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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4 07:32:19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货物接收是否顺利、数据是否正确、货物是否有破损质量问题等,都关系着仓库的货物安全管理。以下是仓库管理安全制度之《货物接收制度》,可作仓库日常接受货物的参考。

  一、接货的要求关键是:及时和准确,接货人员要根据合同和发货通知单,经常到车站、码头、货场了解掌握到货情况,接到到货通知单后,及时办理接货手续,同时组织人力和装卸。输工具,保证货物安全,货入库。

  二、接货的`方式主要有:到火车站、码头接货,和从供方(短途运输)自行提货等三种,提货人员必须做好接运工作,熟悉交通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整车到货,接货人员必须会同铁路货运员,认真检查车门。车窗的铅封是否完好无误后,方可起封卸车。

  零担到货,由于经常会发生货动事故,接货人员一定要同铁路货运员一起,按照货运单详细核对物资的品种、件数,查验包装无缺后提货。

  四、在接货检查中,如发现货物进水、破损、短缺、散包等问题,应取得运输部门的确认和明确责任以及确切的证据,为查询和索赔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属于铁路方面的责任应做出“商务记录”;如属于其它方面的责任,而需要铁路部门证明者,应做出“普通记录”,然后再组织人员提货。

  五、入库卸车要做到物资不乱、不混、不损,为物资入库、验收保管创造条件。接货人员应按交货要求,当面向保管员交接清楚。凡是通过混装、快件、零担等方式运来的货物,接收人员应争取当天送交仓库验收,避免积压,物资在没有交仓库验收前,不能开箱起件和拆除包装。

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实行学校、班级、家长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时时有人负责;值周教师和行政值周负责午间执勤时间内的安全;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间内安全;班主任负责午自习结束到第一节课这段时间的学生安全;家长全权负责上学和放学路上期间的安全;学校内安全也应负责一部分安全教育责任。

  二、禁止学生翻围墙、校门、栏杆、篮球架;禁止学生爬窗台、在走廊上和楼梯间追打闹;禁止行课期间关闭楼门,堵塞学生畅通;禁止学生携带刀、棍和其它尖锐物品到公共场所活动和参加体育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用完刀具应及时放回文具盒;禁止学生在岩边坎上玩耍,禁止学生夏天无大人带领独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车、拦车。发现违犯禁令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严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共同解决。

  三、定期跟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承担安全责任。

  四、应经常教育学生上楼下楼要缓步走,遇到同学摔倒要及时扶起,以免踩伤。实行值周教师和监督岗中午执勤制,负责在校学生和教师安静地午休及学生安全,特别要留意教学楼背面的池塘。

  五、每期开学、期中、期末、总务处负责认真检查中心校栏杆、房屋、厕所等地方有无险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及时采取措施排除解决;村级学校由主教负责检查上报,不能使用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校长督促检查,凡因未履行安全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执勤时间一过,班主任应及时到教室和周围走动观察,注意学生的活动,发现危险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集会、升旗仪式、各种活动,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听见信号必须立即到场,维护学生下楼秩序,协助兼职体育教师整队,维护会场安静。

  七、实行行政值周安全管理负责制,当周行政人员,负责当周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八、学校领导要经常组织教工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定、通知等,以增强全体教工的.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日常安全工作做到周围安排,周周都强调,绷紧安全弦。

  九、村校安全工作、村校校长参照本规定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倘若既无安全制度,又无防范措施,出现事故,追究村校校长责任。

  十、加强学校校舍和教师安全工作,大校门由门卫全天站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实行门卫按时关锁门和教学楼门制,节假日轮流护校制,保证校产安全不受损,校舍和教工综治安全工作,由副校长工会主席负责组织具体抓,一抓到底。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人应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立即护送到医院救治,避免势态扩展,倘若不理不问,造成大事,学校将从严处理。

  十一、处罚规定。在校时间出现学生伤害,视其伤害程度和责任人和尽责程度进行不同处理。伤害较轻,但又必须进医院治,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免于经济和校纪处分;如果责任人不在岗而造成的,罚责任人10元,学校大会点名批评。伤害严重(以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费为准),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按保险公司解决的费用的2%罚责任人,6元起10元止。如果责任人不在岗,处罚50元,学校点名批评,并作校纪记过,(当年取消评优选好资格)。凡校舍设施发现危险,后勤及时按学校意见加强排除因拖拉松散,排除不力,造成事故,按本条不在岗追究责任。

  十二、关锁校门,教学校门和查看实验室,办公室等非教学室是值周教师的职责,检查值周教师的值周工作,是行政值周的职责,应该认真履行,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凡因值周教师失职,行政值周也未检查,造成校产被资或其它事故的根据情况分别罚值周和行政值周50%的损失费。

  十三、课间十分钟,全校教师人人有责,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每个教师都有责任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进医院,谁发现谁立即送医院救治,切不可袖手旁观。放晚学后,班主任应催促离其校回家,以减少在校事故机会。

安全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平安法》,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加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平安行车的责随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平安,制订本制度。

  一、平安行车规定

  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平安法》,严格遵守交通规矩,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平安行驶。

  自觉听从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局组织的平安教导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平安第一意识。

  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确保“四良”,“两洁”。

  严格遵守平安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话、吸烟、吃零食、接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平安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平安法》,严格遵守交通规矩,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平安行驶。

  自觉听从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局组织的平安教导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平安第一意识。

  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确保“四良”,“两洁”。

  严格遵守平安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话、吸烟、吃零食、接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平安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平安法》,严格遵守交通规矩,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平安行驶。

  自觉听从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局组织的平安教导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平安第一意识。

  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确保“四良”,“两洁”。

  严格遵守平安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话、吸烟、吃零食、接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平安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针对混凝土运送生产和道路交通情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详细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平安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举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担心全隐患与施工方商议举行整改,保证运送、泵送平安。

  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送任务前的平安教导,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平安行车注重事

  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送任务平安、顺当的完成、并做好教导记录。

  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情况、车容车貌举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

  凝土积留举行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催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支配车辆举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情况,确保混凝土运送任务的顺当完成。

  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平安,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平安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送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9驾驶员管理规定

  9.1聘请驾驶员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9.1.1应聘驾驶员必需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历证。

  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受。

  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实,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9.1.4应聘驾驶员必需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实,证实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9.1.5应聘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

  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聘请表”。

  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举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学问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重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平安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平安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举行平安生产、规则制度等方面的教导,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导后,由车队对其举行平安教导和车队管理制度教导,

  并支配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娴熟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情况的认识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看法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9.2.8试用期满,车队举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平安优质完成混凝土运送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安全管理制度4

  1.每月班长到现场检查施工、倒闸操作工作开展情况及“两票”执行情况不少于四次;

  2.每月班组安全员到工器具库房检查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使用情况不少于一次;

  3.每月班长、安全员应对本班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

  4.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完成得较好的事以及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并进行推广。对差的个人进行批评、惩罚;

  5.每月由班长组织对本月班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制定出整改计划;

  6.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班内“两票三制”执行情况;

  (2)检查开闭所、分支箱、配电房、箱变现场设备是否完好,并做好相应的`修试记录、巡视记录;

  (3)检查电缆沟的封堵情况,有无鼠洞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4)检查工器具、仪器仪表、试验设备是否存放整齐,是否在规定使用期限内;

  (5)检查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善;

  (6)检查班内安全学习情况、反事故学习情况、现场进行安全知识考问;

  (7)检查各种备品备件等配备是否齐全。

安全管理制度5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职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各级安全治理负责人

  3、权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报厂长、行政财务总监审批。

  3.2.安全生产考核频次为每年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加薪和晋升的一个标准,对于优秀者赐予嘉奖,对不合格赐予警告。

  3.3.考核依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员工培训履历表》。

  4、考核内容:

  4.1.安全教育:

  4.1.1.新进员工上岗培训达标率:年度上岗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总分值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2.在职员工定期培训达标率:年度定期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总分值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3.员工安全学问把握程度:抽查员工对消防安全学问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握程度,每年定于6月份和12月份两次抽查员工,每次抽查5%的人员,经抽查的员工100%了解的得总分值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4.班前会开展:平常班前会不作记录,但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有安全隐患时,必需形成班前会记录。有班前会记录的得总分值5分,有一次未做好班前会记录的,不得分。

  4.2.消防安全治理:

  4.2.1.用火、用电: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违反用火、用电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峻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2.3.危急化学品治理: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违反危急化学品治理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峻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4.消防设施维护: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堵塞、圈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5.物料摆放:经相关安全治理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物料未按消防五距要求摆放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6.其它消防安全: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违反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生产安全治理:

  4.3.1.员工劳保用品佩戴: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3.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无效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峻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3.机械设备修理保养: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处机械修理保养记录未照实填报或未按期保养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4.员工违规操作: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峻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5.安全隐患自查:经相关安全治理巡查、检查,每发觉一处安全隐患而本部门未自查到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得分。

  4.3.6.其它生产安全:经相关安全治理人巡查、检查,每发觉一次违反其它生产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5、附件:

  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表。

  6、本制度由安全主任拟定,行政人事主任审核,行政财务总监批准后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7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酒店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会客登记制度,监督出入厨房及员工餐厅区域人员情况,特别是外来送货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厨房部二楼。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3、维护工作区域及周围环境卫生,定时清扫,保持清洁。自行车棚内的自行车要摆放整齐。

  4、严格招待有关制度,非本店自行车严禁在自行车棚内存放。

  5、夜间值班期间严禁睡岗,要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部办或夜值领班报告。

  6、严格交接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8

  1 总 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2.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2.0.2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2.0.2.2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2.0.2.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2.0.2.4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2.0.2.5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2.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2.0.3.2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2.0.3.3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2.0.3.4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2.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2.0.3.6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2.0.3.7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2.0.3.8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2.0.3.9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2.0.4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2.0.4.2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2.0.4.3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2.0.5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5.1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2.0.5.2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0.5mm,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2.0.5.3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2.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2.0.5.5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2.0.5.6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2.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6.1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2.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2.0.6.3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2.0.7 3kV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1~2.0.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7.1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7.2 3kV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2.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8.1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2.0.8.2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1m;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2m。

  2.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2.0.8.4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2.0.9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2.0.9.1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2.0.9.2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2.0.9.3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2.0.9.4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2.0.9.5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2.0.10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0.1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2.0.10.2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2.0.10.3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2.0.10.4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2.0.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2.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2.0.11.3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0.11.4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2.0.11.5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2.0.12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的有关规定。

  2.0.12.2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2.0.12.3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2.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2.0.12.5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 配 线

  3.0.1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3.0.1.3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3.0.1.4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3.0.1.5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3.0.2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3.0.2.2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3.0.2.3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3.0.2.4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 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4.0.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4.0.2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2.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0.2.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4.0.2.3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4.0.3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3.1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4.0.3.2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4.0.4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4.1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4.0.4.2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4.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4.0.5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5.1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6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6.1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4.0.7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2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4.0.7.3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7.4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4.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0.10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 工程交接验收

  5.0.1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5.0.1.1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5.0.1.2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5.0.1.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0.1.4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5.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0.1.6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5.0.1.7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5.0.2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5.0.2.2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5.0.2.3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5.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0.2.5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5.0.2.6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5.0.2.7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3.1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5.0.3.2 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5.0.4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5.0.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5.0.5.1 竣工图。

  5.0.5.2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5.0.5.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0.5.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5.0.5.5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5.0.5.6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安全管理制度9

  一、参与抢险值班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安全技术和事故处理技术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市区燃气管网的走向、阀门及设施的准确位置以及要害部位及其与相关用户的对应关系。

  二、抢险值班人员必须服从所里的抢险值班安排,按照值班安排表准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凡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一班人员不准下班。要请事假、补休或因特殊情况须换班的,需提前办理手续,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因患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的`,要及时用电话汇报,同时电话告知热线服务值班人员。

  三、在值班时间内,抢险值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岗及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需外出巡查管线,必须电话告知热线服务值班人员。

  四、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尽快出发赶赴现场,不得延误。抢险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根据周围的环境和危险程度,冷静判断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迅速控制事故发展,严禁各种违章冒险操作。

  五、抢险值班人员要熟悉事故的抢险程序,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所领导,若遇突发性重大、特大事故等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公司及公安消防部门,有人员伤亡时应及时救护,在现场抢险的同时应保持好事故现场,等待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六、抢险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身穿工作服。

  七、抢险电话要保持畅通,不得随便占用;个人的通讯工具要保持全天24小时开机。

  八、值班抢险车辆为抢险专用,任何个人不准随便使用,如其他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调用,必须经所领导同意。

  九、抢险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和基础管理,增强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有效控制和督导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突发事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值班的管理。

  三、职责

  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值班安全管理情况综合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负责核查《值班人员签到表》,考核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

  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进行落实。

  四、引用法规、标准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突发事件应对法》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管理,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值班人员名单每月底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2、值班人员除认真执行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值班人员值班及签到管理规定》

  中有关规定外执行本规定,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六、规定内容

  1、本规定严格按照“以防为主”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值班责任,公司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为本级工作范围内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负领导组织责任,负责协调值班期间的各项具体事务。

  2、值班人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对公司各分点进行巡查——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不规范操作,督促夜班轮班工作人员忠守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负责协调辖属工作范围内的稳定正常生产,维护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应具备能独立解决工作辖属内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接获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认真完成值班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熟悉相关应急处置程序,对出现的问题未作出处理的在第二天向本级或上级主要负责人汇报等,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检查工作。

  5、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值班人员报告。

  6、值班人员逐级随时抽查下级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值班要做到按时到岗到位,严禁酒后上岗,不得迟到或他人代签到,玩忽职守者将从严处理。

  8、值班人员因公或其他事宜不能值班时,应亲自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本单位安排替班人员。

  9、各单位值班人员节假日、休息日、夜间通讯工具24小时必须保持畅通,当接到本单位值班人员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上报的安全问题后,视情节轻重缓急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便妥善解决处理。

  10、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2、值班人员除巡检外,应在本单位休息,凡在值班期间无法取得联系者按脱岗处理。

  13、各级值班人员在接到各类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大小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级值班人员指挥协调,调度员、值班工长等逐级组织实施。

  14、各级值班人员每班对分管辖区,要深入现场,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各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持票作业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当时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报告,并填写督察记录。

  15、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16、组织开展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督察班组“安全日”活动。

  17、对值班期间的检修项目或日常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做好各检修活动的风险辨识、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和亲自监督检查。

  18、值班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本辖区内的各类票证(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等),并制定各类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19、值班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违纪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考核。

  2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外出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安全管理制度13

  1、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3、各种工具及移动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4、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移动任何设备。

  5、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当中穿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6、新上岗人必须给厂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7、按时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突发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9、挡板巡查期间看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模设备是否运行平稳。

  10、各种电器柜、动力柜由车间使用并保护,不能违章操作。

  11、每班损坏电机一律由当班电工写出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车间操作工签字报到生产部审核,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批准到维修处修理,修好电机由专人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库,出现质量问题由修理处全额赔偿。

  12、现场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做到卫生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2)当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卫生,如出现不达标现象按公司规定处理。

  (3)在现场作业完毕,做到底面无杂物、无垃圾。

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安全环保主管

  成 员:各生产装置、部门主管。

  第二条 设置汛期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与政府防汛指挥部联系,指挥公司的防洪安全工作。每年五月~九月为汛期,其中六、七、八月为主汛期。汛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三条 生产部门(生产调度值长)负责收集与厂汛期有关的水文、气象、汛情资料,同时应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部联系。并将重要汛情通报汛期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

  第四条 保卫部门负责组织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并进行针对性训练。

  第五条 供应部门负责防汛物资采购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准备工作。

  第六条 物管部门负责防汛物资〈如塑料编织袋、麻袋、枕木、铁丝、麻绳、水泥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 行政主管负责汛期安全的通讯和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

  第八条 电器部门负责汛期供电保障和系统维护工作,及避雷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第九条 规划部门负责汛期建、构筑物、堡坎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 抢险组织及分工

  第十条 应急保障的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物资供应和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单位,遇出现大雷雨异常气候征兆时,或雷雨时,值班领导和生产安全分管领导必须在厂指挥生产,随时听候厂部安排和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人员、组织应急(响应)安排

  1.生产副副总经理在厂调度中心,负责整体安排、指挥。

  2.值长协助厂领导进行调度指挥。

  3.副总工程师负责对外联络,对内下达调度指令。

  4.各部门主管到生产现场,协调、落实调度指令。

  5.电气主管在总配电室,负责遵循广饶供电局地调的调度安排,厂调度中心的`调度指挥以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

  6.各生产车间领导(无论是否轮值班)必须到各自的生产现场,按照厂调度指令停、开车,和依据需要及时召集各单位应急人员到现场。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在出现较大雷雨异常气候征兆时或发生雷雨时,作出预先安排或具体安排,包括车间领导和技术人员到调度现场,各职能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到调度现场(如:总配电室、厂调度室等)重要岗位,以及当班人员配备情况、应急救援(响应)情况、安全生产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 各单位在发生停电,经检修送电正常后,必须得到厂调度室当班主调度员通知方能带负荷(起动电机),严禁未经厂调度室同意擅自开车。

  第三章 汛期安全检查及整改

  第十四条 每年汛期前各单位必须对所辖区域的重点部位及危险区域〈生产场所、储存场所、办公场所、生活区等〉的边坡地带、堡砍、排水沟、地沟等进行彻底检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各单位防洪度汛的检查、整改工作应在四月下旬前完成,防汛安全办公室在五月初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接班

  1:接班人员应向交班人员了解设备情况、运行情况、操作变动、经验教训。

  2:查阅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

  3:接班检查:按本岗位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对设备异动,操作异常后的变动应重点检查。

  4:检查本岗位现场是否整齐有效

  5:检查工具、资料、记录本、桌椅、门窗、灯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二:交班

  1:检查本岗位的例行工作,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查阅岗位运行日志、运行记录。

  2:检查本岗位卫生清理情况。

  3:检查工具、资料、记录本、桌椅、门窗、灯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检查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运行记录、异常记录应准确无误,并向值班长做汇报。

  三:向值班长应做如下汇报

  1:本班接到的'通知命令。

  2:本班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

  3:人员纪律情况,好人好事。

  4:交班前的运行情况,下一班应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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