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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接送交接制度

时间:2023-03-15 17:12:25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接送交接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5篇)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

  1、每月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园级)、教研组每学期不少于12次,业务学习每周1次。活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活动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发言,做好活动笔记。

  2、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行为,积极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内容要求

  1)教研活动以《纲要为指导》,以贯彻《纲要》、进行教学研究为重点,以提高保教重量为目的。

  2)学习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理论,不断充实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全园教师的理论修养。

  3)通过学习、观摩、交流、评议、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将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通过课题计划的交流,课题观摩、成果交流、评比推广,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水平。不断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实施力度,争创市级和嘉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5)根据要求或本园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

  6)积极开展各类小、中、大型幼儿活动竞赛,(各班、各组每学期2次以上,园级1~2次)丰富幼儿生活,给每位幼儿提供参与的机会。

  交接班制度11-20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2

  一、早值班教师上班时间为夏令时间7:15;冬令时间7:30,到各班教师上班带走本班幼儿为止。

  二、晚值班教师接班时间为4:45,到最后一名幼儿离园接走为止。

  三、值早晚班期间,值班教师要切实负责,管理好幼儿,并组织相应的活动,不与其他教师或家长闲谈,不自己干杂事等。

  四、值班教师应站位于接近教室大门处,对每一位接送的幼儿要做到心中有数。值晚班前,各班带班教师要将滞留的幼儿人数以及姓名告知值班教师,未与值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能提前离开幼儿,值班教师必须核实来接人员的.身份方能让幼儿离开。

  五、班上有特殊情况幼儿的(如磕破、尿湿裤子的),各带班教师在事先与家长做好沟通的情况下,必须向值班教师交代清楚事情的经过,必要时应主动等待家长说明事情的原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3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从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体出发,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为此,我园根据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落实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来园接送幼儿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配合门卫做好验证工作。(请记住:尊重门卫叔叔的合理要求,做个守纪律,有礼貌的家长,在孩子面前树立榜样作用。)

  2、如无特殊原因,请家长坚持鼓励孩子自行进园回班。(请记住:这是培养孩子自信和独立能力的一个好办法和好时机。)

  3、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没带“接送卡”的家长要主动到门卫叔叔处进行登记,由门卫叔叔通知班老师,待确认后方可进园接送孩子。

  4、如临时变更接送人,请您一定要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老师或园方,并请代接人员接送孩子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配合班上教师做好电话确认接送人身份的工作。

  5、“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本卡意义重大,请家长持卡后要妥善保存,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或班上教师,避免让不法份子有机可乘。

  6、家长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填写好班老师提供的《育才幼儿园家长委托服药登记表》交给保健医生或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尖、利等危险物品入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幼儿健康、平安成长是你我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筑起保卫孩子生命安全的长城!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4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

  三、早班和晚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名方可离岗。

  五、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一)幼儿基本情况如: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及服药(药的名称、剂量由家长填写)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二)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三)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六、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八、交接班记录本、服药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存档,平时要随时抽查。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5

  为保障幼儿的安全,维护幼儿园秩序,我园特制订幼儿接送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幼儿上午7:40——8:30在家长的陪送下持卡准时入园(9:00关锁园门)。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亲自把幼儿交到教师手中,不能只把幼儿送到大门口,防止幼儿走失。

  2、教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都必须记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遗忘。

  3、家长每天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果接送卡遗失的幼儿请家长到各班老师那里进行补办。

  4、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教师的晨检。

  5、接送原则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员担任,家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来园接幼儿。如有特殊情况需其他人员接送的,请将接送卡交给委托人。不能给卡时,家长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并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体貌特征、衣着特征及与孩子关系等具体情况告知老师,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6、因离园期间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确保幼儿安全,建议接到幼儿后尽快离园,如果还在幼儿园继续逗留和玩耍,请家长严格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注意教育幼儿爱护公物,爱护绿化。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7、拒绝陌生人入园,必须入园时请填写入园登记表。

  8、严格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行事,不到接送时间不准家长接孩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老师说明,经允许方可。

  9、幼儿离园时,教师要帮助幼儿做好准备,开大门后,由配班老师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事情要如实向家长反馈。

  10、接送时间:

  4:30——4:50小小班、小班

  4:40——5:00中班

  5:00——5:15大班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6

  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带上接送卡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送卡遗失要及时通知幼儿园并进行补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班级的服药登记表上并告知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保安、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要严格登记并核对有效身份证件,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幼儿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八)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接送幼儿工作规程

  (二十一)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车发车时刻表,按时接送幼儿上下车,如有特殊情况接送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家长。

  (二十二)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每车配备两名跟车教师接送幼儿。跟车教师和司机要挂牌服务。每次交接幼儿时,教师与家长要按时转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时必须由教师、家长共同签字确认。校车到达幼儿园时,跟车教师要与本班教师交接并共同签字,本班教师要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不允许家长无卡接送幼儿。

  (二十三)幼儿上下车时,一名教师在车下接应幼儿,另一名教师在车内照顾幼儿,维持秩序。乘车途中要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并帮助幼儿系好安全带。

  (二十四)幼儿入园、离园要设定固定接送地点。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由本班教师带到幼儿园指定地点,等候校车。入园时,跟车教师将幼儿交给本班教师,双方签字确认。离园时,由各班教师将幼儿交给跟车教师,双方签字。跟车教师点名核对确认幼儿和人数无误后方可发车。

  (二十五)所有幼儿入园、离园时,家长要和本班教师交接签字确认。幼儿要有专人(法定监护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长要写出委托书并签字,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受托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查看家长委托书,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证件,经教师再次电话家长确认后,受托人和教师签字,方可交接幼儿,并短信通知家长。

  (二十六)家长未送幼儿入园、未接幼儿离园时,本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对于家长无法及时接幼儿离园的,本班教师要照看好幼儿,等待家长来园,幼儿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家长或让幼儿独处。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8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9

  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六、活跃车内气氛,使每个乘车幼儿高兴而来、快乐而归。

  七、根据车内温度和幼儿所坐位置,及时调整幼儿服装(如是否脱帽、是否打开衣服拉链或扣子),使幼儿感到舒适。

  八、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如哭闹、大小便、呕吐、擦鼻涕、梳头发、整理散落的物品、纠正穿反的衣裤和鞋袜等)。

  九、重视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兴趣、表达能力、交往能力,注意个别指导及礼貌、卫生等习惯的培养。

  十、早上到园后,若有无人送回班的幼儿,由车内负责教师及随车教师将其送回。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0

  △考核奖惩原则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工作实绩的大小,工作任务的多少,工作态度的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三、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1、乐意奉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为幼儿园争得荣誉;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工作时人到、心到,出全勤;

  4、爱岗敬业、潜心钻研,积极参加教科研,发表论文专著或得奖;

  5、本班幼儿、本园教职工在市、区、园级取得评比名次,出成果;

  6、不用工作时间看病;

  7、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家长表扬信;

  8、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等)。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幼儿园内改方案酌情奖励。

  1、有体罚(使幼儿身心受到伤害)、变相体罚(长时间罚站、罚睡、罚晚吃饭、吃点心、不让幼儿参加游戏等)、训斥、责骂、戏弄幼儿的现象,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酌情处理。

  2、发生事故,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违反园内规章制度,根据“内改方案”和“罚则”等条款扣除考核分,并与内改、奖金挂钩:

  ①迟到;

  ②早退;

  ③上班吃早饭(包括一般情况下的在教室内吃饭)、在幼儿面前吃零食;

  ④上班做私事,带班时间接、打电话(手机);

  ⑤上班听、看与工作无关的广播、书刊等;

  ⑥窜岗窜班影响他人工作、抄袭他人资料;

  ⑦留长指甲、穿戴不利于工作的服饰、长时间闲谈、会客; ⑧侵占幼儿食品、侵犯幼儿利益等;

  ⑨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工团结,影响恶劣; ⑩未经园长同意,随意调班,不按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及内容组织活动。

  幼儿园的“内改方案”、“十不规范”、“教职工行为准则”等同时有效,不作废除。

  △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评定实行个人、组长、园长相结合的三级考评。

  3、学期、学年考评由园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1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2

  为了更好的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环境和各项活动有序的进行,确保幼儿安全、健康的成长;为了确保幼儿来园、离园时间段的'安全,营造有利于幼儿学习、生活的和谐校园环境,开发区幼儿园对各项事宜进行规范和规定,希望家长配合!

  1、来园、离园接送幼儿的家长,全部到门口进行接送,不得进入幼儿园内,凭刷校讯通卡后送入及接走。离园来接时,请家长注意门口的秩序,不要拥堵,听从门卫保安及值班老师的现场指挥。如有送物品时,请及时与班级老师进行联系。

  2、进一步规范入园、离园时间,幼儿早上入园时间为7:45―8:30,下午离园时间为16:00―17:00。幼儿园开大门的时间为7:15分,关大门时间为17:00。如家长确有困难,需要早送、晚接的,请到班级老师处进行登记,经审核确认,幼儿园发放“早送晚接幼儿卡”,持该卡的幼儿可以早送晚接,其他幼儿请按作息时间接送,无卡早送来的幼儿,幼儿园将不负责管理,发生事故幼儿园不承担安全责任。

  3、幼儿接送请指定专人,尽量不要请他人代送代接,以防误领。

  4、幼儿园实行单向行驶,即:由五矿路进入幼儿园,然后由3号楼旁边出幼儿园,反向不得行驶。

  5、接送幼儿,幼儿园规定:1、2号楼的家长从正大门接送;3号楼的家长从3号楼大门接送。

  6、建议家长私家车不进入幼儿园,请将车子停在五矿路边上或港城嘉苑大门前面的路边,以免阻塞。

  7、从1号楼正大门由自行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请将自行车停放在晨检室旁边的自行车停放处。从3号楼门卫由自行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请将自行车停放在靠幼儿园3号楼门卫室的旁边。

  9、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校园内外注意卫生保洁和言行文明,做孩子的榜样。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3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未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4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幼儿接送交接制度15

  第一条学校应当规定上学、放学时间和开、关校门时间,并告知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时间发生较大变动,应提前通知家长。

  第二条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接学生,并签名。不能在学校门口让幼儿自己下楼。

  第三条家长要文明接送,接送学生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排。接送完成后应及时离开,保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条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幼儿请假制度和幼儿到校情况统计制度,对正常情况下未请假、未来学校就读的幼儿,应及时联系家长。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家长有事来学校,家长需在门卫签名并写上事由,方可进入学校。

  第七条幼儿在校期间,如因病因伤需外出就医,应由学校派人陪护前往,或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来校接走。

  第八条幼儿入校、离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如是不常见的.,老师需打电话询问,才可让幼儿被接走

  第九条学校行政领导、值周教师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学、放学必须在校门处值班巡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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