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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1 08:55:2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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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工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1

  一、工厂环境

  1、工厂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

  2、各个部门对职工进行文明生产教育,使职工认识到文明生产对提高职工素质,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3、厂区内的`物品堆放要划区,布局合理,保持道路通畅。

  4、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要划出固定位置放置。

  二、车间、仓库卫生

  1、车间仓库卫生由各单位的负责,厂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2、仓库内不得吸烟,油漆等易燃品存放处要有禁烟防火标志。

  3、车间、仓库内的设备,物资排放整齐,并有标记,有防潮,防火措施,布局合理,道路通畅。

  4、配电盘要固定良好,导线排列有序,接触良好。

  5、职工要作到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守岗位,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文明生产。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2

  一、工厂的物资采购、运输、存放统一是供销科负责物资存放仓库和区域,由工厂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作到人流、物资分开。

  二、扣件产品属于产品量大,原材料消耗多的产品,原材料和产品周围转量大,所以合理存放,科学规划对改善厂容厂貌,文明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原材料的.存放要做到各有其位的原则,所用焦炭、废钢、铸铁,回炉铁等,分类堆放,要有标识。

  四、物资仓库应干燥通风,有防潮、防火、防水措施,物品尽量上架,通道畅通,要有禁止烟火的标志。

  五、所用工具定点定位存放,工具箱要排列整齐,外表清洁,内部工具放置,避免磕碰。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3

  一、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协件的设计图样,标准要求,设计图样经会签和审批、提交供销科。

  二、供销科场据图样和有技术资料的要求,联系加工方,要对加工方的条件和业绩进行审查,选择有条件的外协单位,起草外协加工合同,经评审后,正式签定外协加工合同。

  三、质量检验科对入厂的`外协加工件进行检验,检验的依据是外协件的图样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合格后方准入库。

  四、仓库保管人员对外协件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填写入库单。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工艺是产品生产方法的指南,是计划、调度、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和设备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优质、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

  2、工艺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3、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二、制度

  1、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2、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主管技术厂长签字方可生效。

  4、设计标准的修改需经主管科长、主管厂长批准。

  5、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技术科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6、工艺员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7、工艺文件的编写,个性等项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8、技术人员对工艺文件、图纸的修改,除下达修改通知单外还应对全厂新发文件全部修改完毕,各修改单上应在存档通知单上注明。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工艺是产品方法的指南,是计划、调度、质量、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和设备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优质、高效、人低耗和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

  2、工艺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3、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二、制度

  1、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2、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主管技术厂长签字方可生效。

  4、设计标准的修改需经主管科长、主管厂长批准。

  5、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技术科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6、工艺员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7、工艺文件的编写,个性等项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8、技术人员对工艺文件、图纸的修改,除下达修改通知单外还应对全厂新发文件全部修改完毕,各修改单上应在存档通知单上注明。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车间生产的工艺管理。

  3、职责

  3.1品管处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对生产车间的技术工艺实施,进行工艺纪律的检查。

  3.2生产车间负责会同品管处监督、检查、考核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3.3生产车间负责工艺制度的.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工艺策划

  根据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确定所需原材料、工艺流程、加工方法、产品质量标准、设备要求、验证时机、接收标准等。

  4.2工艺文件的贯彻

  4.2.1产品文件一经批准,就成为公司的技术标准,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要求。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执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之一。

  4.2.2工艺文件下发后,技术部应及时到车间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内容一般包括:

  设备、工具夹具是否需要增添和调整;

  生产组织和生产流程调整意见;

  产品关键部件及其技术保证措施;

  采用新工艺应注意的事项;

  估计在制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4.3工艺更改的控制

  随着设计、工艺方法的改进、某个工艺文件的差错和新标准的实施等原因会发生工艺更改等问题,必须对工艺的更改加以控制。

  4.3.1工艺更改由技术部提出更改方案,经批准后下发工艺更改通知,个部门遵照执行。

  4.3.2对更改工艺后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认可,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4.4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能满足确保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5工艺准备

  现场应有的技术文件;

  符合工艺文件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

  满足工艺要求所需的设备;

  所有工艺设备及辅具符合工艺要求。

  4.6工艺操作

  操着者对工艺要求有全面、正确的理解;

  操着者要按技术标准、按图样、工艺文件进行生产。

  4.7贯彻“三不”原则

  不合格的愿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

  4.8工艺卫生

  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

  材料、器具等的堆放与保管做到限量定位、定要求、完好、整齐、清洁。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7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技术开发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中的工艺管理。

  2组织职责

  2.1全厂工艺管理由厂技术科管理,其他各部门配合,技术厂长主管。

  2.2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工艺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2.3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技术科和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车间进行实施,鼓励车间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所进行的qc等活动。

  2.4技术科负责全厂工艺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对涉及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3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3.1本厂各工段都应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3.2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产品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技术科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实施。

  3.3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技术科组织,车间工艺人员配合进行。

  3.4技术科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4工艺变更

  4.1工艺变更范围包括:

  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化工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4.2工艺变更程序

  4.2.1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技术负责人(工艺员或车间主任)提出详细工艺方案,(必要时须有物料衡算和工艺流程图),以书面形式报技术科,并填写工艺变更审批单。

  4.2.2技术科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技术厂长审批。

  4.2.3工艺变更后,由技术科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2.4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厂技术科制定技术方案,并由工厂技术审定委员会论证,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5生产过程管理

  5.1技术科为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5.2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技术科负责评审处置办法,并发放产品质量跟踪单,由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标识控制与跟踪。

  5.3对生产中的不合格品,车间应查明原因,并制订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技术科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部门。

  5.4关键过程管理

  5.4.1关键过程是指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或不稳定的过程。

  5.4.2质量不稳定或重要的产品在必要时由厂技术科设置关键过程,由车间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车间定期对过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技术科定期检查。

  5.4.3关键过程的能力达不到要求时,由技术科和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建立纠正措施提高过程能力;短期查不出原因的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确保过程能力处于受控状态。

  6工艺事故的管理

  6.1工艺事故的分级按公司有关规定。

  6.2事故处理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具体执行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6.3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电告公司经管部并组织抢险,重大以上事故要报公司有关领导。

  6.4对工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

  7工艺质量记录管理

  7.1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中控质量分析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序能力分析记录,工艺月度总结,工艺变更文件等。

  7.2工艺质量记录要求

  7.2.1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7.2.2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仿宋化。

  7.2.3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杠改,杠改率≤3‰。

  7.2.4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7.3工艺质量记录的保管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保管,技术科工艺质量记录由工艺负责人保管。

  8奖惩办法

  8.1对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工艺管理做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按公司及工厂有关文件执行。

  8.2对违反工艺管理规定,对产品质量和消耗造成影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考核,按《专业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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