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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8 10:58:04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消防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1

  1、站内要粘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2、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3、站内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5、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6、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7、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8、加油站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营业场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0、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12、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

  13、站营业场所内具体落实检查制度,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4、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消防管理制度2

  一、要对各个车位,裁床以及仓库等进行规范设置,留有规定宽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安全门是否上了锁,必须保证生产期间安全门处于常闭状态。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保证能处于有效状态。

消防管理制度3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油料库防火制度: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办公室防火制度: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消防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强化营运期佳兆业广场的消防安全管控,规范并指导各分公司做好厨房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集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3.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标准适用营运期佳兆业广场所有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步行街餐饮商户厨房;

  2)主力店餐饮厨房;

  3)超市熟食区操作间;

  4)员工食堂。

  4.管控内容及要求

  4.1安全用电

  4.1.1厨房区域配电箱须装在厨房入口墙面,并与蒸炉、油锅、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

  4.1.2厨房配电箱内电源开关及总闸须张贴对应控制设备标识,箱门上须张贴开关箱配线图、标识清晰无污迹;

  4.1.3厨房墙插必须加装防水罩,严禁使用移动插线板;

  4.1.4餐饮商户内需24小时持续供电设备如:冰箱、冰柜等,须单设专用供电回路,单独控制。严禁使用多项插座,严禁其它用电设备共用该路电源或插座供电;

  4.1.5厨房安全用电检查由工程部负责,每月进行1次厨房安全用电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路器、开关负荷、开关发热、接地情况、漏电保护器、布线规范(横平竖直)、虚线、脱线开关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违规用电行为。

  4.2灭火器

  4.2.1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备两具4kgabc干粉灭火器,且不得少于两具,灭火器须在离灶台、常用大功率设备等周边1米距离内,安放位置固定并设明显标识、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区域内灭火器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外观、压力、生产日期、充装日期、附件完整、埋压、遮挡等。

  4.3灭火毯

  4.3.1厨房区域内,灭火毯须配置规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须固定放置于灶台左右两侧并设有明显、统一的标识,且每个灶台应配置不少于一张灭火毯;

  4.3.2厨房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灭火毯实操演练;

  4.3.3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灭火毯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损坏、污染、规格、放置位置合理性、会否使用等。

  4.4挡火板、油烟口、油烟管道

  4.4.1须使用阶梯式挡火板,挡火板之间必须达到无间隙拼接;油烟口开口不得大于油烟罩内平面面积的30%;开口位置应位于油烟较大灶台的侧上方;油烟罩长度超过3米,须设2个油烟口,油烟口间距不大于2米;

  4.4.2厨房挡火板必须每日擦拭,表面无积油、油垢等;每周对油烟口上方半臂之长进行清刮和擦拭,无油垢积存;

  4.4.3油烟管道须建立清洗计划;商户排油烟管道在满足不积油情况下,可分为两级清洗方式:一级为重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级为轻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2个月不少于1次清洗;当以上清洗频次下排油烟管道仍有积油,须采用调整清洗级别、专项突击清洗、采用技术改造等解决方案;

  4.4.4安管部负责建立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每月归档一次清洗记录。油烟清洗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油烟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单位资质、清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验收记录、清洗收据或发票影印件等。

  4.5.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管理

  4.5.1广场(自持部分)内有油烟管道的厨房必须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动灭火装置的控制柜须牢固固定在墙或支架上,安装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为宜,控制柜应远离热源;

  4.5.2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

  4.5.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必须具备自动、应急、手动三种启动方式;喷药管线须为不锈钢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锈钢管件丝扣联接;必须有延时喷水功能、并可自动关闭。

  4.5.4工程部负责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电源、指示灯处于自动状态、气瓶压力、保险销是否取下、开关正常、药剂充装时限、探测头、喷射头清洁无异物堵塞、喷射头防护帽无脱落、箱体封签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阀处于开启状态等,管路是否污垢过多;

  4.5.5工程部负责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台账及档案的建立。台账及档案应包括: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护保养合同、药剂充装资料、维护保养记录等内容;

  4.5.6商管公司营运部须监督相关商户,每6个月由设备厂家对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一次,并出具维保合格证明;

  4.6可燃气体报警器

  4.6.1厨房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4.6.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米~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距墙不应小于0.5米;

  2)操作面宜留有1.2米宽的操作距离;

  3)安装须牢固,不倾斜;

  4)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4.6.3为了正确使用探测器及防止探测器故障的发生,严禁安装在以下位置:

  1)直接受蒸汽、油烟影响的地方;

  2)给气口、换气扇、房门等风量流动大的地方;

  3)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对湿度:≥90%rh);

  4)温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有强电磁场的地方。

  4.6.4工程部负责厨房燃气报警器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报警器控制箱电源开启正常、指示灯显示正常(绿色为正常、红色为异常、黄色为故障)、燃气报警器探测头污损、安装位置异常等。

  4.7感温探测器

  4.7.1厨房感温探测器须安装70℃报警的感温探测器。其安装空间高度小于8米时,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装不少于1个感温探测器,厨房内独立封闭空间必须加装感烟探测器;

  4.7.2厨房感温探测器日常检查由安管部负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测器外观、有无松脱、污损、指示灯正常巡检等。

  4.8喷淋设施

  4.8.1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须严格按照经当地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如商户进行二次装修,需对喷淋设施实施改造的,须重新向当地消防部门及商管公司申请,并按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改造;

  4.8.2安管部负责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喷淋头污染、未使用标准喷淋头、安装位置不规范、安装数量不足、喷淋管网上拴挂物品或管线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标识、应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厨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厨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2个安全出口间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应向外;

  2)安全出口日常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常亮、疏散门开启方向正确、无锁闭、阻塞、占用等。

  4.9.2疏散标识

  1)厨房疏散标识(含安全出口标识)应使用接入消防电源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如使用蓄电型的疏散指示标志,须每个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必须保持常亮;

  2)安管部负责厨房疏散标识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置明显、常亮、无破损、松脱、亮度均匀、地面蓄光型标识清洁、无破损等。

  4.9.3应急照明

  1)厨房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如使用蓄电型应急照明,须每隔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应急照明应处于常充电状态;

  2)工程部负责应急照明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电型应急照明处理充电状态、无破损、松脱、接入双回电源等。

  4.10消防安全培训

  4.10.1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10.2安管部负责对新入职的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厨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培训及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作业管理(包括设备设施配置要求、三关一闭、油烟清洗、动火监护等)、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灭火器材使用维护、消防四个能力、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使用维护等;

  4.11监管机制

  各项目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值班经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饮商户总数的10%,安管部负责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项目负责人每月抽查重点餐饮商户,发现问题必须追究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4.12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商户的管控

  4.12.1责任界定及整改

  1)各项目应发函明确告知餐饮商户未加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界定;

  2)未安装自动灭火装置的商户,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限期安装。对未能在期限内安装的商户,各项目应积极沟通并协调,督促商户整改,确保安装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户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期间,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1)商户须每周组织全员进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安管部每月对商户全员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2)厨房区域须配置充足的灭火器和灭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灭火器,每个灶台配置灭火毯2张;

  3)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对商户内的喷淋末端装置、燃气报警器进行检测,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对油烟罩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厨房动火期间,必须确保有专人在岗值守,严禁离岗、脱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标准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团相关消防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规范执行;

  5.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执行,并作为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及考核依据。

消防管理制度5

  一、定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对辖区火灾隐患部位经常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按照部署组织好辖区每年一度的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达到一定的效果。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针对社区实际,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消防活动。

  六、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管理制度6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制定如下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下设分管安全副校长,并由教师或保卫责任人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学校教职工成立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明确“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况,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安好率100%,并做好检查检查记录。

  4、 教学楼的'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安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教师同时负责保管,在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明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课后要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加以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地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自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有教育家属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锁阀。

  13、食堂液化气罐和灶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4、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7

  一、 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xx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xx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xx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

消防管理制度8

  一、不得在厂内吸烟。

  二、不得在厂内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

  三、如因更换设备等需要动火的,呀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主管人员在现场监督,病不能按哦爱在晚上动火施工。

  四、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电线、设备要经常维护保养,残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六、开关设备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电线短路产生火花而引发火灾。

消防管理制度9

  为加强王家岭煤矿井下防灭火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井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1.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油脂库(或临时存放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各队材料库、皮带机头、移变、泵站、局扇附近的巷道中必须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安设位置醒目;

  3.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4.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5.各队要设专人每月对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进行检查,并将灭火器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二、井下消防器材配置要求

  1.配置要求

  沙:粉末细沙、干燥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装沙量不得低于0.3m

  沙袋:15袋

  消防锹:2把

  消防桶:2个

  灭火器:2个(灭火器型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灭火器要求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2.井下消防器材安设要求

  序号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

  配置类型及数量

  摆放位置

  1

  综采工作面

  机头、机尾各配置1套

  机头、机尾第一硐室

  2

  掘进工作面

  1套

  距迎头40-50m

  3

  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1套

  进风侧通道口

  4

  油脂库

  1套

  进风侧

  5

  机电设备硐室

  1套

  进风侧

  6

  各队材料库

  1套

  进风侧

  7

  局扇

  干粉灭火器2个

  局扇后3米处煤帮上

  8

  检修硐室

  1套

  进风侧

  9

  采煤机、综掘机、铲车、胶轮车等所有车辆

  干粉灭火器2个

  车上

  10

  皮带机头

  1套

  机头左侧煤壁

  11

  移变、泵站

  1套

  进风侧

  12

  变电所

  2套

  进风侧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王家岭煤矿

  二xx年二月十九日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加油站配备的消防器材是保障加油站安全,贯彻“预护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体现。各作业场所按要求放置消防器材。器材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该区域的`消防器材。

  二、各部门消防器材数量、规格、种类不得低于国家规范配置标准要求。并设立卡片,注明负责人和换药日期。使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三、各部门消防器材由每班的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管理,丢失或损坏由管理赔偿。每班消防器材状况交接连同其他经营交接一并进行,实行签字交接。

  四、安全员每日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干粉灭火器保险销铅封、压力表、喷粉胶管是否完好正常,干粉是否结块;检查泡沫灭火器放置,是否平稳,放置环境温度是否正常,喷嘴是否堵塞;其它器材是否挪作它用。

  五、站长每周检查,加油站消防器材总体管理情况,监督安全员对器材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并对管理不善的人员进行处罚。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报废器材妥善管理,不得销售和转借他人使用。

消防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职责及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

  三、职责

  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电工班长、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检查。

  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

  四、程序内容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落实责任人。

  (2)行政部定期举办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谁主管,谁负责”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工作备忘录中,常抓不懈。

  (4)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本部工作、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关记录。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对重点消防部位,如生产车间、油漆库房、配电房、食堂、宿舍等保卫人员每日重点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6)行政部与生产部协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通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7)生产区域设立禁火黄线,各消防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消防设施(消防池、灭火器、消火栓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8)生产部对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对有安全危险的设备配置保护装置。

  (9)事故发生或隐患发现绝不能放过,不得漏报、谎报、隐瞒或夸大,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熟知报警程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11)主动与地方政府、消防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勤请示,勤汇报,寻求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 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 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

  第三章 安全操作红线

  第六条 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四章 执行程序

  第七条 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经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发布执行。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严格对照安全红线规定进行检查。

  第九条 凡发现违反安全红线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现场认定并作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第十条 对认定的责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门具体落实,安监部门督查。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形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 出现多人多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及矿(厂)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 安监部门每月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安全管理红线”中的处分对象“矿长”包含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15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餐厅的`实际,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为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除安全管理,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1、餐厅内所有营业人员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位,负责餐厅内每个房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烟头等明火物进行检查。

  3、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餐厅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以及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除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4、严格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电炉(取暖器)关。

  5、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素质。

  6、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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