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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时间:2024-08-17 18:59:47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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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通用2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通用21篇)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使公司全体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安全生产告知是指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营运任务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培训教育、警示标识、安全告诫等方式,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告知新入职、调岗或是在岗的管理人员及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

  安全生产承诺是指管理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在知晓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向公司保证完全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进行的书面承诺。

  安全生产承诺书是指由公司统一编制载有安全承诺内容,由承诺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文件,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的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告知管理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所管理或服务的对象履行安全生产告知工作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告知。是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各层级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岗位说明、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贯宣等方式,使公司员工熟知自身岗位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危险源的辨识清单,对公司所有劳动者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方式有:

  (一)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新入职公司的员工,针对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通过教育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对新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有技术负责人员对使用该技术的人员进行该技术设计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技术交底培训和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三)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对现场工作、场区等现场进行巡查时,对现场人员和相关区域人员进行可能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现场告知和书面告知的方式,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四)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场所、工作岗位等存在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粘贴、悬挂告知牌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承诺管理

  第七条安全承诺内容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八条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营运任务合同的在岗人员都应就自身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进行安全承诺。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内容。

  (二)新入职员工和驾驶员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需重新签订对应岗位的安全承诺书。

  (三)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书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三)安全承诺书每年年初组织签订,有效期为1年。

  第九条安全承诺的要求

  (一)公司总经理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委办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三)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2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苏安办〔20xx〕5号),泰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泰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泰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的通知》(泰安办〔20xx〕66号),泰兴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泰兴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泰兴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的通知》(泰安办〔20xx〕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由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对象为各部门、国资公司、驻区单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安委办向警示提示对象发出《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函》(见附件,以下简称《警示提示函》):

  (一)发生亡人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或超出控制指标的;

  (三)连续两年安全生产考核排名末位的`;

  (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

  (五)具有重大安全风险或者隐患问题突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

  (六)事故责任追究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示的情形。

  第五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由区安委办主任审核批准后实施。区安委办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警示提示对象下达《警示提示函》,被警示提示对象应迅速落实整改,七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警示提示事项办结后,正式行文报送办理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

  第六条警示提示情况纳入巡查督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加强跟踪调度和问效。

  第七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的实施不代替对生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本制度由区安委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3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据《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连发〔20xx〕25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xx〕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对象是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向警示提示对象发出《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函》(以下简称《警示提示函》,样式见附件):

  (一)30天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事故;

  (三)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3个月较上年同比上升;

  (四)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3名;

  (五)重大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

  (六)事故责任追究或整改措施不落实;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示的情形。

  第四条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程序:

  (一)警示提示事项确定。凡列入警示提示的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一般应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

  (二)警示提示下达程序。警示提示经批准后,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向警示提示对象下达《警示提示函》。《警示提示函》主要包括:警示提示对象、警示提示原因、整改要求等内容。

  (三)警示提示工作办理。《警示提示函》送达后,警示提示对象应呈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批。《警示提示函》中列明办理具体程序和措施的,警示提示对象应严格执行。

  (四)警示提示办结反馈。警示提示对象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10个工作日未整改闭环的.,及时续报。警示提示事项办结后,警示提示对象应将办理情况报告正式行文,并把《警示提示函》领导阅批件、有关工作佐证资料复印件等作为附件,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五条警示提示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警示提示事项纳入市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并跟踪问效,经分类、分层后,同步移交相关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第六条本制度的实施不代替对安全生产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各县区、功能板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4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3、雨大非紧急生产任务严禁出车。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5

  一、主任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三、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检测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中心各部门的活动,负责中心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检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检测必须系好安全带;气候条件不允许决不检测。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检测;无安全交底不检测;无安全自检不检测;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检测;业主电力、电气设施有安全隐患不检测,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不到位不检测;不懂检测场所安全知识不检测;环境、气候条件不允许的不检测;检测员互相监督,组长负责;

  3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检测;

  9维护好检测工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煤矿建集团《关于加强2018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项目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1、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4、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自检巡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监察力度,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防雷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6、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气象部门备案。

  4、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7

  一、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8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9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0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1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

  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2

  对乡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等实行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受县安监部门或乡政府委派,常驻指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助监管对象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参加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执行委托部门指令,督促监管对象的隐患整改;负责按要求向委托部门定期报告监管情况。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3

  一、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一)学校每年应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归类、分析,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应与心理辅导老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二)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三)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在这类学生毕业之前进行密切关注。

  二、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一)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工作、学科渗透、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二)通过讲座、报刊资料、网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四)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等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心理异常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德育处(或校心理辅导中心)以及医务室;德育处(或校心理辅导中心)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宿舍或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德育处和心理辅导中心(室)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或宿舍的同学进行朋辈咨询,以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4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3、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性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5

  一、目的

  提高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的所有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防汛办公室

  1.负责极端天气预警;

  2.保证值班人员在岗。

  三、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管理流程

  1.防汛办获取预警信息,向各科室、各所发布;

  2.各科室各所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安全检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自然灾害预警预报

  1.预警信息获取渠道主要包括:天气预报、水文站、上级主管部门发布预报等。

  2.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预警信息等级分为红、橙、黄、蓝四级。

  3.预警信息由防汛办公室通过管理处内部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处置

  (1)各所接到预警信息通知后,首先确保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立即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上报。

  (2)各所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

  5.预警通报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三次受到预警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6

  各单位一切生产场所都必须做好消防工作,有专职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为做好生产场所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一切生产、生活用火设备都要符合防火要求,用火时必须专人看管。

  二、凡是生产临时用火(电)必须履行动火(电)审批手续,特别是在野外、林区、山区、库区、油库、停车场区,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火(电),违者严肃处理。

  三、凡五级以上风天,要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用火。

  四、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线绝缘损坏要及时修理。

  五、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电气车间禁止存放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六、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地施工、焊接电杆时动用火(电)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派专人看管,并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砂等防止发生火灾。

  七、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场所附近巡视电力线路时,巡视人员严禁吸烟。

  八、维护管理好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证使用完好。

  九、对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要做到三定一专,即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专人负责管理,对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严肃处理。

  十、发生火警、火灾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消防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十一、要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十二、调度楼内消防报警装置由维修组设专人定期保养、维修、试验,警卫人员发现火灾报警,先查清是几号探头,然后到该楼层、房间查实,确系火灾要及时扑救,扑救不了要及时打电话报火警,如果是误报,要做好记录,并恢复正常。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7

  第一条 为增强全体生产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xx]116号)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文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井上、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三违”行为,均可向金源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科举报。

  第三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安全举报登记、处理、反馈、督查和报告制度。依照本办法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违章行为的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 安全举报的范围

  1、无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安全设施不完善、现场隐患不排除等安排作业的违章指挥行为;

  2、瓦斯超限、风量不足、带电作业、安全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作业行为;

  3、班中脱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生产场所、机电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条件;

  5、破坏通防设施、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等恶劣行为;

  6、其他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或生产违法行为。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应认真进行确认,并根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划分,确定调查处理部门。

  第六条 提倡单位或个人实名举报,杜绝诬告和陷害。举报以电话、信件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严重“三违”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与50—200元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研究,按程序上报,给予特别奖励。

  第七条 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单位或个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和个人应为其保密。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矿安委会给以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8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理解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所以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异常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景。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景,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景。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适宜,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19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由主要领导人或分管领导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本月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做出决定。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可随时主持召开或委托项目项目副经理召开由全体成员参加或有关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协调、处理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三、会议参加人员

  1、项目部、施工工区、部门主要负责人。

  2、必要时,可扩大至各班组负责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通报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

  4、总结、分析和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

  6、项目部经理及安全科领导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生产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文字材料由建管处安全科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会议有关材料由建管处安全科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保管。

  六、项目部至少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督促、检查本部门或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本单位、本工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就相关问题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审批稿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保管。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和要求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1.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例会由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主持;

  3.参加例会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及各班组组长。所以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另行派人参加。

  4.例会时间、地点由项目经理通知到参会人员。

  5.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会议档案,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决议,根据会议议程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章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1.学习传达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等;

  2.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指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现状,制定或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作出决策,切实解决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额度,满足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并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实施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总结上周或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制定下周或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提示告知制度 21

  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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