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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有效控制并处理不合格品,以防止进一步加工或使用,并避免不合格品再发生,提升质量。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进料、生产、检验等各阶段与不合格品管制相关的单位与个人。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二条
项目分管领导负责本要求的保持与改进;
第三条
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要求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保持与改进;
第五条
项目工程质量部负责本要求在本项目的归口管理与实施控制;
第四章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六条
进料阶段
1、不良样本应做标记,并交厂商送料人员处理
2、判定之不合格批,应做标记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上呈主管审核确认。
3、不合格批应标示并备注不良情形,供在制品监视和测量人员协同控制。
第七条
在制品阶段:
1、过程中发生或发现不合格品时,生产线作业人员应挑出。
2、过程中产生之不合格品应标示,并放置于指定区域。
3、隔离放置之不合格品经由品管人员确认后,予以退料、修复或报废。
4、不合格品经修复后,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再使用。
第八条
成品阶段:
1、不合格样本标示后交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不合格批应标示,并与合格批分开放置,以免误入仓库或出货。同时以《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知会各相关单位,进行重检并管控。
重检后之成品仍应经检验人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五章工作要点流程
不合格品
识别
标识
记录
规定处置的职责权限
处置
返工
返修
让步使用
拒收报废
NY
记录保存
验证
记录保存
第六章工作要点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鉴别
1、在生产过程或材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分为以下等级:
A级:严重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且经返工、返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需报废处理的;需对设计作重大变更的不合格。
B级:一般不合格
发生在工程实体上,但经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原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的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货的不合格。
C级:轻微不合格
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以及时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纠正的不合格。
第十条
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1、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用记录或在现场涂画标记、挂牌进行标识,标识应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采用易于识别、查找的明显标记。
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工程质量部予以挂牌标识,必要时指定区域隔离存放。
3、对工序过程中的不合格必要时由施工技术部在现场标识外,还应以记录形式予以标识。
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1、不合格品评审的依据
1)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试验标准、规范、规程。
2)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法律法规。
2、不合格品评审的范围
A级: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业主、监理、设计部门进行评审。
B级:项目部质管副经理/总工组织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C级:项目部质检员确认为C级不合格,可以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责令施工人员限时整改,可不组织评审。但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记录。对多次发生的C级同类不合格,项目部工程质量部应制定纠正措施。
3、不合格品评审的内容
1)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2)分析、确认不合格品产生的范围、性质
3)确定采取的处置方式及措施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材料、半成品可以降级使用/改作他用或拒收退货;
3、报废处理,属严重不合格采用这种方式;
4、A级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工程质量事故应按照上级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定,上报局质量管理部,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不合格品处置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并应有记录。
第十四条
如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另有规定时,不合格品的控制也应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记录
第十五条
本制度采用如下记录:
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SDJJ.ZB083:20xx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ZB083-1
不合格品处理情况一览表ZB083-2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申请表ZB083/3
以上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并报分局工程质量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4.3.1不合格由技术部评审,以确定不合格性质,对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执行。对于严重不合格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视情况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并应预以验证。
4.3.2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的种类:
a)不合格原(辅)料:
糕点和饼干: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鸡蛋、绵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剂:色素、食品添加剂;
c)不合格包装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周转箱;
d)不合格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e)不合格成品:各种类型成品;
f)市场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处置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方法通常为:
a)原辅料: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b)包装物:拒收、让步接收(降级或降价)、报废;
c)半成品:返工、报废;
d)成品:报废。
4.3.3需要让步接收的不合格产品,需返工或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由技术部提出处置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3.4各生产、贮存部门接到技术部的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标识、隔离。
4.3.5各类不合格品的控制
4.3.5.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技术部依据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员作好记录,报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由市场部处理。
a)拒收的原材料由市场部负责办理退货;
b)降级的原材料,由市场部与供货方交涉,市场部按降级后的等级挂牌标识,入库存放。
c)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关部门通知技术部复检,确认为不合格品后,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3.5.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半成品达不到检验要求时,如成型、烘烤、装饰工序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生产中出现卫生不洁等情况,应作不合格处理,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作返工或报废处理。如出现不合格品数量较多时,应通知技术部,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一般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记录由生产车间予以记录。半成品中发生严重不合格需报告技术部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
4.3.5.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感观、理化、卫生指标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不合格品,质检员作好记录,通知成品库隔离、标识,同时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送交技术部,评审后进行处置,并采取纠正措施。其它情况发生的不合格,应按规定作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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