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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制度

时间:2023-11-06 13:34:3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会的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会的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会的制度

工会的制度1

  1 、协助党组织切实贯彻知识分子政策,搞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协助学校搞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2 、通过各种方法途径,让会员参与学校的管理,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领导与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业务活动,引导会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教育教学行政业务活动,提高会员思想业务水平。

  3 、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协助学校行政领导为会员排忧解难,工会干部应认真协办教工婚丧事宜,搞好对住院教工的慰问,工会每月指派一名委员搞好离退休教师返校日的接待服务工作。教工文体活动一般一月组织一次。

  4 、领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并定期检查。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每月一次的工会小组会,工会要指派专人搞好教工活动室的.开放、管理工作。

  5 、代表工会组织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等。

工会的制度2

  目前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拒签或劳动者不愿签的现象突出;用人单位随意变更、解除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造成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改变目前这种状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必须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强化对劳动合同监督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参与劳动合同的源头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与起草、制定、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参与制定、修改涉及劳动者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土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分配事项进行协商,使其趋于合理、合法,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发挥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的刚性。工会要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注意运用集体合同规制劳动合同,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写入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抓住签订劳动合同的环节,发挥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目前,从业者的劳动合同知识有限,签订劳动合同意识不强,尤其是大量进城的农民工,迫切需要得到工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

  工会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广大劳动者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引导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关注自我权益的维护。通过知识竞赛、咨询服务、解答疑惑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提高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增强签订合同意识、增强自我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那么基层工会如何帮助指导职工签订签好劳动合同呢?首先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改变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局面。其次要提醒劳动者采用书面形式,使其合法权利得以保障。其三要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要具备法定的.必备内容。其四注意劳动合同的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基层工会要在把握订立的原则、注意形式、熟悉内容、掌握国家有关劳动标准的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帮助指导劳动者认真、仔细地审阅劳动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对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尤其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土政策”,更不能含糊,应及时向用人单位行政提出更正意见,然后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

  三、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工会必须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入手,切实履行维护职责。

  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针对用工主体、就业方式的变化,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登记备查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实行全程监督;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动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五个环节,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五本台账,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纪录和续订劳动合同书。

  要加强和用人单位行政方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执行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工会主动和行政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参与制定和修改用人单位的人事制度,对涉及用工、职工培训、晋升等事项,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干预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特别是对需要保护的特殊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变更和解除、企业改制发生的大规模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解除的理由、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要依法规范。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组织和制度,作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各项制度的有机衔接,监督劳动合同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作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劳动合同矛盾的调解工作,发挥好基层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工会的制度3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负责与学校行政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教职工就有关教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六、努力在校园中营造“教职工爱学校,学校爱职工”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学校秩序。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督促学校按比例正常、足额提取工会经费,管好、用好经费。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的制度4

  校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校女工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四、协同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评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七、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协助开展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八、负责教职工福利发放,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九、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的制度5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构。

  1.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

  1.2.1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1.2.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1.2.3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1.2.4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审查情况报告;

  1.2.5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1.3工会会员在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矿(大队)级以上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员大会。

  1.4工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

  2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 1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是女职工委员会的权力机构。

  2.2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召开。

  2.3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2.3.1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3.2补选、增选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2.3.3听取和审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

  2.3.4选举出席上一级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2.3.5审议通过女职工工作的重大事宜。

  2.4女职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期换届,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

  3工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3.1工会常务委员会一般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

  3.2主要内容:

  3.2.1研究贯彻上级工会及同级党委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上级精神和党委指示在工会系统贯彻执行;

  3.2.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2.3研究工会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提出指导性意见;

  3.2.4研究决定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工会的制度6

  xx街道总工会对职工的生病、生活困难等情况实施慰问,是体现组织关心、让街道干部职工得到温暖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街道的现实需要,是增强机关凝聚力、改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关心职工的生活,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落到实处,同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现对工会经费慰问使用标准进行规范,具体规范如下:

  一、走访慰问的对象与范围

  机关工会对会员的`走访慰问以街道机关工会为主,本制度重点规范机关工会会员的慰问标准。下列对象遇有伤病及其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可由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1、在职的街道工会会员;

  2、机关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

  二、下列情况可区别不同对象分别实施走访、探望和慰问:

  1、工会会员因病或意外事故等情况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和慰问;

  2、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

  三、对病人的慰问标准

  1、机关会员伤病休假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购买慰问品;会员因伤病住院的按照每人400元标准;会员重伤病的,经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可给予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慰问补贴。特殊重病号可适当增加探望次数,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

  2、会员直系亲属住院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重病的按照500元标准进行慰问。

  3、遇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给予一定金额的走访慰问。

  四、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机关困难会员“两节”走访慰问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即将办理退休的困难会员,按照800元标准进行慰问。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机关工会,修改权在街道工会委员会。

工会的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由校长颁布。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工会的制度8

  “五必访”制度

  给教职工送温暖是校党支部、校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我校党支部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我校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

  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各族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四、对出现思想问题或犯错误的教职工,要有有效预防、预警。经常进行走访,开导、教育,帮助其改正。

  五、对少数民族职工要经常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重大民族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准生证发放,应先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程序逐级审批。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计划生育档案和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统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规范化,行动自觉化,使全校教职工在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我校设置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工作任务是每年根据职工评议结果,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和民主评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及时制定方案,并就开展评议时间,形式和方法及时上报教职工大会并与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三、民主评议采取实事求是。首先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优秀和先进的工作者可由教职工大会推荐给与奖励。

  四、民主评议采取由群众意见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抱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民主评议可采取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测评的办法。不论采用何种办法,但必须通知本人测评结果。让其在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民主评议的时间根据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一年评议一到二次,一般在和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

工会的制度9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在维权、联系、参与、建设、教育、监督等方面的职能,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到达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问题进行群众审议、讨论。

  二、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教师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好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做好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安排、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小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负责与学校董事会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群众合同、工资协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六、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七、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群众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八、深入开展“现代教工之家”建立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九、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会员发展与培训工作。

  十一、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工会的制度10

  一、每季度召开1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会议资料主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及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等。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经费小组会,讨论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及财务支出情景,并对工会经费实行监督。

  三、每年召开1次女职工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工会及上级女工委员会有关决议,制订女工工作总结和计划等。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院工会委员。主要资料汇报思想工作,评议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关系,增强团结。

  五、职工休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实际情景办理。原则上先安排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院先进个人。

  六、主动关心职工、职工因病住院或在家休养,职工家庭纠纷或邻里纠纷,职工思想苦闷,职工家属病故,必须进行家访慰问或谈心,必要时给予职工困难补助。

工会的制度11

  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财务室应依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汇总预算草案,按时提交经费审查员会审核,经主席批准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各部室、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的金额开展活动,根据活动内容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超出预算、超出使用范围的均不予报销。各帐户年终结余的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会经费支付报销执行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一事一报。支付凭证报销有经办人、部室或社团负责人签字后(外聘人员的'工资、指导费、劳务费等必须由当事人签收),经主席审批方可报销。

  四、各部门工会会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经部门工会经办人和部门工会主席签字方可使用;数额较的须经部门工会员会(或工会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爱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审核程序,并须得到主席的审核批准。根据学校“三重一”的有关规定,凡预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专职主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工会开展各种事业活动,按规定所需的奖品、纪念品、奖励费用等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发放物品的数量与范围由专职主席会议审定,发放价值较的物品,必须造册签收。

  七、确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领用支票或现金,应填写借款单,并经主席审批。现金数额较的应提前三天预约,使用完毕后及时与财务室结算,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八、依法向有关部门收缴工会经费,并按时足额上缴上级工会。本细则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经审会及财务人员对本细则的实施有监督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不断完善。

工会的制度12

  为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完善、规范本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调动和激发全体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积极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员评家工作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家之前,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资料,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上级总工会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2、会员评家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职工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工会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进行。

  3、会员(或会员代表)结合审议本级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对本级工会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评议主要结合工会主席、副主席述职进行。

  4、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评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评议结果,针对会员评议的集中意见,分别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5、本单元会员评家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在书面报上一级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并及时整理归档。

  一、帮扶救助的范围和原则

  帮扶救助对象必须是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式会员。本人生活困难,确又无力解决的,工会根据困难情况酌情适当给予补助。本着困难大者多补,困难小者少补的原则。

  二、帮扶救助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工会核实后,原则上予以一次性的物质或资金救助。

  1、职工家庭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视其情节给予补助,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职工患重大病(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住院治疗自费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需要提供医院原始病情诊断书、病例和医药费收据单)给予一定补助。

  3、对困难职工的资金救助原则上每年只限一次。

  三、帮扶救助的手续和批准权限

  1、根据困难职工本人申请与实际情况,向工会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工会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职工困难申请后,应该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助。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与工资相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二、协商代表。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为三人至九人。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提名或者由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企业公布。

  三、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等分配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和劳动定额标准,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工资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协议程序。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通过协商会议,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制作工资集体协议文本,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五、法律责任。职工方或企业方有违反《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改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3-5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期换届。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为有效。遇有特殊情况,例会需要推迟时,应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和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四、实行“两会”结合后,不再设大会秘书处,由工会牵头,召集有关同志成立会务组、宣传组,负责会前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各项会务工作。

  行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规章制度;2、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3、生产经营的任务;4、职工辞退和处分、职工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职工教育培训计划;5、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协议签订、修订、履行情况;6、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7、评比表彰先进情况;8、法律法规和认为应当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行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会议通报制度,在会议上进行通报,然后向广大职工公开。

  3、行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公开有关内容。

  4、设立行务公开意见箱,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定期开箱。

  5、广播、厂报、板报、网络等告示的形式。

  (二)公开时间

  党规性公开内容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内容随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工会的制度13

  股份公司工会基本制度

  1 总则

  本标准规定xx公司工会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

  1.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2 职工代表提案制度

  1.3 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1.4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及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制度

  1.5 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6 职工董事 监事参与企业管理制度

  1.7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8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9 退休工人管理制度

  2 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6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

  2.7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2.8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3 工会的结构

  3.1 企业职工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会,企业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2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3 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是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直属基层工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3.4 各班组工会小组是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最基层的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活动的最基本单位。

  3.5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工会提出建议,和行政协商决定。

  3.6 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都应按《工会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4 职工代表大会

  4.1 总则

  4.1.1 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政策,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4.1.2 按照《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基本任务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和建设,参与企业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1.3 本公司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公司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4.2 职工(工会)代表的产生

  4.2.1 应当以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的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按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组成代表组,分工会主席任代表组长。

  4.2.2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45%。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4.3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4.4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应出席代表过半数通过。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适当增加全体会议。

  4.5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主持召开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作出决定和协商处理。

  4.6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依据《公司法》和《工会法》行使如下职权:

  4.6.1 听取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2 讨论和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4.6.3 讨论和审议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报告及重大集体福利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4 讨论和审议公司业务招待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5 讨论和审议《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及修改条款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6.6 听取公司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监督董事长、总经理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4.6.7 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4.7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列入会议议程的主要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发至各代表组,会议期间各代表组要将讨论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在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上向大会主席团和公司领导提出。

  4.8 为履行好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负起代表和组织职工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职代会下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4.9 分公司、分厂(部门)职代会制度与民主管理

  4.9.1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分厂(部门)都要建立职代会制度。

  4.9.2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分厂(部门)职代会职权与公司职代会相同,代表应占职工总数的7%左右,民主管理小组由职工代表7-11人组成,由分工会主席兼任组长。

  4.9.3 民管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维护好集体、个人二者的合法利益。

  4.9.4 民管小组是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具体检查督促实施职代会决议和提案,坚持每半年向职代会作一次汇报。

  4.10 三级民主管理

  4.10.1 公司民主管理通过工会和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实施。各分公司,分厂(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10.2 职工代表有权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由分工会组织实施。班组的民主管理,由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主持开展工作。

  4.11 本条例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会基本制度

  1 总则

  本标准规定xx公司工会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

  1.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2 职工代表提案制度

  1.3 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1.4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及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制度

  1.5 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6 职工董事 监事参与企业管理制度

  1.7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8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9 退休工人管理制度

  2 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6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

  2.7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2.8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3 工会的结构

  3.1 企业职工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会,企业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2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3 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是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直属基层工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3.4 各班组工会小组是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最基层的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活动的最基本单位。

  3.5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工会提出建议,和行政协商决定。

  3.6 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都应按《工会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4 职工代表大会

  4.1 总则

  4.1.1 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政策,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4.1.2 按照《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基本任务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和建设,参与企业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1.3 本公司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公司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4.2 职工(工会)代表的产生

  4.2.1 应当以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的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按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组成代表组,分工会主席任代表组长。

  4.2.2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45%。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4.3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4.4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应出席代表过半数通过。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适当增加全体会议。

  4.5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主持召开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作出决定和协商处理。

  4.6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依据《公司法》和《工会法》行使如下职权:

  4.6.1 听取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2 讨论和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4.6.3 讨论和审议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报告及重大集体福利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4 讨论和审议公司业务招待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6.5 讨论和审议《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及修改条款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6.6 听取公司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监督董事长、总经理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4.6.7 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4.7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列入会议议程的主要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发至各代表组,会议期间各代表组要将讨论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在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上向大会主席团和公司领导提出。

  4.8 为履行好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负起代表和组织职工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职代会下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4.9 分公司、分厂(部门)职代会制度与民主管理

  4.9.1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分厂(部门)都要建立职代会制度。

  4.9.2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分厂(部门)职代会职权与公司职代会相同,代表应占职工总数的7%左右,民主管理小组由职工代表7-11人组成,由分工会主席兼任组长。

  4.9.3 民管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维护好集体、个人二者的合法利益。

  4.9.4 民管小组是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具体检查督促实施职代会决议和提案,坚持每半年向职代会作一次汇报。

  4.10 三级民主管理

  4.10.1 公司民主管理通过工会和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实施。各分公司,分厂(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10.2 职工代表有权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由分工会组织实施。班组的民主管理,由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主持开展工作。

  4.11 本条例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会的制度14

  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科学、全面评价基层工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区总工会工作要点》,制定《街道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主要由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三部分。

  1、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经济技术与劳动保障、生活保障、工会宣教和信息、法律、女工工作以及财务和经审等八大项25条内容。

  2、创新工作包括工会联合会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工会活力建设、试点探索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制度等项内容。

  二、考核办法

  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城市、农口分别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最终评分为12分(满分12分),其他街道按城市、农口分类折算出具体得分。

  1、基础工作考核(52分)

  组织建设方面(20分)

  (1)建会任务(10分):完成全年建会任务指标,得10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完成目标以年报和网络实录数据为准)

  (2)3a五好工会创建示范点(7分):开展创建选树“3a五好工会”示范点活动。要求在去年开展3a五好工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街道实现“1a”工会组织标准的达到85%,实现“2a”标准的`20%,实现“3a”标准的10%。工会组织类型要求多样性,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报,年终区总抽查、考评。

  (3)开展组织年报(3分):按照市工会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工会组织年报报表。

  民主管理方面(12分)

  (1)建立民管工作示范联系点(4分):各街道结合民管工作创建民管示范联系点,申报3家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作为示范联系点,开展跟踪调研、总结经验、探究方法,确保民管作用发挥。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报,年中市区总调研、考察,进行考评。

  (2)民管工作论文征集(2分):按照市工运学会下发命题编撰民管工作论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抄袭0分。

  (3)开展民管年报(3分):根据市总工会民管部要求按时完成民管年报表。

  (4)落实民主管理各项制度(3分):贯彻落实省、市民管文件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达到90%)、厂务公开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达到75%)、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检查工作(建制率要达到35%)。

  生活保障方面(16分)

  (1)上报报表(6分):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实名制就业2分、送温暖工程2分、特困职工档案等系统报表2分)失误一次扣1分。

  (2)开展“双合同月”活动(3分)。独立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100%,每降低10%扣1分。

  (3)困难职工档案建立、使用(3分)。困难职工档案调整无失误和漏洞,无困难职工档案不得分,操作失误一次扣1分。

  (4)就业工作(4分):没有按要求开展“春季就业集中”行动用工洽谈会,没有完成就业各项指标,视情况扣分或不得分。

  工会宣教、信息方面(4分)

  每月上报本级工会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年内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工会信息(含理论文章)不少于6篇(按媒体数计算)。

  2、重点工作考核(48分)

  组织建设方面(12分)

  (1)网络数据规范化行动(5分):组织开展网络数据规范工作,要求网络数据与年报数据一致并保证录入数据真实准确,采取年初和年终评审。(年初1分已审核完毕,年终数据保持一致得1分,内容真实准确3分)

  (2)创建总工会及规范化行动(5分):开展街道总工会创建及规范工作,完成机构创建得4分,规范化得1分。

  (3)推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2分):率先建立街道、社区(村)评议制度,逐步推广到辖区独立工会组织。

  民主管理方面(4分)

  厂务公开问卷调查(4分):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好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问卷调查活动。

  经济技术与劳动保障方面(8分)

  (1)劳动竞赛(5分)街道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第四届劳动技能大赛报名参赛面达100%,得2分。没有报名参赛不得分。各街道独立建会企业参赛面要达到50%以上,得3分。参赛面每降低10%扣1分。

  (2)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3分)。每个街道至少要组织2个企业参赛,得2分。缺少一个企业参赛扣1分;没有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扣1分。

  工会法律工作(4分)

  试点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工会宣教、信息方面(12分)

  (1)年内上交1篇本辖区内工会工作调研报告。(3分)

  (2)建标准化职工书屋1家以上。(4分)

  (3)组织开展各种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5次(以信息、照片、视屏资料为证,资料内要见工会字样,必须由工会主办)(5分)

  财务和经审方面(4分)

  财务账簿、报表、凭证齐全,足额及时上交经费、财务管理规范2分,不足额、及时上交经费0分;经审工作规范,程序严谨2分。

  工会女工工作(4分)

  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达标(2分),完成女职工健康检查、“安康保险”指标(2分)。

  3、创新工作考核

  工会活力建设、工会联合会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探索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制度等方面创新经验,将按照《区街道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优秀成果评选方案》要求进行评选认定,年终将额外给予奖励。

  三、几点说明

  1、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

  2、日常考核、年终考核与街道自评相结合。

  3、街道自评分数超过日常考核、年终考核5%以上(含5%),该街道考核成绩为二档;超过日常考核、年终考核10%以上(含10%),该街道考核成绩为三档。

工会的制度15

  一、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

  二、每学期至少召开 2 次工会委员(或扩大)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召开 2 ― 3 次分会主席会议,听取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会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会工作;每周召开 1 次工会办公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商讨制定落实措施。

  三、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到:

  1. 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一、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委员会审查。

  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四、工会经费报销,必须有正式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日期、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单位公章等必须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否则,视为作废单据,单据背面一般要有 2 名经办人签名 , 主管财务的工会领导审批签字、工会财务人员签名记账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五、教职工福利费、职工活动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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