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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3-09-19 07:25:4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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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工厂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1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置。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各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退回重开或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单上

  签名后,在由库管员发放新工具,无签名无旧工具者库管员不得发放任何工具。

  第四条采购日期:

  1、凡常用易损的工具,厂部决定一月可分别采购两次。(每月15号和30号)为采购日期。

  2、各部门员工所需用的采购工具都要上报各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工具采购单,请分别予15号和30号之前提交给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2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第一条工厂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至少有一位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对质量政策的执行及管理质量政策及产品质量;

  每个部门必需有一个品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向工厂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

  每个部门的小组必需按排至少2位qc人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的质量检验并向本部门品管汇报;

  第二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1、来料检验(iqc):所有五金必需100%全检,以使上线产品100%合格;

  2、在线半成品检验(lqc):所有上线之半成品必需按不低于3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检;

  3、成品检验(oqc):所有成品入箱之前必需进行100%全检;

  4、已包装成品检验(fqc):所有完成包装的产品必需按aql进行抽检,按相关标准,如属返工产品则需提高标准加严检验

  第三条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四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第五条文件记录:

  1、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必需作书面记录(检验报告)并存盘;

  2、对不良品的发现及处理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3、对管理措施的执行或纠正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第六条一般检验标准及方法:对所有物料、配件、裁片、成品、包装的.检验必需有一只'合格'的客批样品作参考!

  第七条检查五金时一定要着手套,商标五金在包装之前一定要粘保护胶膜;一般常见问题有:生锈、脱皮、变形、斑点、利边/角、指模、砂点、防酸处理不良、底脚焊接不牢(铭牌易出现)、色泽(有光哑要求及镀金色产品易出现)、较位松或紧死(活动扣及链易出现)等;检验时需要特别注意:规格、型号、名称、标签等情况;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条线上检验: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前道工序的品质检验需要有更高的标准

  第九条包装检验;检验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验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产品的要求,特别注意:贴纸不要错、以及清洁度和包装的安全性。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3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

  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

  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

  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

  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

  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一条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对滥用职权、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4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设备工具管理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置、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置点定置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置,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置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5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人事制度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一条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

电器工厂规章制度6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员工薪酬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加班薪酬(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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