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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4 07:10:49 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采购管理制度1

  1、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及其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

  2、严把原料采购关。米、面、植物油、酱油、醋五大类食品必须有质量安全标示,并实行定点采购。

  3、蔬菜采购做到日进日消,不购“落脚菜”、不购“人情菜”、所购蔬菜必须新鲜、干净。

  4、食品、原料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双方签字,验收记录要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5、禁止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等;超过保值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6、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料采购、防止食品污染。

采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监督问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采购管理制度3

  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带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采购管理制度4

  一、物资采购范围

  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文件柜、饮水机等);零星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纸张以及日常办公消耗用品等);维修(含房屋、设备)、工程、服务等。

  二、物资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尽可能批量进行,批量物资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

  三、物资采购办法

  1、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宗物品,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由财务科和综合科派人会同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标购置。

  2、零星办公用品及日常通用物品的申购由所需科室填写提交《物品申购审批单》,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综合科安排采购。

  3、物品采购原则上须2人以上购买。对物品的`采购、验收、分发等进行记录。

  4、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四、物资领用:零星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填具“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从综合科统一领用。

  五、维修(包括房屋、设备):先由科室拿出意见和维修经费预算,1000元以下的报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审批,方可进行。房屋维修、线路改造等预决算先由党支部研究审查后,再行实施和结算。

  六、物资管理

  1、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室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建立台帐,由综合科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各科室。

  2、大批量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财务室委托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入库,零星办公用品由综合科购买。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实行限额制度,不论数量一律要求登记签字。

  3、坚持财产、物资保管验收制度。所有购进物品,必须由财务室验收、登记入库,财物相符方可入账。

  4、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5、物品应为工作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许随意丢弃废置。

  6、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

  7 、凡工作人员调离单位,需到综合科办理有关财物移交手续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物资选购、库管、领用暂行管理方法

  一.物资用品选购

  1.物资选购应严格遵循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完备的原则举行,选购的品种和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尽可能节省成本,削减库存。

  2.选购范围: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添置、清洁用品用剂、办公用品用具等。

  二.物品申购程序

  1.各部门(管理处)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月物资选购方案表'并交给仓库库管员,库管员应按照物资库存状况,核定收拾各部门(管理处)的月物资选购方案表','月物资选购方案表'送分管副总举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选购人员按照批准状况按轻重缓急在当月内完成选购方案。

  2.急需选购的物资,由部门分管副总批准,通知选购人员选购,但事后应由部门出具书面状况说明,填写'请购单',经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同意,交财务审核报销。

  3.选购全部物资必需所有入库,并由库管员填制入库单,如是供给商送货,由供给商提供发票或供货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库房;一联交供给商;一联交选购人员。

  三.物资领用程序

  1.部门领用物品时需仔细填写领料单(品名、数量应填写精确,注明领用人),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能到仓库领用。

  2.仓库库管员在发放物品时需仔细按申领单品名和数量精确发放。

  3.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仓库保管留存,一份交财务留存。

  四.其它

  工程部门作为特别部门,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领取可按以下程序举行:

  1.由公司确认并签定协议,在单位附近指定一家经销商,作为配合商家,商家必需保证材料的质量,并在同等质量中价格不能高出市场价。

  2.使用单位应先按内部管理填三联《请购单》,先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取的`原则必需是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量大成批的另组织货源并在物管公司库房领取。

  3.配合商家见《请购单》后,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发货。到商家取货必需由工程部指定一名专人领取,并填写三联《请购单》,一联留工程部,一联留商家,一联留分管副总。商家也可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当月底由商家凭《请购单》报分管副总,经总经理审核后,再开具发票交财务核报销。

  5.选购管理责任:选购人员选购的各类物品必需保证达到公司提出的质量、服务和时限要求,如有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选购人负责赔偿。

采购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三、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收发管理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采购管理制度7

  项目管理处物资的采购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物资采购的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批等过程制定相应程序,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提供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的采购。其他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0职责

  3.1提出采购的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和其他采购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3.2提出采购的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4.0工作程序

  4.1物资的采购

  4.1.1计划性采购

  4.1.1.1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作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4.1.1.2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

  4.1.1.3各部门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本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1.1.4各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交负责采购的人员由其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4.1.2零星采购

  4.1.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请购单》,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要求,须注明)。

  4.1.2.2《请购单》由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和报批手续后交负责采购的.人员。

  4.1.2.3采购人员一般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根据物品价值可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在其他供应商处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合格购买。

  4.2供应商的选择

  见《分供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

  4.3验证

  见《进货检验程序》。

  4.4采购人员在进行采购时,将采购物资的时间、供应商登记在计划表或《请购单》相应栏目内。

  4.5采购回来的物资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作出记录。

  5.0相关文件

  5.1《分供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

  5.2《进货检验程序》

  5.3《采购计划》

  5.4《请购单》

采购管理制度8

  第一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二条采购作业方式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面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毛领、毛条、面料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作业处理

  第四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五条审核及批准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第六条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材料采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材料需按款号标明分包包装。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暂借款采购”,以供识别。

  第七条整理付款

  1.面辅材料仓库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入库单单,经与供应商送货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将原始单送会计部门。

  2.缺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3.超交应经主管批准后,才能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八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所需要的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批准价格的参考。

  第九条质量复核

  采购部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十条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立即附异常情况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期开始实施。

  采购主、辅料管理制度补充

  1,根据计划单采购主、辅、料。

  2,现款采购:采购员必须凭有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货品、购货_收据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会计签字后。随同购货_收据才能由经理签字。然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订单采购:供应商货到后,由采购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并将第二联传递会计作往来帐。供应商需要结款时,应凭入库单,随同购货_收据由经理签字,然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9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 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10

  一、 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

  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

  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

  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

  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

  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

  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

  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

  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

  ,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

  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

  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

  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

  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

  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

  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

  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

  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

  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本园食堂食品原料和消耗品的采购程序,提高幼儿饮食安全和后勤工作管理服务水平,适应市场商品和价格的变化,便于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基本原则:

  1、保证幼儿生活及食品加工器具需要的原则。

  2、保证幼儿食品新鲜、卫生的原则。

  3、在保证食品质量条件下,实行价格最优的原则。

  4、按程序办事,完备有关手续,加强食品质量卫生监督的原则。

  二、采购范围:

  特指幼儿食堂所需的食品及相关用品,如:蔬菜、肉类、鱼类、调料,以及食堂设备、厨具、餐具、工作服等。

  三、采购流程:

  1、每周五定出下周儿童食谱后,由红案、白案班长根据每天儿童用量,计算并填写出一周所需食材《申购单》(每天分开填写),交事务长审核。事务长根据库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后勤院长审批。

  2、《申购单》一式三份,会计、食堂保管员、采购员各一份,采购员根据《申购单》每天用量进行采购。

  3、每周水果副食由食堂保管员根据用量填写《申购单》,少量零星配菜及副食等,可先行购买,月末结账时由采购员补填《申购单》。

  4、司务长、食堂保管员需对配送的食材(蔬菜、肉等)进行验收,根据《申购单》及发票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入库,同时填写《入库单》。

  5、食堂司务长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一周采购过程中根据幼儿入园情况的变化,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并上报修订。

  6、食堂所需用具(厨具、餐具、工作服等),由司务长掌握并申购;食堂设备购置需院长审批。

  四、采购报销手续:

  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保管员及司务长验货签字。会计根据《申购单》、进货单据及发票、食堂仓库盘存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后勤院长签字同意,财务部出纳报销。

  五、采购注意事项:

  食堂司务长和采购员,要讲原则,有责任心,正直诚实,不谋私利,采购食品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采购食品(包含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需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3、不得采购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4、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六、供应商的选择:

  1、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实行“定点采购”,根据“货比三家”和规模、诚信等综合因素,选择食品供应商,并签定供货协议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备案。

  3、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鱼)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合作的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定点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

采购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和学生会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大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2元,扣班级5分。

  3、值日生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该班10分。

采购管理制度13

  一、释义

  (一)采购物资的分类

  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包括主要原料、公用工程、辅助原料等。

  B类,包括设备、润滑油、备品备件、工器具等。

  C类,包括化学三剂、分析仪器及试剂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另文规定。

  (二)与采购物资管理相关联的二级单位的分类

  1、需求使用单位

  2、主管部门

  3、采购部门

  (三)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2、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四)采购的方式分类

  1、招标采购

  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3、即时询价采购

  (五)采购部门和计划部门的划分

  1、A类、B类物资的计划部门分别为生产部、设备部,采购部门为供应部。

  2、C类物资的计划部门是生产部,采购部门为供应部。

  (六)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1、预付部分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二、职责

  (一)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二)总经理负责

  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物资采购审批表》的批准。

  3、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生产副经理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的批准。

  2、公司首次更新或首次采用的生产各类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的确定、批准,及其《采购物资推荐厂家审批表》的批准。

  (四)经营副经理负责

  1、《物资采购审批表》的审核。

  2、长期物资供应厂家的'选定。

  3、物资招标工作的组织。

  (五)总会计师负责

  采购付款的审核。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

  采购合同的审查。

  (七)供应部负责

  1、负责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负责采购A、B、C类采购物资。

  (八)生产部、设备部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审核。

  2、A、B、C类采购物资的入库检验或验证。

  (九)各二级单位负责

  1、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

  2、参加物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采购工作相关事宜。

  三、程序

  (一)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1、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2、《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管部门的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3、供应部根据所需物资的库存情况出库发放物资。

  (1)库存数量充足的,先行部分发放或随时发放。

  (2)库存数量不足的,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后发放。

  (3)库存数量充足但发放后库存数量不符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规定的库存基准量的,先行全部或部分发放后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供应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采购)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查,经营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三)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1、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3、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批后再进行采购。

  4、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四)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作程序

  1、采购物资到厂后,市场营销科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市场营销科采购人员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五)采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2、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四、规定与标准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道”的备选供货商。

  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货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物资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类物资主管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营销科办理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科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物资主管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物资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资供应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采购管理制度14

  1.目的:加强采购部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规范采购管理体系,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部对内部文件及档案的控制。

  3.职责:

  3.1采购档案管人员:负责采购部所有文件的整理及归档。

  3.2采购经理:负责采购档案文件调阅、销毁等事项的审批。

  4.档案管理办法:

  4.1归档内容分类:

  4.1.1采购内部文件的归档。

  采购部工作中需存档的文件,采购订单、应付账款对账单、工作计划、采购计划、入库单、退货单及采购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资料。

  4.1.2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归档。

  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图纸、采购申请单、原材料质量返馈单等相关资料。

  4.1.3外来或外放文件的归档。

  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报价单、对账单联络函或其他与供应商有联系的`文件资料。

  4.1.4存储在电脑或其它介质上的资料。

  采购部的台账、电子档的文件记录。

  4.2档案保存期限:

  4.2。1公司内部往来文件需保存3年。

  4.2。2公司外部往来文件需保存5年。

  4.2归档要求:

  4.2。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及真实性。

  4.2。2所有文档均要编号,并建立目录,逐项填写清楚,书写工整。

  4.2。3所有存档文件格式统一,而且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或盖章,是有效文件。

  4.2。4采购部档案要有专人、专位的保管。

  4.2。5采购部档案要分类保管并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4.3档案调阅:

  4.3.1需查阅或借阅采购部文件时,需向采购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借阅,查阅保密文件时,需履行审批手续,得到采购领导签字批准。

  4.3.2查阅档案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3.3查阅档案应当日归还;摘抄和复制档案资料需经采购经理批准,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公司外部,如特殊情况借出,必须经理采购经理审批签字。

  4.3.4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取借阅的档案,避免遗失。

  4.4档案销毁

  4.4.1采购档案保管期限已满或已失效,需要销毁时由采购部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单,该清单永久保存。

  4.4.2办理销毁手续,必须经由采购经理批准备,方能销毁。

  4.4.3采购档案保管期已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合同文件,应单独抽出,另行建立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和合同改造完毕为止。

采购管理制度15

  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顾问,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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