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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1 11:59:03 制度 我要投稿

请假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请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请假管理制度[常用15篇]

请假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含节假日。

  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3

  一、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分店由店长担任考勤员或店长指派其他员工担任考勤员

  二、工作时间

  1、公司营业店面营业时间为13小时。工作时间为8小时,含三餐时间为10小时。营业时间为上午8:00X晚上12:00。各店长要合理布置店内倒班休息时间。

  三、出勤规定

  1、公司员工应在营业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更换好工作服、点到、将店内销售产品理货完毕,如有特别情况应向店长请示批准,并由店长向上级报告。

  2、公司全部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凡有迟到员工,店长应提示警告并在考勤表上注明。迟到月累计2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30元,迟到月累计3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当月2天带薪公休。公司全部员工不得早退,全部没得到批准的早退员工按月累计迟到3次进行惩罚。

  四、旷工、睡岗、脱岗

  1、全部公司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全部销售奖金、全勤奖金、带薪公休2天,旷工2天即按自动辞职处理,当月工资不发,解除劳动关系。

  2、以下情况均已旷工论处,实行不正值手段涂改伪造考勤表者、隐瞒哄骗不以真实原因请假者、不听从工作调动经教育后不到岗者。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时间(非倒班休息时间)睡觉的,睡岗一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担当全部责任。

  各店长要严格执行出勤规定并接受监督。各分店出勤时间应接受公司总部监督,公司每天会按时抽查各店出勤时间。

  五、请休假

  1、带薪假

  公司新员工工作第一个月为试工期,一个月可以享受带薪休假2天

  全部通过试工期的员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带薪休假4天,带薪假日必需当月休完,不得累计假期、不得续假。如有保定市、区、县以外员工累计假期不得超过6天,并提前3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前方可休假,其他市区内员工需提前1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前方可休假。

  2、休假规定

  望各店店员合理布置个人假期,不得临时请假、全部裱花人员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员工扣除2天带薪假。如有超休员工扣除当月全部带薪假期。全部员工要听从布置,各店长要依据店内情况负责协调好店员假期,五人以内店面不得两名以上员工同时休息,全部店长、店员休假须向公司申请休假,各店长不得私自调动、调换任何人员。

  3、事假

  在休完个人带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前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满未上班者按旷工2天处理,即自动辞职处理不发当月工资。

  事假休息需提前1天请假

  4、公事休假

  员工有以下事由不能出勤时由经理检查同意后行政备案方可作为公事休假

  经公司批准参与会议、培训、学习、从事公益活动和公司活动均属公事休假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金额发放。公休超过5天的,店内销售奖金按当事人在店内的事实上班天数发放

  5、婚假、丧假

  婚假:全部工作期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含4天公休假)

  丧假:7天带薪休假,必需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4天公休假)

  婚丧假期间按事实上班天数发放销售奖金,取消全勤奖金。

  此制度公布后即日起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4

  一、假期的审批

  1、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主管级管理人员、厂长助理请病、事假,由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3、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请假类别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请的假期。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人员的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的,以旷工论处。病、事假期间不计发薪资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时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后1个小时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向其部门主管或厂长(经理)请假批准方可,并由其部门主管于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员工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此种情况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一次)。

  2、婚假

  ①转正后的员工结婚可申请三天有薪假。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持有效结婚证书及户口本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

  ②员工申请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书二个月之内申请。

  ③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丧假

  公司员工的三代直系亲属(嫡亲父母、子女、配偶、嫡亲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享受三天有薪假。

  4、伤假/公假

  ①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的两日内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交厂长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定为工伤假方可,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②伤假必须由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诊断书或证明。

  ③伤恢复后,不论休假假期是否满都应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工伤期间员工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

  ④公司批准的脱产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陪护住院员工等均属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本人基本薪发放。

  5、探亲假

  ①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回家探亲,省内员工年探亲假10天以内,省外员工视路程远近探亲假10—20天,探亲假期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计。

  ②探亲假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当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计: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应在公司生产经营淡季分批休假,并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厂长/经理审批,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三、规定及说明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3、职务代理人制度:特殊岗位员工、部门组长及以上人员,在请假前需安排好职位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

  4、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请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况要求续假的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续假请批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续假的,应在第一次实施休假结束前提报部门主管、厂长/部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续假,回来办理续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续假假期超过三天的,厂长/经理应提报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7、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9、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请假管理制度5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

  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

  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

  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

  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

  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

  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请假管理制度6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管理制度7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

  1

  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8天,难产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7)、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出门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

  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8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请假管理制度9

  工业大学学生请销假办法

  为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严格日常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遇寒暑假,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z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学生请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结果。

  第三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得超过6个星期,单次请假不得超过4个星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4个星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未明确规定课时的,一律按一天6课时计。

  第五条、正常课堂教学环节期间,学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

  跨校区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时间在7日以内(含7日)的,由所在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超过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2、学院教务中心负责核实请假学生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请假期间有课的,学生本人或委托班级负责人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教师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任课教师可按旷课处理上报。

  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除课堂教学之外的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或在实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的,须经该环节指导教师批准并按上述条、款相应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不便办理上述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超过实习实践环节规定时间1/3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

  第八条、寒暑假后或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的,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记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z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

  (二)病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工伤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但不超过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6000元。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

  (四)婚假:正式员工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五)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六)产假:公司正式员工凭生育证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均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xx年3月1日),解释权由河南申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请假管理制度11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指纹打卡各一次,1.请假、休假制度管理条例

  1.1员工请、休假需按各类假期规定进行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状况需缺/离岗且未及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上级主管请假,获批准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如联系不上上级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况处理,且须在到公司后的12小时内补填请假申请表;缺/离岗后没有电话通知,或者虽电话通知但未获批准便擅自缺/离岗,或者没有在12小时内填写请假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按实际离岗时间记为旷工。假满后应按期销假上班,如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申请续假,未经同意续假亦作旷工处理;

  1.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应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级主管报告请假。病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主动向人事部门上交病假单并填写请假单;因工伤引起的病假,亦需医院出具病假单方可申请休假,工伤待遇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除工伤外,在医疗期内,员工月病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月累计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资按园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1.3事假

  员工因私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但请事假时,应先考虑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事假须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减工资;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员工,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集中使用时,年假天数不超过3天,分散使用年假,最小单位为0.5天;休年假期间,员工仍可享受合同规定的各种节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

  1.5员工请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两天及以上(含两天)应先报人事部和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由公司运营总监审批;各部门主管请假均需人事部和运营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员工请假,人事部及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均有权驳回,一经驳回,本次申请即完毕;

  1.6请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递交“请假申请单”;连续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须提前七天递交“请假申请单”;

  1.7请休年假/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调休假时,须经人事行政部对请休天数进行审核。

  2. 调休制度管理条例

  2.1公司不设加班制度

  2.2员工确因实验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部门主管书面签字确认的“调休申请单”,视为无效。

  2.3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仍需按照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时间正常打卡。请假和调休,均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请的,需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知悉休假原因,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未经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批准而擅自休假或调休者,以旷工论处。

请假管理制度12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 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 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2.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2.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3.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上海加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请假管理制度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因公、因私离开学校,赴外地(指离开西安市)应提前两天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二、严格履行教职员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离开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请假。

  2.疫情期间教职员工严禁因私因公出国出境。

  3.处科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西安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可在学校OA系统人事处流程文件中查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销假,并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请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和请假、休假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加班换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五条公司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七条因公出差、因故请假或临时性安排事务未能到达公司签到的职工除外,其余所有职工必须到办公室进行考勤签到。

  第八条考勤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

  (1)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二是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是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的。

  (2)职工旷工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并且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统计

  1.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真实地在《考勤表》上依据规定的考勤符号准确对员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各种请假情况的考勤,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每天应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复核。考勤记录员当天到次日上午必须完成前日的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必须正确、及时、整洁。

  3.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在次月3日前须将上月的考勤表统计汇总,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融资部处核算工资,综合办公室留复印件存档。《考勤汇总表》后附当月员工因各种情况而请休假的审批表。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请假的时限和准假权限

  1.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实行审批方式:

  (1)部长级以下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2)部长级(含)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3)董事长、总经理请假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按权限报送审核批准后生效。

  4.请假期满需续假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5.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先电话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6.请假条审批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2.职工当月事假超过2天的,事假期间扣发全额工资,扣发标准按计薪天数计算,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事假当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事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按病假处理,在病假期间,根据所请病假的时间不同作下列规定:

  1.职工不需住院的病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病假假最小单位为0.5天,须提供医院门诊发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2.职工需住院期及出院需修养期期间,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资标准的70%执行,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病假当月累计10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5.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凡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病休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婚假

  1.职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1)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婚假。

  (2)职工再婚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请婚假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生育假

  1.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女职工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依法从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产假工资。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公司按员工月缴费基数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3.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30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可自行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产假和陪护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条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2.丧假一般为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在亲属丧亡期间一次性使用完。

  3.丧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4.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探亲假

  1.职工与探亲对象路程距离要求最短公里数不得低于300公里。

  2.职工探亲及待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年休假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的'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的年休假;已满20年以上给予15天的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括法定节假日。

  3.年休假期间按原工资发。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5天(含)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2)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条加班换休假

  1.加班的定义:在标准工作日内确实无法完成,而又需要继续完成工作的时间为加班。

  2.加班的计算:按基础单位0.5天计算,根据公司需要,严格控制加班人员和时间。

  3.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职工应服从安排,各部门应安排好补休。

  4.综合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职工加班天数,以加班换休形式进行补休,加班费不另行核算,加班补休可以冲抵事假、病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调休完毕,次年作废。

  5.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天数里冲减,如果职工请假时没有可补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病假。

  6.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天数每月不得超过5天。

  7.加班补休期间按原工资发。

  第十九条工伤

  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15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四、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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