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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5:47:25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1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摄氏度或低于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幼儿园管理制度2

  1、保教计划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学前教育课程指南》、《上海保教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及有关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园、本班实情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

  2、制订各类保教工作计划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挖掘幼儿潜能,体现“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3、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应包含四大板块、并认真把握好基础部分(80%)和特色部分(20%)的比例,以促进不同层次幼儿的不同需要,促进其健康和谐的发展。

  4、开学初,幼儿园各项目(依据园三年发展规划)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以及上学期存在的问题,完成本学期计划的制定,计划从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三方面考虑撰写。

  5、开学初,各班保教人员必须完成一周教学活动计划的制订,开学两周后上交班级计划、以及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师徒带教计划,计划要突现个人特色或班级特色,撰写格式、内容按规定制定。

  6、班级周计划在前一周周五之前完成,集体教学活动计划、班级主题活动计划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在制定计划时突出重点,前后衔接,体现保教工作的层层推进。计划和实施与考核相结合。

  7、每月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本月项目推进情况书面小结,以及下月项目实施的书面计划,并在规划组会议中讨论或园内网上会议讨论。

  8、学期结束,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项目实施情况小结,以及资料的汇总,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活动开展的过程资料,案例,活动设计,照片,录像,多媒体课件、获奖、发表等书面和电子资料。

  9、各项目负责人对收集的资料必须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并注意内容要与计划、小结匹配,格式要与规定的相符。

  10、各班教师要撰写班级小结,整理幼儿成长档案,教师个人资料包。

幼儿园管理制度3

  1、接受新生的教师,在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

  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等。

  9、设园长接待家长日和家长意见箱,广泛听取家长意见。

  10、为解决家长实际困难,坚持值班制。

幼儿园管理制度4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

  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

  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

  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

  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

  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

  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

  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

  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

  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

  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

  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

  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11、幼儿园每学期都须安排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2、集体教学活动时间应遵循小班15—20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大班末期可适当延长到35分钟)的规定。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

  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

  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

  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

  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

  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教案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

  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

  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

  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

  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保证无污迹及臭味。

  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

  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

  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

  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

  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

  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

  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心幼儿园具有指导、督查本乡民办幼儿园的职能,每学期指导、督查民办幼儿园不得少于1次;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幼儿园管理制度5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幼儿园管理制度6

  一、备课制度

  第一条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第二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第三条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第四条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第五条备课时光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供给各种玩具、材料。

  第六条坚持团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团体备课。

  第七条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二、听课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第二条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干事下班听课4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提议和期望。

  第三条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

  第四条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

  三、教师考评制度

  第一条凡本园教师都必须按时理解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光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景提出改善、提高工作的意见和提议。

  第三条考核资料包括:出勤情景、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景、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一样时期的要求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第四条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教育教学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工作。

  第二条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第三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估的资料,制订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的方法及时光,并将评估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估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善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提议。

  第四条每学期末开展评估活动。

  第五条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第六条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估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幼儿园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后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促进学我园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及教职工生活,服务于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警园联防机制;幼儿园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有计划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组织活动的领导或教师的安全责任;要对幼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的培养训练。幼儿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有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节假日有专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儿园要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条 卫生管理。合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考评机制,园内及周边时常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墙壁无乱贴、乱画,门窗保持洁净,各种专用室布置整洁,教学图书、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陈列有序,无灰尘,室内外无蜘蛛网;绿化带无杂物、杂草,厕所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条 食品卫生。幼儿园厨房以服务幼儿和教职工为宗旨,由幼儿园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专人采购。粮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在持有卫生及质检合格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有原始入出登记帐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厨房周边环境卫生好,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操作间与室外隔绝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无油垢、无污物。食品贮存分类、分架,熟食、生食分开,且标注有生、冷标志,隔墙离地存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投毒设施;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幼儿园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幼儿每天有开水喝,有热水用。严禁在幼儿园内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药物。

  第五条 学校资产管理。校舍及其它固定资产有管理与维护制度,有登记册和保管人或责任人签字,有学校资产档案,有维护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和结算清单。易耗物品管理有专室、专人、有出库、入库登记册。

  第六条 水电管理要有专(兼)职维护、管理员、有收缴水电费台帐。水电管理员经过水电知识培训,对校园内水电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

  第七条 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分管同志专门抓,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同时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目标考核。

幼儿园管理制度8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教师签字:

  兴隆镇幼儿园

  20xx年11月17日

幼儿园管理制度9

  一、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各项活动,户外活动时不准扎堆聊天,上班时间教师要精神集中,不能擅离幼儿,不准做私事,不能串班。幼儿玩大型玩具时,老师必须在旁照看组织,并教给幼儿正确的玩法,确有急事需离开岗位,应找人替班,替班老师应切实负起责任。

  二、幼儿入园要检查衣袋内有无危险物品。睡觉前要提醒幼儿不要把小东西带到床上,预防发生意外事故,定期和随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怎样做是正确的、安全的,怎样做是不安全的、危险的,以及造成危险的后果。

  三、药品、针、刀等物品要放在一定地方,不让幼儿随便拿到,剧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要上锁,不准放在班上。

  四、户外活动前要检查鞋带,注意清点人数,对新入园的幼儿要多照顾,防止跑回家或丢失等问题发生。

  五、园领导、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房屋场地、大型体育器材、玩具、家具、用具、电门、电线、插销等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学期不少于 2 次)。杜绝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发生。

  六、幼儿入园时要求家长亲自把幼儿交给老师,离园时,要有相对固定的.家长接孩子,委托别人来接时,家长应事先通知老师,被委托人接孩子,教师要仔细询问一些情况,确保幼儿安全离园。

  七、炊事员注意食物管理和加工,防止食物中混入异物,禁止采购、制作腐烂变质食物,不让幼儿吃隔夜饭菜,要做好食品留样检查工作。做好每餐前的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发生。

幼儿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幼儿园管理制度11

  为了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与社会(社区)教育的一体化,以素质教育进入家庭为主旋律,以满足家长需要为目标,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构建多元化家庭教育结构。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织管理网络,落实考核奖励机制。

  1.建立幼儿园家教指导工作小组,负责培育和建设好三只队伍——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志愿者队伍。

  2.健全园级、年级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桥梁作用以及参与、促进和激励功能。

  3.开展“学习型家庭”的争创活动,每学年评比表彰1次。

  4.对教职工家教指导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内容,进行奖惩。

  5.为保证家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按办园经费的`一定比例投入家教工作所需费用。

  二.各部门认真做好家园联系工作,让家长成为幼儿教育的合作伙伴。

  1.家访——新生入园前家访,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三天不来园幼儿的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到特殊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家园三级联系网络(幼儿园、教师、家长),发挥信息传递、咨询、解答的功能,逐步形成幼儿园家庭教育网络指导的特色。

  3.建立园长接待日,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4.设立园和班级的家园联系栏,定期向家长宣传有关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展出幼儿在园活动情况的介绍或图片(照片—)。

  5.以级组为单位,努力办好《亲子桥》园报,每学期至少出版3次,介绍先进的教育理念,正确的育儿方法。

  6.家园合作,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将幼儿成长、发展的轨迹以幼儿的作品、照片、个案记录等形式收入档案,每月发放一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配合教育,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7.班主任老师取得家长配合,建立特殊幼儿个案,做好幼儿行为记录、原因分析、采用策略、成效反馈等过程,使幼儿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形式多样的家长活动。

  1.每学期在期初、期末召开一次家长会(园级、年级、班级),出勤率不低于98%。

  2.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参与率达到95%。

  3.每学年按不同年级不同需求家长的要求,开放讲座或召开肯谈会。

  4.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园亲子同乐活动,如节日、春游、秋游等。

  5.不定期举行“延幼杯”家庭双语才艺大比武,为家庭双语成果展示搭建舞台,发挥家庭资源优势。

  四.建立家教课题研究,发挥成果辐射和推广作用。

  1.不定期召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征稿并装订成册《教子经验篇》。收集学习型家庭在双语教育上的成功案例,在面上推广。

  2.树立大教育观,成立“延幼社区英语学校”,向社区开放,吸收周边地区的幼儿家庭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好多功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社区,服务家长。

幼儿园管理制度12

  1、运动器材室管理制度:

  1) 运动器材是幼儿运动的必备设施;加强运动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发挥教学功能作用,并由专人负责。

  2)运动器材室保持干净、整洁,器材物品放置有序,根据运动的不同主题,及时更换、调整器材。

  4)经常对幼儿活动的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坏的器材,及时处理,确保孩子活动时的安全。

  5)体育器材不得私自外借,如因管理不严造成丢失,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2、托班活动室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玩具提供由托班教师负责,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更换包括:提示、规则、材料等。

  2)每次活动后,教师对活动情况进行记录。

  3)托班活动前,保教人员必须检查玩具的安全,对已损坏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调整。

  4)保持活动室的干净、整洁,玩具物品有序摆放。

  5)托班教研组长在每学期开学制定各班活动时间表,避免班级之间活动发生冲突。

  6)学期结束,活动室玩具要有专人负责整理、清点、收纳,以防玩具遗失。

  3、小班个别化学习室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活动材料提供由小班教师负责,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设计制作共性的玩具,供小班幼儿学习使用,包括:提示、规则、材料等。另外活动时各班还应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提供班级个性化的的材料,供幼儿选择,活动室玩具要根据主题及时更换。

  2)小班活动前,保教人员必须检查活动材料的安全,对已损坏的活动材料要及时修理或调整。

  3)每次活动后,教师对活动情况进行记录。

  4)保持活动室的干净、整洁,活动材料有序摆放。

  5)小班教研组长在每学期开学制定各班活动时间表,避免班级之间活动发生冲突。

  6)学期结束,活动室活动材料要有专人负责整理、清点、收纳,以防遗失。

  4、托、小班,大班创意室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活动材料提供由指定教师专人负责,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为幼儿提供多元材料,不同的创意工具,以及展示作品的`平台,让孩子多一点的选择,多一点创意的空间,激发孩子各种创意。

  2)创意活动室活动材料要充足,经常补充、添置、更新,并保证提供材料的安全性,满足孩子创意的需要。

  3)活动前,保教人员要对创意活动室的材料进行检查,保证材料的安全,投放的有序。

  4)要经常保持创意室的清洁。

  5)各年级教研组长在每学期开学制定各班活动时间表,避免班级之间活动发生冲突。

  6)学期结束,活动室活动材料、活动室创意作品要由专人负责整理、清点、收纳,以防遗失。

  4、 中、大班思维训练室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活动材料提供由指定教师专人负责,并有不同的标志划分中、大班不同的活动材料。

  2)保持活动室的干净、整洁,活动材料有序摆放。

  3)开学初,中、大班教研组长要根据一日活动流程,制定各班活动时间表,避免班级之间活动发生冲突。

  4)负责人要定期对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放有序,以防遗失

  5)学期结束,活动室活动材料由指定教师专人负责整理、清点、收纳,以防遗失。

幼儿园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加强托幼管理,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幼儿园管理条例》和 《幼儿园工作规程》,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搞好托幼工作。

  第二条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教育纲要》,制定具体的教育工作计划,注重实际,狠抓落实。加强幼儿的素质教育,经常组织劳动、课外观察、文艺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采取直观教育和游戏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开阔幼儿智力,增强自立能力,使其体、智、德、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条 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经常换洗床单、被褥等,按规定搞好玩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杜绝传染疾病,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四条 做好幼儿的.膳食营养的调剂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可行的膳食营养计划,根据计划每周更换食谱,提高伙食质量,确保入托幼儿合理营养,按照《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

  第五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互尊互敬,礼貌待人,为孩子作出表率。

  第六条 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

幼儿园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幼儿园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 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 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

  3、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 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 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附:

  一、儿童健康检查

  1、 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 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 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 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 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 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2 次,3 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1 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 1 次血红蛋白检测。4 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 1 次视力。

  (3) 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 儿童离开园 3 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 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 3 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 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 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 2 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 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 定期健康检查

  (1) 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 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 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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