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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

时间:2023-04-08 12:07:29 制度 我要投稿

会计制度2022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会计制度2022,欢迎大家分享。

会计制度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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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华盛顿、伦敦和匹兹堡召开的三次峰会中,大家都聚焦了有关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的相关问题。其中“银行的会计制度将如何影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核算”这一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共同关心的,只有全面认识这一问题才能够更好地解决G20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制度;资本监管;监管影响

  在现行的监管制度框架之内,商业银行受到了会计监管和资本监管的双重约束。会计监管本身也与资本监管的目标和定位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广大商业银行在执行这些目标时势必会和捆绑在一起的制度产生很大的矛盾,进而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本文主要就商业银行会计监管和资本监管之间的冲突和解决的策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

  一、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与资本监管之间存在的冲突

  从性质上看,商业银行主要是经营存款、放款和转账业务的,它是主要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但是会计监管制度则是商业银行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公认的`会计原则。在现行的监管制度框架内,商业银行既要全面执行证券机构所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又要彻底规范银行监管机构所颁布的监管要求。但是这两种制度从层面上都存在着理论和制度两个方面的冲突。“自由市场的理论”强调市场能够通过自身的调节来解决运行中所产生的所有问题,最终使得资源能够实现最优化配置。而会计监管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市场透明度的建设,从而能够让市场资源优化更好地提供支持。但是市场的建设和调节有时也会存在调节失败的情况,尤其需要外力去解决自身无法应对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计监管一直致力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但资本监管却是以市场失灵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和频率为基础的,这两者在理论上本身就存在着冲突。从制度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管和资本监管的核心目标存在差异,前者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让他们更好地实现投资,后者则是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二、商业银行会计制度对资本监管的影响方式

  (一)透过金融工具产生的影响

  从历年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美国所有银行控股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金融资产占据总资产比例的92.32%,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金融资产占比也在将近90%左右。因此,银行会计制度对资本监管的影响主要是透过金融工具计量规范而形成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在每一个报告都需要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金融工具内部有关的项目,主要包括:可供销售的金融资产、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和其他衍生类型的金融工具。我们可以根据计量的结果来确定位置的差异,之后再将结果分为计量结果计入损益项目和计量结果计入权益项目等等。

  (二)透过金融资产分类产生的影响

  通过分类的规范对资本监管产生影响是最终以相关的计量结果为标准来实现的。如果商业银行中的交易性金额数量非常庞大,则对资本监管将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如果商业银行中的交易性金额数量较小,则会产生较小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计量规范和金融资产分类对资本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但金融资产的分类规范对资本监管的影响有很大的独特性。一方面,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时,商业银行都会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另外一方面,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我们也可以更好地进行分类选择[2]。在金融危机期间,欧洲商业银行强烈要求将金融资产进行进一步的金融资产分类,从而对监管资本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但SFAS115金融资产的分类规范要比IAS39来的更加的宽松,前者在极大程度上允许对所有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全方位的分类,后者将禁止对已经定性为“交易性”的金融资产进行着重分类。并最终将所有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危机期间下跌所产生的收益直接计入到损失之内,这整个过程本身对监管资产的侵蚀性是最强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行监管框架体制内,商业银行本身就受到了会计制度和资本监管的双重限制。合适的会计制度能够通过对金融资产的计量、分类和减值等渠道对资本监管产生非常实质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将辐射出巨大的力量,并在金融危机期间都演变成一种市场周期性的推动力量,在危机期间也能够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因此,如果能够有效理解商业银行会计制度对资本监管所产生的影响,那么势必会帮助我们更好地厘清这些热点的本质。

  参考文献:

  [1]郭利根.银行监管视角下会计准则的改革与发展[J].金融会计,20xx(5):39-43.

  [2]于永生.商业银行会计制度对资本监管影响[J].财经论坛,20xx(6):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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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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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草拟办公室的各项文件、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通知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种文件。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和归档工作。

  4、做好图书的订购管理和报纸杂志的。领取工作。

  5、协助主任建立健全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

  6、充分利用摄像和摄影工具,做好教职工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宣传开展文体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经常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做好全校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9、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会计制度20224

  一、引言

  目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已经危及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亟待解决问题。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是推动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实施环境会计的保障。我国20xx年在南京大学举办了首届环境会计专题研讨会,时至今日,环境会计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开展环境会计的国家,在环境会计制度建设方面,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本文通过对美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围绕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提出具体的对策与建议。

  二、美国环境会计制度及其特点

  1.美国环境会计制度的背景

  由于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美国政府从1969年开始陆续通过了一系列环保法律。1970年美国政府成立了美国环境保护局(UnitedState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以下简称USEPA),负责环境法规制度的完善和相关案件的处理。为此,USEPA与美国化学技术者协会明确提出了环境会计的目标,用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

  2.美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特点

  (1)政府注视环境会计的发展

  上世纪70年代,USEPA对环境保护事件的巨额罚款使环境支出等事项纳入会计的核算范围。1995年USEPA发行了环境会计入门,作为环境会计的指南,从概念上阐明了环境会计的含义,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计量以及分配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对该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的环境会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1]。

  (2)明确的环境会计准则

  197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了《财务报表第5号准则》,规范了责任方的环境成本处理的恢复以及索赔标准,量化了环境成本的确认、损失额的计算等[2]。美国的《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等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表明了环境会计科目设置。199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公布了《环境修复负债》,对相关的环境会计负债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提供了重要依据。

  (3)规范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着重对企业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等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第92号会计公报规范了环境负债与环境成本的计量与披露。从最早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一部分,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体现在公司年度报表中、上世纪90年代独立的环境年度报告,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越来越广。

  (4)健全的环境会计审计制度

  美国审计总署于1978年下设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司,从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方面进行环境审计。对能源、土地、垃圾处理项目确认和补助金分配情况进行严格的环境绩效审计。与此同时,美国环保部还制定了环境审计指南,将对环境审计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指导[3]。

  三、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之所以停滞不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环保的执法力度不强,长期以来,以GDP论英雄,环境保护没有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尚未制定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环境会计制度。

  2.环境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中,与环保费用相关的会计体系不够完善,对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效益还没有明确的确认标准和计算方法[4],模糊的环境会计要素和不完善的.核算体系,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企业无偿占有或忽视资源的利用。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领域的研究较为滞后。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认识不高。我国企业的环境报告大多在财务报表附表中,对企业发生的环境保护成本和费用等信息披露较少。

  4.环境会计审计制度不成熟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环境审计试点,至今仍处于摸索阶段。会计审计主要是对环保资金、环保项目进行审计。环境绩效评价不具体,而且环境绩效涉及较少。我国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对开展审计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环境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报告准则方面等并未有涉及。

  四、对我国的启示

  1.提高政府的重视程度

  目前国家环保部的职责更多的侧重于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有效地推进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

  2.完善环境会计核算制度

  应及早修订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将环境会计列入会计制度之中,健全会计准则,将环境会计要素归入企业会计报表中,明确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的确认、损失金额的计算等,为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核算提供保障,尤其应对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自然资源、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与收益进行核算。

  3.健全环境会计审计制度

  制定环境会计报表准则,规范环境效益和环境成本的具体内容和计量方法,为环境会计审计创造前提条件。应将环境绩效审计应用于环保资金项目、环保政策审计等,全面深化环境会计审计。

  五、结语

  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和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峻,加强环境会计制度建设迫在眉睫。立足我国国情,借鉴美国的经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完善环境会计核算、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健全环境会计审计等的制度化建设,是我国推进环境会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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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时,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

  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

  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等。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四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

  商誉等。

  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四十条、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原则来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20xx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一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二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四十三条、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性福利设施。

  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五条、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六条、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条、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

  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五十二条、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第五十五条、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本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内: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含5000万元)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

  第五十六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七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第五十八条、待摊和预提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担的数额。摊销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九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没收的财物,

  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以及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

  施工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工程价款收入(含工程索赔收入,向发包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施工机构调迁费)、劳务、作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设备租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的租金,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按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六十四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六十五条、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销售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后的余额。

  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施工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包括技术转让利润,联合承包节省投资分成收入,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土地转让利润、商品房销售利润、配套设施销售利润、代建工程结算利润、出租房经营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第六十六条、投资净收益是指对外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分担的亏损,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第六十七条、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支的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以及其他非营业性收入。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的停工损失,非常损失,自办技工学校经费,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六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1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1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六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七十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七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七十二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七十三条、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七十四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七十五条、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七十六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折合记帐本位币的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是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第七十七条、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不包括按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的余额,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七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为净收益,自企业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

  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七十九条、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需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八十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辩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企业清算

  第八十一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剩余财产。

  第八十二条、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八十三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八十四条、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机构的成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需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八十五条、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清算损失。

  第八十六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八十七条、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八十八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交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九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九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和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等提供年度的有关财务报表。

  第九十一条、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有关附表。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主管财政机关。

  第九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物资财产变动等情况。

  生产经营状况应当分别安工程、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机械作业以及第三产业等进行说明。

  二、对某些重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三条、企业总结、考核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用于评价企业流动资产总体变现能力和偿还短期债务能力;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举债经营状况。

  营运能力指标主要有存货周转率,反映企业使用经济资源或资本的效率及有效性。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有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净值报酬率等,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效益。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总资产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利润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利税总额

  销售利税率=——————×100%

  销售额

  利税额

  净资产报酬率=——————×100%

  平均股东权益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有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四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九十五条、本制度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商财政部修订和解释。

  第九十六条、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计制度20226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意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探讨,简述了这三个方面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与革新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

  引言

  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一直备受企业的高度关注,它不仅对企业的效益起到辅助作用,也在企业的整体发展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众所周知,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竞争力迅速增强的社会,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是企业得以生存的基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无疑将企业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模式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发展。

  1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革新对策

  1.1 财务管理意识的更新与转变

  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为企业管理模式创造新的契机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新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会计准则愈发显得不实用,传统的会计利润无法反映企业经营的全貌,无法宏观调控企业的发展方向。在新会计背景下,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货币时间价值观念,盈利观念,节约观念,风险观念等,发挥企业主观意识上的能动作用,财务工作者就需要勇于迎接挑战,破旧立新,破除传统的会计准则,树立新的`工作理念,积极做好新理念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逐渐趋于国际化,更好的和其他国家交流。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应对财务管理工作者做出相应的培训与学习,及时掌握新的工作技术,针对自己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更新与转变,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在新经济发展中,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意识是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的“引擎”。企业主要领导主管应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道财务保安防线,实现财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1.2 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

  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包括财务预算体系的完善与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以下分两方面进行阐述。

  1.2.1 财务预算体系的完善

  财务预算是企业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及数量说明,实现对下一计划时期的整体把握。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经营以财务预算为核心。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正规的财务预算体系,有些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只重视短期活动,忽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使得指标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不相应。重编制,而轻控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以不变应万变,没有做出及时的调整,使脱离现实的预算成为管理的装饰品。不完善或不正确的财务预算体系对于企业无疑是慢性自杀的行为。所以,新会计制度下,企业要想做长跑健将而非短跑冠军,正确完善的财务预算是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完善最为重要的“缰绳”。

  1.2.2 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

  财务信息化体系为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打下基础。当今,很多企业重生产利益而轻管理模式的完善,尤其是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使得企业设备落后,和国际技术脱轨,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发展。在新经济社会中,财务信息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新的财务管理模式要跟随信息的变化而更新,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协助财务管理工作者更快速的完成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对于财务管理模式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1.3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与规模,针对财务管理模式,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实现宏观控制,使企业内的自有资源做到最大程度上的利用。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实践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企业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支出方面做不到有效严格的监督,不能及时对企业经营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成本预算与成本控制,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改善这一现状不仅需要企业做好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做出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脚步的加快,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成为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必要条件。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创新是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适应现代化企业的“车轮”。财务制度的创新才能使企业跟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才能使企业得到长期的生存与发展。

  2 结束语

  新会计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革新铺平了道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范围日益扩大,在新的经济发展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地位得到了相应的巩固和提高,要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科学完善,在企业树立财务管理人员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意识的同时,还要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做到对企业的整体把握,掌握准确、可靠、最新的财务信息,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的全面财务监督,增强财务效应,做好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适时创新才能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才得以保证企业在当今经济社会中的竞争实力,保证企业在社会压力中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华静.关于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分析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xx,35 (06):23-25

  [2]陈颖达.中国电力研究院财务管理模式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xx,(05)

  [3]何丽娜.试论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新疆有色金属,20xx,45(08):26-27

会计制度20227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并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六、做好季度、年度经费报表、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七、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

  九、协助工会专职副主席搞好财产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制度20228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农业企业,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隶属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农业企业以及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参照本制度设计的格式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数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帐款

  7 114 坏帐准备

  8 116 应收家庭农场款

  9 118 内部往来

  10 119 其他应收款

  11 121 材料采购

  12 123 原材料

  13 128 农用材料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2 在途商品

  17 133 库存商品

  18 134 商品进销差价

  19 136 幼畜及育肥畜

  20 137 产成品

  21 139 待摊费用

  22 141 长期投资

  23 151 固定资产

  24 155 累计折旧

  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在建工程

  27 161 无形资产

  28 171 递延资产

  29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应付票据

  32 203 应付帐款

  33 204 应付家庭农场款

  34 205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

  35 206 专项应付款

  36 209 其他应付款

  37 211 应付工资

  38 214 应付福利费

  39 221 应交税金

  40 222 应交包干利润

  41 223 应付利润

  42 229 其他应交款

  43 231 预提费用

  44 241 长期借款

  45 251 应付债券

  46 26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7 301 实收资本

  48 311 资本公积

  49 313 盈余公积

  50 321 本年利润

  51 322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52 401 农业生产成本

  53 411 工业生产成本

  54 421 运输成本

  55 431 施工成本

  56 441 辅助生产成本

  57 450 制造费用

  五、损益类

  58 501 营业收入

  59 502 营业成本

  60 503 营业费用

  61 5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 511 其他业务收入

  63 512 其他业务支出

  64 521 管理费用

  65 522 财务费用

  66 531 投资收益

  67 541 营业外收入

  68 542 营业外支出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企业内部所属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的,企业可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单独核算单位可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增设“备用金”科目。

  4.预收、预付帐款较多的企业,可增设“预付帐款”科目和“预付帐款”科目。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货的企业,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企业,可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8.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企业可将“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分为“农业生产成本”、“林业生产成本”、“畜牧业生产成本”、“渔业生产成本”、“副业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等六个科目。

  10.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略)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农会01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月末、年末的资产、负债和投资人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的“年初数”,应根据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年末数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的不一致,应将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名项目的名称和期末数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并在年度会计报表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三、本表各项目的“期末数”,应根据各有关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四、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办理工程结算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或应向接受劳务、服务单位收取的帐款,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号表示。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根据“坏帐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中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7.“应收家庭农场款”项目,反映企业应向家庭农场收取的各种款项及暂付款项,应根据“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其它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及应收家庭农场款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时,“内部往来”项目相抵后的借方差额,在本项目内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期末结存在途的、在库的和正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农用材料”、“库存商品”、“在途商品”、“商品进销差价”、“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幼畜及育肥畜”和生产成本类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在本项目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项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1.“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盈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4.“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同时,应计算出固定资产净值,在“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内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金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表示。

  1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经济林木投产前累计发生的费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出和以工代赈工程建成前所发生的费用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尚待批准核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土地开发费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应根据“递延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0.“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各种借款,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开出的、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的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4.“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货款,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5.“应付家庭农场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暂收家庭农场的各种款项,应根据“应付家庭农场款”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6.“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项目,反映家庭农场按合同规定,应向企业上交利润和各项费用等款项,应根据“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由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项用途的各项拨款,包括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拨款、小型农田水利支出拨款和以工代赈购货券等,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本项目数字应以“-”号填列。

  28.“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时,“内部往来”项目相抵后的贷方差额,在本项目内填列。

  29.“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0.“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及家庭农场上交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31.“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余额填列(多交数以“-”号表示)。

  32.“未交包干利润”项目,反映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企业,期末应交未交包干利润,应根据“应交包干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支付给投资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利润,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包干利润、应付未付利润以外的各种款项,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多交数以“-”号填列)。

  35.“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的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债券的本息,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如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尚未归还外商的设备价款;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长期负债,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本表流动负债类下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另行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余额填列。

  41.“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应根据“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期末的余额,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期末的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利润,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

会计制度20229

  第一节企业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

  一、企业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

  1、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形式:中小型企业

  2、会计与财务分别设置形式:大中型企业

  二、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设计的原则

  1、适应性:设计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特点、管理要求相适应,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生成、加工和传递真实可靠、及时有效

  2、系统性: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会计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机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在设计时不仅应充分注意会计工作的业务流程等组织环节及其岗位责任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还应注意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之间岗位责任的相互联系,使其成为一个行之有效的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岗位责任制系统

  3、责权对等:在设计会计岗位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每一位管理者应付的职责,并相应的'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做到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

  4、控制性:通过在经营的关键环节设置必要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便有关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责任制具有必要的查错防弊功能,并形成一套对企业经营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的监控系统

  控制手段主要包括会计记录、核算、分析、稽核和报告等

  5、效率性:设计必须体现精简、高效的要求,防止岗位重叠、人浮于事,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和低效率的工作环境

  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基本前提

  第二节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内部分工的设计模式

  一、总会计师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以会计部(或处、科)经理(或处长、科长)为主管,以审计部(或处、科)为专职监督部门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单独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的企业。

  二、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会计部经理为领导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中小型、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或不专设财务管理部门,并将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会计部的附带职能)的企业。

  三、财会主管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财务与会计主管为领导,并且通常只设财会主管、会计和出纳等少数几个岗位(甚至只设会计与出纳两个岗位)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小型的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的企业。

  四、总会计师(或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分散核算形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下设财务、会计、审计部主管,并将一些成本业务核算或者明细核算工作交由分厂(或车间等部门)完成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

  第三节小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设计

  一、小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设计

  (一)特点:通常将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为一个部门或成为某部门下属的一个子部门。当财务与会计业务量稍大些,并且财务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和重要时,也可单独设置会计部门,并在会计部门内部进行简单分工,财会机构一般设置为“科”或“室”。

  (二)会计岗位设置:通常设置会计主管、出纳、明细帐会计、总账会计等岗位,并配备财务会计人员2至6人。

  (三)会计机构运作要求:

  1、分清出纳与会计、总账与明细账、应收应付往来账与总账、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人与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的人的职责范围,并由专人分别任职

  2、设置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按部就班进行账册的登记、计算,不能随意变更凭证传递程序,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完整、系统

  3、要配备代职人员,以便在会计、出纳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数天时,能由其接替,以保证连续处理会计的记录及其他业务

  4、要经常进行账册记录的核对工作,以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5、要由精通会计业务的人担任管理部门主管,以监督各项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小型企业会计岗位职责的设计

  会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项会计工作的职责范围、具体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会计工作岗位或会计人员的一种会计工作责任制度

  1、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2、出纳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3、总分类帐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4、明细分类账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会计制度202210

  摘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给现代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较大的挑战,新会计制度适应当前经济、市场和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需求,能够为现代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提供重要的前提条件。本文主要是从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入手,重点分析了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应对和改进策略,为充分提升财务管理模式优势和作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模式;应用

  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事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相应的对于会计准则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会计制度的更新,会给其所处的环境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只有保证新制度能够良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才能够更好地推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全面采用科学有效、切实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将能够起到更为积极的效果。

  1.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

  会计制度,是会计从业者所实行的程序、方法和制度,新会计制度是指戴德明教授所撰写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具体操作过程,会计工作主要是从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商品本身的交易账簿信息出发,开展信息的分析、计算和总结工作,并上报相应的结果。新会计制度能针对企业和组织内部的发展状况、资金状况以及财务运转情进行全面反映,并且提出新的财务审计核算准则和方法,给相关企业和组织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前提。新会计制度下对于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了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影响到了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理念对于实际开展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起着引领性作用,而其受到了新会计制度的重要影响。新会计制度对当前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经验以及能力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细化引导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相应的对于财务报表、财务核算和整理方面的监督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中,需要坚持着低碳、环保和节约的理念,遵循着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原则,更好地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求和细节标准,充分保证利益主体的管理协调性和内容方面的稳定性,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对于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将会较大程度的影响到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内容,主要表现在了资产控制转回和资产减值方面的管理工作。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将会面临着较多的财务管理风险,积极适应新会计制度的标准和要求,更好地维护具体财务管理内容,切实提升自身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企业能够从财务风险防范的具体分类情况出发,结合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详细的财务风险管理细则和标准,做好具体投资和理财规范的设定工作。

  2.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的问题分析

  新会计制度对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准则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对于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财务管理模式不够先进

  企业想要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全面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现阶段很多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落后性,并且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具体管理工作过程中没有充分全面的考虑到企业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品牌价值理念,影响到了实际的管理工作效果。并且一些企业自身财务管理体系本身科学性不够全面,无法给具体的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

  2.2财务管理准则不够统一

  当前国内财务管理体系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多是因为缺乏着统一性的管理准则,影响到了实际工作环节的开展效果。风土文化与实际经营环境之间所存在着的差异,会给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企业还是采用了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财务管理方面也更为注重情面,经营理念和财务管理理念不够合理、科学,损害了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发展利益。

  2.3财务风险方面估计不够全面

  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及时做好全面有效的风险预估工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支撑,促进企业能具备较强规避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财务管理模式能够及时发觉经营工作中潜在的各项风险,将能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加以应对,切实减少各项风险的发生几率,更好的规避各项风险,促进企业保持着健康的发展态势,全面强化企业的竞争实力。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财务风险方面的预估不够充分和全面,没有意识到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意义,没有及时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应对,从而影响到了具体工作开展效果。

  2.4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养无法适应工作需求

  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需求,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业务经验无法满足实际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需要,从而不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当前国家在会计从业人员教育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实际会计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并且很多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经验不够丰富,影响到了企业的实际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3.新会计制度下全面优化财务管理模式的策略

  处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财务管理模式,使其能够更好贴合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3.1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有完善合理的管理模式作为重要支撑,不断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切实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总体思想认识,促进全员上下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环节之中。首先,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着的财务管理误区,企业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员重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真正意义,重要针对新会计制度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介绍和讲解,促进全员更好地了解新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自觉应用新会计制度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运行的前提下,现代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当前财务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范围,确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内容,强化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明确资金的具体流向,提升资金的总体利用效率。

  3.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合理且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新会计制度对于当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现代企业需要积极制定出自身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设定相应的会计行为准则和工作细则,指导各项环节的良好开展。新会计制度下,现代企业首先需要不断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发挥财务部门和各个部门的结合效果,针对各个部门的实际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充分有效的控制。其次,企业需要针对资金预算进行合理分工,按照明确细致的原则,设置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再者,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坚持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工作现状,充分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使得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符合市场经济运行实际。最后,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之后,需要全面落实这些制度。企业积极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和要求,并将财务管理积极渗透到企业的各个方面,给企业提供更多有利的价值和作用,为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促进企业保持着积极的发展态势。

  3.3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应对财务工作中存在着各项风险,企业需要针对各项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和研究,并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库,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全面记录,从而为及时寻找到财务风险提供数据支撑。企业需要建立起专门的财务风险监督小组,良好监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环节。通过“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的综合应用,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经济活力,给企业经营运行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集权”主要是利用统一的资源管理决策权,为财务管理的发展提供引导,这种方式能够总体协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资源和控制情况,发挥总公司的统一分配功能,迅速拓展企业的运行规模,提升资金使用和调度的安全性。而“分权”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是资本投入和运行直接操作部门能够良好掌握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力,更好的应用各项费用,提升财务管理和执行决策的科学性。

  3.4积极培训会计从业人员

  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经验,将会直接用影响到实际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对此,需要积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效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首先,企业需要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工作,针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财务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切实弥补和改进财务管理人员结构老化和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强化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其次,需要针对会计制度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保证财务人员能够不断更新和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促进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适应持续发展变化的工作实际。再者,具体培训工作进行过程中,企业可以邀请一些专家和优秀财务工作者开展相应的讲座和座谈会,促进企业内部的各个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尽情沟通和交流,分享彼此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同时企业可以组织一些不定期的案例分析活动,促进财务管理人员能够良好寻找到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并更好地规避和应对各项风险。

  结束语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了财务管理模式不够先进,财务管理准则不够统一,财务风险方面估计不够全面,以及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养无法适应工作需求方面。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积极采用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应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化效果,使其适应新会计制度的环境需求。通过转变和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以及积极培训会计从业人员,将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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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202211

  20xx年1月1日,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新制度较旧制度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明晰了核算目标、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广泛运用“双分录”、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将基建账并入大账等等,这些改革都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财政预算公开的进一步深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原则宣言》中指出,“优良政府管理对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和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财政透明度又是优良政府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随着法制治国和反腐倡廉的推进,财政预算必然完全公开。现行的财政预算公开的程度与国际标准、公民的期望存在着很多的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行政单位不愿公开财务报表。20xx年1月1日,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作出改进,有效的改善了这一状况。

  一、明晰会计核算目标、引入权责发生制、广泛运用“双分录”核算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侧重于反映单位预算收支信息,但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信息反映不足,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晰了核算目标,要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既反映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也反映财务状况,使得行政单位会计信息全面而真实。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模式,对收入和支出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完全使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无法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财政收支结余、无法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无法真实的'核算当期费用支出。例如,对于长期项目的资金跨年度拨付时,其中应付未付的资金就形成年终结余,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是项目必须资金,并非结余资金,如不加以划分,会造成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增加的假象,影响预算的准确性;而拖欠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不进行记录,形成了单位的“隐形债务”,无法反映单位运营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同时针对非货币性费用不在当期反映,像固定资产不逐年计提折旧,待使用期限满后,一次性列支当期费用,没有真实、准确的对当期发生的耗费支出记录,也会造成收支的不合理性。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双分录”核算法,既按收付实现制基础核算收支,也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有效的解决了收付实现制在核算资产负债方面存在的问题,准确核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

  二、规范暂付、暂存款,完善资产、负债的核算

  在资产管理方面,在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理念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中心是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疏忽于资产管理内容,很多应入账的资产未入账,尤其是一些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等,同时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考虑固定资产实际的使用价值,造成财务报表资产金额庞大,其实际可以使用的资产有限。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范了资产内容,对“暂付款”重新分类,增设“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受托代理资产”等科目,全面核算单位的资产。同时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冲减相关净资产,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的反映资金的消耗水平和资产的真实价值。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只执行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制度,基建账数据完全流离于单位会计“大账”之外。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中的“在建工程”。

  在负债管理方面,在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很多单位都将“暂存款”作为负债核算的万金油,将一些无法说清或不愿说清的负债性往来统统挤在 “暂存款”中,成为了藏污纳垢的死角。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负债的对象、性质、原因和偿还时间的长短重新进行了划分,并且对“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采用双分录核算,除了反映款项的实际收支,也要反映负债的发生和偿还情况,时刻提醒领导层负债风险。

  同时,基于资产、负债核算的规范和双分录的使用,净资产的核算更加精细化,增加“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用于核算非货币性子很惨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和因发生因付账款、长期应付款而相应冲减的净资产金额,从结余和固定资产中区分出来。

  三、精细化管理收入、支出,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收支的核算过于简单。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收入和支出虽然总分类科目保持不变,但对明细分类核算进行了全面改进,将“财政拨款收入”分设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等二级科目,将“基本支出拨款”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三级科目,同时还要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经费支出,首先按资金性质分为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其次将财政拨款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其他资金支出也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相应的三级科目;再次将基本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将项目支出按具体项目分类,设置相应的四级科目。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使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更加规范。

  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取消了原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收入支出表中增加了反映单位结转结余调整变动的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专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财政预算公开是构建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应有之义,是无法回避的课题。虽然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存在会计信息的不准确并不是无法完全预算公开的罪魁,却也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阻碍,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一定意义上消除了行政单位领导人公开预算的顾虑,也确保了预算信息公开阅读者明晰预算内容,同时也真正提高了行政单位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是对行政单位经济管理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

会计制度202212

  一、现阶段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关系

  一些实施市场经济的欧洲国家,比如法国、德国,其会计准则由国家主导制定,特别注重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会计核算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其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关系模式逐渐趋于高度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循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以此增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很接近,资产负债表里存在比较少的递延所得税项目和金额。

  国际上,以英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其民间的会计组织的发展程度很高,投资者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以此为依据做出更好的决策。

  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与财务会计制度呈现出既高度分离,又相向统一融合的双模式倾向的态势。

  二、优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关系的必要性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放权,由实施管理慢慢向提供服务转向。因此,对于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就越来越要重视其真实性和客观性,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以此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与决策相关的财会信息。

  近年来,证监会越来越重视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企业应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加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明确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的差异,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更有效的会计信息。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以及所得税的计量方面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别。因此,税务部门要用更多的资源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核查,增加了成本。而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需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获得更可靠的企业会计信息,导致其不能及时做出投资决策,而错过最佳的投资时机。优化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律法规的关系,可以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降低信息需求者获取信息的成本,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增加社会的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正呈现出既高度分离又相向统一融合的双层倾向态势。但是,由于种种因素,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制度在改革中遇到了一定阻力,改革的成本相对较高。协调税会关系可以明确现阶段两者之间的问题,降低改革成本,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企业的财务处理工作以及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之间在目标和原则方面有差异,因此企业和税务部门都要进行纳税调整。举个例子,对营业外支出的确认和计量,企业要仔细比对当年的相关事项使其符合税法规定,对报表进行第二次修改,而税务部门要审查企业上交的材料,这就加重了双方的工作量。协调二者关系可以防止税收的流失,弥补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和盲区。协调二者关系,明确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防止企业人为制造税收盲区和延迟纳税,以及相关特殊业务税务处理,防止企业钻空子,进行偷税、逃税、漏税及迟延纳税,预防税务流失。

  三、改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措施

  (一)重视协调两者的关系

  分析和明确两者之间的分歧和差异,以弥补空缺和盲点,对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优化。修改不明确的法律法规时,把重點放在两者的差异处理上,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尽量减少差异和分歧,明确差异的处置及税会信息的衔接和转换。

  政府部门在制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应该让多方参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在会计制度的起草阶段,要设置专门的评审来进行监督,评审应该由各个部门的人员组成,比如企业界代表、教育界专家学者、审计人员、税务官员等,使其提出更广泛地建议和意见。

  (二)以成本效益为原则

  协调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应以成本效益为原则,要以节约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为原则。尽量缩小两者之间的分歧与差异,以降低由于差异带来的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的难度,减少企业进行纳税的成本。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使需求者可以及时获取信息并做出决策。推动改革的高效平稳进行,降低改革成本,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益。

  (三)完善我国的财会信息系统

  现阶段,我国的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要建立完善的会计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财会与税务信息的共享。建立健全社会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畅通,加速信息传递,使市场主体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适时把握最佳的投资时机。实现会计信息与税务信息的对接,使税务部门和企业更顺利地开展工作。

  四、结语

  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日益扩大,这成为了当前会计工作与税收征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与分歧的缩小需要做很多工作,也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协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也必将随之不断改进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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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谢凌艳.浅析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矛盾[J].财税研究,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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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202213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教职工和学生数量逐年递增,办学体制和形式也呈多样化,使得高校会计业务和核算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高校的财务管理日趋重要,而我国高校的会计制度相对滞后,执行过程中制度问题和缺陷尤为突出,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改革。高校发展中面临的会计制度新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将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核算系统合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水平。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缺陷

  目前,在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学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全新形势,改革和发展进程加快,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但是,高校会计业务和核算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办学体制和形式日益多样化使其对财政拨款的依赖性逐步减弱。高校会计在核算方法、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会计制度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和缺陷,有必要加以修改和完善,以保证高校资产安全。

  一、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1998年开始实施,是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规范高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起了重大的作用。然而,十年以来,新型经济业务的增加给高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已经不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环境。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缺陷

  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高等学校欠缴的学费不作反映,少计了学校资产,资产和负债不能如实反映,甚至形成无法收回的坏账。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而不计提折旧,并且用固定基金核算其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必然高估净资产。同时,高校普遍通过大量举债来加速发展,更容易夸大学校的可支配资源,造成虚假的收支平衡,容易形成财务管理漏洞。

  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着不足,收付实现制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收支和结余,资产负债的不实也必然引起收支不实,结余也就不能反映实际情况。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做区分也不利于资产的管理,对学校确认资产、负债以及发生的应付贷款、征地款等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进行账务处理的债务,现行核算制度已经很难适应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的需要。

  (二)会计主体多元化不利于反映财务状况

  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本制度。这使得基建资金单独核算,学校财务会计只核算教育事业活动,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违背了会计主体原则。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基建的投资大部分需要学校自筹资金,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会造成高校资产账实不符。尤其高校建设项目靠学校贷款解决,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而没有体现在学校财务报表上,学校负债状况不实,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会计核算对负债及潜在财务风险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三)缺乏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不能提供完整信息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现行高校的基本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细表,侧重于反映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只为预算管理统计数据服务,不能满足与部门预算对比的需要。现金流量表能准确地反映货币资金的实际收付情况,高校会计需要利用现金流量表反映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管和分析会计核算情况,弥补实支数和与列支数不一致的不足,为有效管理提供准确多元化的信息。

  (四)会计科目不完善,无法核算教育成本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设置接受投资方面的会计核算科目,高校投资的账务处理随意性很大。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科目也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而不计提折旧,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原则。负债分类不科学,长短期借款不考虑用途之分而全部计入借入款科目核算,违背了明晰性原则。

  高校作为事业拨款单位不进行成本核算,而高校教育成本是遵循成本会计理论与实务基本原理,运用一定的会计程序核算所得。它是按权责发生制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记录的各种耗费主要是实际支付的现金支出,不能客观地反映高校运行成本。而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因此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必须改革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

  二、高校会计制度改进的措施

  高校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原有会计制度已经非常不合适,近些年以来,各高等学校也在积极寻求改革会计核算制度的方法,依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施行新的方法。具体的改进措施各不相同,下面针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提出改进的措施。

  (一)根据实际情况将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结合

  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可以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能够适应高校的核算和管理需要。权责发生制体现了收入与支出之间的配比关系,对应收未收的款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来核算,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按权责发生制计提折旧,可以堵塞管理漏洞,在会计账目上明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满足高校成本核算的需要。但是高校的具体情况又决定了它不能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只能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如学费的收取、附属单位缴款、金融借款融资等利息的核算等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反映高校的债务。而外单位汇入的暂时不明款项、财政拨款、捐赠收入工资支出等仍采取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方式并存可以很好地进行高校会计核算。

  (二)将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核算系统合并

  高校经济环境的改变促使办学主体多元化,两套账带来的各种问题只能由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核算系统合并来解决。财务报告实体应能全面反映整个学校的经济资源,现阶段高校的主管部门可以提出统一要求,将各种借款都作为一般业务核算,也可以编制合并报表将基建报表的相关内容并入高校财务报表中。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在建的基建项目价值,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三)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基建财务核算与校财务核算合而为一后,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款项并入到校财务的教育事业收入项下,高校应编制合并的会计报表,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表,并分别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计提的折旧。补充增加高校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披露,把资产负债表分为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更好地反映资金运营情况。同时,为了反映未来的财务状况及收支事项,应设置相应的报表项目,将资产项目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负债项目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更好地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状况、流动比率、偿债能力等信息,满足高校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四)科学地增删一些会计科目

  高校可以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事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增设或删除一些会计科目,以满足国家预算管理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为了在会计账目中适当地反映高校教育成本,增删的会计科目应从实际出发,按高校的具体情况实行。可以增加“应收学费”科目,专门核算高校学费收入和欠费等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同时取消“借入款项”科目;增设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收入进行详细核算,同时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账户等等,并且对无形资产的核算科目加以注意。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主体分为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而高等学校不计算损益,不以营利为目的,明显是非营利组织,应与国际接轨,以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其会计制度的发展方向。高校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其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这种要求为高校推行基金会计模式奠定了基础。基金核算模式可以严格管理各类基金的支出内容,及当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资金在总量上和收支配比不上突破预算的限制。因此,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中应以基金会计为高校会计模式的改革方向。

  三、总结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广阔生源,大规模新建校舍,多渠道筹借教学经费等新兴事务层出不穷;高校的财务管理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原有的会计核算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如果各高等学校试图在保证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现行不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是适应高校发展的唯一途径。

  各级政府部门都重视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高等教育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高校经费来源结构以及使用状况和效率的变化,使得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财务管理在高校内部控制管理中占据日趋重要的位置。高校内部管理和控制是指整个高校管理体制和管理框架的控制,是以经济管理环节和资产管理环节为控制重点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而加强内部控制,对于高校完善管理,提高运营水平有重大意义。

  因此,各高校都积极寻求改革措施来适应新环境对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合理确认核算内容,真实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产权状况是正确核算高校财务的前提。正视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并加以分析改善,建立一个动态改进、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是高校应对经济发展新情况和会计核算新内容能找到解决方法的正确途径。据此,高等学校可以保证管理信息质量的真实可靠、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实现高校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战略的实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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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202214

  一、前言

  财务管理工作在执行原则上对水利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更为规范的要求,同时,也对我国新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也就意味着在当前新时期下,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求水利单位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当前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提供发展的机遇。

  二、新会计制度相关的概述

  一方面,财政管理部门为了能够满足财政改革对水利单位的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求,这就必须要实现水利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根据我国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对我国水利单位内部财会工作中的报表编制和会计科目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划,这样才能对水利单位财会工作的各种管理环节进行确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促进我国水利单位财务的规则和财政改革的共同发展,推动了我国水利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虽然说这种制度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创新和改革,但是没有对之前的会计制度进行合理的规定进行融合,一般来说,新旧的会计制度方面具有几个方面的不同,其一,就是新会计制度有效地融合了无形资产的管理,以及对"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理念。其二,就是逐步加强了对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的管理。其三,这就是对我国水利部门的预算等一些与财政改革的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其四,这就是对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科目体系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同时,还对基建数据定期的账目进行明确,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相应的改善和创新,另外,还需要我们对财政投入的资金进行核算管理力度。在另外一方面,对新会计制度适用的单位进行管理。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使用做出严格规范,对已经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水利单位会计制度进行科学规划。不断加强水利单位内部财会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让他们认识到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三、新会计制度对财会工作的影响分析

  1。会计工作主体上的转变

  新会计制度已经对我国水利单位的核算方式和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在适当的管理方式做出了微调,将水利单位的收支、定向补助和超支不补等管理方法归纳为预算管理。水利单位的收支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量也非常大。为此,我们要对水利单位的支出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并进行适当的分类,这样,才能便于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在预算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财务部门独立预算的原则,从而确保核算和管理方面做到一体化。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各个企业单位需要在预算管理中加入项目的支出和收入账目。

  2。会计核算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在对预算资金管理核算方式上,需要我们针对的财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规划,使得各种问题显得更加具体化。在对于支出管理方面,我们要通过定员和定额手段进行编制管理。同样的,新会计制度对基本支出与项目的支出进行合理编制规定后,还可以对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跟进。同时,也能够以一种更加具体的分工管理将工作环节进行细分,才能促使水利单位的财会管理更加合理和有效。

  3。会计表格体系的`变化

  会计管理工作,一方面,我们都知道,表格作为一种最为直接的财务工具,在某种方面承担着为水利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化的作用。在传统的会计表格所展示的内容还是不够完善,为此,新会计表格是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同时还有经营管理的支出细则等方面的内容。另外,新会计制度还能够将内容进行细化,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帮助财务分析人员快速地掌握好财务情况。除此之外,会计报表的转变为财会和会计的考核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有利于企业部门间的监督和检查,这样就为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优势。

  四、如何有效地解决新会计制度下所存在的问题

  1。领导重视新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管理部门人员都相对来说比较松散,对会计人员要求也不是很高,所以,这样就会造成水利单位审核出错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进行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登记时,可能会将一些业务数据进行随意更改,出现了严重的财务损失。为此,我们就必须要求新会计制度随时掌握财务问题,才能更好地发现财会工作所存在的隐患。同时,还要能够让水利单位各级领导需要对新会计制度有更加深入地了解,充分落实好新会计制度的管理方法,只有领导充分认识到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才能让所有的人员都关注新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才能逐步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熟悉新会计制度的各项硬性指标,提升水利单位人员的专业性。

  2。培养出适应当前形势的专业人才队伍

  财务会计人员在专业素质上还是有待提升的,会计工作人员不仅仅要对新会计制度相关的管理方法进行了解,还要结合水利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将新会计制度和企业自身的情况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新会计制度在我国企事业单位中的效用。但是,我们也应该要看到,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都不高,专业性不强的人员也加入到财会工作的行列中来,这样就会导致我国财会工作人员的素质低下。为此,我们在选择财会工作人员时,必须要对人才的专业性和实际运用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对在岗的财会人员必须要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全面掌握新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3。新会计制度执行力度的强化

  一般来说,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必须要得到不断强化,财务会计工作主要目标就是要对财务状况和单位的资产分配情况进行了解。而水利单位的发展目标是不同于其他的单位,水利单位不仅仅要实现社会利益,更要实现其经济效益。为此,水利单位必须要综合两者之间的共同点,使得水利单位的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两者之间紧密结合。为此,水利单位必须要看到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单位的发展前景,水利单位管理层面必须要认识到新会计制度执行力度的强度将会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同时,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救,切实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估和监督,进而确保新会计制度在水利单位的顺利开展。

  五、结语

  总的来说,在新时期下,为了能够更好地加强新会计制度在水利单位中的效用,这就必须要不断让领导重视新会计制度在水利单位中重要性,培养出适应当前形势的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培养与时俱进的专业性人才,另外,还要我们不断加强新会计制度在水利单位的执行力度。

会计制度202215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环境问题迫在眉睫。而我国尚未有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环境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无法可依。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引进环境会计,在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因此,对日本环境会计制度的研究,并从中归纳出其经验做法,对于我国环境会计的实施与推广、及其制度构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文献分析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对该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基础上,阐述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启示。

  二、日本环境会计的制度化

  1.日本政府积极推进立法

  日本政府将1999年确立为“环境会计的元年”[1],着力推进该国环境会计的开展。日本政府在提出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的目标后,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总量控制准则,为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1997年,日本环境保护省组建了由产官学各界组成的环境会计委员会,在环境会计指南的制定和推进环境会计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做有成效的工作。

  2.环境会计制度化和实用化

  环境省1999年3月,发布了《环境成本的控制与公开指南(征求意见稿)》,随后于20xx年6月发布了《环境会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xx年5月对该指南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颁布了《指南(第2版)》;同年6月发布了《环境报告指南20xx—关注利益相关者》;20xx年3月,发布《指南(20xx版)》;此后,环境省于20xx年4月颁布了《环境保护成本分类指南》。20xx年2月,《指南(20xx版)》的发布,使环境会计在内容要求上更加详细具体,更加具有指导意义。《指南》的不断修订完善、推陈出新,对企业建立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遵守环境会计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3.环境会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在日本的许多大学中不仅开设了环境会计的课程,而且强调加强环境会计的应用推广,邀请企业界实务经验者进行学术交流,吸收更多的学者投身于环境会计及其制度构建的研究之中,为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不积极

  我国环境保护部虽然在很多环境事务活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而日本政府在推进实施环境会计项目方面,以环境会计研究委员会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研究。

  2.缺乏相关的法制法规

  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已颁布的法律与环境会计关联性较差[2],导致企业在开展环境会计时,无法可依,使环境会计的开展缺乏针对性、规范性。

  3.缺乏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与研究

  环境会计是近年来才新兴起的会计学的一个分支,我国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的.会计人员只了解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基础知识,缺乏对环境会计的学习;环境会计的研究,目前仍停留在理论研究和国外经验的介绍的层面。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增强政府在环境会计制度化中的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主要是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环境会计的产官学推进机制[3],以推进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实施。

  2.及早出台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企业对环境会计的核算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致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参差不齐,缺乏完整性。日本在环境会计制度建设过程中,边实践、边研究,在应用中不断地修订环境会计指南。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指南》[4]。

  3.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推进环境会计的开展

  在借鉴日本经验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的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发布环境报告书,通过环境报告书将本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将环境报告书作为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作为传递环境会计信息的媒介,以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结论

  日益枯竭的原料和能源的现状,要求我国必须坚持不懈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突破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应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早出台环境会计指南,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大力推进环境会计,并加强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以适应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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