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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3 10:55:50 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优选(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优选(15篇)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一.更衣室使用人员必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并锁好更衣柜,防止贵重物品丢失。

  二.更衣室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表如下),保证更衣室内无卫生死角,以及保持更衣室内时刻干净整洁。

  三.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持、维护更衣室的卫生整洁,对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自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违者重罚。

  四.每位员工应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与习惯,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灯和门。

  五.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将与公司无关人员带入更衣室,违者,如发生失窃情况将负全部责任。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更衣室,违者重罚。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制造一个文明、美丽、干净、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全部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其次章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洁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干净、洁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每天检查卫生状况,准时清理。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第三章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仔细打扫,拖把洗洁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洁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准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仔细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洁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准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行政部负责每天检查公共区域的物品摆放,不属于公共区域的物品准时清理洁净。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规定行政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觉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经济惩罚。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床上被子、枕头、应定期清洗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行政部会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公栏,被行政部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处以30元/次罚款,以示警告。

  2、 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20~5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风扇,严禁昼夜长明灯、长风扇现象。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9、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10、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11、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2、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倒入指定的走廊垃圾筒里,随意朝楼下丢垃圾每次罚款30元。

  三、卫生检查及评比管理

  1、行政部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管理制度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日常巡查做通报。

  2、公司每月将评选出最佳宿舍与最差宿舍,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规定组织安排:

  (1)工作程序

  ①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时间及检查人员名单

  ②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③到宿舍检查

  ⑤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⑤报公司审核统计结果及奖惩事宜

  ⑥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⑦档案整理

  (2)评比方法

  按照卫生评比细则,根据本次全面性宿舍检查结果(分值比重80%),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分值比重20%)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月度优秀宿舍”。

  (3)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①总观:布局合理,无搬动公司物品原有摆放位置,毛巾、牙具、盆、缸集中统一放置;无乱挂衣物,乱扯绳或铁丝现象。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②地面:室内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纸屑、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③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乱画乱贴、不钉钉子,墙面墙角无蜘蛛网。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④铺面:被子折叠规范,摆放统一,枕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衣服统一放于衣柜内或晾晒阳台上。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⑤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⑥卫生间: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无泡放过久的衣物。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⑦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单项不合格扣1~3分。

  四、宿舍奖惩办法

  1、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于限期内完成整改。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名单通报批评,并宿舍人员每人处与20元/人处罚以示警告!

  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月度优秀宿舍"评比的.资格。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废止时亦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最终解释。

  2、本制度自公司颁发之日起执行。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制定轮值表,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出门前要及时关灯。周一至周五晚上10:30前关电灯、电视。周六、周日晚上11:00前关电灯、电视。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空调就关掉。违者扣罚20元。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及时倒在垃圾桶里,由各宿舍当日值日生执行。

  4、每天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5、床上用品需摆放整洁,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6、宿舍整体干净、清洁、整齐,宿舍内外无垃圾、蜘蛛网,桌面、地面、墙面干净清洁;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7、门、玻璃、暖气片等擦洗干净,不积尘土;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8、桌子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9、个人用品、洗漱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0、各自的箱子整齐摆放在柜子上、床下或其他不干扰大家活动的地方,鞋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床下,有鞋架的鞋摆放在鞋架上;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1、宿舍内不乱拉挂衣绳,不乱挂衣服,衣物放在衣柜中;墙上不得乱钉、乱画、乱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2、不乱拉电线,无酒精炉、电热壶、热的快等违章用品;违者罚款50元。

  13、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4、当天值日生应监督宿舍其他人的卫生情况,其他人床铺不干净等,值日生同罚。

  以上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制度。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4

  一、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2、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3、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4、洗手要求: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从事与食品加工的其他活动之后;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二、着装仪表要求

  1、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员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须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须每日更换;

  3、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首饰;

  三、良好的卫生习惯

  1、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2、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4、食品容器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5、不将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6、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临近存放;

  7、进出冷库要随时关门;

  8、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厂区卫生间由各车间负责人安排本车间员工定期清扫。生活区卫生间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人资行政部负责不定期检查,作为对负责管理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总务处要及时安排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生活区卫生间使用前先试水,无水禁止使用,统一到磅房南旱厕如厕。若无水使用或便后不及时冲洗,发现一次罚款30元。若侥幸没被发现,则群众罚款200元,由本楼层所有在住职工公摊。

  六.手纸入篓,严禁往便池内丢弃报纸和杂物,洗漱池内严禁倾倒茶梗,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七.严禁在卫生间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踩踏,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十倍赔偿损失。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6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2、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厂长(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四、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五、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八、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九、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十一、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十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2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2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2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十五、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十六、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十八、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十九、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8、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9、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粉尘防护管理规定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一、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二、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三、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4、单位医疗部门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5、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6、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7、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向职工公布。

  8、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10、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1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13、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

  14、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15、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二十四、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3、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3、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1、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2、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

  7、应急救援的处理措施

  (1)当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电话:119、120),并迅速通知单位调度室、说明事故危险程度、类别等情况;同时上报区安监局。

  (2)各单位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通知专业救援抢险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点,立即采取相应的工艺控制措施;停止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消防、抢险、救护各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当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员,如有立即将其救出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到安全地带救治,及时与专科医院了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5)安全部门在协助事故抢救同时,设法保护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指挥受伤群众向安全地带疏散;环保部门立即查明化学物质性质、可能产生毒物性质及泄漏量、范围,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6)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听取事故状况、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无扩大蔓延,根据现场确定是否请求支援,并及时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7)事故控制后,根据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情况,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撤消警戒。调集各有关抢修力量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现场医疗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撤离危险区,静卧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温,解开衣领、裤带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体,鼻子朝天、头后仰,患者意识丧失时,应除去口中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2)必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清水彻底清洗眼、耳、皮肤等受污染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除中毒症状外,还应检查患者有无外伤、骨折、内出血等情况。搬运时使患者侧卧或仰卧,保持头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剂;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

  (6)与专科医院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和救治工作。

  9、预案关闭条件:当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时,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关闭。

  10、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及时总结演习经验,对不足项进行修改完善。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

  一、卫生公约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3、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擤涕,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不乱搭乱盖。

  4、各班级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假节日前突击全面扫”的制度。

  5、校医室要定期宣传卫生常识,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指导和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二、校园清洁卫生常规要求

  (一)清洁卫生要求

  清洁区:

  1、地面、路面、草坪无果皮、纸屑、塑料袋、食品渣等各种杂物。

  2、地面无碎石、砖块、无乱堆乱放。

  3、清洁区内无杂草。

  4、排水沟无污臭积水无垃圾。

  教室:

  1、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墙壁无痰痕、球印、鞋印等污迹。

  3、教室内外天面、墙壁无蜘蛛网、积尘。

  4、课桌椅摆放整齐,门窗、灯管、讲台擦抹干净,保持整洁。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在早读前,放学后进行“每日二小扫”。

  2、星期五下午放学最后,进行“每周一大扫”。

  3、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

  4、班上设有废纸筐,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三)卫生检查评比

  1、平时实行群众监督,班级劳动委员具体管理,值周领导或主管后勤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

  2、各班教室、清洁区,由校医负责督促、检查;检查评分则由政教处组织有关“百人岗”教职工,每天一次检查评比。

  3、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公布全校。

  三、教室卫生规范要求

  教室是师生教学场所,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达到一流学校的标准,学校对教室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1、各班每天安排教室值日(包括段考、期考试时间),值日生要认真负责。

  2、教室地面经常保持干净,门窗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

  3、教室桌椅摆放整齐,不留多余的桌椅。

  4、窗帘要悬挂整齐并保持干净,不需遮光时统一卷挂好。

  5、扫把统一放置于门后,垃圾桶反扣地面上,不能囤放垃圾。

  6、教室要配置毛巾一条,毛巾挂在门后。值日生每天用毛巾擦抹讲台,保持讲台干净无积灰。

  7、值日生负责放置好粉笔盒和黑板,清理粉笔头。学生不得拿粉笔在教室内乱涂乱写。

  8、不能在教室或走廊乱扔纸团等废弃物。

  9、班级报纸杂志由学习委员夹好,平时挂在墙上。

  以上规范要求,各班应落实。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公布检查评分结果。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干净、美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卫生管理。

  3.凡在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学问的宣扬,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5.公司全部部门、科室的卫生(包括地面、梯角线、走廊玻璃、窗台)均由本部门科室内部划分,落实到人员负责。

  6.卫生清扫要求彻底,不留死角,除每日的日常清扫外(冬季雪天雪停后积雪必需准时处理),分担区的卫生要求每周五必需清扫一次,公司将进行抽查。请各部门自行编写本科室的卫生制度。

  7.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仔细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敬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其次章卫生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监督公司保洁员对公司办公区域和生活区的`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清洁和定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清洁标准,指导公司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的卫生维护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2.公司各部门以办公区域划分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室外分担区划分请见附件。

  3.公司员工以个人办公、生活区域及部门班组给个人划分的分担区为卫生责任区,按本制度有关卫生维护要求负责个人卫生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公司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

  第三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大厅、楼梯、卫生间、厂内主道等)的清扫与保洁,支配特地人员进行清洁。

  2.公司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相对应部门负责清扫与保洁,落实责任制管理。

  3.各部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4.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干净。

  5.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杂物,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6.楼外公共环境卫生每天一清扫;楼内的楼梯间、走道每天上午上班后半小时和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各打扫一次,走道和楼梯间的窗台每天打扫一次,露台及水沟大扫除时打扫一次。

  7.厕所每天至少清扫两次,要做好除臭、准时清除污渍工作。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需特殊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厂内各个垃圾桶必需每天进行倾倒。

  8.公共区域禁止堆放各种杂物,各种必要设施需摆放整齐有序。

  9.冬季雪后按责任区划分进行分担区内积雪清扫,要求小雪清理完毕时间为1天,大雪清理完毕为3天。要求室外路面积雪用铁锹镪洁净,将积雪推到边条石以上,并修整统一外型。

  10.必需按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乱停放车辆。

  第四章办公室内务卫生的清扫与保洁

  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桌椅、凳子、茶几、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4、饮水机、水杯、电话、电风扇、空调机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

  5、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乐观的态度仔细对待,根据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6、卫生大扫除时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

  7、平日办公室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准时倾倒。

  8.提倡节省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关灯、关办公设备。

  第五章个人办公区的保洁

  1、办公桌:

  ①桌面除电脑、电话、笔筒、文件架(夹)、台历、常用办公用品、口杯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文件架(夹)必需竖放。

  ②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

  ③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整理洁净。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

  2、抽屉:抽屉内放置的物品是一个月内确定要用到的物品,超过一个月用到的物品要放到办公室集中存放的柜子内,办公桌的抽屉要分类使用,分类方法如下:

  ①文件资料指定一个抽屉放置的资料和记录,如:各种信息资料、草拟的文件材料、空白稿纸、笔记本等。

  ②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器、即时帖、便条纸、橡皮、直尺、剪刀、涂改液等。工作参考资料,如:辞典、手册、商品名目等。

  ③指定一个抽屉放置个人需独自保存的私人用品,如:手袋、皮包、衣物等。

  ④以上三个抽屉需要特地指定,多余的抽屉只能放置当月用到的空白表格、当周将用到的文件或当周内产生的记录。

  3、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离开半个小时以上,椅子应放回桌洞内。

  4、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右下角。

  5、桌洞下不得积累杂物;

  6、外衣、手袋:置挂于衣帽架上或抽屉内,严禁随便放在办公桌椅上。

  第六章生产车间卫生管理

  1.各班组交班前需对车间内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证交班时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操作台、机械设备上无杂物,无污渍,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并整个车间保证洁净干净。

  2.卫生清扫工作要按区域、按设备划分落实到个人,并计入个人每月绩效考核项目。

  3.清扫工作详细根据如下生产车间卫生标准进行。

  (1)车间各设备看缸保持清楚、可见物料,设备支撑架保持无灰尘,无绳头及其它捆绑物。

  (2)车间各传输设备各盖板盖严,无积尘、杂物,传动电机、减速机洁净无灰尘,油渍。

  (3)车间各主机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油渍。

  (4)车间各楼层地面与生产无关的棍、棒、桐等杂物一律清理洁净。

  (5)车间各操作平台应擦拭洁净,各种仪表清楚可见。

  (6)车间各岗位分担区的墙、玻璃及设备上无乱写、乱涂、乱划,各处护栏保持原有本色,无灰尘、垢、渍。

  (7)车间的全部设备传动轴承及传动链,应保持有新奇黄油或润滑油。

  (8)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油、积水等,要保持水泥地面本色。

  (9)设备渗漏处应准时修理,对流出物应用桶等器皿准时回收,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失。

  (10)各车间段所属卫生区域内要在工余时间定期清扫,保持区内清洁、干净绿地无杂草。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9

  一、总则

  为规范坝塘镇卫生院财务行为和经济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湖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1、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的预算内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申请,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2、医院财务工作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审批

  1、医院必须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除药品支出外,5000员以下支出由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医院支出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用途后交财务科审核,再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3、财务负责人必须对发票的用途明细严格审核,并对发票的真假严格查询。

  三、货币资金管理

  1、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

  2、医院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3、现金必须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5、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财务科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四、公用费用支出管理

  1、医院公用费用支出必须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体现勤俭节约,礼貌周到。

  2、医院公用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3、医院公务接待一般在医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饮单位用餐,由医院分线负责人报院长同意后结账回单位报销。

  4、医院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在外签单,除重大接待活动外,中餐一般不饮用酒类,如需要酒也应适量控制。

  5、医院接待用烟酒实行集中采购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对烟酒的收支进行登记,并记录使用情况。

  6、医院接待用烟应尽量节约控制,医院分线负责人如需招待报院长同意后在办公室管理员处领取发放。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

  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生活饮用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防止肠道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健康,根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二次供水的范围主要包括教学区和生活区。二次供水的作用是在外部停水时,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二、学校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应定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池内干净无污染物,清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作相应记录。

  三、学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人员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知识培训,每年定期到区防疫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的专管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对水池进行封盖进行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十米内无一切污染物存在。

  2、每年至少对二次供水水池进行2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质常规检测。春秋两季开学时送水样到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方可供应。

  3、监督二次供水设施清洗保洁经营单位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防止饮用水的二次污染。

  4、二次供水专管人员在每周应巡视蓄水池一次,并取水样做余氯对比分析,确保蓄水池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5、当水质受到污染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后勤部门报告。

  6、对二次供水设施使用、清洗、消毒、维护保养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记录资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五、学校后勤部门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督促二次供水的专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校用水安全。

  六、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学校后勤部门必须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的规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保证尽快向全校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饮用水。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1

  一、总则

  1、为创建一个美丽、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环境卫生每周五大扫除后进行检查,平常会不定期抽查,每周负责检查卫生的.部门责任人将卫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遵保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进行严峻批判,视状况进行惩罚。

  3、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要仔细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工作,全部的部门都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乐观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卫生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二、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各部门支配好每天值日人员,值日表需公示。每周五大扫除,坚持长期。

  2、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柜台、窗台无灰尘、水渍、污垢、锈迹,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位置。

  3、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使用过的拖把、抹布必需准时清洗洁净晾干放回指定位置。

  4、墙壁或墙角无蜘蛛网、灰尘、污垢、乱贴和乱挂现象。

  5、门窗擦洗洁净,玻璃透亮,无灰尘和污迹。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2

  目的:为提高超市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购物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二)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卖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超市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扫把、抹布、脸盆、墩布等)。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三)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

  3、超市柜台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卫生工具不得裸露现场;

  1)门前卫生

  (1)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污物、积水。

  (2)内外部车辆码放排列整齐,秩序井然。

  (3)垃圾桶每天定时擦拭,保持清洁。

  (4)门窗、墙面整洁,无灰尘、污迹及张贴广告。

  2)通道卫生

  (1)通道内门窗、玻璃、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尘土塔灰、无杂物、污物。

  (2)通道内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

  (3)通道内商品应码放整齐、隔墙离地。

  (4)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定位管理,定时清扫。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卫生间、饭堂、产品展厅。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准时清理,不准积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开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当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铺张;

  5、门、窗干净,玻璃光明、无尘土,窗帘干净;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洁净、干净;

  7、留意节省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洁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全部废弃物品必需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宁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干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楚;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状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判。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惜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需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状况。

  (三)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准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任凭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

  常工作。

  (四)生产车间

  1、物料陈设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根据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洁净干净、光明宽敞;

  3、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准时赐予处理;

  5、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爱护措施,严禁有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洁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铺张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员工宿舍

  1、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开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准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当准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宁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留意节省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当保持洁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需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准时修理;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洁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准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有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状况,准时填补。

  (七)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当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准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洁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省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准时关闭,杜绝资源铺张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光明、清洁、无异味,空气清爽;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任凭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有意损坏样品,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赐予评分;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赐予口头警告惩罚,其次次赐予严峻警告并惩罚50元,第三次起赐予记过并惩罚100元。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4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局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局内各科室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专业的保洁员负责。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扫好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下班后清理当天的'垃圾。

  2、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施摆放,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桌上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印刷品。

  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等垃圾。

  6、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通道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各科室环境卫生要做到一日一清扫,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

  (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

  (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

  (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

  (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

  (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

  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二)会议禁忌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做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10、不要中途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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