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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时间:2023-10-20 13:27:0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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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总经理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辽沈公司发文管理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季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1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xx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管理规定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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