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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3 08:18:1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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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培训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职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满足和鼓励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制水职工为宗旨,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条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培训工作职责

  第四条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计划书;

  2、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职工培训管理;

  3、适时评估培训效果,修改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方法等;

  4、 组织本厂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五条各车间(班组)应有专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落实本车间(班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2、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车间(班组)职工培训工作管理;

  3、组织本车间(班组)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三章岗前培训

  第六条:凡是新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厂级岗前培训和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

  第七条:厂级岗前培训是为了让新职工对本厂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有全面的认识。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制水工艺、安全生产、职工职业道德、厂规厂纪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八条: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是岗前培训工作的核心,是新职工学习掌握本岗位知识的重要阶段。为了培养优秀的职工,各车间(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岗位现场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新职工在岗培训时间为6个月,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职工单独上岗作业,厂人力资源干事应对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九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进行严格的转正定级考核。各车间(班组)负责工作态度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占40%;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岗位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60%。对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工资转正及上岗。

  第四章在岗培训

  第十条:在岗培训的原则是对在岗的职工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职业道德培训、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等。围绕制水生产组织开展的各类在岗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在岗职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组织岗位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实现在岗生产工人全部持证。

  1、凡是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应参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位技能等级培训,并接受本岗位技能等级

鉴定。

  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参加初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或累计工作五年以上;参加中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或取得本岗位初级等级证书满三年;参加高级技能鉴定应具备本岗位中级等级证书满四年。

  2、厂负责职工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各车间符合技能等级

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并做好职工培训记录。各车间必须安排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培训。

  3、对待岗一年以上或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应重新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达到

鉴定目标。对无故旷课、缺课、迟到的参照《制水部劳动纪律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工人的整体素质。

  1、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都应参加

  和公司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2、 每2—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轮训,保障职工业余时间能接受本岗位技能培训。

  3、 鼓励职工跨岗位学习,提倡各岗位职工之间相互学习,并在工作上优先安排综合技能水平高的职工。

  第十三条:举办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

  1、引进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培训,职工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车间在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或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必须及时向厂人力资源干事提交培训需求书面报告。

  3、人力资源干事将根据各车间提交的培训需求书面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培训结束,组织必要的考试。

  第十四条: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以下工种:加氯工、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氧)焊工、(兼职)起重工、(兼职)厂内机动车辆驾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厂及各车间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稳定,避免频繁调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

  4、各车间内部增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先向厂人力资源干事室报告,经集团公司组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和生产技术室每半年应检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部门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必须转离特种作业岗位。

  第十五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1、按照上级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凡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政工类专业人员学习公共课外,其它专业人员必须学习公共课和专业课。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

  6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

  3、根据每年培训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详细的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培训安排,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达到培训要求,对不愿意参加培训者,专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对课时不足或达不到培训要求者,当年不予申报职称。

  第十六条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协助有关部门分阶段、分工种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各车间应开展各类在岗培训。

  1、各车间职工直接从事本车间的生产,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各车间必须对他们进行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具针对性、实用性,着力解决职工安全生产所急需,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

  2、各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岗位技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人力资源干事负责组织对各车间的培训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指导,对无培训计划或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厂将依据有关制度对其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3、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展岗位学习或岗位培训。各车间(班组)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岗位学习或培训,如开展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技能等,厂人力资源干事应检查各车间(班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4、各车间可配合厂部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在职工中不断营造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3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

  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强化项目部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管理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对全体项目部员工实行安全账户管理。

  2、个人安全帐户由“月度安全奖”和“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两部分构成:

  (1)月度个人安全奖按项目部安全奖发放标准逐月注入个人账户

  (2)月度个人自保互保金按项目部规定标准,在个人工资提取后注入个人当月安全帐户

  3、个人安全帐户逐月考核、逐月公示在工程结束,最后一次结算个人工资时一次兑现。

  4、个人安全帐户的考核由安全副经理逐月对个人进行安全综合考核,并签字后报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注入、造册、公示。

  二、安全奖注入规定

  1、本月无伤亡事故,员工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享受当月安全奖

  (1)员工个人遵章守纪无违章。

  (2)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本人无工伤。

  (3)不伤害他人、本人无事故直接责任。

  (4)出勤要求:井下工种:22天,井上工种:22天(如遇放假,出勤要求核减实际放假天数)

  2、月度安全奖注入标准

  (1)井下员工(包括特种作业人员)200元

  (2)地面员工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260元

  三、个人自保互保金提取标准

  1、井下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

  10%提取,但最低不得少于200元。

  2、地面工作人员按当月工资

  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1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按当月工资

  10%提取,最低不得少于300元。

  四、职工安全帐户考核

  1、个人自保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个人因为井下带烟、损坏瓦斯传感器等故意违章,扣除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2)个人因为三违、安全自保意识差,造成工伤,扣除个人当月及事故前两个月安全帐户金额。

  (3)个人本月有严重三违、个人违章或不负责任造成生产设备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取消员工个人本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4)个人本月出勤不论什么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出勤天数,不注入安全奖,若出现旷工则扣除本人当月的安全帐户金额。

  2、班组互保责任安全帐户考核规定

  (1)轻伤事故:

  ○1 井下作业发生轻伤事故,扣除当班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帐户金额50%,扣除非事故班组个人安全帐户的'10%。 ○2地面作业人员发生轻伤事故,扣住地面人员个人安全帐户50%金额。

  (2)重伤事故或轻伤多人

  ○1 井下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当班人员当月全部个人安全帐户金额,其他非当班人员安全帐户50%金额。 ○2 地面发生重伤或轻伤多人事故扣除事故责任班组人员本月及事故前一个月的个人安全帐户全部金额。

  (3)发生工亡事故

  扣除所有员工个人安全帐户金额。

  若员工与项目部终止劳动合同,个人账户金额以实际扣除后余额为准,一次性支付。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

  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

"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

  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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