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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制度

时间:2023-11-08 08:09:4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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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总务处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务处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安全、健康,食堂工作必须保证用电、用气、用火、用水安全,绝对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一切食品中毒的隐患,做到“安全第一”,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切莫乱丢烟头、火种、火源,附近不可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发现油锅起火,不能用水浇泼,应用盖子盖后用灭火器。

  放置的灭火器不能随便移用、移位。

  二、切实做好安全用电:

  1、电器设备,用电器安装、移动必须由电工安装,不得擅自乱装、乱拉。

  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3、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熔断,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4、湿手不能触摸开关,或调换灯泡。

  三、谨防事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

  1、食堂主任要严把卫生关,不买、不卖变质发烂的食品。

  2、把牢卫生消毒关,做好食品保洁消毒工作,严格按卫生有关规定操作。

  3、提高警惕,落实防范措施,非食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随手关门锁门,谨防盗窃,严防中毒事件。

  四、应急抢救:

  1、万一发生火情,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9,立即呼救,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

  2、迅速断开电源总闸。

  3、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及时控制灾情。

  原出处所有。

  水电管理制度

  为节约学校经费,改革办学条件,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保障有限的资金用在教学上和本着水电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必须做到安全用电,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班的用电用水管理和设备管理。设备非自然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三倍以上处罚,并看情节轻重扣除本班周红旗评比2-5分。

  二、除阴暗天外,原则上白天不许开灯,班周红旗评比扣除2分,并且在光线较强的情况下对于白天还亮灯的班级当堂教师在考核中扣除相应的积分或直接扣除2元钱每次。

  三、教师做到人走灯熄、风扇关,如发现哪个班没有一人而亮灯或开着风扇,每次扣除本班周红旗评比2分。

  四、教师外的路灯,开关及其它水电设施,原则上在哪个班的范围哪个班负责赔偿。

  五、各班清洁区的水电设备,由负责清洁区卫生工作的班级管理,该区水电设备损责坏任不明由该班赔偿,并扣除本班周红旗评比2-5分,该区路灯(卫生间)白天未关追究负责清洁区卫生工作的班级责任。每发现一次扣除本班周红旗评比2分。

  六、各班发现水电设备损坏,必须向有关总务人员汇报,否则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损坏公物赔偿细则

  为了更好地管理,爱护学校财产,对损坏公物者作以下规定:

  一、学生损坏公物除给予教育外,还要作如下处理:

  1、正常情况下(在参加学校和班级正常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不慎或无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在周红旗评比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2、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上述活动时或课余休息时间,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2-5倍的罚款,并根据情况同时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周红旗评比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3、不管是正常情况下的损坏,还是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都会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其所在班级的周红旗评比相应的分数。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损物罚则

  1、打破门窗玻璃赔偿3-30元,扣1-5分。

  2、损坏门板一处赔偿20-50元,扣5-10分。

  3、损坏窗子一扇赔偿10-50元,扣2-5分。

  4、损坏门销一把赔偿10-20元,扣1-5分。

  5、损坏电灯开关等赔偿5-10元,扣1-3分。

  6、损坏床脚、床垫赔偿20-50元,扣2-5分。

  7、损坏或遗失电话等赔偿50元,扣5分。

  8、损坏花木赔偿30-100元,扣3-10分

  9、损坏墙壁字、画一张赔偿10-20元,扣1-5分

  10、乱写、乱画一处赔偿10-20元,扣1-5分

  11、损坏画像、国旗、校训、教室张贴者赔偿10-80元,扣2-10分

  12、损坏课桌一张赔偿20-100元,扣2-10分

  13、损坏凳子赔偿5-20元,扣1-5分

  14、损坏黑板一块赔偿50-300元,扣5-20分

  15、损坏电脑、语音设施赔偿50元以上,扣5分

  16、损坏插销、风钩等各一只赔偿2元,扣1分

  17、损坏水龙头、洗手盆、下水道等卫生间设施赔偿5-50元,扣2-10分

  18、损坏扫把、拖把、灰斗、灰桶等卫生工具赔偿2-23元,扣1-5分

  19、损坏风扇赔偿30-100元,扣5分

  20、损坏饮用水桶赔偿30元,扣5分

  21、损坏饮水机、VCD、电视、书柜、讲桌等赔偿20-2000元,扣5分

  22、室内损坏财物,未查实责任者,由室内全体人员集体赔偿;扣除本班相应分数,扣5分

  23、办公室和教室财产损坏和遗失,均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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