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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8 15:41:25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制度【实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宿舍管理制度【实用】

  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收费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项目

  学院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培训收费四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三类。

  代收费:是指学院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院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培训收费:是指以学院或系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或校外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培训费具体标准由学院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

  三、收费管理原则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学院名义收取的培训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学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统筹用于学院办学支出;住宿费用于学生宿舍管理、维修和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等。代收费用于学生代办项目的支出。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院收费收入。

  服务性收费和培训费委托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也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由财务处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帐户进行管理核算。

  四、实施办法

  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由财务处在指定的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公示收费。

  以学院或系名义收取的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财务处初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在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不同收费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后执行。

  财务处定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五、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夏季6:00离开寝室;冬季6::30离开寝室。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

  7、中午不允许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跟宿舍老师请假。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宿舍值周队查寝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5、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积分0.5分;

  3、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4、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积分0.5分。

  5、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6、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7、宿舍值周队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积分10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有人员1分;

  2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积分2分;

  2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及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

  5、物品: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7、窗帘: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宿舍值周队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宿舍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宿舍值周队每天检查,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优秀寝室”,并发放锦旗。

  宿舍管理制度 篇3

  一、舍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督促,争取最后离开宿舍,做好检查(包括物品摆放、地面卫生、垃圾处理等)。

  二、宿舍成员相互督促,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不妨碍整理内务,并团结一致尽量给予帮助。

  三、中队长、副中队长每周三下第二节课,即大课间对宿舍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会不定进行抽查),查处的问题记录清晰,并且记清相关人员人名、宿舍号。建立专门记录本,检查结果上传到大队校内网上,实行公开量化。中队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舍长会,及时强调宿舍问题。

  四、宿舍扣分严格实行责任制,查清到个人,并分清是个人问题还是值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扣操行分处理,每次一分。违反用电安全(如人走充电器未拔等)的`情况,扣除两分操行分。

  五、大队宿舍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进行评比,男生组12个宿舍,女生组6个宿舍。检查时以每个宿舍为单位,每发现一个问题扣两分,建立个宿舍扣分记录,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组取前3名进行奖励,宿舍每成员操行分加1分

  宿舍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同时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家具设备管理制度

  1、学生进住宿舍时,由舍务老师组织各寝室长对家具设备(包括门窗玻璃)进行验收并登记签字,并由室长负责管理,若有丢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2、毕业生离校(或调离宿舍)时,需经管理员验收合格者签发离宿手续。(包括退休学离校的情况也是依照本规定。)

  3、离开房间要关好门窗,插好插销,玻璃门窗如因管理不善而损坏,一律实行收费安装。

  4、室内照明及其它电器设备按规则配置,不允许乱拉电源私接装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台灯、电视机等),离开宿舍时应将电灯关闭,电源插座拔掉。(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熨板、电热棒等违禁电器。)

  5、宿舍家具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其位置和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撬压(包括自备锁头、镣吊),不得私自更换门锁。

  二、安全保卫制度

  1、宿舍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电热炉、电饭锅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烧废纸、使用明火,一经发现移交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处理。)

  2、晚上熄灯后严禁在寝室点烧蜡烛。

  3、凡本院学生进入宿舍时如遇到舍务老师或其他我院的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学生证或其它相关证件,自觉接受检查。

  4、凡从宿舍往外持拿物品者(包括私人物品),需持有导员签发的.有关证明,并写明主要物品名称,经舍务老师检查验证后,方准带出宿舍。

  5、非公务,男(女)性一般不准进入女(男)生宿舍。

  6、一律不准私自留宿。

  7、如无特殊情况,晚间寝室规定的查寝时间学生必须在寝室,超过查寝时间回寝的必须和导员取得联系并到舍务老师处报到。

  8、除特殊规定外,学生必须在晚十点以前返回宿舍。

  三、宿舍纪律及卫生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应按时休息,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宿舍楼内不准吵闹、打斗、喧哗,不准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严禁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小动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酗酒、猜拳、赌博、打麻将以及在自习时间打扑克、下象棋等。

  5、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走廊泼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往水池或便池倒剩饭、剩菜。

  6、不准在宿舍内玩球,不准往墙上或家具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

  7、不准在宿舍楼内存放自行车以及堆放杂物或燃烧废纸。

  8、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做买卖以及贴、发、传广告。

  9、严禁旷寝,第一次旷寝,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第二次旷寝给予警告处分,屡次旷寝,教育后不改正者,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0、宿舍室内卫生六做到:

  ①床上卧具放整洁,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门窗玻璃洁净、暖气片无灰尘。

  ③地面干净见本色、无脏物、脏水。

  ④四壁、天棚无灰尘和网吊。

  ⑤室内设备、物品摆放整洁统一。

  ⑥不乱贴画、乱挂帘。

  四、学团办公室将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联合检查。要日查月比,督促学生开展“比学赶帮”活动。每学年表彰一批“红旗寝室”、“文明寝室”和优秀舍长及先进个人。

  五、节电节水制度

  1、宿舍内统一控电,按时关闭电灯,各寝室内须做到人走灯灭。

  2、注意节约用水,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杜绝常流水现象。

  本规定于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 篇5

  宿舍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中午12:00—14:30

  下午—晚上5—21:20

  2、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擅自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医院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开、熄灯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晚上20:00—22:0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

  2、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和监控设备。 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三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严禁观看黄书刊或宣传张贴。

  17、学生入住寝室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四、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的处罚规定

  1、违反《学生住宿规则》1、2、3、5、7、8、14、16、17每次扣2分;午晚睡时打牌、下棋者,每次扣5分;无故未归宿者每次扣10分。

  2、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4条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6条者,每次扣10分。

  4、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9条者、若遇学生有意违反者每次扣10分,若特殊情况每次扣2分。

  5、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0、11条者,每次扣5分;有爬墙、爬栏杆、在宿舍区带头燃放鞭炮或起哄者,每次扣15分

  6、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2、13条者,每次扣5分。

  7、违纪者若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制止,视情节每次扣2—10分。

  8、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每位住宿生每学期100分,扣分达40分者,报学校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给予奖励。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扣分累计达40分者。

  (2)爬墙外出者;

  (3)造成水电严重浪费者;

  (4)故意破坏公物者;

  (5)多次随意影响他人休息、学习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一、 为使宿舍成为文明健康的休息场所,全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

  二、 宿舍应经常轮流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实行挂牌值日,不定期进行评比,奖优罚劣,一次兑现的管理方法(一次性奖罚各20元)。

  三、 起床后将衣服被褥折叠堆放整齐,注意自身整洁卫生。

  四、 指定时间熄灯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扑克、玩麻将、搞赌博,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五、 禁止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大便清理干净后,再监视其人,抓住第二人为止,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六、 不得将陌生人带入宿舍,家属邻居探亲必须向工人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一次性罚款20元。

  七、 食堂炊事员要保持自身整洁和食堂环境卫生,要保持饮食干净、生活卫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准食用。

  八、 严禁随地乱倒饭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 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热情关心、体贴生病的同志,争做文明的职工。

  宿舍管理制度 篇7

  为增强广大同学的劳动卫生观念,搞好宿舍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院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特对我院上学期《卫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7)宿舍卫生成绩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评出最佳宿舍(1—6个),最差宿舍(0—3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3)每月班级卫生积分(指扣分)达到30分者,该班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七、卫生区、楼梯卫生打扫不彻底,严重影响林学院声誉的班级扣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林学院团总支。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礼貌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礼貌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xx、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礼貌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坚持礼貌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坚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我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景,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景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篇9

  同学宿舍是同学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紧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同学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同学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乾净、美妙的宿舍环境,特订立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1、同学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布置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乾净。

  2、各宿舍应当于每日清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便利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觉,即对当事人处理,或惩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4、同学应当自发维护宿舍墙壁的干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予以惩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同学处和各专业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发觉问题随时反映给专业部,均记入文明班级的评比条件。每周(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嘉奖和惩罚方法:

  1、按周(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予以激励。不达标宿舍按评比文明班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自动搭配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

  网、污损,墙壁乾净无涂画和脚印;玻璃光亮,无破损,无煳纸及贴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和台面乾净无积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别天气,衣裳要整齐悬挂),蚊账悬挂整齐。衣柜上方无杂物。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适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15分):地面干净乾净,便盆要时刻保持清洁,无黄斑污垢,室内空气清爽。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乾净,能呈现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爽。

  注1:未打扫: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同学处确定方案组织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宿舍管理科(简称宿管科)和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宿管中心)共同负责。

  第二章 住宿和安全

  第五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住宿管理规定:

  1.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更换或私自占用房间和床位;

  2.凭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宿舍楼;

  3.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和宿舍楼门开关时间;

  4.宿舍楼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5.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会客,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

  6.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7.广告、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指定地点张贴;

  8.调换门锁须到宿管中心登记;

  9.禁止在宿舍楼内养宠物;

  10.禁止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11.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

  12.禁止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

  13.严禁出租宿舍床位。

  第六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使用明火(含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3.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4.严格遵守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的规定;

  5.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6.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出宿舍楼,要在值班室登记。

  第三章 供电和公共设施

  第七条 本、专科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制度;研究生宿舍全天供电。

  第八条 每间学生宿舍由电表计量用电量,学校补贴一定额度的照明用电,超出部分学生自费;延期毕业、延期派遣和临时住宿学生的电费自付。

  第九条 宿舍的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属于学校财产,禁止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添加其它设施须经宿管科批准。

  第十条 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属于保管或使用不当的,照价赔偿;严禁在宿舍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

  第十一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用电管理规定: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2.禁止使用空调、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制冷、电加热和电炊器具;

  3.禁止使用伪劣电器及设备;

  4.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关闭本室电源。

  第十二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计算机管理规定:

  1.一年级本、专科学生(学校有规定的专业除外)不准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

  2.需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的,应在值班室登记备案;

  3.禁止多台计算机同时使用同一接线板;

  4.不准私拉乱接网线;不准从宿舍楼外接网线。

  第四章 退宿和临时住宿

  第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终止学籍的,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钥匙。

  第十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校学生,可申请退宿:

  1.本科生家住天津市市内六区,并征得家长同意的;

  2.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家住天津市市内六区;

  (2)因科研需要到其他单位集中住宿;

  (3)已经结婚;

  3.因休学等原因保留学籍的。

  第十五条 凡在校学生申请退宿的,本科生在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之内集中办理退宿手续;研究生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之内集中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六条 退宿后的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临时住宿:

  1.延期毕业或延期派遣的研究生;

  2.因学习需要,没有住宿或已经退宿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3.因学习需要返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4.在集中授课期间的专业学位学生、进修生及其他学生;

  5.因科研需要短期居住的外校学生。

  第十八条 临时住宿的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宿舍文化建设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宿舍文化氛围。

  第二十条 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

  第二十二条 搞好宿舍卫生。

  第二十三条 注意节水、节电。

  第二十四条 尊重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毕业时要文明离校:

  1.保持宿舍卫生;

  2.保证宿舍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3.不在宿舍墙壁、家具等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

  第六章 处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擅自留宿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3.留宿异性的;

  4.出租宿舍床位的;

  5.擅自在外租房住宿,经劝阻不改的;

  6.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的;

  7.故意损坏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除赔偿外;

  8.在宿舍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的;

  9.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酿成火险事故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经劝阻不改的;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经劝阻不改的;

  3.早出或晚归拒不登记,态度恶劣的;

  4.违反会客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5.私自调换门锁,造成不良后果的;

  6.熄灯后有起哄、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7.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活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8.违反宿舍楼内禁止吸烟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9.严重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对接受专业学位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的宿舍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 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宿舍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员工宿舍用电。

  2、公司在职员工。

  三、用电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员工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员工节约用电,各宿舍超额部份用电均按0。8元/度进行收费。

  4、工程科负责每月3日前对各宿舍用电进行抄表,根据用电标准,于每月5日将上月正常用电、超额用电度数制表后上报管理部。

  5、管理部根据用电标准进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将各宿舍员工上月用电扣费情况造表后上报财务部。

  6、财务部根据管理部上报的报表,负责在员工个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7、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做到三关“关水、关电、关门”,如发现现场无人且不关电灯、风扇、空调的,按规定进行处罚,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查出责任人时由住宿成员共同承担。

  8、严禁篡改线路,故意破坏电表,若人为损坏电表的',造成电表无法正常读数的由住宿人员按当月员工最高用电数进行分担。

  9、严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电器或人不在场时继续使用电器(电炉、电热棒等)。因违规用电或私自牵拉电线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10、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人身安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11、员工中途离职的,电费按员工上月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扣除。

  四、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服装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秩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每周必须安排一位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管理处或保安部报告.

  6、不准在宿舍内会客,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到宿舍管理员处做好登记,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本锚点茶楼员工宿舍,同时外来人员必须要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严禁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不服从宿舍管理员及本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人力资源部投诉,人力资源部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用力关门,产生较大的声音,影到到其它同事的休息. 3)在房内堆积大量的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4)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5)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影响到其它同事的作息. 6)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书面警告: 1)服从宿舍管理员工或本宿舍舍长的安排,不做好值班卫生工作. 2)拒绝管理,与宿舍管理员或本宿舍舍长发生争执.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房或床位. 4)不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最后警告: 1)偷窃公私财物.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等. 3)不按设备程序操作,严重损坏公共设施的4)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员工将被取消住宿资格.

  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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