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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3 14:28:4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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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泥管理制度(15篇)

水泥管理制度1

  水泥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质检室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

  二、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x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管理制度2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平安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平安,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暂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纳'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纳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

  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修理)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需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需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需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需用铠装电缆或加庇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庇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暂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衔接及绝缘牢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纳裸导线,采纳架空线时,必需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庇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需采纳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应采纳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需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沟通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纳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纳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需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常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举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举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准时处理发觉的问题,同时做好特别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根据《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纳预约送电时光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举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暂时用电设施举行检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举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纳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乐观协作预缴电费。

水泥管理制度3

  一、明火作业管理

  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或部门要注明动火的部位,动用火及安全监护人、明火作业的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审批,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期时间内作业,凡提前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和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相应的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科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明火作业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科要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级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科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线路管理

  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4、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将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向保卫科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要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非电工人员严禁折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按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和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应悬挂警示牌。

水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4)编织袋厂房(5)职工公寓楼(6)办公楼(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1)油库区(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水泥管理制度5

  一、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质检室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该准时向员工公布。

  二、公司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举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该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该立刻实行措施举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水泥管理制度6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平安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平安,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暂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纳'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纳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需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需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需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需用铠装电缆或加庇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庇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暂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衔接及绝缘牢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纳裸导线,采纳架空线时,必需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庇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需采纳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急品仓库应采纳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需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湿润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需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应采纳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需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沟通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纳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纳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需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常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举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举行检查、维护。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根据《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纳预约送电时光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举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暂时用电设施举行检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举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纳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乐观协作预缴电费。

水泥管理制度7

  一、劳动及安全管理

  1、机械部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签到制度,并及时交报管理部。

  2、加强对招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要求各工段及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坚持在每班的班前会上对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班后会进行讲评总结。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影响人身、设备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运行工段的管理

  1、职责:负责全公司设备的运行巡检及维护,确保公司下达的设备月运转率计划。

  2、当班责任工程师要带领钳工认真进行设备点检工作,重点检查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润滑、振动、声音等是否正常;设备联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是否存在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异常情况。不允许设备超负荷、超温、超压运行,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

  3、对点检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当班不能解决,要向工段长汇报,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突发事故及故障,工段长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抢修要有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坚持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向部里写出事故报告。

  5、运行工段长每周要组织对设备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每周一次向部里书面汇报设备运行状况、故障分析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研究对策和管理建议。

  6、劳动工资与月运转率挂钩考核,超奖,减罚。对完不成运转率指标负责。

  7、工段长负责运行工段成本考核,加强成本管理。

  三、检修工段的管理

  1、职责:负责全公司备品备件的自加工,临时检修,生产附属设施的维护等工作。

  2、充分利用已有机加工设备做好自加工备品备件工作,并保证质量、数量。

  3、搞好生产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对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4、配合巡检工段对发生的'大的设备事故进行抢修,做好检修的组织与管理。

  5、检修工段长每周组织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总结,书面向部里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7、检修工段长负责抢修工段成本管理,检修成本与吨熟料挂钩。

  四、润滑工程师及润滑班组的管理

  1、职责: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稀油润滑管理工作,保证库存有适量润滑油。

  2、坚持每班对设备的润滑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润滑良好,不缺油,不漏油。

  3、严格润滑五定原则,即定点、定人、定量、定质、定时原则,保证设备用油清洁,定期更换润滑油。

  4、掌握设备液压的工件原理和液压件的构造成,负责液压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5、润滑工程师对全厂设备的润滑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管理,对各部门的润滑工作有指导和检查的义务、权利,确保公司润滑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对发生的设备润滑事故要组织分析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并督促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报告。

  每周组织一次设备润滑检查,书面向部里写出设备润滑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6、负责润滑油的计划申报工作,协助仓库搞好润滑油管理。保证适量库存。

  7、负责废油的回收利用工作。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安排专职工程师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包括计划申报、库存情况、测绘等工作。

  2、每月定期出备品备件计划。

  3、对仓库备品备件要详细了解和登记,协助仓库搞好库存。

  4、负责对进厂备品备件的质量进行验收、检验,对不合格件,有权提出退货、调换等。

  5、做好备品备件的测绘和图纸管理工作。

  6、专职还算是对因备件数量、质量而影响生产负责。

  六、图纸资料和档案管理

  1、事务员负责设备的图纸和资料管理工作,严格借阅制度。

  2、配合技术人员做好主机设备的建档工作。如安装、抢修、检修等记录,并安规定归档。

  3、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的巡检、维护、运行等记录的整理并归档。

  4、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5、对技术革新、改造工作做好技术方案实施工程及设备运行后的记录,并归档。

  6、统计员要做好机械部成本管理,对分解到各工段的成本严格考核。

  负责统计设备周、月报表。包括主机设备运行时间、故障时间(机械、电气、工艺分类统计)运转率,台时产量等。

水泥管理制度8

  中局建设公司水泥砼标养室管理制度

  (1)本标准养护室用于养护砼试块,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养护无关的物件。

  (3)室内试件放在专用铁架上,摆放整齐,按结构物桩号、日期统一布置,便于试块的查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3x5cm,不得叠放在一起。

  (4)室内要求温度为20±2℃,温度≥95%,设定专人维护,每日记录温度应有记录,以备后查。

  (5)试块必须标识清楚明确,否则本试验室有权拒收,送达的.试件要立即登记台帐。

  (6)试件应在规定龄期时做试压日期,不得超龄期试压,试件要有专人管理。

水泥管理制度9

  (1)水泥库应做到防雨、防潮、堆放整齐。

  (2)水泥到场时应先检查批号、出厂日期、数量和货单是否符合,同时必需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收迄妥当保管。

  (3)水泥进库时,必需堆放整齐,同时分类堆放并挂牌。

  (4)在发放水泥时,必需做到没有领料单不发,用途不明不发。发放水泥数量应与料单相符,并由领料人签名。

  (5)每次发放完水泥后,要举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并按照用量准时补充水泥,保证水泥的正常供给。

  (6)要保持水泥库内整洁无杂物,并准时清理落地水泥。

  (7)每次进货或发货后,要准时锁门,以免造成损失。

水泥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检查内容。

  4、对不按规定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该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发现未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给予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总经理、主管经理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来员工每一月培训一次。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车间、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施、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施、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施、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对于设施、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八、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检测、检测管理制度

  1、对每个重点危险部位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点危险部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

  九、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领发必须经领导批准。

  4、存储危险物品的库房要绝对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

  5、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不同,设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够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员必须会使用安全工具和灭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触,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对容易挥发、自燃、自爆的危险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测温,以防自燃、自爆。

  7、危险物品库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2、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

  7、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9、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0、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公司经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公司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公司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车间、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处(科),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4、安全管理人员专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解决。整改指令内容应包括:存在隐患、问题及违规的时间、地点及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具体内容,要求整改反馈的时限。反馈内容包括:解决处理的方法,责任者的落实及处理意见。

  5、公司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

  6、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9、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各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生产会议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6、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在年底召开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所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应给予报废。

  3、根据有关标准,制定、修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4、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每个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3)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4)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0)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水泥管理制度11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照实告诉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担当。

  二、任何部门不得支配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觉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伤害的员工,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当安置;对未举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该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根据规定的期限妥当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该照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水泥管理制度12

  1、实验前应检查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样应立刻实行措施。

  2、实验人员必需认识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后应做好使用记录。

  3、实验人员在操作前应认识实验的操作步骤及注重事项,做到有条不紊。

  4、使用拌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刷膛,并倒出刷膛砂浆。

  5、拌合机应常常检查拌合铲与边壁的'空隙不能太大,以免拌合不均,加料应按挨次加入石子、砂、水泥,开动拌合机后,再缓缓加入规定数量的水。

  6、试模在使用前应检查螺丝是否拧紧,试模是否发生变形。

  7、在操作过程中,如发觉异样声响,应立刻切断电源,并查明缘由。

  8、试件成型后,应在规定条件下静放1—2天,不得搬动和碰撞。

  9、拌和机、振动台及其它工具,使用尽应立刻清洗整洁,试模需涂抹一薄层矿物油脂后放好。

水泥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庇护、改善劳动条件,庇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和健康,增进公司事业的进展,按照有关劳动庇护的法令、规矩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必需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生产要听从平安的需要,实现平安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平安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赋予嘉奖,对违背平安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赋予郑重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平安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讨论制订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庇护方案,实施平安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平安环保。

  2、平安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举行平安生产教导,制订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3、平安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需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平安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平安指令,确保生产平安。

  5、各部门职平安生产管理员要帮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庇护规矩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平安生产日常事务和平安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平安员要常常检查、催促班组人员遵守平安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平安检查、保养工作。准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平安生产状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仔细学习和执行平安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则制度。爱惜生产设备和平安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庇护用品。发觉担心全状况,准时报告领导,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导与培训

  1、对新职工、暂时工,必需先举行平安生产的三级教导才干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别工种人员,必需举行专业平安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干准其自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常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平安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方案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平安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庇护,绝缘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庇护措施;湿润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纳平安电压。电气设备必需符合相应

  防护等级的平安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支配劳动庇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造物必需结实、平安;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芒;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急的处所,必须有平安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按照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需教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采取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觉担心全隐患,必需准时整改,或者立刻报告安委会统一支配整改。

  七、嘉奖与处罚

  1、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组织评比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平安生产有特别贡献的,赋予特殊嘉奖。

  3、发生重事件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部门赋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赋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赋予批判教导、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因为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状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普通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事件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事件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事件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需根据事故处理程序举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刻救护伤员,庇护现场,如因救护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需做出标志。

  2)立刻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缘由。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快速指示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赋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导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则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实行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看法,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举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平安生产工作漫不经心,粗心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平安生产不检查、不催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平安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平安防护设备的。

  7)违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急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峻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根据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赋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水泥管理制度14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平安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方案,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赋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实行密闭、通风、防尘的方法削减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司机室的防护,做好运送过程中的防尘。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庇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两年举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方案、实施计划,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美、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赋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相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

  8、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照实告诉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取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实,要录取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支配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普通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举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需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举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诉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举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人员举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6、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7、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照实提供。

水泥管理制度15

  1、为了保证企业平安生产,维护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方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企业销售额的3—5%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方案不足时,应按照企业的实际状况追加,以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6、乐观采纳先进的技术装备,努力弥补职业卫生工作欠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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