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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18:22:1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更的的员工人事档案妥善管理,的保守机密;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档案资料,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

  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性、性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整理,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将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鉴别,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员工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垮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查、借阅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

  2.5人力资源部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

  3.1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非经同意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一、文件材料归档

  1、归档范围

  凡是公司及各分公司、小区经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定期归档保存在公司档案室。

  2、归档时间

  对公司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档案形成部门按规定收集、整理后,定期移交给本单位档案室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1)文书文档(包括统计档案以及业务部门形成的`档案)。

  (2)会计档案先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3)设备档案在设备安装后一周内归档。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归档。

  (5)合同档案在合同签订后逐步归档。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其规律组成案卷。

  (3)归档材料除外部原因外原则上采用A4纸型。

  (4)归档时必须填写移交目录,办理交接手续。

  (5)归档的材料原则上应装订成册,确实不能装订成册的,由经办人说明原因,由档案员接受不成册的资料后装订成册。

  二、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档案原则上只在档案室查阅。非机密档案,因特殊情况需借出者,要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后并办理借出手续,归还时对所借档案应予以检查核对,并注销。

  2、借阅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机密以上档案一律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

  3、外单位要查阅档案,需经本公司有关领导书面同意批准,方可借阅,借阅人要登记签名。

  4、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批注、损坏和遗失,如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按《档案法》规定处理。

  5、借阅档案要严守机密,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向借阅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6、摘抄、复制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摘抄的档案内容必须经档案人员核对,加盖公章后始有效用。

  7、对借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催还。

  三、档案保密

  1、认真执行公司的商业和技术保密制作,维护档案的安全,做好公司的保密的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档案给无关人员翻阅,若有泄露,按保密规定处理。

  3、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不得擅自涂改,拆页和销毁档案,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室应根据《保密条例》规定的保密范围,对全部档案进行密级划分。

  5、借阅有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档案借阅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6、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时进行清点、核对,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提要: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一章、总则

  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总裁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分类

  一、综合类

  (一)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批准公司设立的政府批文、验资报告、可行性报告,各种请示、申请报告、评审意见书、认股书等;

  (二)公司编文号的全部文件;

  (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总裁办公会、业务联席会等会议文件;

  (四)公司大型活动策划方案及有关资料,制订实施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改变,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批复;

  (五)公司的各种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

  (六)集团内各单位主送我司有关重要问题的文件;

  (七)政府各级部门发送的文件;

  (八)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及其它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

  (九)介绍信、信函存根、电报底稿;

  (十)公司档案的交接清册和销毁清册;

  (十一)各职能部门、综合类档案目录。

  二、经营管理类

  (一)各职能部门管理文件、重要资料目录;

  (二)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三)公司各部经济考核指标;

  (四)公司和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

  (五)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等指导性文件。

  三、财务类

  (一)年度审计报告;

  (二)年初预算报告;

  (三)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存档资料、文件目录。

  四、人事类

  (一)公司领导成员的任免申报及上级批复;

  (二)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部室人员编制及花名册

  (三)职工奖惩情况记录;

  (四)职工的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退职、抚恤、死亡等有关资料;

  (五)劳动工资报表(年报);

  (六)有关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开支情况资料

  五、行政类

  (一)固定资产登记,产权移交、清册报表和资料;

  (二)基建工程的申报、批复,以及图纸、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的全套资料(包括水、电、气在内);

  (三)购买固定资产计划、资料。

  六、工程类

  接管物业的.工程资料,在退出时交还下个物业公司。

  备注:保管期限中:指XX年以上,指5—XX年,指5年以下。

  第三章、档案保管

  一、集团公司的全部工作资料必须将原件按归档要求交档案室存档。原件如有两份的部门或二级公司、控股公司可存一份原件。档案室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整理归档。

  二、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管理的档案报送目录到档案室备案。

  四、档案室门窗及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五、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的保管情况,如发现生虫、破损、被盗、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六、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第四章、档案借阅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对档案的安全负责,不得任意拆卸、转借、涂改、损坏和泄密。其中的机密事项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如系案件调查取证需要复印者,公司内部的由总裁办主任批准,外单位由分管副总裁批准。

  四、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填写档案使用登记表。

  第五章、立卷归档

  一、公司实行部门立卷,各职能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将文件、资料(包括照片、声像)整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归档时间:各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的文件、资料和自存档案目录(包括上级下发的承办和阅存的文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在六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档案资料由财务部存档。

  三、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符合耐久要求。

  第六章、其他

  一、以上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须认真遵守,如未按要求办理,造成损失者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档案管理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管理混乱,档案丢失,档案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应有专人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并便于集团内共享和方便使用。

  三、经营公司行政办为档案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档案形成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处理部门在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并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实行随办随归的办法。

  六、 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凡是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七、电子版文件形成后,应制成相应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同归档,并保证两者内容、形式的一致。

  八、经营公司行政办对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及电子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制度。

  九、经营公司行政办对员工个人档案必须统一存档管理,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等。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现场复印,每月15日-20日将新员工档案提交集团综合管理部;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每月的15日-20日将电子版发集团综合管理部(利于保险等增减变动);员工调动时原单位将员工档案交集团综合管理部,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十、为了便捷工作,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要求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十一 、公司签收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图纸资料,公司下发的文件等必须由行政办保存原件,并完善借阅手续。

  十二、集团存档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办理或变更;

  2、每年的审计报告存档;

  3、公司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或工厂红头文件、批复、图纸等等(原件);

  4、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电子版;

  5、员工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厂公司各类奖励证书等。

  6、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基础信息,培训信息,养老医保信息)

  十三、经营公司行政办档案管理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统一存档管理,必须建立借阅登记和张贴存放登记;

  2、员工档案存档(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电子版存档;

  4、考虑工作便捷,要求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房租合同等,做成电子版存档;

  5、员工调动档案:原单位整理封口后交由本人,传递给集团综合管理部,集团登记后转移给新单位行政办。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

  2、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

  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

  4、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6、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

  二、档案保管

  1、公司各类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

  2、保管人员需根据文件内容及其历史关系,合并整理,分类保存。

  3、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

  4、库藏文档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三、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先办理借阅手续,登记《档案借阅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

  3、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私人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保管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档案借阅审批表》上及时注销。

  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四、档案销毁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

  五、档案保密

  1、档案保管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一、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物业管理公司保密规定: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

  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

  6.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

  1、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

  1)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2)设施设备之质检、消防、劳动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3.)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管理公司);

  5)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发展商、承包商与管理公司);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承包商、业主与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二次装修档案:

  1)用户单元二次装修图则及审批手续;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3、业户资料:

  1)入伙情况记录;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

  4、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管理公约、用户手册等统一装订成册;

  2)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规定等;

  3.)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物业管理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类:

  1)各类设施设备要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应急措施;2)各类设施设备有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

  4)物业管理处有用户维修保修单,维修后应有回访记录;

  6、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检测类:

  1)变配电间要有供电部门定期电气测试报告记录;2)电梯要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

  4)避雷系统要有定期检测报告;

  5)应有定期沉降检测报告;

  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

  7)其它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类:

  1)正式文件应用电脑打印操作,并有规定的'电脑档号及存档目录记录;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收缴情况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报告;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文件资料点收、整理和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三、档卷管理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注意保密工作。

  3、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蛀腐朽工作。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四、档案调、借阅

  1、严格履行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2、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3、档案归还,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意义

  (二)文件档案的类别与形式

  公司文件档案包括以下各类别的书面文字形式、磁卡和电脑存藏(硬盘存藏、磁盘存藏)形式。

  1.公司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企业代码、银行税务登记等

  2.公司董事会文件:董事会构成、股本构成、董事会决议、记要等

  3.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运营、行政、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文本、流程

  4.公司财务资料:各类总、分帐册、报表、单据、凭账、报告等

  5.公司人事薪资:人事结构、录用考核文件、薪资结构、薪资表、奖金计划及分配记录、奖惩记录、保险计划及记录《劳动合同》等

  6.公司经营策略规划: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分析、各种调查分析、营销策略、公关网络、实施计划等

  7.公司客户名册:客户名册、服务合同、协议、策略联盟协议、客户拓展、防谈名册及记录等

  8.公司业务文件:公司各项对外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文本及有关方法培训资料、报价体系等

  9.公司客户服务文件:服务过程中与客户沟通产生的往来传真、往来函、建议书、分析底稿、调查底稿、客户提供之资料等

  10.公司客户档案:已结案客户的完整档案,包括客户服务资料及公司各种服务文本、方案、策划、设计成果等

  11.公司专业资料:公司搜集的各种业务文本、流程、制度、企划书、顾问服务理论、方法、同业服务成果、各类行业资料、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获取及购买的.政策法规、公司各类剪报等

  12.公司图书、杂志:公司由公开发行系统购买、订购的各种图书、杂志

  13.公司日常行政文件:日常通知、备忘、报告、批复、外来文函

  14.公司宣传资料:公司对外宣传广告用之公司介绍、业务介绍、互联网主页介绍等。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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