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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9 17:34:57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餐饮管理制度汇总15篇

餐饮管理制度1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管理制度2

  一.餐饮财务的职责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龋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餐饮管理制度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食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食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食品同批次的食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食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食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食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食品;

  (七)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食品召回应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食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四、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五、餐厨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与有餐厨废弃物收运资质条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

  六、餐厨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做到日常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七、餐厨废弃物放置场所远离操作间,储存容器密封清洁并有明显标识,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八、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餐饮管理制度4

  一、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 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餐饮管理制度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餐饮管理制度6

  餐饮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内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管理,每日需在考勤登记本上进行出勤记录(出差人员除外)但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应在次月3号之前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成表,递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交财务部汇总结算当月工资。

  3、公司内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此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安排加班(需到人力资源部考勤处办理加班手续)。

  4、考勤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逐日登记的员出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人力资源部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员工姓名、应勤天数、应出勤天数、迟到、早退、矿工时间(天数)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矿工;

  6、考勤员应严格按考勤制度,跟据实况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超过规定上班时间(8:30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或未在考勤登记本上考勤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8、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属部门经理请假批准,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矿工:

  (1)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10、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元/分)

  (1)迟到、早退按一次每人次扣除5分;

  (2)矿工半日,扣除20分,矿工一日,扣除40分;

  (3)当月矿工累计3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公司设立全勤奖,对每月出勤满的员工进行奖励,30分/月;

  (5)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总经理批准,除每月的奖励外在可嘉奖150分;

  (6)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50分;当月超过4次,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7)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①公司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②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单位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不享受公司里的奖金,按实际学习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二、请假管理

  1、公司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病假系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2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

  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病假的批准权及要求:

  员工因病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天,超过时间需延长假期者,须持县区级正规医疗机构医师的证明及病历,且加盖医院公章。

  (1)病假2日以内,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超过5日,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准权限:

  (1)事假2-5日内,经部门经理室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假超过5-7日,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婚假:员工结婚请假七天,子女结婚请假三天,兄弟姐妹结婚请假一天。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丧假三天,其他一天。

  产假:实行晚婚晚育的产假为3个月,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享受产假,产假期内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费300元。

  7、部门经理及负责人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的批准权限,一律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8、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9、员工请假后由直属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负责人请假、外出、开会、出差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综合部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急办的工作事项要相应的交接;

  10、请假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11、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处;

  12、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三、劳动纪律管理:

  1、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研究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餐饮厨房管理之考勤制度20xx-01-20 16:48 | #2楼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餐饮店厨房也是一样的,想要厨房里人员齐心协力,针对厨房员工就必须有一套考勤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好的保证不影响餐饮店厨房的运行。那么餐饮厨房管理的考勤制度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一看吧。

  1、厨房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严禁迟到、旷工、早退的情况。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餐饮酒店指纹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3:40 | #3楼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5、严禁员工穿便装打考勤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6、全体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进行工作区域,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依次递增。

  7、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依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土、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对故意损坏指纹考勤机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照《员工手册》第四十二条进行从严处理。

  实用餐饮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8:19 | #4楼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1:33 | #5楼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司各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打卡制度

  3.1.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店长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店长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方可,月底由店长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门店店长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5手工考勤制度

  3.1.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临时外调),可由各店长提出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店长另行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9短期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店面有打卡或手工考勤记录,由该店店长负责登记、证明;调店的员工从调动之日其,考勤转入接收其店面店长进行登记。

  3.2加班管理

  3. 2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1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 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3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3.2.4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批准的加班,公司亦不予承认加班。

  3.2.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6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补休形式安排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7 《加班申请表》由各店长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8各门店店长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10员工补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3.2.11当月补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12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补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补休天数。

  3.2.13员工自行补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店长、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3.6.3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3.6.4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7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8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3.8.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3.8.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3.8.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8.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店长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请假三天(含)以上者需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门店店长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餐饮管理制度7

  1.按级上灶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菜肴质量,充分发挥厨师的技术特长,加强厨师管理,认真把好质量关和提高厨艺的有效培训。

  2.将厨房所有的灶位分成三组,第一组为头灶、二灶、三灶、四灶,第二组为五灶、六灶,第三组为七灶、八灶、九灶、十灶。每个灶位必须根据现有的技术队伍,由相应级别的厨师上灶。

  3.按级上灶的具体规定是:第一组的灶位,必须由技师以上的粤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传统、改良和创新粤菜、风味特色菜、宴会菜或客人特殊要求的菜肴的烹饪。第一组的头灶,必须由厨房内最高级别的厨师上灶,其它厨师不能替代上灶,以确保第一组制作名、特、优菜的规格和质量。

  4.按级上灶制对第二组五灶、六灶的规定是:分别由技师以上上海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特色上海菜的烹饪。

  5.第三组灶位是一般厨师上岗实习的灶位,主要负责中、低档次的鱼、肉类菜肴、炸制菜肴、炒米饭的制作,使普通的鱼、肉、蔬菜类保持一定的烹饪规格和水平,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出菜。目的是通过生产实践,加强基础技艺的培训。

  6.厨师必须执行上一班制日班,负责两顿饭口的菜点制作,保证满足中、晚两个饭口的需要。

  7.厨房高级别的厨师一律不兼搞杂务工作,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钻研技术,提高技术,研究食品,改良创新,并担负上课培训的任务。

  8.菜点质量由厨师长负责把关,这是按级上灶制的重要环节。凡色、香、味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菜点,不能出厨房,要重新制作;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厨师长负责查究。

  (1)餐饮部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酒店计划编制的方针、营销策略、市场预测和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编制本部门的经营预算。

  (2)餐饮部经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营业成本费用预算、客源量、客源结构、毛利率和餐位率、人均就餐消费水平;食品原材料、物料消耗成本;用工人数及相关费用等。

  (3)经总经理室批准并下达的经营预算分解到各部门班组的`各个月度和季度,明确各部门班组各个月度和季度的目标和责任。

  (4)预算的编制要有严肃性,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员工分配相结合。

  (5)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酒店的总体平衡。

  (6)对预算的执行应每月检查、分析,使预算常处于受控状态,每季做好分析小组,连同改进措施,经餐饮部经理审批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1)经济活动分析是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正确评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B、餐厅座位数、上座率、团体包饭与风味点菜的构成比例,菜肴品种、质量、价格、人均就餐消费水平等变化对餐饮收入的影响及程度。

  C、食品原料价格、毛利变动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及其对食品原料综合利用情况的分析,工资成本、原材料供应与消耗、低值易耗品消耗、能源消耗及其它有关费用的分析。

  D、经营毛利(GOP)完成情况的分析,营业收入及其构成变化对营业利润、利润率的影响,成本费用增减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3)部门经济活动分析应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正常有序进行。按时小结并提出改进,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其完成时限为: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于第二个月的上旬;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于本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完成;年度经济活动分析于下年度初的十五天内完成。

餐饮管理制度8

  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餐饮管理制度9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餐饮管理制度10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供货商管理细则:

  1、 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 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 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 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餐饮管理制度11

  为维护公司员工餐厅的正常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保持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严禁吸烟。

  2、餐厅内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无虫害,地面无油垢、无积水。

  3、调味品、辅料必须存放在有盖容器内,做到无虫、无霉变。

  4、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

  5、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每周六交综合部办理签字手续。

  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8、每天清理,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9、餐厅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确认关闭燃气灶,并关掉电源总阀。

  10、如就餐人员数量变动在3人以上,由综合部当日早上十点之前通知餐厅。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进餐时间为:12s00―13s00。

  2、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

  3、力行节约,吃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4、员工就餐时保持良好的姿态,禁止大声喧哗,做到文明就餐。

  5、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

  6、公司员工自备餐盒,客户可使用公司备用餐盒。

  7、餐厅内禁止吸烟。

  8、公司相关客户可带至员工餐厅就餐,由综合部做好登记。

  9、需临时到公司餐厅用餐的'员工,于当日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10、周六需加班的员工,于周六早上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餐饮管理制度12

  1.餐饮服务工作质量必须根据国家旅游局评星标准及评分原则,结合模式规定的管理制度、服务工作规程及质量标准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2.餐饮部质量管理,按垂直领导体制,严格实施逐级向上负责,逐级向下考核的质量管理责任制,餐饮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3.部门应划小质量监督范围,建立质量监督检查网络,做为部门的一个管理子系统,以保证质量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督导,并做好逐日考核记录,做为奖罚的`依据,并将质量情况和改进措施在每周例会上汇报讨论。

  5.为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可查,餐饮部应建立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质量档案。

  6.各营业点应设立宾客意见征求表,及时处理宾客投诉,并做好统计反馈工作,各管区管理员和宴会预订员应经常征求订餐宾客和接待单位意见,后台部门应征求前台部门意见,了解宾客反映。

  7.菜点质量应按食品卫生和厨房工作规范严格操作生产,严格把关,凡质量不合格的菜点绝不出厨房。

  8.质量监督、检查应采取每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管区的质量及时分析评估做出报告,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评比活动。

餐饮管理制度13

  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洗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八、投诉管理

  1、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餐饮管理制度14

  食堂餐饮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食堂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食堂由食堂承包方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食堂的清洁卫生。

  三、食堂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食堂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

  六、食堂管理人员和承包方要维护食堂正常秩序,保证食堂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院食堂制售冷荤凉菜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承包方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院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六、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承包方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承包方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承包方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院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院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在中标单位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六、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承包方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食堂卫生工作是学院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院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院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食堂管理科xxx和承包方负责人xxx共同负责。食堂承包方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xxx(前厅经理) 、 xxx(质检员)同志负责。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报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保存好留样食品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四、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承包方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六、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院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院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院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院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院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院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常用消毒方法

  学院食堂餐具消使用毒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四、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食堂防火安全制度

  1.食堂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装饰灯具,应按规定由电工安装。

  2.食堂内装饰灯具,如果装饰件是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其灯泡的功率不得超过60瓦。

  3.食堂内摆放餐桌要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4.食堂内需要点燃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易燃材料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5.食堂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得将烟灰、火柴梗卷入台布台。

  6.在用火锅进餐时必须在火锅底部填上阻燃炉盘,并注意用火安全,用餐结束后须对火锅内的炉灰及时清理,用水浇灭,保证绝对安全。

  7.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餐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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