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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21:04:04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1、设备季节性停用或因其它原因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的,应给予封存,设备封存由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进行。

  2、封存要求按具体设备要求执行,其中应包括环境整洁;排空或灌满设备水系统,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润滑、涂脂封闭。设备内外清洁并加以遮盖,脱开有关电气刀闸或保险。

  3、作好设备封存记录,作好封存事项记录说明,封存记录交物业部存档。

  4、定期检查封存设备,如有必要可进行定期开机运行。

  5、启用时应作好封存启用记录,正常启用应由该设备封存人来进行,启用前应对封存项目,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检查合格,可清理封存油脂、重新注水、注油、接通电气线路。

  6、试机运行正常,应在封存启用单上做好记录,签字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封存启用单上做好记录,并在当日通知物业部有关人员。

设备管理制度2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1)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2)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设备管理制度3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事,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着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设备管理制度4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5

  1.严格遵守《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2.电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3.机械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4.仪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仪表工安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5.静态点检前,要与所到岗位的操作工打招呼,并在设备操作开关部位悬挂点检牌,同时要确认操作手柄归零位,才可点检。

  6.动态点检前,必须将 点检牌交给操作工,并与操作工协调、确认好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安全,才能进行动态点检。点检时,操作工依点检员指令按规程进行操作。

  7.点检员和岗位操作者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签上双方的姓名。

  8、点检员对设备点检需要停电时,应交上被检单位电器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悬挂点检牌。

  9、点检人员到岗位点检,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互相配合、互相进行安全监护。

  10、操作工不准自行摘掉点检牌,擅自开动设备,做到谁挂牌,谁摘牌。

  11、操作工必须按规定做好点检配合工作。

  12、遵守本单位制订的.有关点检的安全规定和所到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设备管理制度8

  润滑油品包括:固态润滑脂、液态润滑脂两类。只有搞好润滑油脂管理,才能发挥润滑油脂的技术性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延长设备寿命,节约润滑油料,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油品的选用

  1、机械设备实际使用时的工作条件(即工况);

  2、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

  3、润滑油制造厂商的规定或推荐。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因此,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许乱代用。

  2.润滑油代用的原则

  (1)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3)质量以高代低。

  (4)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1)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压油不能与抗银液压油相混。

  (5)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

  2.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1)同一厂家同类质量基本相近产品。

  (2)同一厂家同种不同牌号产品。

  (3)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4)不同类的'油品经混用试验无异常现象及明显性能改变的。

  3.内燃机油加入添加剂的种类较多数量较大,性能不一;不了解性能的油品的混用问题必须慎重。以免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设备润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贮运润滑油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密闭,且不与铜、锡等易于促进润滑油氧化变质的金属接触。

  (2)油品加入设备前要进行沉降过滤处理,保证清静度达到五级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气中,尤其装油容器不可无盖。

  (4)油罐或油箱上设空气过滤呼吸器,在加油口设100目以上的滤器和防尘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润滑系统适当部位设滤器及排污阀。

  (5)变压器油等电器用油对水份要求高,应尽量在天气干爽时换油,而且打开后的油品要立即加进设备。

  (6)废油应收集起来统一处理,盛装润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随地乱丢也应统一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7)油脂库要保持通风、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库内照明和电气开关应使用防爆型结构。库内要配备可靠的消防器材。库内动用明火要按章办理手续,采取妥善措施。油脂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9)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设备管理制度9

  1、在全公司范围内,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每个工程项目部采购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都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无《准用证》的物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包括: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搅拌机、机动翻斗车、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和电焊机、打桩机等。

  3、使用旧密目式安全网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两片,检验部门为省、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由其颁发《准用证》,检验费用由密目网所在单位或工地承担,检验后使用期限为一年。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安保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安监部门审批,取得验收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操,维护与保养。在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应悬挂或张贴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姓名的标签。该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6、对于在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各单位和各工地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防止带隐患或带故障使用。

  7、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库存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认真搞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对于存在安全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及时报损、禁止出库使用。

  8、对于违反本制度或因此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者,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按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10

  一、中央空调技术性较强,必须掌握好温度控制和调节,使其降温适度。

  二、在炎热的夏季里,必须保证空调机的正常运行,适度地降温,保证办公楼职员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空调机、制冷机必须经常地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其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办公楼工作秩序。

  四、制冷人员必须由熟悉和掌握制冷原理和制冷机械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之专业技师操作。

  五、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定时检查,发现异常迅速查明原因,进行修理,保证电动机、制冷机正常运行。

  六、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查漏,随时检查,随时修理,使机械正常运转。

  七、发现如下情况之一,均必须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及时修理或更换机件。

  1、发现电动机发出嗡嗡的`响声;

  2、压缩机发生敲击声和杂音;

  3、发现因负荷过大而发出剧烈震动;

  4、电动机、压缩机转速明显降低。

设备管理制度11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设备管理制度12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认真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

  二、专款专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的合法性,以保证其符合标准。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发放明细台账,严格执行发放、回收登记签名制度。杜绝以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作其他用途。

  三、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

  四、根据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口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

  五、对高空、高温、长期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

  六、检查班组成员使用爱护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13

  一、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二、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届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建筑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1、学校在建工程要符合《建筑法》要求,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

  2、现有校舍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学校要配备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朽;玻璃五金件齐全,油灰不松动,维护及时。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校舍隐患要及时上报局安全办公室,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四、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到人,专人维护,气压充足,药剂有效,罐体无锈蚀,喷射软管无老化,喷嘴无堵塞变形,不得随意挪用等。每年暑假和寒假前学校要检查消防设施,检查时要由专业人员参加(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减少和防止重火灾事故的发生。

设备管理制度14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设备技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

  2、管理内容:

  2.1、生产设备档案资料。

  2.2、设备管理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1.企业正式颁布的有关设备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上升为设备管理技术性文件及设备管理办法)等。

  2.3、外来文件(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3、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3.1、设备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管理。

  3.1.1、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时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经公司物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及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将一切资料登记建名册,做好归档前的准备工作。

  3.1.2、设备安装验收完后,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的主管人员将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和设备随机的各种技术资料一同交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3.1.3、设备在修理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在修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在修理过程中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的管理。

  3.2.1、公司正式下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2.2、设备运转统计资料。

  3.2.3、设备维修资料。

  3.2.4、设备调入调出资料。

设备管理制度15

  1.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时长,检修需要的`工种、工数、主要材料、配件、费用等由维修人员提前做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2.停车检修之前,加气站要做好安全工作,在切断处加盲板,工作现场设安全标志,清理好设备内的气、液体,进行置换处理,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报手续。

  3.主要设备在大、中修后,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根据有关检修技术规程进行验收,进行空车、有负荷试车,确实达到质量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 设备在大、中修后的记录、资料、文件、验收证书,由修理部门整理、存档,并报有关部门。

  5.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有关领导和主管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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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润滑管理制度09-25

设备技改管理制度03-28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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