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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09:30:01 制度 我要投稿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通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通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做到:

  1.起重机械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b)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c)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起重机械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g)产品订购、安装、改造及维修保养合同;

  h)设备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i)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2.每台起重机械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由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5.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起重机械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

  接地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接地装置检查试验制度为了规范全矿电气装置及建筑物接地装置检查、接地电阻测试

  工作,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及时准确掌握电气装置及建筑物接地装置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所有接地装置试验工作。

  二、接地装置试验工作包括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和接地电阻的定期测试。

  三、机电设备管理科以及各责任班组应将检查、试验记录存档。

  四、接地装置检查、接地电阻测试的相关要求:

  1、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接地试验应符合规定,各种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2、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

  3、认真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中对接地装置的试验要求,同时还应测试各种设备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严禁设备失地运行。接地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4、在测量运行中的大型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过程中,应尽可能消除干扰,使测试的结果更加准确。

  5、户外设备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量应选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进行,雨后不应立即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6、接地装置预防性试验项目及周期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

  电镀操作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维护方法。非本工作人员未经培训的不能随便操作。

  一、安全用电规程

  1、导电线必须有足够的绝缘抢断和机械强度,电线应有保护套管。

  2、工作完后或发生故障而停电时,要切断电源,盖好镀槽,关闭风机防止突然来电时,引起人身事故或烧坏电气设备甚至火灾。

  3、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部分应作接地零处理。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4、一般不应负荷断电和接电时,应先断相线(火线),后断零线。接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相线。

  5、手或脚潮湿有水时,不应该接触电气设备。

  6、发现有人触电人员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人工呼吸救护,并立即找医护人员。

  7、发现电机有一相保险丝烧断时,应立即将开关断开。否则,点机会因单相运转而损坏。

  8、不准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9、漏电现象应由电工排除,不准自行修理。

  10、电源电压过低或很不稳定时,不要开启电机或其他电器设备。

  11、不得随便进入有危险标志的有电场所。

  12、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悬挂雨具或坐立。

  二、触电急救:

  1、如触电时,不可用手或其它导电物将触电者拉开,应用绝缘物如木棒等将人拨开,或切断电源。

  2、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或停止呼吸时,应使他仰卧地上,运用人工呼吸法,使他恢复呼吸,然后灌饮白酒,则易于恢复知觉,此后送往医院症治。

  3、如有电灼伤时,可用烫伤膏涂于患处或者送医院包扎。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4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XXXX。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车间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检修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所在单位,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基建、技措、安措、零购及更新等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信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三)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四)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五)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7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2、工作内容

  2.1设备的技术文件

  2.1.1设备的技术文件是指安装、使用说明书、原图、图册、底图等。

  2.1.2供应部设备管理员参加设备牙箱,将上述技术文件验收后立即归档。

  2.1.3设备管理员将技术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排列、编目、编卷号等项工作。

  2.2设备的单机档案

  2.2.1设备的单机档案是指:

  2.2.1.1设备投产前的:

  a.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其附件

  b.出厂装箱单

  c.随机附件及工具的清点移交清单

  d.设备移交单薄

  e.设备档案理

  2.2.1.2验收投产后的':

  a.计划检修记录及验收评价资料(包括太、项[中]修任务书和验收资料〉

  b.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资料

  c.设备一级保养记录及验收单-

  d.设备精度检测记录资料

  e.设备事故报告单及分析处理资料

  f.设备降级、报废鉴定书等

  g.设备封存和启用申请单

  h.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表

  i.技术文件借用登记表

  2.3设备(档案〉的保管和借用

  2.3.1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

  2.3.2档案中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复印一份,设备维修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需借阅资料时,只准借出复印件,正本不得借阅。

  2.3.3凡需借阅技术文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3.4档案窒必须加强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等措施,规定每季检查一次,确保档案完好。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节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

  c、标外文件;

  d、商务标;

  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9

  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

  1、 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 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三、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四、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为此,我矿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我矿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一、劳保用品发放范围:矿山井下及地面所有从业。

  二、发放标准

  1、安全帽:每3年一顶;

  2、工作服:每一年一套;

  3、手套:每月两双。

  三、劳保用品购买费用纳入企业生产成本。

  四、劳保用品发放程序:矿安全管理人员―入库―职工领用―发放人员做好记录

  五、根据各岗位人员使用过程中的耗损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发放标准。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3

  为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全面,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积极开展技术档案的利用工作,使技术档案更好地为设计、生产施工、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第二条对全矿在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技术档案、技术文件和技术图纸资料,由生产科统一管理。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技术档案和科技资料。

  第四条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和刻苦学习技术档案管理基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坚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生产;面向科研和设计;面向基层。

  第五条生产技术方面应归档下列资料:

  1.全矿总体及远景规划方案的设计(包括文字、附表、图件)材料等;

  2.有关全矿安全技术方面和技措文件资料;

  3.矿井设计、采区开拓设计资料及概(预)算书,设计更改文件资料;

  4.采煤、掘进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及采掘计划安排;

  5.矿井井下主要硐室设计资料;

  6.矿井有关主要井巷保护的技术文件资料;

  7.有关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调查、总结报告等;

  8.有关永久巷道维护和支架形式,选用情况的技术分析总结材料;

  9.有关采区报废及报废井巷的文件材料;

  10.重大生产技术性事故调查、检查报告;

  11.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上报、批复和实施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

  12.有关矿井调整、改造的方案设计及文件;

  13.有关矿井通风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图纸、通风系统的改造、调整、反风演习安排及总结);

  14.有关防治瓦斯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瓦斯等级鉴定、计算基础、分析化验资料。以及防治瓦斯的有关设计、措施等)

  15.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图纸和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图纸;

  16.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和记录;

  17.双革和技术推广安排、总结及鉴定文件、资料、图纸。

  第六条测量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矿井范围内的区域地形图;

  2.工业广场平面图;

  3.井上、下对照图;

  4.矿井生产(开拓工程)交换图;

  5.测量规程规定的矿山八大图纸的底图;

  6.地形原图;7.大型贯通测量预计误差设计,成果分析及总结;

  8.地面三角点、水准点及三角网点、水准网点成果表;

  9.地形控制测量成果记录;

  10.井下各级导线、水准测量计算成果;

  11.井口位置座标表及近井点座标表;

  12.各种管路定线和主要机械安装测量记录,检查测量记录;

  13.经纬仪测量手簿;

  14.主要巷道布置图;

  15.采掘工程及采掘工作面布置图;

  16.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卡片(200元以上的);

  17.地面岩移观测记录、设计、分析、总结资料。

  第七条地质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全矿井范围内的地形地质图;

  2.有关地质勘探成果资料(普查、详查、精查、地质报告及修改地质报告和审批文件);

  3.地质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井筒及巷道素描;

  4.水文地质资料及图纸;

  5.采掘、开拓地质说明书;

  6.有关矿井储量动态、开采量、损失量、回采率和储量平衡表等文件、资料、图纸。

  7.储量动态和损失量年报;

  8.三量动态报表;

  9.各种地质剖面图、地层综合性柱状图、钻孔位置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10.岩石标本及有关资料。

  第八条地面基本建设方面应归以下资料:

  1.各工程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

  2.各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组织、说明书、(概)预算书及设计修改补充文件、图纸;

  3.标准设计图纸、预算书、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4.委托外地设计的委托设计协议书及有关资料;

  5.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甲乙双方施工合同、地耐力、上质复查等文件资料;

  6.合理化建议、修改设计和工程更改文件;

  7.安全及质量事故报告;

  8.防寒、防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9.工程质量记录;

  10.停建、缓建、复工项目批准书;

  11.竣工验收鉴定及验收报告;

  12.竣工技术总结、竣工报告;

  13.竣工决算书;

  1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第九条科学技术研究书籍、杂志应归档以下资料:

  1.科技成果档案,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方面的经验总结、汇编、论文及鉴定报告等文件资料;

  2.技术交流、科研现场会议决议、文件;

  3.双革及技术推广安排意见、设计、施工措施、总结、鉴定报告;

  4.有关地面、井下工程概(预)算、决算书;

  5.有关机电、生产技术、土建、科研等技术方面书籍、杂志资料;

  6.有关重大技术方面的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上报处理意见、总结报告等。

  第十条生产技术方面的各种报表、记录、图纸,每半年归档一次,须在每年元月、七月(上半年)内归档、重要专题记录随时归档。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的图纸、证件,在该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后的一月内归档。

  第十二条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的'同时,要求个人对以前借用或下发的有关技术资料、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科技书籍等应主动清退移交,积极配合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资料归档回收工作。第十三条对于在科技档案整理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移交归还资料、并做出显著成绩者,应按归还资料的价值不同给予表扬和奖励,而对隐藏资料和影响归档工作者,要查明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科室对在生产、基建、科研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科技文件资料(包括图纸、表、文字材料等)由工程负责人按照科技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科技资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收集整理成套,按期向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不得私自留存或销毁。

  第十五条对移交来的技术档案,要及时登记,并分门别类,系统整理和科学编目,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并应标明保管期限和机密程度。

  第十六条对基层建设和技措、大修各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有记录,有完整、系统、准确的开竣工资料,并要做到图物相符、资料齐全,否则不予验收和不能报工程完成。

  第十七条每年对技术档案的存放、保管状况和提供利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三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档案鉴定委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对技术档案进行复查、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剥除销毁工作。

  第十八条借阅时间最长一个星期,到期不能归还者,应到技术档案室办理借阅延期手续,否则应追回档案,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借出档案,必须保持齐全、整洁,不得随意更改、抽页或填写内容。

  第二十条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如有损坏或缺页现象应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绝密技术档案一律不向外借,可凭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并应保守机密。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借阅人员,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矿领导批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借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4

  1.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酒店所有设备均建立设备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1.2设备建档,酒店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者按号以便查找;

  1.3设备图表,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1.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1.5技术档案借阅,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借阅。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5

  1、设备档案室是煤矿档案信息和档案数据处理中心,任何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须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入内,在工作过程中有本室工作人员在场。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资料的维护。

  3、不得擅自挪用、外借档案室内任何设备资料。

  4、设备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扫以保持清洁;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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