物品后,签字离开。

  四、参观人员进入时应礼貌地劝阻客人并讲情相关规定。

  五、如有外来人员找工地施工人员应让其与工人联系好后让其在门外等工人下来,禁止让其进入施工区域,如家人有急事等特殊原因,应通知相关施工队负责人并确认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让其进入,并提醒来人不要在施工区域内部随意走动,尽快离开。

  六、如有工人携大量个人物品外出时,必须由其工长的.通知,检查后方可放行。(值班人员在记录本作好记录,如:姓名,负责项目,时间,所带物品)

  七、施工人员如有携带工地物资外出时,必须持有“物品出入证”,并有其工长及项目经理的签字方可放行。(门卫人员要把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出入证分开整理并保存,最后在记录本上记录)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8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值勤,要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治安组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0、如有违反现扬保卫制度者,按工地治安条例处罚。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9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结束后做好监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桥梁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交通厅。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管理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10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县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第二条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理本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作,委托建宁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理本辖区内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作,受委托的“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内容,包括: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见附件一);

  2、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3、各专项施工方案计划,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审查论证计划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总进度计划;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操作证;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9、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应承诺报送资料的真实、有效。

  第四条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资料报送“监督部门”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相关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资料,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向“监督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3、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第六条

  “监督部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第七条

  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备案的,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对不按规定呈报备案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11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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