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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

时间:2023-11-21 07:35:0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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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

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屏水电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屏二级电站引水隧洞项目经理部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为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避免灾害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护联络电话见附表1):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等资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及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评估及报告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几个工作组:

  3.1.1现场救援疏散小组:

  现场救援疏散小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发生灾害时,及时将灾害现场人员和设备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注意保护灾害事故现场,严禁抢救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灾害扩大和抢救中的伤亡及财产损失。

  3.1.2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生活用品和物质供应及抢险时的设备准备(干粮、水、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等),保障急救伤员的交通车辆,包含联系医疗救护车;由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3信息联络组

  信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灾害快报的信息联络。发生灾害后及时通知项目部领导、各相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公安、交警、安监局、检察院、消防)、业主、和本公司安全质量部和保险公司,同时接收并传达上级单位领导的指示。信息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1.4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抢救伤员,安抚伤员家属,各种费用的赔付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工伤索赔资料。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5灾害调查处理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灾害事故原因,为灾害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工程保险索赔提供相关证据;由工程质检部部负责灾害调查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4、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4.1应急资金准备

  4.1.1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锦屏建设管理局有关管理办法,安排好救灾资金预算,分担救灾资金,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抢险救灾资金到位。

  4.2物资准备

  4.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项目部设置物资存放点(大水沟桥材料厂),包括:帐篷、衣被、净水设备、急救药品、方便面、火腿肠等。

  4.2.2救灾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机械队,救灾时,经协调,先调用临近单位救灾物资设备。救灾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皮卡车、吊车等。

  4.3通信信息准备

  4.3.1保持与锦屏建设管理局、二滩国际监理部及地方政府救灾通信网络的畅通,通讯器材:办公座机8部(每个部门各一部),对讲机10部,移动手机每人1部。

  4.4人力资源准备

  4.4.1项目部各施工队各抽出30名体质好的施工人员作为救灾队伍(共300人左右),将救灾队伍分成7个小组,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动现场需要有组织的进行救援。必要时,邀请专家赴现场指挥。

  5、防灾抢险

  5.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1560平台、14#碴场、支护队生活营区、7#营地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陡坡、斜坡、沟口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受影响人员撤离,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电话。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

  5.2、监测、巡查要求

  汛期5月1日——10月31日每天对施工区域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并通知各施工队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3、灾后处理与恢复重建

  5.3.1灾情发生后,项目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安定职工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职工,及时组织灾全体职工众开展自救。

  5.3.2结合受灾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帮助解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3.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6.2、宣传到位。向广大职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6.3、措施到位。在地质灾害点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

  6.4、物资设备到位。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存放在材料厂,必要的设备由机械队提供,其它各施工队配合积极救灾。

  6.5、人员配备。项目部各所属施工队各配备30名抢险人员。由项目部统一调动。

  7、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由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两次演练,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另行通知。

  安全环保部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和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培训。

  8.3奖励与责任

  8.3.1对在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中做出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8.3.2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1: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机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

  现场救援

  疏散组

  信息联络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

  应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

  附件2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流程图

  应急救援报警区现场当事人或知情人

  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值班人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

  报告监理部和业主

  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信息联络小组

  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组

  现场救援疏散小组

  组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2

  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第二章

  分类与评审管理

  第四条

  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确定为A、B、C、D四类。A类电站是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电站,冠名金牌水电站;B类电站是管理较好,能安全生产的水电站;C类电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电站;D类电站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的水电站。

  第五条

  水电站分类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见附录1)。

  第六条

  确定水电站类别实行首次申报与年度检验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类别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第三章

  首次申报程序

  第八条

  首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一)非违规建设的水电站;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第九条

  首次申报的水电站,要如实填报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见附录2),并按分级管理要求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和分类标准确定有关水电站类别,并逐级上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年度检验程序

  第十一条

  水电站安全管理类别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第十二条

  经首次分类确定的水电站应于次年3月1日前将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度检验申报表(附录3)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

  第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电站进行年度检验时,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的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第五章

  确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省、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

  金牌由水利部统一规格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作。

  第十七条

  首次冠名和年度检验结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第六章

  奖惩和整改

  第十八条

  对冠名金牌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当地政府推荐参加相关表彰评比,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贷款信誉等级。

  第十九条

  被确定为C类的水电站,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报原审核单位验收并重新确定类别。

  第二十条

  被确定为D类的水电站,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检的.水电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使用证,并通知电网企业不准其并网,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电站生产运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是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首次申报和年度检验申报的电站,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利部门直属的水电站,水利部门管理的变电站,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分类及年度检验比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附录1: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标准

  A类电站标准

  符合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全部要求。

  1、贯彻《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指导意见》,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2、生产一线职工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考核期内安全运行,未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责任事故;

  4、水工程、机电设备及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占90%;

  5、电站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

  6、保证了生态环境用水,实现了文明生产,环境优美。

  B类电站标准

  符合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全部要求。

  1、部分生产、办公环节采用了微机自动化技术;

  2、人员编制基本符合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3、生产一线职工的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

  4、考核期内安全运行,未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事件以及重大设备责任事故;

  5、“两票”执行填写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水工程、机电设备及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占80%;

  7、电站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经营状况正常;

  8、基本保证了河流生态用水,基本解决了跑冒滴漏和脏乱差,落实了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C类电站标准

  未完全达到基本条件或发生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一线职工的持证上岗率50%以下;

  2、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事故;

  3、电站存在重要安全隐患,影响发电安全和系统安全;

  4、电站证照不齐全,有严重的不良记录;

  5、管理混乱,严重跑冒滴漏和脏乱差;

  6、人员超编1.5倍以上。

  D类电站标准

  大坝或引水系统或发电厂设备存在严重隐患,随时可能造成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

电站运行人员纪律制度3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特殊情况无法上班时,要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值班人员离岗时要落实顶班人员,搞好交接班手续方可离开。

  2、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因离岗出现事故的要视其事故大小,追究经济责任。

  3、值班室不准打瞌睡或睡岗,因打瞌睡或睡岗造成事故的,要视其事故大小追究经济责任。

  4、上班时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需要哺乳的`要经值班长批准。

  5、对于随心所欲,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旷工论处。

  6、严禁酒后上班。

  7、从讲卫生,保持车间、机械设备整齐清洁,各当值人员必须在交班前打扫好设备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8、各班要保持足够的人员上班,不配足人员上班,追究班长责任(两人上值班)。

  9、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10、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如实反映和填写运行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或推卸责任,如发现故意隐瞒事故不报告,视事故大小追究经济责任。

  11、值班人员对各种运行记录及统计表格不准乱写乱画,弄脏或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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