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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2 13:07:59 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库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库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定期检查商品保质期,及时反馈业务部,便于与厂家进行调换。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检查入库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临期商品禁止入库。

  3、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4、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5、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商品出库必须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临期商品不得出库。

  4、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业务室开出的批发销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临期商品入库的对仓库管理相关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3、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4、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5、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6、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7、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理者全额赔偿。

库房管理制度2

  1、根据餐饮行业的特点,仓库的库存物资应按食品、酒水、香烟、杂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分类。

  2、为了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的控制,要做到既满足经营所需要,又防止原材料超储积压,各库房须制定各类库存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储备量。

  3、严格材料验收入库制度。对于入库的材料要进行品种、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尽量将进货中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货款承付之前。

  4、严格物品的领用制度,各部门领用,除鲜活食品外的其他物品均需填写提货单,提货手续不完备,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5、原材料核算的计价方法:由于购买原材料的时间、地点不同,各种原材料的单位价格也不断变化。为了正确反映原材料的增减变动,必须计算原材料的进购成本和出库成本。各种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从下列方法中选定:

  (1)分批认定法;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4)先进先出法;

  (5)后进先出法。一经选定就不能随意变动。

  6、为防止库存物品的过期和变质,货品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7、原材料盘存制度。月末必须对库存原材料进行盘点。盘点的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盘点后一定要做到帐实相答,帐帐相符。如有差错,一定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3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规范库房材料领取程序,减少不必要材料使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材料领取管理制度如下:

  1、库房所有物资材料必须上架管理,每件物资材料必须上卡片、编码,归类码放。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2、在领取过程中,必须在领料单据上注明物资使用时间名称同时领取人和发放人签字确认,不准不签或带签。否则罚款50--100元。

  3、领取人员领取物资后,库房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有待候审。否则罚款50--100元。

  4、当班领料单上库房没有时,必须把领料单上字据销毁,否则罚款50--100元。

  5、当天未使用的`材料要及时回库登记,否则罚款50—100元。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6、无特殊情况井下不准大量存放材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7、库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否则罚款100元。

  8、领取和回库材料需分类码放整齐,不准乱扔乱放,否则罚款50—100元。

  9、领取材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认可后,方可领取,否则罚款100—200元。

  10、月底物料领取发放账单对口,对发放员奖励100元,如发放有误差对发放员罚款100员。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5

  一、领料制度

  1、领料人必须在库管处填写领料单,写明材料名称、规格、领用数量或重量;并签上本人姓名,且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领用材料。

  2、领料人不可进入库房自行取货,须由库管照领条发货。

  3、进入材料库房任何人严禁吸烟。

  4、领料后请领料人做好检验,材料一旦出库,如有损坏概不退换并照价赔偿。

  5、如所领用材料当日下班后未用完,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或退库。

  6、领用人应爱护和节约使用材料,在使用现场不能乱丢乱放,如发现有浪费行为,库管有权报项目部对所在班组处以材料价值十倍罚款。

  7、对于水泥、砂石、砖、钢筋、大型管件,以及其它由于场地所限无法进入材料库房进行统一调配,而堆放于现场的材料,使用人必须按库管指定批次及位置的材料使用,严禁乱拿,违者库管将停止对所在班组发料,由此产生的停工和延误工期的责任自负。

  8、所有项目部现场材料及领用人所领材料严禁私用,违者,库管有权报项目部对所在班组处以材料价值十倍罚款。

  二、工具或材料的`借用

  1、借用项目部工具或材料必须经专业工长或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在库管处打好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或其它事项。

  2、领到所借工具或材料后请做好查验,确认完好无损,归还时所借工具或材料必须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所借工具或材料如不能如期归还,请及时到库房说明原因并办理延借手续。

  三、退库

  1、对于所有的安装材料,当班使用未完必须将剩余材料退库,如有私留或偷窃材料行为,将报项目部处罚。

  2、使用班组的最终剩余材料(如砖、地砖、运至现场的水泥等)不能遗留在施工现场,必须清理退库,并放至库管指定的位置。

  四、边角余料及废料的管理

  1、各施工班组施工产生的可回收边角余料废料及材料外包装不能遗留在现场,必须清理至

  库管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任何人不可私自处理或变卖,违者,库管有权报项目部对所在班组处以罚款。

  2、可回收的边角余料废料及材料外包装由库管报项目部统一处理入账。

  审核:xxx

  库管:xxx

  20xx年xx月xx日

库房管理制度6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3、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7、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库房管理制度7

  1.库房存放食品须堆放有序,保证先进先出,要求隔墙离地存放,与室外不能有相通的洞。

  2.及时有效的做好三防工作(防潮、防水、防蝇)。

  3.库中物品摆放不靠墙,保持良好的.通风,随吃随买,存放不过多,当周吃当周用。具体保管要求如下:

  米:根据大米发热较快的特性,必须加强检查,注意粮堆内湿度的变化;不用高温烘烤,不干燥过度;防治米的虫害,加强运输工具、仓库的消毒处理。

  面:保持干燥,水分控制在12%以下;面粉袋要井字形堆置;做好防虫;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袋具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鼠工作。

  油:储存要有专用的油桶,密封储存;储存时温湿度要适宜,通风良好;储存的容器定期洗刷。

  4.库房、粗加工间及烹饪间要分开。

库房管理制度8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库房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10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库房管理制度11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8、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产品过期、变质。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目的

  为加强库存和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和流程,确保仓库有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库房人员工作范围与内容

  1、库房商务文员工作范围与内容

  (1)库房卫生与安全。

  (2)公司物品与产品保存。

  (3)处理公司所有调货与退换货问题。

  (4)联系物流公司,填写物流单,准备发货。

  (5)入库:根据物流单、调货单验收产品,包括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包装是否完好等,检查无误后入库。

  (6)出货:根据销售单打出库单,协助物流人员配发货。

  (7)库房盘点:每周至少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等,帐帐相符。残次品、滞销品及时申报领导。

  (8)物料领用手续办理。

  (9)部分产品采购申请,具体情况具体申购。

  (10)物流跟踪:对于采购产品财务办理完毕打款后,要及时跟踪产品物流运输情况;对于物流发货也要及时跟踪物流运输情况并回访客户。

  (11)借出、借用产品要及时跟踪结果,办理出库或索回。

  (12)登记维修产品详细信息,将维修产品、问题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维修或通知维修人员提走维修产品,并及时跟踪维修产品情况。

  (13)产品维修费用和物流费可与业务人员及时沟通,并确定最终维修费用和物流费付款方,同时物流单中显示。

  (14)保管好库房钥匙,查报物品库存,接通电话,核对单据。

  (15)维修工具保管。

  (16)领导安排的其他事情。

  注意事项:发货可根据物流公司上班时间随时配货随时发货,不要集中到快下班的时候发货,以免忙乱。

  第三章 库房管理

  1、仓库整齐、整洁无异味,产品、赠品、物料分类有序摆放。

  2、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提货人员需在仓库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后不得在仓库逗留。

  3、物品不得放于仓库之外,在下班之前必须入库。下班时检查库房电源,以及确定锁好库房门后方可下班。

  4、商务不在时,从仓库拿取任何东西须做好出库登记,包括自用、调拨和销售,需写清机器型号数量,投影机序列号,如需调货,须做好入库登记并写清序列号。

  5、库房商务和出纳需每周六盘点一次,不定时抽查。每周需和财务核对物品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借出物品三天内必须还回,库房商务及时跟踪。如有特殊情况借出人员可向领导申请延迟归还,申请后需通知库房商务。

  7、非公司产品不得放入库房。

  8 、夏季18:30以后库房商务不接销售单,冬季18:00以后库房商务不接销售单。销

  售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将销售单交给库房商务。

  第四章 库房进出库、调货、借出、退换货流程

  1、入库流程

  (1)根据物流单验查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和包装是否完好。

  (2)扫条形码(只扫投影机)

  (3)库房商务打入库单,产品入库。

  (4)问题产品退回厂家。

  2、出库流程

  (1)销售人员填写销售单,按规定时间交与库房商务。

  (2)库房商务根据销售单打出库单,交予物流配送人员,同时根据需要联系物流公司。

  (3)库房商务人员根据出库单配货,同时填写物流单,准备发货。

  (4)物流配送人员包货,持物流单发货。

  (5)物流配送人员发货后将盖章的物流单交给库房商务。

  3、调货流程:公司所有调货由库房商务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下调货。

  (1)销售人员将销售单交给库房商务。

  (2)库房商务按照销售单调货。

  (3)物品到后,库房商务验收入库,打印调货入库单,红联交予供应商。

  (4)库房商务人员根据出库单配货,同时填写物流单,准备发货。

  (5)物流配送人员包货,持物流单发货。

  (6)库房商务打印出库单。

  注意事项:库房商务不在时,如果销售人员私下调货,要及时告知库房商务,否则不予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4、退换货流程

  (1)退换货条件

  ①产品发错

  ②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中任何一条,可以退换货,否则不予办理退换货。

  注意事项:①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可以办理退换货,超过一周,不予办理退换货。②停产机器非质量问题,公司不予退换货。③在未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前,库房不能提前调换货。④收到问题产品后,确认质量问题属实,库房在第一时间办理调换货手续。如果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原产品发回客户,如果因客户原因造成的问题,由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协调处理。⑤白板、耗材除非质量问题,否则禁止退换货。

  (2)退换货流程

  ①客户将退换货需求反馈给相应销售人员,并讲明退换货原因。

  ②销售人员将退换货细节告知库房商务,并通知客户发回问题产品。

  ③收到问题产品,维修人员确认产品存在的问题,符合退换货条件,办理退换货。 ④销售人员填写退货单(需部门经理签字)交予库房商务,库房商务办理退货。

  ⑤调换新产品时,销售人员填写销售单,库房商务根据销售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发货。 注意事项:若因销售人员和客户沟通不到位产生的退换货而产生的物流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3)维修费用

  ①产品发错产生的物流费用两次以下(含两次)由公司承担,两次以上由物流配送人员和库房商务对半承担。

  ②维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发回的物流费用由客户承担,维修后发给客户的物流费用由公司承担。

  ③不在维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来回产生的物流费由客户承担。

  5、借用产品流程

  ①借用产品经演示后达成销售的,半小时内借用人员补销售单,库房商务根据销售单办理出库手续,超过半个工作日罚款50元/次。

  ②借用产品未达成销售的,演示完毕后借用人员将产品规整清零后交予库房商务,由库房商务验收入库。否则造成产品丢失或损坏由借用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维修

  ①客户维修产品,维修费用由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结果及时告知维修人员。

  ②维修人员收到问题产品后登记有关产品的.详细内容(发货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问题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出现的问题等)。

  ③维修人员维修产品或者将客户发来的问题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维修,并及时跟踪维修结果。

  ④维修人员取回修好的产品,及时发货。库房商务协助填写物流单,同时物流单中需注明代收维修费用金额(没有代收维修费用则无需注明)。

  ⑤物流配送人员持物流单发货,发货后将盖章的物流单交给库房商务。

  7、欠款发货流程

  (1)销售人员填写销售单,持销售单到会计处签字,注明欠款、结账期,然后将有会计签字的销售单交给库房商务。

  (2)库房商务根据销售单打出库单,交予物流配送人员,同时根据需要联系物流公司。

  (3)库房商务人员根据出库单配货,同时填写物流单,准备发货。

  (4)物流配送人员包货,持物流单发货。

  (5)郑州市场欠款发货,物流配送人员发货后将欠条(注明客户名称,产品型号,数量,欠款金额,公司须加盖公章)交给库房商务,郑州市场以外欠款发货,物流配送人员发货后将盖章的物流单交给库房商务。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xx年xx月x日开始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三、职责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四、管理规定

  4.1出入库手续

  a)采购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前,采购员首先进行盘点,通知总工办或使用部门进行进货检验、调试。检验、调试内容包括:品种、型号、规格、外观、技术文件数量、质量状况等,只有检验合格的物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b)入库物品应采用包装标识,如标识不清则应悬挂《物品表示卡》注明品名、规格、型号、合格证号或质量状况、产地及入库时间;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d)领用物品时,零用部门应填写《领物(料)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出。库管员应及时销账;

  e)发料时库管员应认真审查核对领用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状况,防止错发、漏发、混发;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五、相关文件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六、记录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14

  1 范围

  1.1 目的

  加强物资、产品的入出库和仓储管理,减少库损,促进节约,保障物资、产品的在库质量,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技措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及公司各类产品的入出库及仓储管理。

  2 职责

  2.1 质检部门(岗位)负责物资进货和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符合性判定,并对所有产品的进货检验、进货验证验收和生产产品的入库检验统一归口管理。

  2.2 材料库负责物资(原材料)的验证、验收、入出库及贮存管理。

  2.3 成品库负责成品的入库、在库保管和出库管理。

  2.4 物资领用部门或人员对所领用物资在领用期间的贮存、维护、保养、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

  3 材料库管理制度

  3.1 物资(原材料)入库的管理

  3.1.1 总要求

  3.1.1.1 进货物资,按其对产品的形成和质量影响程度的不同,划分为A、B、C、T四类。物资的分类参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1.1.2 入库的A 类和B 类物资,必须是从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方采购的。入库的T类物资(劳防用品)必须是从具备资质的供方采购的且是具备资质的单位生产的。

  3.1.1.3 入库物资必须已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过检验或验证验收,且手续齐全。

库房管理制度15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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